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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禅转世问题面面观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5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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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禅转世问题面面观

  1989年1月28日,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大师不幸圆寂,中国各民族人民失去了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和著名的国务活动家,中共失去了一位忠诚的朋友,藏传佛教和中国佛教界失去了一位杰出的宗教领袖。藏传佛教界人士和广大信徒无限悲痛,虔诚地祈祷、祝愿,希冀班禅大师的英灵早日幻化肉身,乘愿再来。不仅如此,作为藏传佛教两大活佛之一,班禅转世问题也为海内外人士所瞩目。人们关注着以唯物主义为其哲学基础的中国政府对此持何态度。

  第十世班禅大师圆寂后仅两天,1989年1月30日,中国政府发布了由李鹏总理签署的一项通告,郑重宣布根据扎什伦布寺民主管理委员会和僧众的请求,并参照历史惯例,国务院决定“由扎什伦布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并视必要请中国佛教协会、佛协西藏分会协助,办理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等事宜,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的这一通告,受到藏传佛教界人士和各教派僧众及广大信徒的拥护,也得到国际舆论界的好评。前不久,扎什伦布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恰扎·强巴赤列活佛举行新闻发布会宣读了经国务院批准的扎什伦布寺关于寻访认定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公告。公告说:“第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由扎什伦布寺负责,请第十世班禅大师的经师嘉雅活佛和扎什伦布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恰扎·强巴赤列活佛主持,扎什伦布寺主要活佛、堪布、高僧若干人参加办理转世灵童的寻访和认定等有关事宜。”恰扎活佛在新闻发布会上还说,目前,有关第十世班禅大师灵童的寻访准备工作已经开始。

  笔者近年来以作业余遐研习中共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深感此举是他们一贯奉行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生动体现,且是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事的。中共一贯强调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其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中国共产党人毫无疑问是无神论者,这一点他们从不隐讳,但并不以此来要求全体公民。中国共产党人又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者,他们认为,在中国的现行制度下,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和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世界观上的差异,并不妨碍他们为现实的共同利益,巩固和扩大与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联盟。基于这种认识,他们将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了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人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当然包括尊重和保护各个宗教以及同一宗教中不同教派的信仰特点和传统。对于活佛转世,这种藏传佛教所特有的传承方式,中共历来是尊重和保护的。新中国成立后,他们对藏传佛教的大小活佛采取了争取、团结和教育的态度,对其中大多数人安排了一定的职位,既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宗教地位,又在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促进藏民族发展进步的各项事业中发挥其积极作用。西藏和平解放后,仍然有一些活佛的转世灵童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惯例寻访、认定、坐床。经历了平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的武装叛乱、实行民主改革的社会震荡之后,由于种种原因,活佛转世既没有被宣布废除,也没有继续实行。但是,那些坚持爱国主义立场的在世活佛,仍然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尊重和保护。据笔者所知,在班禅大师圆寂之前,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已在着手研究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问题。第十世班禅大师生前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为使藏传佛教逐步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利于藏族的发展进步,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他在扎什伦布寺主持进行的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寺庙管理的试点,就是这种尝试的一个范例。中国政府对班禅转世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责成扎什伦布寺民主管理委员会按照藏传佛教的仪轨和历史惯例办理有关事宜,自是合情合理的。观览藏汉文史籍的记载,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活动自公元13世纪初叶噶玛噶举第一个活佛噶玛巴希以来,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步演变,虽无完整的文字规定,且因教派和活佛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大体上已形成了一套传统作法。就班禅世系的转世问题来说,其宗教上的种种预言、征兆和神谕,以及秘密寻访、辨认器物等等仪轨,已有专文论述,不再赘言。这里着重谈谈人们普遍关心的三个问题。一是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一般由扎什伦布寺拉章主持办理,只有九世班禅圆寂后因特殊原因由班禅堪布会议厅主持办理。二是寻访的方域。通观历史,藏传佛教的首领人物中,也有个别人因种种原因一度离开祖国出走异土,但其转世灵童无一例外地均在我国信奉藏传佛教的藏、蒙等民族聚居地区寻访。十世班禅大师继承和发扬了历世班禅大师的爱国主义传统。他矢志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宏愿,也必然会体现在其转世意向上。三是转世灵童的批准权。自18世纪末清朝中央政权制定颁布了藏事善后章程后便有了明文规定的典章。依据典章,对于达赖、班禅等大活佛的转世灵童,在按照宗教仪轨寻访出候选灵童,经中央政府颁赐的金瓶掣签后,还须报经中央政府批准方可举行继位坐床仪式。笔者认为,这可以说是将宗教仪轨同政府法令相结合的一种特殊法规,也是达赖、班禅等大活佛的转世灵童取得合法地位从而被信徒所尊崇的必经程序。

  国务院1月30日通告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扎什伦布寺公告郑重宣布:由历世班禅大师的主寺扎什伦布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第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事宜;第十世班禅大师的转世灵童在我国国内寻访;扎寺寻访、认定的灵童,报国务院批准。这既符合藏传佛教的仪轨和历史惯例,又符合我国宪法的规定。

  笔者相信,扎什伦布寺一定能够按照藏传佛教的仪轨和历史惯例,功德圆满地顺利完成寻访、认定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历史重任。在寻访、认定过程中,他们会得到藏传佛教界一切爱国人士和广大信徒的帮助和支持,也会得到党和政府的尊重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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