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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禅解》以禅解《易》的方法、特点、性质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2日
来源:不详   作者:谢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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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禅解》以禅解《易》的方法、特点、性质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易学研究所 谢金良
  易学与佛学都是东方文化的显学,也都是中国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在中国,易学源于先秦,流变后世,长盛不衰;佛学发端于古印度,汉代传人中土,历代奉传,发展不绝。东汉以降,本土易学与外来佛学并行于世,同为我国古代学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传统文化思想和文化思想传统影响至深。但是,《周易》是儒家经典,有与佛学截然不同的思想体系,许多基本观点和思想范畴难以融通。所以,易学与佛学这两大学术体系在相当长的发展过程中,彼此之间联系很不密切。在儒、道、佛逐步融合的趋势下,一些学者才开始注意到这两者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并努力运用各种理论试图加以阐明。尤其是宋明理学和心学的繁兴,促使更多的学者开始作沟通《易》与佛的尝试。在以禅解《易》方面,先是宋人王宗传、杨简开其端,后是明代不断有后继者,以至晚明时期以心学、禅学解《易》之风开始盛行。在晚明愈演愈烈的以《易》解禅和以禅解《易》之风影响下,出现了不少沟通易学和佛学相互关系的著作。其中,智旭作于明清之际的《周易禅解》,成为当时学者援儒证佛、引禅解《易》的范本,因此被公认为研究易学与佛学关系最有代表性的著作。
  蒲益智旭(1599—1655),是明末著名的四大高僧之一,《周易禅解》是他留下的唯一一部关于《周易》研究的著作。从目前的资料看,《周易禅解》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大量运用佛学思想全面解注《周易》经传的著作。《周易禅解》既有易学的内容,又有佛学的内容,而且比较起来各自的分量相差不大。因此,《周易禅解》的著作性质很难确定。但从流传的情况来看,主要还是被当作易学著作。为了能更客观地判定《周易禅解》的性质问题,本文主要根据对此书解《易》方法和特点的分析说明,结合此书的实际内容,来判定此书是一部特殊的著作。
  一、方法:解《周易》融会贯通
  大凡注解《周易》者,除了对该经典性质、效用、源流有独到认识外,还有独到的解《易》方法条例。秦汉以来,历代的学者不断地运用各种思想和方法来阐释《周易》的本意,以致解《易》的方法与日俱增,灵活多变;到了宋明时期解《易》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纷繁复杂。就义理派而言,常用的解《易》方法主要有:以传解传、以经解传、以传解经、以《易》解《易》、以别人《易》说解《易》、以心学解《易》、以佛学解《易》、以史事解《易》、以时事解《易》等。那么,《周易禅解》用来解《易》的方法条例是什么呢?换句话说,智旭是运用何种方法来表达和论证其以禅解《易》的思想呢?笔者发现,智旭解《易》不仅能够融会贯通义理派各种解《易》的方法,而且能根据自己阐解的需要采取独到的方式来达到以佛学理解《易》理的目的,使全书呈现出更为浓厚的易学色彩。以下就其常用的解《易》方法作一些探讨。
  (一)以易解易。这是最为常用的方法。所谓“以易解易”,主要是指沿用传统的解《易》条例,即以八卦的取象意义、卦时、爻位、当位与不当位、中与正、贞与悔、柔与顺、互体与互卦、卦主与卦位、本卦与变卦、乘、承、比、应等较为通用的《易》例来解读卦爻辞并申明其内在的义理。智旭正是运用这一方法,成功地敲开《周易》的义理之门,从而进入禅易融通的境界。如其解释《蒙》卦六五爻辞“童蒙,吉”说:“以六居五,虽大人而不失其赤子之心,故为童蒙而吉。盖上亲上九之严师,下应九二之良友故也。”再如其解释《小过》卦初六爻辞“飞鸟以凶”只说:“阴不中正,上应九四,宜下而反上者也,凶决不可救矣。”从引文便可发现,智旭在解《易》过程中对《易经》义例的把握和运用是非常地道的。
  (二)援佛解易。这是最为突出的方法。由于智旭主《易》亦佛,以佛人儒,其在《周易禅解》一书中大多分成几部分内容来解说《周易》经传文句。先是归纳和阐发每一卦爻辞及其《传》文的义理,然后再以佛学思想观点加以贯通,尤其是在解六十四卦卦爻辞时,都尽量引用佛教禅学的思想来加以阐明,目的是充分证明《易经》每卦的义理都与佛理不谋而合。如解《屯》卦九五爻辞“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屯难之世,惟以贵下贱,乃能得民。今尊居正位,专应六二,膏泽何由普及乎?夫小者患不贞一,大者患不广博,故在二则吉,在五则凶也。佛法释者:中正之慧固可断惑,由其早取正位,则堕声闻辟支佛地,所以四弘膏泽不复能下于民。在小乘,则速出生死而吉;在大乘,则违远菩提而凶。
  从这段引文就可以发现,智旭在《周易禅解》中以禅解易并非一味说禅,而是禅易结合,先以“爻位”、“中正”等义例疏通易理,再以“小乘”、“大乘”等禅理比附易理,而且比附时大多在句段前标注“若约佛法者”、“佛法释者”、“观心释者”等名目字样。此种方法的运用,不仅能够清楚地阐明和发挥《周易》经传的义理,而且能把所比附的禅理在比较中透彻地表达出来,从而达到以禅证易的目的。智旭解经传,力图弘扬佛法,规劝众生一心向佛,不堕二边,以求觉悟,所以常用佛法思想来与《周易》思想原则相对释。综观《周易禅解》全书,概以“佛法”为释的举不胜举,而且以“佛法”解说的方法也是灵活多变。佛法,是佛教修行的思想和方法,即指佛陀的教化,教导众生,使之感化信佛,修行成佛。佛陀说法,有因人而异的特点。智旭认为,《周易》主旨正是如此。《周易》每卦均有六爻,爻辞义理每有不同,智旭常借此解释佛家因人说法的原则。智旭更将十界,配天地之数。《易传》讲“天数五,地数五,五五相得而各有合”。汉代易学家分为五生数与五成数,二者相结合而生五行。智旭引用十数表十道,并将十道中圣凡配合而成五对。如其解“河图”云:
  约出世法者:一是地狱之恶,六是天道之善,为善恶一对;二是畜生之惑,七是声闻之解,为解惑一对;三是饿鬼之罪苦,八是支佛之福田,为罪福一对;四是修罗之瞋恚,九是菩萨之慈悲,为瞋慈一对;五是人道之杂,十是佛界之纯,为纯杂一对。
  六道称六波罗密,加上二乘、菩萨与佛,又称十道,或十波罗密,都是讲从生死此岸到达涅槃彼岸的修行次第。这同《周易》之分六爻,《河图》之有十数,本不相干。然而,将十界划分为圣凡五对,却是符合易学对立统一原则的。又如其解《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一句时说:“十善为善,十恶为不善;无漏为善,有漏为不善;利他为善,自利为不善;中道为善,二边为不善;圆中为善,但中为不善。……所以千里之行始于一步,必宜辨之于早也。”此处不仅以佛理释善与不善的种种界限,而且要求人们及早分辨之。总之,智旭在解《易》时,常援用佛学思想来比附《周易》的义理,从而更有力地宣扬佛法。
  (三)以传解经。用禅理来融通每一卦辞的义理,相对面言较容易做到。但要每一爻辞都用禅理来解说清楚,是很困难的。智旭同样要面对这一问题。于是,他大胆采用了以传解经的传统解释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如其解释《无妄》卦初九爻辞“无妄,往吉”就只引用该卦的《彖》辞加以解说:“《彖》云‘无妄之往,何之矣’,乃指匪正有眚,出于无妄而往于妄也。此云‘无妄,往吉’,乃依此真诚无妄而往应一切事也,所以得志而吉。”智旭的大胆并非轻举妄动,丽是源于他对《易传》的无比信任和独到理解。因为事实上,他所持的“禅易相通”思想,就是建立在《易传》的理论基础之上的,是从《周易》义理中生发出来的,而不是直接来源于对佛法的推证。所以,以传解经对智旭来说仍是合理可行的方法,从根本上来说并不妨碍他援禅解《易》,甚至是一种相得益彰的互补方法。
  (四)援史证易。为使以上三种方法完美结合,也使所解之说更有说服力,智旭在不少地方沿用了“援史证易”的方法。这种方法往往与前三种方法并用,有时是用在“以易解易”之后和“以传解经”之前,其解释《乾》卦六爻辞义时都是如此,如其解释《乾·初九》“潜龙勿用”:“龙之为物也,能大能小,能屈能申,故以喻乾德焉。初未尝非龙,特以在下,则宜潜而勿用耳。此如大舜耕历山时,亦如颜子居陋巷乎?其静为《复》,其变为《升》;《复》则后不省方以《垢》自养,《妬》则施命诰四方以养众,皆潜之义也。”有时是直接作为解说辞并用在“以禅解易”之前,如其解释《复》卦六爻辞义时,先仅以初九“此如颜子”、六二“此如曾子”、六三“此如子路”、六四“此如蘧伯玉”、六五“此如周宣、汉文、宋仁”、上六“此如王安石、方孝孺等”来解说各爻的义理,然后就直接“约佛法”以释解。智旭援引儒学史上的圣贤故事来参证《易》理和融通禅理,同其所主张的“儒佛合一”思想显然是一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更有利其“禅易相通”思想的表达。
  (五)融会诸家。即援引众多的《易》说来作解释。“以禅解易”或“以易解禅”的方法,智旭之前的宋明时期便已盛行,也积累了不少的相关成果。这些前代名家关于禅易相通的理论成果,在某种意义上可视为智旭禅易思想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笔者在解读时发现,智旭在《周易禅解》中往往有选择地援引前代或当代易家易著的理论观点来支持自己的说解。《易》著方面,主要有《说统》、《易因》、《九家易》、《易读》等;易学家方面,主要有京氏(房)、苏眉山(三苏)、吴澄(幼清、草庐)、杨慈湖(简)、俞玉吾(琰)、陈曼昭、陈非白、郭氏、季彭己、张慎甫¨陆庸成、杨龟山(时)、洪觉山、洪化昭、钱启新、项氏、潘雪松、冯文所、李衷一等人的观点。其中,援引最多的是“苏眉山”的易学观点,最为典型的例子是其对《谦》卦六组爻辞义理的阐发,都仅借助“苏眉山”的解说而已。智旭敢于吸纳诸家的易学成果,兼采各派的易学观点,与自己的心得体会融为一炉,既传承了前代的易学思想,也为自己的思想增加了佐证,足见“融会诸家”的解《易》方法尤为可取。
  (六)援儒经解易。智旭在解《易》时,偶尔也援引儒家正统的经典内容来加以说解,主要是以先秦的五经之文句作解。多次引用《尚书》的词句,如解《兑》卦辞“亨利贞”曰:“《书》云:无拂民以从己之欲,罔违道以千百姓之誉。”又如解《大壮》初九爻曰:“《洪范》所以有‘高明柔克’之训,正为此耳。”再如解《家人》九五爻曰:“假,大也。《书》云“不自满假”,《诗》云“假以溢我”,又曰“假哉皇考”,皆取“大”义。”还有引用《诗经》的,如解《贲》初九爻曰:“正犹《诗》所谓‘素以为绚’。”甚至还引用了《论语》,如解《无妄》六二爻曰:“孔子云: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又云: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智旭如此援引儒家经典来阐释《周易》的义理,无疑能使所阐发的易理更加贴切真实。
  (七)以故事解易。此法与“援史证易”有区别:援史证易所引的史事主要是前代圣贤名人的故事,相当于典故,所以在解说时只须一提其事便明其义,无须作太多的表述;而以故事解易主要是讲述一些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民间趣事怪事,相当于寓言或小品,所以在解说时仍要像讲故事一样完整叙述其情节经过。我们在解读《周易禅解》时,发现智旭偶尔也以故事来解《易》。如解《晋》卦九四爻“晋如鼫鼠,贞厉。《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引用了自己所见的故事为解,来阐发“无德居高位”的道理:“蒲益子曰:予昔初人闽中,见有鬻白兔者,人争以百金买之。未几,生育甚多,其价渐减至一钱许。好事者杀而烹之,臭不可食,遂无人买。博古者云:此非白兔,乃鼫鼠耳!噫!本以贱鼠,谬膺白兔之名,无德居高位者,盖类此矣。”又如解《归妹》卦辞之《象》“君子以永终知敝”也讲述了一大段故事:
  昔有贤达,年高无子,誓不取妾,其妻以为防己之妒也,宛转劝曰:“君勿忌我,以致无后。”贤达曰:“吾岂不知卿有贤德哉!吾年老矣,设取幼妾,未必得子。吾没之后,彼当如何?是以誓弗为耳。”其妻犹未深信,乃密访一少艾,厚价买之,置酒于房,诱其夫与之同饮,抽身出房,反锁其门,贤达毅然从窗越出,喻其妻曰:“吾岂以衰颓之身污彼童女,令彼后半世进退失措也。幸速还彼父母,勿追其价。”于是妻及亲友无不叹服。未几,妻忽受胎,连育三子,后皆显达。噫!此所谓“永终知敝”,以德动天者平?圣人于《彖传》中随顺恒情,则以“天地大5L"许之;于《大象》中劝修阴德,则以“永终知敝”醒之。知此义者,亦可治国,亦可观心矣。
  从以上两则引文,可以发现智旭所讲述的故事大致能与《周易》经文的义理相合,尤其是后一则不仅阐明了易理,也申发了“治国”、“观心”的道理,无疑能使所解说的文义更加通俗易懂。
  平实而论,以上智旭所运用的几种解《易》方法,每一种方法都是前人使用过的,对我们来说已并不稀奇。但是,我们仍无法否认他确实有着不少创新之处。一言以蔽之,这种创新就体现在:继承旧法能运用自如,众法兼用都恰到好处。所有的方式方法都是根据临时的需要来灵活运用,都没有离开“解《易》”这一主题。以此观之,《周易禅解》确实是一部有模有样又别具一格的易学著作,确实不可以因其有佛学的内容而非之。
  二、特点:说《易》禅匠心独运
  为了进一步说明该著作的特点,就必须解决一个问题:《周易禅解》作为一部解《易》的著作,与众不同之处何在呢?对此,以下拟从两方面侧重比较此书与历代相关著作的不同:
  第一,与易学类著作的不同点。(一)解说形式不同。古代的易学著作,大多是以注、解、笺、疏、传等形式来解说《周易》的。相比较而言,注疏类的作品较侧重于解释经传文句的本义,以忠实译注原文为旨归,如孔颖达《周易正义》、朱熹《周易本义》;而解传类的作品则较侧重于阐发经传蕴涵的象数和义理,可以游离于文句本意之外再行发挥相关的思想,如孔子《易传》、程颐《伊川易传》、杨万里《诚斋易传》等。《周易禅解》就是属于解传类的作品,所以其书中很少对原文进行注音和注义,而是以疏释其义理为主。但是,《周易禅解》解说的形式与前代解传类作品并不完全相同,最根本的区别在表达的形式和体例。前代的解传类作品,大多是沿用儒家传统的解说方式,拘泥一格,比较单纯,也比较呆板;而《周易禅解》的解说形式灵活多变,不拘一格,不仅具有鲜明的“禅解”特色,而且有明显的“融会”倾向。从我们前文所论述的,可以看到《周易禅解》在表达形式方面是多种多样的,或“约世道”,或“约佛法”,或“约观心”,或“约六爻”,或“约佛化”,纵横交错,多角度地援引佛学思想解说易理;在解说体例方面也是复杂多变,或以《易》例,或以《易》说,或以禅理,或以儒理,或以事理,随语生解,多层次地阐发《周易》的义理思想。而要能使解说的形式达到如此的程度,诚非易事,正如智旭在解《系辞上传》末段中说:“然苟非其人,苟无其德,则随语生解,亦何以深知易理易书之妙致乎?”在解《系辞下传》中又说:“然苟非其人,安能读易即悟易理,全以易理而为躬行实践白利利他之妙行哉厂如此说来,智旭独特的解说方式还与他能参透易理和佛理有着密切的联系。笔者认为,正是智旭既有深厚的儒学根基,又有精湛的佛学素养,才能在解《易》的方式上有所超越、有所创新而显得与众不同。(二)解说内容不同。历代学者研究《周易》,由于从《周易》经传文句中阐发的思想内容不同,以致形成不同的学派。《周易禅解》从中阐发的内容主要是佛学思想,所以跟传统主要易学流派的著作有着根本的区别:首先,与象数学派、术数学派的《易》作明显不同。象数学派的著作,侧重于运用卦气、爻辰、纳甲、飞伏、互体、卦变、爻变等易学条例来解释《周易》,以作为占验之用;术数学派的著作,与象数学派相类似,但更侧重于运用《周易》的占筮学说来建构新的预测方术,往往把经传文字弃之不顾。《周易禅解》侧重于义理的疏释和阐发,几乎不与“占验之用”沾边。其次,与儒家、道家义理学派的著作也差距明显。儒家义理学派的著作,发端于先秦《易传》,兴盛于宋明理学家的各种《易传》,侧重于借助《周易》来阐发儒家哲理,主要是阐发“天道、地道、人道之理”、“太极之理”、“阴阳之理”、“动静之理”、“体用之理”、“性命之理”、“卜筮之理”、“卦爻之理”等所谓的“天理”,为维护封建伦理道德奠定理论基础,根本目的是用来“修身治国平天下”;道家义理学派的著作,发端于先秦《老子》,成就于三国王弼《周易注》,历代以来并不多见,侧重于运用道家的思维方式来解《易》或借《易》来阐发道家的思想,如王弼“扫象阐理”的解《易》方法和“有生于无”的易学理念,都是得益于道家的思维方式。《周易禅解》虽然也有模拟“扫象阐理”的做法,但所阐发的是佛家的思想,而不是道家的思想;虽然也借助《易传》来阐发哲理,但所阐发的是修心成佛之理,而不仅仅是修身治国之道。再次,与宋明时期心学、禅学义理学派的作品仍有根本的区别。心学义理学派的著作,发端于宋代的陆九渊和杨简,成就于明代的湛若水和王畿,侧重于借易理来阐发心学思想,把心作为本体,主要是阐发“心即理”、“心外无理”、“心外无物”、“心之体即是易体”、“人心与天地万物同体”、“体用一源”、“易为心易”等思想;禅学义理学派,与心学派非常相近,其解《易》著作侧重于以佛教心性学说阐发易佛相通和儒佛合一的思想,主要是阐发“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心为太极”、“易有性情”、“真儒即真佛”等思想。《周易禅解》也是属于禅学义理学派的著作,但却与该学派的其它著作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在于:智旭所解的《易》是可通禅的《易》,所说的禅又是可解《易》的禅,所阐发的是经过全面解说《周易》而形成的禅易相通思想,而其它著作大多是仅从整体或局部的易佛沟通来阐发思想,论说方式和内容都有失片面,如紫柏真可所撰《解易》一文,先从整体上以佛教“无常”之义纵论《易》之“理事”、“性情”、“卦爻”,后再从局部疏释了《大有》、《噬嗑》、《井》、《咸》、《艮》、《泰》、《渐》诸卦及《系辞》之义,虽然所论不无道理,但并没有在《周易》文本中全面沟通易佛;智旭所谓的禅易相通不是仅仅依文演义,而是有着完整的严密的理论体系作支撑,即运用儒学、易学、佛学等思想来构建相通理论,而其它著作往往只是以单纯的佛学或心学思想理论来解说《周易》的某一方面内容,如明末方时化所撰的六种易学著作,主要都是以佛经来解《易》,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相通思想作为解《易》的理论支撑。所以说,智旭的《周易禅解》是一部以佛解《易》匠心独运的著作。以此观之,似乎不能把《周易禅解》仅仅视为一部义理学派易学著作,似乎也不能因其有佛学的内容而否定其解说《周易》经传的合理形式和内容。
  第二,与佛学类著作的不同点。(一)著作形式截然不同。翻开卷帙繁复的《大藏经》,我们可以看到收藏其中的佛学类著作,大部分是佛经或以解释佛经和阐发佛法为主的著作。佛经的形式,与《周易禅解》截然不同,这是无须比较的。解释佛经的著作,无疑也跟解说儒经的《周易禅解》截然不同。至于那些以阐发佛法为主的著作,在形式上都是单独发表个人的见解主张,既不完全以他人的经典著作为依托,也没有体现出以解说体例为主的表达形式,所以跟《周易禅解》的著作形式显然是不同的。对此,我们只要把《周易禅解》与其它智旭生平的著作相比较,就一目了然:如《灵峰宗论》是语录、文集形式,《阅藏知津》是读书笔记形式,大部分的“释经论”著作都是解说佛经形式,只有《四书漓益解》属于解说儒经形式。《周易禅解》虽然也是解说儒经形式,但由于《周易》本身的特殊性,所以使其解说与《四书》的解说仍有很大的差别:智旭解《周易》,佛学色彩浓厚,既从佛法、世道、观心等多角度的表现形式来加以解说,又从《易》学、儒学等多层次的解说条例来阐发易理,而其解《四书》,尽管运用的指导思想很相近,但表现形式和解说条例都很单调,主要是依经文说解,缺少多角度多层次的融合贯通。(二)思想内容有所不同。可以说,佛学类著作大部分都是单纯阐发佛理佛法而已,而且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大多囿于本宗本派的思想,如禅宗的著作大旨是些阐发“明心见性”、“顿悟成佛”的语录或灯录,很少掺进天台宗、唯识宗、华严宗等不同宗派的佛学思想,更少掺杂儒家或道家的正统思想。尽管也有部分佛学类著作杂有其他宗派或教外异说的思想,但都是相当微弱的,要么明以佛学来诋毁外学,要么暗以外学来佐证或改装佛学。不妨略举几例与《易》相关的著作来加以论述,如一些华严学著作,唐代李通玄《华严经论》主要是以易学象数派的“卦气说”、“五行休旺说”来理解华严学,通过举方隅表法、取象表法、托事表法,取易学阴阳五行八卦诸原理与《华严经》义旨相印证,可视为明以易学来沟通佛学;之后的澄观继承李通玄的思想著《华严经疏钞》,不但把《易传》“穷理尽性”、“崇德广业”诸义理融摄于佛教的“彻果该因”以及菩萨行中,而且还以佛“缘生法”为准则,宣判《易传》的“太极生成论”为邪因。又如石头希迁《参同契》、云岩昙晟《宝镜三昧歌》等一些禅宗类的代表性著作,主要是偷偷借助《易经》来阐发“五位君臣”、“偏正五位”等禅学思想。而《周易禅解》则与这些掺杂异说的佛学类著作有所不同,主要有两大区别特征:首先,智旭所做的是以佛学来解说《周易》,而不是以易学来解佛经;是公然的以佛学解外教经典,而不是暗中操作的行为;所援引的佛学思想并不是专主一宗一派,而是遍布各宗各派的思想,所以在指导思想上就与众不同。其次,智旭并不是只以佛学解《易》,同时也援引儒学、易学的多种思想观点来加以解说,并使各家各派的思想在《周易》文本所蕴涵的义理之中获得理论意义上的沟通,因此其著作主要是以佛学来融通儒学、易学为旨归,与其它“得易弃儒”或“非易非儒”的思想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说,智旭的《周易禅解》又是一部以佛通《易》独具匠心的著作。以此观之,似乎不能把《周易禅解》仅仅视为一部掺杂异说的佛学类著作,似乎也不能因其有易学、儒学的思想成分而否定其谈论佛理佛法的内容形式。
  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分析比较发现,《周易禅解》具有的特点是明显而又含糊的,既有易学著作的形式特点,又有佛学著作的内容特点,因此使其应有的特点变得含糊不清,反过来说也是可以的,即固有的特点与众多著作相比之下更显鲜明独特。平实而论,《周易禅解》的特点应该是多元的统一,即其形式和内容的多元化都是统一在“以禅解《易》”的思想和方法之中,只有这样来理解才不会失之片面,也不会因其“融会”的倾向而忽视其固有的特殊性。更重要的是,只有如实认识到该著作的特点,才能如实界定其著作的性质。
  三、性质:亦易亦非易亦非非易
  《周易禅解》作为一代高僧智旭的著作,成书以后并未得以编人《大藏经》而流通于世,佛门中人也不把此书当作正规的佛学类著作来看待,而是当作旁通类的佛学书籍;清代编修《四库全书》时也没有收录或在《提要》中存目,直至民国时期才正式收进《续修四库全书》,并当作易学类的著作,所以民国以来的易学史家们才开始把《周易禅解》纳入易学研究的视阈,并视其为晚明心学解《易》派的重要代表作之一。之所以如此,无疑在于该著作的性质问题确实不好定论。我们在解读其书文本内容的时候,就明显触及了此书难以明确定性的问题所在,因为其书中内容既有以佛解《易》,又有以《易》解佛,而且往往是交合为用,难分彼此。在前文分析其解《易》的方法和特征时,我们又发现该书解《易》的方法和特点都是多元的统一,所以很难就此比较分析得出的结论来判定其书的性质,只能以此作为判定其书性质的两大依据。有鉴于此,以下将进一步综合前面所得出的结论,并结合智旭的相关说法来探讨《周易禅解》的著作性质问题。
  《周易》思想与佛学思想本来就有天然之别,所以无论是援佛解《易》,还是引《易》论佛,都有很大的难度。当然,随着人们对易学和佛学关系认识的逐渐加深,尤其是在心学解《易》派众多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周易》与佛学之间的差距不断在缩小,以致开始出现把两者合一的崭新著作。但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关键问题是,如此以佛解《易》的著作,究竟是《易》学著作?还是佛学著作?这是不好回答的问题。智旭大师对此问题似乎早有先见之明,并在《周易禅解序》中作了颇富哲理的回答:
  或问曰:子所解者是《易》耶?余应之曰:然。复有视而问曰:予所解者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又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亦《易》亦非《易》耶?佘亦应之曰:然。更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非《易》非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
  智旭对四方面的回答都是肯定的,正好说明他是把所解之《易》当作多层次多元化的统一体来看待,所以才不予否定任何一种可能。平心而论,智旭的回答确实有一定道理。说所解者是《易》,表明《易》本身具有广泛包容性,《周易禅解》也的确是以《周易》文本作为解说的依据,其中所解者均是《周易》的卦爻象、卦爻辞及《易传》词句,原原本本,载之《周易》。说所解者非《易》,表明解《易》的思想,并非《周易》所固有,无非将卦爻象、卦爻辞及《易传》中的词句,一律视为空套子,充实以佛学思想内容,借《周易》套佛教而已。说所解者亦赐》亦非《易》,表明所解的《易》是可以与佛学相通的,不仅具有传统的易理内容,而且包含了大量的佛法佛理,从表达形式到文本内容都是可以兼顾两边的,所以既可以说是《易》又可同时说是非《易》,也等于可以说是亦禅亦非禅。说所解者非《易》非非《易》,表明解《易》的思想,并非源于《周易》,但也不是与《周.易》毫无关系,因为全书始终贯穿的是《易》佛相通的思想,而不是单纯的《易》与佛学思想之比较,所以既可以说是非传统儒家之《易》又可同时说是非佛家所非之《易》,也等于可以说是非禅非非禅。智旭的回答虽然既肯定又准确,但造成的答案却似乎仍是含糊的,至少是很难为世俗人士所彻底理解。于是,智旭紧接着又作了深入浅出的答复:
  侍者闻而笑曰:“若是乎堕在四句中也。”余曰:“汝不闻四句皆不可说,有因缘故四句皆可说乎?因缘者,四悉檀也。人谓我释子也,而亦通儒,能解《易》,则生欢喜焉。故谓是《易》者,吾然之,世界悉檀也。或谓我释子也,奈何解《易》,以同俗儒?知所解之非《易》,则善心生焉。故谓非《易》者,吾然之,为人悉檀也。或谓儒释殆无分也,若知《易》与非《易》,必有差别,虽异而同,虽同而异,则笼统之病不得作焉。故谓亦《易》亦非《易》者,吾然之,对治悉檀也。或谓儒释必有实法也,若知非《易》,则儒非定儒;知非非《易》,则释非定释。但有名字,而无实性,顿见不思议理焉。故谓非《易》非非《易》者,吾然之,第一义悉檀也。”
  从以上引文可以发现,智旭乃是用佛家“四悉檀”观点来看待《周易》经传的四大成就,认为借助《周易》来宣扬佛法也要分成四个层次。“四悉檀”乃梵语,即“四种成就”,有教化之义,谓普施佛法,令众生受感化而有成就。佛教认为宣扬佛法分四种层次,即四种“悉檀”。随顺众生所乐,讲述浅显的道理,令人听了生欢喜之心,称“世界悉檀”;随顺众生的机缘,讲述各人所应之法,令人听后能由善根生发善心,称“为人悉檀”;针对众生实际,施以教化而使其恶病遣除,称“对治悉檀”;见众生机缘成熟,讲述诸法实相等上乘佛理,使人悟见不思议的高深道理,称“第一义悉檀”。智旭不仅认为解《易》要同时满足四个层次的不同需要,而且认为《周易》从伏羲画卦到孔子作《易传》也有四个发展层次。他在《周易禅解·乾》解卦辞之前指出:“伏羲但有画而无辞,设阴阳之象,随人作何等解,世界悉檀也;文王《彖辞》,吉多而凶少,举大纲以生善,为人悉檀也;周公爻辞,诫多而吉少,尽变态以劝惩,对治悉檀也;孔子《十传》,会归内圣外王之学,第一义悉檀也。偏说如此。克实论之,四圣各具,前三悉檀,开权显实,则各四悉。”从智旭所持的观点来推论,其所作的《周易禅解》由于所依托的《周易》文本“四悉檀”各具,所以也就具有四元一体的性质,并非仅仅是易学著作或佛学著作。为什么必须从“四元一体”的角度来看待以佛解《易》的著作,而不能将其简单看作某一学派或某种思想或某类学术的著作呢?在智旭看来,简单界定以佛解《易》著作之性质,容易造成误解而妨碍众生认识真理,于是他在《周易禅解序》中又引用比喻来作更通俗易懂的解说:
  侍者曰:“不然。若所解是《易》,则人将谓《易》可助出世法,成增益谤。若所解非《易》,则人将谓师自说禅,何尝知《易》,成减损谤。若所解亦《易》亦非《易》,则人将谓儒原非禅,禅亦非儒,咸相违谤。若所解非《易》非非《易》,则人将谓儒不成儒,禅不成禅,咸戏论谤。乌见其为四悉檀也?”余曰:“是固然。汝独不闻人参善补人,而气喘者服之立毙乎?抑不闻大黄最损人,而中满者服之立瘥乎?春之生育万物也,物固有遇春而烂坏者。夏之长养庶品也,草亦有夏枯者。秋之肃杀也,而菊有黄花。冬之闭藏也,而松柏青青,梅英馥馥。如必择其有利而无害者而后为之,天地恐亦不能无憾矣。且佛以慈眼视大千,知群机已熟,然后示生;犹有魔波旬扰乱之,九十五种嫉妒之,提婆达多思中害之。岂惟尧舜称犹病哉?”
  以佛解《易》,有利也有害,可能促使成就“四益”,也可能造成“四谤”,因为读者的机缘、悟性、知见等毕竟都有层次的差别。这个负面问题,智旭在解《易》的同时就考虑得非常清楚。如果抛开智旭的解说,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引发负面问题的根本原因呢?这无疑是智旭留给后人重新思考的主要问题之一。试论之,引发负面问题的根本原因应该是《周易禅解》的性质问题难以直接定论,而读者往往又只是根据其书的内容或形式,或视为佛学著作,或视为易学著作,以致不能全面正确理解其中所阐发的重要思想,而引发各种不良后果。如果仅视为易学著作,一是让人以为《周易》包含出世法,二是被儒家正统思想彻底批判。如果仅视为佛学著作,一是使佛法佛理变得不纯正,二是使易道易理变成外道。如果仅视为既是又不是易学著作,一是使层次低的人只能明白易理而不明白佛理,二是使层次高的人明白佛理而不明白易理。如果仅视为既不是又不是真的不是易学著作,一是使层次低的人既误解易理又误解佛理,二是使层次高的人悟解不透佛易相通的高深道理。所以,只有全面界定《周易禅解》的性质,才能真正满足不同层次读者的需要,令其在阅读之后都有不同程度的收益。换句话说,从四个方面同时界定其著作性质,可以让学《易》者受益,也可以让学佛者受益,还可以让《易》佛双修者受益,更可以让有志于融通《易》佛者受益;如果简单片面看待其性质,所有的负面问题都有叫能引发。因此,只有如实判定《周易禅解》的性质,才能真正读懂这部特殊的著作,也才能充分肯定其在中国学术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综而观之,笔者认为智旭在序文中以“不堕四句”解释其所解之《易》的说法,比较符合实际,发人深省,又引人深思。符合实际,乃在于《周易禅解》的文本、结构、体例、内容乃至解《易》的方法、特点确实具有不可传说只可意会的特殊性,以至难以简单界定其著作性质。发人深省,乃在于智旭的先见之明和辨证之说,使我们能够更深刻地认识到该书的特殊性,以致不会片面看待其书的性质和价值。引人深思,乃在于智旭的解答只是一种模糊的准确,仍有不少重要的问题值得我们继续思考。所以,针对智旭解《易》著作所体现出来的特殊性,我们似乎还必须开辟新的学术领域,创造新的语言形式,才能如实准确界定其著作的性质,真正发掘其中所涵盖的思想内容和价值。但是,在还没有更准确的语言可以表达之前,也许以“亦易亦非易亦非非易”来说明《周易禅解》的性质问题,会更切合实际。话说回来,如果也把《周易禅解》与《周易》一样视为特殊的著作,而不作任何统一的定性,也许更有利于其书的流传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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