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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析太虚大师的僧制建设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释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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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析太虚大师的僧制建设
  释行空
  内容提要:太虚大师一生潜心研究古今僧制,志在制定一套符合当时佛教状况的制度,先后在此方面有几篇宏伟著作,其中之思想很值得我们借鉴。在《整理僧伽制度论》中提出僧团与居士分开管理,二者并驾齐驱的思想,并对佛教的教产、教制、教所等制定相应的制度。在《僧制今论》中提倡僧众自食其力并服务社会的思想,反对以经忏牟利,强调皈戒修行与佛学研究。在《建僧大纲》中提出了完成僧格的重要性,及其制定了学僧、职僧、德僧三层建立现代晋升制的蓝图。从内容和形式上看,他的思想是越来越成熟越来越严谨的,细细揣摩其中的道理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启发,以下就是对其僧制建设的解析。
  关键词:太虚大师 僧制 制度 菩萨
  前 言
  太虚大师是近代佛门泰斗,是佛教的改革家,是人生佛教的先驱者。大师一生致力于精研教典,著述颇多。针对时弊而慨然提出对佛教进行改革,先后访问欧美、日本等国,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发心对全国佛教寺院、僧团进行整顿。在当时社会,他的思想受到保守派的抵触,而带来了种种障碍,使在施行其佛教“革命’’时受到了极大的压力和困难。在当时虽未完全实现自己的理想,但为佛教注入了新鲜血液,使佛教面貌有很大改观,对现在的僧团有着深远的影响。 ’
  大师,法名唯心,字太虚,号昧庵。俗姓吕,乳名淦森,学名沛林,生于1889年12月18日,圆寂于1947年1月17日,原籍浙江崇德(今浙江桐乡),生于浙江海宁。儿时,大师曾从其舅父就读于私塾,但因体弱多病,时学时辍。大师的外祖母是一位虔诚佛教信徒,幼年时经常随其外祖母上安徽九华山、浙江普陀山、宁波天童寺、育王寺、雪窦寺等佛教圣地、名刹朝拜进香。其时,大师对寺院僧人的闲暇生活甚为羡慕。十六岁时,借故离家,先欲去普陀山出家,然因因缘未聚,乃去苏州小九华寺礼士达上人为师,师为取法名唯心。是年九、十月间,士达上人携师往镇海拜见师祖奘年和尚,和尚为取法号太虚。大师一生振兴佛教为法忘躯,不计已之劳顿,国内外奔走呼号,以至于59岁就安然示寂了。
  一、关于《整理僧伽制度论》
  1915年,大师在普陀山闭关期间,权衡时局,依据教理、教史及律制的适应问题,写成体系完整的《整理僧伽制度论》,提出生平志愿: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萨戒本。有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僧依品,二是宗依品,三是整理制度品,四是筹备进行品。
  1、僧依品,此品主要以僧众为主,严持律仪,重视僧人形象。作为住持佛法者,乃人天之师表,必须以身作责,在修行与教理方面都要有一定的造诣,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弘扬佛法,才能够扭转时代弊端,大师因此而发心对教内进行整顿。目前中国佛教协会提出的“僧衣、素食、独身”即是在大师的行持基础上而倡导开来的。当时在僧团内部非常混乱,赖佛逃生者甚之,出家众十有八九不认识字,大都为亡人超度做法事来谋生,而被外人误认为出家人就是度死人的,没有什么了不起,给人们一种错觉,佛教处于社会底层,形象受到了损害。大师基于此而注重提高僧人的素质,兴办各种佛教院校来培养僧人,办佛教大学兼收出家、在家二众,大师又言:“自我观之,居士、沙门,二者不可废一。宗教虽超举物外,而必期于利益众生。”佛教的兴衰是靠全体佛教徒的共同护持,不能够忽略任何一个因素,所以在培养出家众的同时,也要对居士进行良好的引导,提高全体佛教徒的整体素质。
  2、宗依品,僧人修学佛法必须要以中国佛教大乘八宗为主,学习过程中也以佛法为主,不能偏于世俗知识,而佛法不能离开大乘八宗。所谓八宗者(大师的八宗说),即清凉宗(华严宗)、天台宗、嘉祥宗(三论宗)、慈恩宗(唯识宗)、庐山宗(净土宗)、开元宗(密宗)、少室宗(禅宗)、南山宗(律宗)。“此八宗中,须知有两重别。一者,古有华、梵之二别,开元(密宗)、少室(禅宗)二宗,其祖梵师,余皆华师。”此说明八宗祖师二者出于西土,六者出于中土。此晶从宗名、宗史、宗学、问答四个方面分别阐述。从宗名上说,大师认为古时对八宗的称法不是太准确,所以更改其用名,但是现在仍依照古名而称之。如说华严宗时,“然此宗当以华严疏钞为根本部,而此部实成于清凉大师,故不称贤首宗;犹天台传自北齐、南岳,以三大部成于天台不称北齐、南岳宗也。又以法由人宏,当尊祖庭。且解华严者有旁家,而此宗所属经论又不仅华严,故不称华严宗,而以清凉定名焉。”大师从地名、时间等方面来判摄八宗名称。所谓宗史者,是从每一宗的发展历史上加以说明,如讲禅宗时,“昔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独大迦叶破颜微笑,乃曰:吾有正法眼藏,付嘱于汝。十二传为马鸣,十四传龙猛,二十八传则为菩提达摩,始将传法衣钵,东来震旦,面壁少室,是为震旦初祖。五传至曹溪,其道始显于世。”从宗学上说,如南山宗,“当以道宣律师四分律戒疏、业疏、灵芝律师资持记、灵峰律师梵网疏为根本部。”从每一宗的所依经典、著述、论述等方面来判摄。所谓问答即是用一问一答的方式分别对诸宗进行阐释。
  3、整理制度品
  大师在本品中用了很多笔墨,也是《整理僧伽制度论》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从教所、教团、教籍、教产、教规五个方面分别阐述,各种制度都要建立起来,一一进行整顿,不能混乱,一切都要依照制度来管理。
  (1)、教所:即是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四个级别的管理制度,对国内佛教寺务进行统一模式管理。全国设立一个“佛法僧园”,它是“中国本部佛法僧全体机关,包罗宏富,该摄僧俗”是为统摄全国佛教的最高机构。各省设立一“持教院”,“此为一省的佛教团体机关,依教秉持与僧,宣道与俗者也”。省再设一“佛教慈儿院”,“贫儿孤儿,衣食无靠,教育何处能受,当慈悯故,收养教之,扶植成人”。省下设“道区”一级,按八宗建各自寺院,为八宗之专修学处。另外再设一所“佛教医病院”和“佛教仁婴院”。每县设一所“行教院”(县佛教团体机关),一所“法苑”(专修经忏法事),一所“尼寺”(尼众不宜分散,此专住比丘尼),一所“莲社”(通摄一县善士信女共修念佛三昧),四所“宣教院”(选择几个大的乡镇对百姓进行弘法)。
  (2)、教团:大师在1913年以宁波观宗讲寺为本部组织宏誓会时,就提出了“改组教团”的要求,这是文献记载太虚大师第一次用“教团”的概念来改革佛教制度的。第一次提出佛教宏誓会为“佛教中之特别团体”,以四弘誓愿为宗旨,通过组织宣教团、慈善团、编译团来开展利人事业;通过修习止观,改组教团、组研究社、讲习所来实现兼利的目标;用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来实现自利。在鼓励个人人会的同时,也发动寺院人会,规定了会员的权利义务。据此,实为组合有志僧俗,凭借自身努力,从小而大,化私为公,为佛教教团之根本革新。
  直到1915年,大师在《整理僧伽制度论》中又更系统地整理了各种团体的明细,如下:
  A、佛教主持僧:包括总团体、别团体,总团体设立佛法僧园来统摄本部和全国各地的持教院、行教院、宣教院,还要设立仁婴院、医病院、慈儿院。别团体包括八宗本寺,支寺,尼寺,法苑,莲社。
  B、佛教正信会:设立总团体和别团体,总团体设立总会,总分会,分会。别团体包括佛教通俗宣讲团、佛教救世慈济团、研究佛学社、拥护佛教社。
  C、佛学研究社。
  D、佛教救世慈济团:救灾、济贫、扶困、利便。
  E、佛教通俗宣讲团:设立劝导行善和劝化止恶,进一步制定方法和场所。
  大师纵览中国佛教之现状,从僧团与俗世社团分别制定了完整的制度体系。通过加强佛教的组织建设,来保护佛教的正当权益。通过这种教团组织,对内可以团结全国寺院,把其纳入教团组织之中,增加寺院及其各层面信众之间的沟通与联合。对外可以用佛教的组织身份,来增加佛教在社会上的地位和维护自身的权益,并用组织的身份参与社会各项事业,融人现实社会之中,不再让世人对佛教有错误的认识,使其产生好感,以达到佛法利于人们的目的。
  (3)、教籍:包括“总籍和别籍。总籍有在僧籍、往僧籍、出僧籍三种。别籍有戒籍、学籍、座籍、职籍四种。戒籍有捕戒籍和受戒籍(沙弥籍、沙弥尼籍、比丘籍、式叉末那尼籍、比丘尼籍)。学籍有内学籍(南山宗籍、少室宗籍、开元宗籍、庐山宗籍、慈恩宗籍、嘉祥宗籍、天台宗籍、清凉宗籍)与外学籍(文学籍、艺学籍、医学籍)。座籍有上座籍、中座籍、下座籍。职籍有掌教籍、法主籍、议员籍。”大师针对当时的社会环境而制定了僧籍制度,是为了对出家僧众进一步的有效管理,受了沙弥戒就算是人了僧籍,发给相应的僧证来证明是一位出家人,若是自求退出或是被摈出,则取消其僧人资格。
  (4)、教产:僧团修行重要是和合共住,在六和中其中有一和就是利和同均,在利养方面一定要处理好,不然的话令众生恼,那又怎能去安心办道呢。大师看到当时佛教财产的私有化很严重,存在着很多弊端,强调寺产私有独占和宗派继承的传统诱引佛门败坏风气,必须彻底打破,“佛教寺产……宜实行集产制度。”所以大师誓愿改革教产。所谓教产,就是使佛教财产成为十方僧众所共有,不为少数住持所私有,要用之以供养大德长老,培养青年僧才和兴办各种僧伽教育事业以及社会慈善事业,如办学校、医院、工厂等。
  在大师的教产改革中,分为两种,一是公有分配法,二是私有之限制。公有分配法,如预计“佛法僧园每年收入六十万元,当以十万元划充佛教正信会之慈济团作慈济费,十万元划充世界布教团作布教费,十万元作流通经典书报之津贴费,十万元备用,以作各院各宗寺各苑各支提各梵刹周济费。以本是公财故,其余二十万元则为园中食用费、薪费,及各项公费、修造费。”其他,大师还提出僧团可承办工厂、银行等各种为寺院赢利的事业。所得利益为兴办教育、慈善、医疗等社会公益。私有之限制,有六种事所得为私有:“一者任僧中各项职员之薪金;二者僧中所散给之斋僦;三者由代人作礼忏诵经等法事所人者;四者由正当法得之俗中亲属僧中师友者;五者由皈依剃度等各种弟子及诸信仰人等所布施,专以供养本人者;六者仗自己道术学艺利益人,而受人专谢者。”但出家之人当以少欲知足,不宜过分贪求,需安贫乐道。戒律中本有不捉持金银戒,但因中国之僧人有特殊情况,可随宜蓄,在冷的地区蓄毛衣,热的地方蓄棕扇等。“旅泊三界,但支身命,比丘之道如是,不令多蓄财物生顾恋也。”不要总是把自己作千年想,天天打算着怎样用这笔钱,怎样才能保存好这物钱,无心用功办道,身外之物影响了终身大事,忘了自己是出家人,是要出离苦海诞登彼岸的,所以蓄钱物时要适中,不能为私财所累。
  总而言之,在寺产制度方面,理清了长期以来的寺产混乱局面,保证了寺产的合理利用,为寺院的持续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他所制定的共住规约,消除了传统丛林制度所产生的一些弊端,本着“契机契理”的原则,规范了僧人在当时社会环境中的行为。这些在当时都是比较符合时代需求的制度设置,为佛教的发展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5)、教规:在原有戒律与清规的基础上,大师进一步制定了僧人日常行为规范,首设建立佛教大纲,然后规定佛教之外界关系与佛教之内界建设。内界建设分为两部,一为佛教正信会规制,二为佛教住持僧规制。佛教住持僧规制又分为两种,总部(含佛教僧园规制、持教院规制、行教院规制),别部(含八宗规制;支提规制、梵刹规制、莲社规制)。又有,对衣制、斋制、日诵制、布萨制、历制、名制的改革。佛制比丘着三衣,作杂务时着五条衣;随众受食作佛事着七条衣;为大众说法时着大衣。佛教传至中土,依地理条件之关系,为御寒故,不得不方便着棉衣。大师依照原来僧衣及参考日本僧人服饰,而制定今之袍衫,现称之为“太虚装”。在斋制方面,制定八宗寺院在设斋时所念诵之仪轨皆有差别,如“天台宗寺,则集讲堂诵普门品;清凉宗寺,诵普贤行愿晶;嘉祥宗寺,则诵心经或金刚经,慈恩宗寺诵佛地经”。僧众共修时间,即是每日早晚功课,大师认为有四种功德“一、存法门仪,引起正信。二、集善根资量,助发道念。三、为国民祝厘,答谢檀施。四、令鬼神欢喜,护持伽蓝。”但大众所念早晚课诵皆依禅宗仪式,各宗依自己之特色可改为专修课程。布萨制是为僧众犯错误之后的一种忏悔方式,“南山宗寺及梵刹,应全照律文而行,余七宗寺及支提,与佛法僧园,或改百丈清规告香之制。”在历制方面,大师认为佛教用佛历为宜。所谓名制即是对僧人冠以适当的名号,“得法南山宗者,可称律师;得法少林宗者;可称禅师;得法五宗者,概称法师。”如再有德高望重的僧人可按具体情况而称上士、开士、胜士等,对俗可自称沙门、衲子、释子等。
  (4)、筹备进行品
  大师把此品分为三个时期,共十五年的时间,每五年为一期,作为整理僧团的一个计划,大师曾言:“今论整理僧伽制度乃根本之整理,非一蹴而就可几者。”寺院的混乱局面形成已久,想改革成制度完整的清净道场,非短时间内所能达到,必须经过长期的摸索与探求才能使当时中国佛教有所改观,所以制定了一个长期的宏伟目标。
  初期:首先,制定严谨的寺院管理条例,建立完整的僧团机关。规模做成全国性质的,联合全国寺庵主僧,议决筹办。在整顿财产丰足的寺院时,如“以少林宗寺为模范,遴选国中禅行最高之禅师,自缚已解而有愿力解人缚者为法主,及尊者而主持之。””作为一寺之主,必须德才兼备,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对大众修行、生活各方面都负责任的僧人担任之。并计划选出戒德清净三十岁内的出家人送往日本学习密宗法,以五年为限,务求在此限之内能得不可思议之神通力,为以后设立开元宗寺作准备。
  二期:计划联合全国有学僧徒,联合佛学研究社,佛教通俗宣讲团等,拟定佛教建设大纲,要求政府承认,要求政教分离为原则,“此事妥定,僧伽内部之制度,乃可着手整理矣。”在僧伽方面,有改组教务会议成行教院,为佛教住持僧机关;创设一佛教基金团向社会募集善款,以为建设佛法僧园经费,及开办佛教银行、工厂之资本;延长求戒期,自沙弥至比丘为三月限制在律宗寺院方得传戒等。
  三期:以上二期达到一定程度,能够更好地做好三期筹备工作,再进一步的细化。所以在八个方面作了具体说明,“一、就省区成立持教院,为僧伽省机关;二、由持教院即成立慈儿院,凡未及受戒年龄之驱乌沙弥,皆收入之。三、八宗寺兼前之每宗五寺,今每宗各扩充为二十寺,并成立八宗之本寺;四、延长求戒期,自沙弥至比丘为一年,未满二十不得比丘戒。五、用前医学专科人才,省设施医院一;六、仁婴院亦应于此期内,渐次成立之;七、由持教院调查一切属于僧伽田地山场等产;八、用前期所造就专科人才,组织成世界布教团,开始翻译、流通关于佛教书报。”
  以上三期,筹备完成之后,就可以开始实施,联合各地方持教院,选任佛法僧园的统教大师及副统教法师,组成统教机关。依照所提出之规章开办银行、工厂并建筑佛法僧园。统教机关制定大纲及规制,联合僧俗佛教徒,要求政府完全承认佛教住持僧。然后以住持僧为佛教的主干,实行政教分离。“至此,则已完全依新制度实行矣。故筹备即实行,筹备至圆满,即实行之完成也。”
  二、《僧制今论》
  1927年,大师在《整理僧伽制度论》的基础上,又作了《僧制今论》,认为在某些地方需要改动,所以才有此论面世。
  1、在《整理僧伽制度论》里,大师把僧数定为八十万人,但此是以乾隆时的说法,时过境迁,僧伽不振,日益式微。所以在当时,大师把僧人缩短为二十万人,蒙藏喇嘛不计其内的。尼僧定为两万人,“二十二行省每省平均仅八千余人,且其产不足以养之,泰半藉应赴经忏以糊口。”虽然僧人不多,但在日常生活中都是有困难的,为了改变面临的现状,走出困局,大师把全国佛教分为五个区域。即:“(一)、直隶、山西、河南、陕西、山东、东三省、甘肃、新疆区,(二)、川、滇、黔、桂区,(三)、湘、鄂、赣区,(四)、浙、闽、粤区,(五)、苏、皖区。”这样分的话,每个区定为三万六千人,对这些僧人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佛教制度建设。
  2、大师把僧俗二众总概括为佛化七众,即:“佛化众分为僧众和信众,僧众包括长老众(学习服务三十年以上者)、学行众(求学比丘及弘法菩萨)、服务众(出家从事农工商者)、尼众(剃度修行之女众);信众包括皈戒众(皈戒修学之男子)、研究众(研究佛学之人士)、女众(在家修学之妇女)。”在比丘僧十八万中,约计长老众三万人,学行众五万人,服务众十万人,而以学行众为佛化众的中坚力量,所以对学行众的培养非常重要,学行众中约一万人为预学众,六千为正学众,七千为参学众,二万六千为行化众。正学、参学众为求学比丘,行化众为弘法菩萨。
  3、依照上面二点可设总部佛法僧园,一省或者数省设持教院,一县或者数县设行教院,及设支提梵刹等。对待出家僧众制定了五个层次修学方式:一者,设预科大学,传授律仪及授以普通的佛学知识,以容纳有中学毕业程度而初出家之一万学行众,对其授以最基本的僧格培养和仪轨。二者,设专宗大学,即是设各宗派专业学科的学校,为佛教培养对某宗有专长的人才。能容纳正学四年参学六年之一万三千余求学比丘,正学毕业者为学士位,参学毕业为博士位。三者,参学毕业者受比丘菩萨戒,为行化众之弘法菩萨。主要是为办佛教院校,做教育工作,教导后学。四者,沙弥菩萨之服务众,半修半作服学农工商业经二十年,此之面对者主要是四十岁以上者,大约十万人,以做工修行为主。五者,修出世之长老众,此为学行或服务三十年之后,专修行养老退居幕后,受社会供养,当之无愧。
  4、各寺院庵堂及其产业除充作佛法僧园、持教院、行教院、宣教院外,其余的按照地宜,作农修场、工修场、商修场。主要来做些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即可以服务百姓,又能为佛教赢得利益,以供来开办仁婴苑、慈儿苑等一系列的慈善事业。
  此论中用以上四点,概括总结《整理僧伽制度论》的主题思想,后又阐发一些新的观点,来弥补以前的不足之处,在形式上有所改进。
  三、《建僧大纲》
  1930年,大师作《建僧大纲》,此是在闽南佛学院讲述的。再一次制定了僧人所依止的法则,大至弘宣教化,小至个人行为,悉皆以此僧制为准绳,所依之制度也要随时代有所变动,佛法乃圆融之妙法,不是刻板的,如发源印度的僧制,和现代僧人所持的律仪就有很大差别的,所以在制度方面也要灵活运用。
  1、僧格之养成,作为出家的人天师表,令人恭敬的法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素养,保持良好的风度,为在家信徒仰慕的对象。世间凡夫,需要有一定的人格,才能在俗世立足,何况出离三界的僧人呢。大师曾作一首著名的偈语: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可见大师对具备人格、僧格的看法是多么重视。
  (1)、对三宝深切信仰而培养完美僧格,出家为僧,是为上求无上菩提,下化无量众生。首先要对三宝有充足的信心,才能产生出僧格来,如果僧团中的每一分子皆有完美的僧格,必须具足对于三宝的信心。一、信法,信佛法的真理,对三藏十二部所讲的道理而产生信心,发愿来深研教理,把佛法当成一门哲学来研究,这是一般世间凡夫的见解。二、信法佛,即是由信法而进一步信佛,信佛所说的一切教法,“乃完具且超越一切世间道理的唯一道理,并信佛法道理非假设悬想而出,乃从实证智慧所证得之真理。”一心皈依佛法僧,而为佛教之弟子。三、信法佛僧,以自信佛法而欲使世人皆信佛法,需要建立人世间具体的佛教团体,使佛智慧中所流出的教法而传播不绝,经常在世间众生中摄受众生,乃需有僧之团体。
  (2)、以六度之学而养成僧格,僧格成就的先决条件就是先须舍俗,将世间的一切俗乐舍弃,即是布施。又能将一切俗染洗净,即是戒也。行出家法,不为世间一切恶法动摇,这样须学忍辱,不修忍辱法,则难成佛道。要具足完整的僧德,必须精进不懈,修习戒、定、慧三无漏学,由修定而得禅定之乐,从而养成完美的僧格。
  2、大师悲心愿切,视中国佛教之状况非常痛心,能够弘扬正法宣佛妙旨者寥寥无几,“今全中国僧伽能具有僧格的百无其一,今议创设僧制,第一即须精取慎选少数有高尚僧格的,制成僧制。”
  (1)、学僧制,也叫比丘僧制,约一万人,分四个学级,修学十二年,方为具足学僧之资格。创建处所有律仪院、普通教理院、高等教理院、观行参学处。
  (2)、职僧制,亦称菩萨僧制,即修菩萨行的僧众,如在佛教有关事业单位或寺庙各岗位任职者。
  (3)、德僧制。:亦名长老僧制,即经过前二僧制的年长僧众,可进一步选择适宜的山林茅棚等,就自己选定的行门,一门深入地专修,并可作参学丛林的指导师,成为四众仰慕的对象。
  (4)、其他,无戒、无行、无信者,勒令淘汰或还俗,由教团提出部分寺产,办理农场、医院等各种实业,以安置年老或还俗者,并且组织他们仍为正信的在家佛教团体。
  四、《建立菩萨学处》
  1940年,太虚大师作《建立菩萨学处》,是指对比丘应学习的律仪而言,使所有如法出家的比丘大众,都纳入这个范围,统贯世出世间一切阶位的菩萨,其弘深广大,悲愿切深。
  1、皈依三宝,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从最基础开始,学佛更是如此,在人佛门时首先就是要皈依三宝,这是走进佛门的第一步。皈依时须至心发愿,尽形寿皈依佛法僧,永不退转。
  2、三乘共戒,一者,在家众的五戒十善,“我们的身语心行,有善的也有恶的,现在佛法的修学,灭去恶的,使善的方面更充实增加有力,使之完美。五戒便是最基本的道德标准行为。”佛教之五戒与世间的伦理道德有相同之处,修习五戒,可保人身不失,在家居士守持五戒,能使家庭和睦,邻里和谐。进一步就是修习十善业道,十善乃五戒中开出,即是略为五戒,详成十善。守持五戒,人伦的道德无缺,取得人的资格。学菩萨应先从做得一个人起。否则,人格尚亏,菩萨的地位便无处安置。能行十善,便可进入天界。二者,出家众的沙弥十戒,即是比丘众所共同遵守之出家基本戒条。三者,出家众的比丘具足戒,比丘戒二百五十条,是为比较完备的戒律,重要的就是四根本戒,轻细的涉及行住坐卧语然作止。“比丘戒偏重于机械行为,原为小乘声闻比丘的戒条,到了大乘菩萨戒便注重于佛教的精神。”e四者,在家出家的八关斋戒,八关斋戒是佛为在家居士使受出家生活短期的训练,是为一日一夜间严持清净梵行,也就是体验出家生活。
  3、发心正行,一者发菩提心,能发菩提心者即是菩萨,小乘与大乘之间的最大不同,是在肯发菩提心与不肯发菩提心。肯发菩提心,便是进入了大乘的领域,菩萨学处正是倡导大乘之学,以发菩提心为根本的精神。二者,学修六度,在《建僧大纲》中已经谈到这个问题,作为菩萨必须修习六度万行,“六度的重心在于智慧,智慧之道即菩提道。”利用智慧可度凡夫生死大海,到达真理的彼岸。三者,历行四摄,所谓四摄即是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此四摄法,是菩萨现身化导大众的主要目的,处处为大众着想,令众欢喜。
  结 语
  本文从以上四种著述中简单剖析了太虚大师的僧制思想,其脉络是具有前瞻性的,思路是超时代的,胆识是过人的。虽然在当时受到的阻力很大,但大师却不改初衷,一往直前。从如何培养僧格到菩萨学处制定了完备的制度,其目的是接引迷茫的僧众,要求僧人为佛教争气,改变社会对佛教的偏见。让佛教徒能够闻到正法,引领中国颓废的佛教走出低谷。最终他的理想没能完全实现,但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取得了一些效果。大师为改革教制而贡献了毕生精力,这种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精神将永远激励我们前行。
  (中国佛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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