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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修年谱要规范凡例——林子青《弘一大师新谱》存在问题之(三)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秦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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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修年谱要规范凡例——林子青《弘一大师新谱》存在问题之(三)
  秦启明
  (三)所作(按一语 包罗万象 如在本文序言中所云,按照年谱若千年来形成的惯例,修谱者只能以第三者身份,代表谱主如实行述历年生平活动。因此,修谱者毫无理由以(按一语形式,对诸主历年纪事再作任何评议,毫无理由以(按一了语形式,在年谱的正文与注释中再作任何文字补充。这是年谱的基本规范,也是修谱者必须吝守的基本准则。据此对照《新谱v,令人不可思议!殊不知书中(按一语,随处可见,论形式,既可在正文中出现,也可在注释中出现,真可谓无拘无东,随心所欲;论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简而言之,凡是注释时未能兜出的资料,均以[按]语形式,想方设法一一录出,如此这般,目的也还是为了增加篇福。
  (1)以按代注 释辞释名所释辞语,有一般名辞,也有佛教名词。如一九O一年二一十三岁)条末,就正文出现一经济特科”一辞,编者又以(按一语名义补充注释云:“经济特科”为清末科举考试之一种。光绪二十七年,由内外大臣,保荐通晓时务者,以策论试时事,称为经济特科。至于佛教名词,编者更是网罗无遗。比如一九四O年二八十一岁)条末,编者就正文记述谱主应请撰写《受八关斋戒法》,又在条末别作(按一语解释起“八关斋戒”来。因为人所共知,此处就不再引(按一作证浪费篇福了。所释人名,亦有俗有僧。为节约篇福,现仅举一九三O年(五十一岁)条正文一例证之。是条正文云:
  “五月至宁波白衣寺,夏丐尊与显念居士(钱均夫)访之。师闻显念已归依三宝,甚为欢喜,劝他应到观宗寺听谛闲法师讲经和天宁寺参谒虚云法师。”
  针对正文所云“钱均夫”之名,编者在条末引出显念《悼弘一师》充作正文注释之后,连手又别作(按一语解释云
  “钱均夫:名家治,显念,为他皈依谛闲法师的法名。据钱学敏《日月璧合·风雨同舟—记钱学森夫妇》说:钱学森的父亲钱均夫,是吴越钱武肃王(八五三)的后代。浙江杭州人博学多才。早年东渡日本学习教育、历史、地理,回国后,就职于当时北京的教育部。由于他的教育思想比较进步,文笔超凡脱俗,尤喜古典文学、诗书、字画,因而颇得鲁迅的赏识,彼此视为知己。至今在鲁迅的日记中,仍可见当时他俩友好交往的多次记载。” (见一九九二年四月二日《人民日报·海外版》:钱学森于一九九一年十月被授予“国家突出贡献科学家”的荣誉称号)——此处用(按一语兜出钱均夫的生平,通篇是溢美之辞,与谱主一无相关:更不可思议的是,编者竟然还将科学家钱学森也录入《弘一大师新谱》,此举看来是编者的“拉即配”。如果让钱学森本人事先预知,想必不愿受此“殊荣”,说实在的,钱学森与谱主未有过“因缘”。
  ②无证之事,也入(按一语 如就一九O三年正文所云:“是年与尤惜阴居士同任上海圣约翰大学国文教授,旋又离去——。”编者又在条末加(按一记述云:“此事曩年故李芳远居士曾摘引报章记载,略记其身,未及发表,今已遗失。前年在沪,闻陈从周教授言:前圣约翰大学内,旧有颜惠庆之父纪念堂一座,其额即李叔同手书。或与大师在此任教有关。惜无由证实,姑记之,以待他日印证。”又如一九三O年(五十一岁)条末,编者又就传闻谱主作有《大般若经易检表》,别作(按一语记述云:“是年,上海佛学书局出版《大般若经知津》,师编录《大般若经易检表》共六版,附刊于《大般若经知津》之后。此事系由美国妙因法师函告,特此致谢。惜该表至今未见。
  (3)自我彰扬 与谱主缘如就一九三六年(五十七岁)正文所云:“在草庵时,患臂疮甚剧。旋扶病至厦门就医——。”编者在条末作(按一云一是年春夏之交余适在厦门南普陀,与弘一大师有短期同住之缘:每日见广洽法师陪伴大师赴黄丙丁博士诊所电疗㈨。”又如就一九三七年(五十八岁)条正文所云:“应烟水庵主之请,为书明,石屋珙《山居诗》一联以赠之——。”编者在条末别作(按一语云:“大师书联与人结缘,多书《华严集联》,或其他偈语。以余(著者自称)少时颇好吟咏,特为石屋珙禅师《山居诗v一联见赠。数十年来,珍重护持,未敢或失。”
  (4)引文非难 谱主之说如一九三八年(五十九岁)条正文记云:五月“应请撰《瑞竹岩记》。于瑞竹岩之历史故实,多所是正㈣”。可在条末,编者又针对谱主《瑞竹岩记》所云:“瑞竹岩,名非古也。昔唐·初照禅师结庐万松山巅,日德云庵。宋·大觉琏禅师兴建梵宇,仍其旧称。降及明季,皇子莅山,见枯竹箨萌,谓为瑞相,因题岩名日气瑞竹”。西德云庵名,自是不显于世”。紧接用按语名义,引出《龙溪县志》中有关段落,非难谱主所云“瑞竹岩”由来或系“传闻致误欤?”志云:“瑞竹岩:五代僧楚熙结庐于此,刳竹引泉,竹生笋,因名气瑞竹”,……明季正统年间,绝尘祖师修行于此,作瑞竹楼居——。”不唯如此,就连谱主代人工书的原稿内容中有不同说法,编者也同样引文非难。如一九四O年二八十一岁)条末,就谱主应请移居南安灵应寺,编者先引出弘一大师一九三三年书作《唐神僧灵应祖师现化记》 (性愿撰文定眉立石)。复就文中灵应祖师二不迹唐代”之说编者又以(按一语名义,引出清·如幻禅师《重修灵应岩募化叙》中所云:“神僧系宋时人㈣”,对谱主著作加以非难。纵观各家年谱,修谱者以(按一语名义,利用不同说法,引文非难或否定谱主之说,实属见所未见的一大奇闻!(待续)
  摘自《十方》19卷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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