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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佛教寺院文物保护培训班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1日
来源:不详   作者:沈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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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苏省佛教寺院文物保护培训班上的讲话

  沈祖荣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尊敬的明学会长、各位法师、各位朋友:

  由我们省宗教局、省文物局、省佛教协会共同举办的“江苏省佛教寺院文物保护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现在正是是梅雨季节,气候多雨而潮湿,出门多有不便,感谢大家来参加这次培训活动,我代表省宗教局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

  我们举办这样的培训班,目的有二个,一是帮助寺院的管理者提高文物保护意识,紧密配合和积极参与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二是动员有关寺院积极参加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中国佛教文物展”筹备工作。

  刚才,孙洪局长、明学长老已经发表了讲话,针对性很强,对搞好培训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下面,我再简单谈谈一些个人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文物普查是保护佛教文物的重要基础

  去年8月,国家宗教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是国务院于去年4月份,向全国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务院为此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国家文物局具体实施。我们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中华文明具有五千年的悠久功史,而且生生不息。而现在一些非洲国家几乎没有文化,语言也保存不住,就是缺乏文化传统。百年来,帝国主义的疯狂侵略都动不了我们民族的根性,历史文化传统精神意义深远。可见,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就是培养我们民族的根、民族的元气。从历史人文资源中体悟理性,吸取智慧,乃在于为新时期的文明创新积淀底蕴。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保护好、利用好文物也是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的组成部分。

  文物是人类历史的见证,是传承历史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资源。文物作为一定历史时期人类活动的产物,蕴涵着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等诸多方面的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和实物见证,是民族的象征,国家的标记,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三大价值,文物用于历史或科学研究、满足精神文化需求的使用价值)。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就是要充分发挥文物三大价值的作用。

  同时,经历了历史的沧桑,决定了文物是独一无二的、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其固有的脆弱性,给我们今天的保护增添了很多的困难。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而佛教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文物中蕴涵了丰富的文化和习俗诸方面的信息。保护、管理、利用好祖国的文化遗产,对于维系中华民族血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维护文化多样性,开展国际文化交流和文明对话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于佛教界挖堀弘扬中国佛教的优秀文化,汲取传统文化中的丰富营养,利用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份,结合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开展佛教文化建设,展示佛教文化在新时期新阶段的新形象,对加强佛教寺观教堂的自身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作贡献,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开展文物普查,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没有普查,就无法掌握文化遗产的分布和现状,无从开展保护,所以普查是文化遗产保为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文物普查是全面了解国情国力的重要途径。开展文物普查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文物普查是加快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我们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确保这次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我省许多寺庙作为文保单位,本身是文物,本身就是普查对象;有的寺庙虽不是文保单位,但存有不少可移动文物,十分珍贵,这些文物不仅属于寺庙而且属于全社会,所以,大家都要紧密配合并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二、保护利用好传承佛教文化的重要载体文物

  大家知道,佛教作为一种宗教、一种哲学、一种价值体系自从传入中国之日起,在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过程中不断学术化、艺术化和社会化,深刻的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价值观念和心理素质,佛教文化已经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建筑、佛教法器,佛像、佛经、佛乐等,是佛教文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载体。一座千年古寺,它的声誉首先是通过其深厚的历史、古老的建筑、珍贵的藏品为人们所认知。每一座寺庙都是一座艺术的宝库,都藏有大量珍贵的佛教文物;建筑本身也都是历史悠久、宏大壮观,堪称建筑的杰出代表和中华民族古建筑的精华之作,具有极强的文物价值。

  佛教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不仅具有很强的宗教价值,还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是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重要物证和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精神纽带。佛教文化作为中华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之所以能够源远流长,至今仍有十分强的生命力,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中国人注重保护自己的文化。保护、管理、利用好祖国的文化遗产,对于维系中华民族血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人类文明进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热爱佛教文物、保护佛教文物、珍惜佛教文物,是各级政府宗教部门、文物部门和佛教界的共同职责,也是一切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文物价值观就是人们就文物的存在现状对于人的需要是否有用或能否有利于人类的发展的一种评判标志体系。它是文物观念和文物意识的重要内容。简而言之,文物价值观就是人们对文物的总的看法和行为方式。它决定着人们对待文物的根本态度,影响着人们对文物的行为表现。因此,要不断提高佛教界对保护文物和使用文物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省佛教文物保护的形势不容乐观。客观的讲,大部分寺庙对佛教文物的保护意识是比较强的,寺庙负责人也很重视这项工作。但是,还有少数地方对此重视的不够,对文物保护还不够专业。甚至有的寺庙根本搞不清自己有多少文物,不管不问,任其“自生自灭”。请大家务必充分认识到寺庙文物保护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首先要根据文物普查的要求,对本寺庙的文物进行一次普查,并对文物逐一登记、照相,对没有经过文物部门鉴足的文物要进行鉴定,形成每个文物的文字介绍,建立文物档案。二是要加强文物的保管和保护,各寺庙要按照文物保管保护的要求,加强对文物的保管保护,防止文物损坏和做好防盗工作,做好文物的抢救工作。三是要加强对文物的开发利用,要充分利用文物的价值,在做好保护的前提下,要利用这些文物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佛教文化。

  三、积极参展是利用文物价值传承佛教文化的重要手段

  2002年10月,国家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了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遵照这十六字方针之“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要求,我们不仅要把各个寺庙的佛教文物保护好,还要古为今用,要充分发挥我们寺庙文物的社会文化效用。为此,国家宗教局准备借举办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的机缘,筹办“中国佛教寺院文物展”活动。我们江苏的重点佛教寺庙应该积极参与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的“中国佛教寺庙文物展”的筹办工作。

  经中央批准,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中国佛教协会、香港佛教联合会和台湾国际佛光会,定于今年北京奥运会之后的11月上旬在江苏无锡和台湾台北,以“和谐世界,众缘和合”为主题,举办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这是今年中国佛教界的一件大事、喜事。叶小文局长说,论坛不光是论,还要让人家看,要有意识地展示佛教文化、中华文化。因此,举办“中国佛教寺院文物展”活动,通过这种载体来展示佛教文化势在必行。国家宗教局也多次发函来电,请我局就“中国佛教寺庙文物展”之事向省委省政府汇报,请江苏给予支持与帮助。我们和国宗局观点完全一致,就是在论坛期间,举办一次全国规模的大型佛教文物展览,有助于烘托论坛气氛,有助于充分展现中国佛教历史的悠久,展示中华佛教文化的底蕴和魅力,展示中国的文化大国形象,同时佛教界共同参与论坛这项活动,有助于展示我们各寺院的历史传承、宗教特点和文化风采。能否成功举办“中国佛教寺庙文物展”,与在座的各个寺院息息相关。我们希望我省各个寺庙要抓住这次机遇,趁势而上,涌跃参与,希望大家献计献策,共同努力,共襄盛举。我们相信众缘和合,定能心想事成,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在江苏一定会办得更加精彩,更加殊胜,更加圆满。

  各位法师,培训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动佛教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我们的寺院就像一座座佛教文物的博物馆,从殿堂建筑到寺内的佛像、法器、壁画、经版等等都是具有极高宗教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珍贵佛教文物。希望大家在今后寺院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能够以崭新的理念,将在培训班所学到的文物保护知识应用到日常管理当中,增强对佛教文物保护意义的认识,认真抓好佛教文物保护工作,切实贯彻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所提出的‘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努力提高寺庙文物保护的水平,充分发挥寺院佛教文物的社会文化效用,积极配合好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共同支持即将开始的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中国佛教寺庙文物展”筹备工作,为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为促进我国的文化事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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