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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宗教学上的“鸦片战争”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1日
来源:不详   作者: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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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宗教学上的“鸦片战争”

  作者: 雨山

  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既对当前的宗教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对宗教学理论研究解放思想提供了保证。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已经30余年,我国各项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宗教学研究领域自然也不例外。30年来,宗教学研究领域的各种争鸣、讨论,极大地解放了思想,推动了宗教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在这些大讨论中,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讨论,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值得我们回顾和反思。

  “文革”结束后,全社会开始拨乱反正,宗教学研究要得到恢复和发展,也必须正本清源。上世纪80年代初,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大讨论,特别是关于如何理解“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一度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当时在南京和上海的一批学者,特别是基督教研究者,如郑建业、赵复三等人在《宗教》等杂志上发表文章,认为以往“极左”路线滥用“宗教鸦片论”,让马克思的这句名言成为少数人盲目打击宗教的棍子,将宗教完全丑化为毒品,将宗教信徒斥为“鸦片鬼”和“伪君子”,神职人员、宗教领袖变成了“毒品贩子”,这样片面的看法完全剥夺了宗教行为的合法性。但是,如果我们更为全面地看待马克思关于宗教的评论,就会发现,他对宗教充满了同情,“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这些学者还说,在马克思之前,欧洲许多教会人士早已使用“鸦片”来比喻宗教,鸦片在他们的概念中是一种有效的镇痛剂,只是近代中国人经历了臭名昭著的鸦片战争,才开始将鸦片一词完全作负面的理解。

  当时我国北方,主要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的一批学者在《世界宗教研究》等杂志上也发表文章,同上述南方学者进行讨论,学术史上戏称为宗教学理论上的“南北战争”或“鸦片战争”。北方学者承认鸦片确实是一种止痛剂,但之所以有镇痛效果,还是因为它有某种麻醉或催眠的作用。过去采取极端的态度摧毁乃至试图消灭宗教,其背后的原因非常复杂,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马克思一句话“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导致的不良后果,当时少部分人仍旧认为宗教鸦片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基石。不过精神的鸦片不同于物质的鸦片,不应该像后者那样被摧毁,宗教还是有积极的一面。

  宗教学上的“鸦片战争”,对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学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对学者们开始放弃对只言片语的教条化理解,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学者们对宗教鸦片论也逐渐达成共识:宗教鸦片论涉及到的只是宗教的功能,而非宗教的本质。(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马克思关于宗教是劳动人民的鸦片(鸦片论),与恩格斯关于宗教是农民起义的外衣(外衣论),都不是对宗教本质的论述。这就为学者研究宗教定义等理论问题提供了空间。

  时至今日,宗教鸦片论仍不断引发人们的思考,如2001年12月,时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潘岳在《深圳特区报》、《华夏时报》等几家报纸同时发表了一篇题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与时俱进》的文章,该文再度提到宗教鸦片论,他指出后人在理解“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时,“创造性地加上了‘麻醉’两字,即改为人们所熟知的‘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把原来‘人民对宗教的需要’变成‘统治阶级利用宗教麻醉人民’。主语换了,意思也就全变了。”

  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早已不是一句“鸦片论”就可以涵盖的,正如方立天教授指出:一般而言,相对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应该包含3个方面:一是宗教本质观,即关于宗教的内在联系及其性质的观点;二是宗教价值观,即关于宗教的社会功能、作用和意义的观点;三是宗教历史观,即关于宗教的起源、演化及其规律的观点。方教授近年来还不断强调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问题。总之,随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的深入展开,学术界将取得更多更大的成果。温故知新,我们对宗教的认识也将更加全面、更加深入。(信息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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