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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教教育的贡献谈宗教教育制度之确立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江丽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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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教教育的贡献谈宗教教育制度之确立
  江丽贞(佛光大学硕士生)
  一般研究近代台湾发展史的学者,几乎一致认同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是由西方宗教(天主教、基督教)带进台湾的,荣耀与功劳理应归属西方传教的贡献。不过读了星云大师的(佛教兴学的往事与未来)此篇文章,才体会到佛教对教育的贡献,是远在数千年前就开始的,甚至传进中国后,将讲学的风气、经典、思想也一并提供予中国社会,以为教育制度之奠基。
  虽然近百年来的历史记载,佛教对教育的贡献与付出,不若西方宗教的成绩亮眼,但这种已然潜藏在人民心中的一种思潮,却是难以磨灭的,这也是为何近几年来,佛教能够大规模的兴学,进步的速度与软硬体设备的增进,已远超过凭藉西方宗教之力所建之学校。首先,除了教育型态、民间信仰力量等等因素改变之外,政府对教育的政策与态度也有著极大、极深切的关系。再者,因为大部分台湾民众以佛教信仰为多,故而在建校基金与护持程度方面,尽管西方宗教所建之学校,有一定的程度和口碑,但在实质发展上,新兴的几所佛教大学,在无形中却又多了一份优势。
  文中,大师提及““人成即佛成”,佛教就是要完成人格教育”,而且是“人本的生命教育”,不仅言简意赅地指出:教育乃在人格与精神层次的软化育成,方为教育之终极意义。同时,也为诸多佛教所兴建的大学,代为解答为何同以“人文社会”为初建校时的共同标的,理念皆是源于佛陀所说“诸供养中,法供养第一”,也就是大师所解释的“透过佛教义理的弘扬,帮助世人解答生死的迷惑、认识世间的实相、掌握人生的方向、圆满生命的意义”。因此,“教育一不只是学术知识的传承与解惑,还包含了行为、言语、操守、精神等身教。换句话说,徒有丰富的学识涵养与论辩无碍的口才,却没有同等高尚的人品作为匹配,也就算不上优秀的知识份子。从此可以想见,佛陀对教育所订定的标准,是涵摄身、口、意所成的,藉由三方面的共同圆满,才能培养出真正的知识份子。
  既然藉由宗教之力所成的各级学校,对台湾近代发展付出甚钜,那么,在各个宗教本身培养神职人员方面的教育制度,又是如何呢?各级之佛教佛学院,基督教、天主教与长老教会的神学院,在台湾建校者,保守估计,目前约有二十余问,但是,却全然不在教育部立案,也就是说,所有的僧伽教育、神职人员的专业训练,其学历全不被承认,这对神职人员的培育与宗教学术的发展,是一种无形的伤害与抑制。迫使神职人员必须亲自到一般大学攻读,方有正式学历,但是一般大学岂有专业且全面的宗教学术资源吗?且不论神职人员,就是一般有意了解系统化的佛学和神学的学子,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研读,由于内政部的政策使然,竞没有一纸有效的证书,作为继续延续宗教学术文化的资格保证!甚至无法符合政府的教育资格标准,即使有丰富的宗教学识与良好的身教,亦不能到各级学校授课,岂不可惜?对政府来说,也浪费了社会资源与人力资源,实应尽快订立法案并通过、承认各级宗教性质学校之学历。不仅可帮助提升各宗教人才的学术品质,更能蓬勃宗教发展。
  尤以近年来,天灾人祸、大小灾难横生,民众心灵无依,中、西方各宗教团体对社会国家、对各阶层人民,不仅止在精神方面提供心灵的安顿与净化,在社会慈善救助方面,更是有效地动员民间人力与经济,著实减轻政府不少的财政与人事压力,这些贡献历历可证。既然,非营利事业的宗教团体远比营利性质的事业机关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更大、更多、更广,为什么政府仍不能尽速周全对宗教教育的一点改革与贡献呢?订立法案并予以通过,不只在提升国人精神层次有帮助,对增加教育人才有帮助,尤其在节省国家施于社会救助方面的财政支出,也将会有莫大的益处。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尽速著手各级佛学院与神学院的学历承认事宜,将是全体国家人民之利。
  诚如慈惠法师指出:“宗教有净化人心、端正社会风气的功用,从事宗教软化工作的人,若不给予正确的教育,要如何叫他正确的执行他的工作呢?”与满遵法师所说:“从事宗教工作的人并没有专门的学识与素养作为后盾,又如何能真正的发挥宗教收摄人心的功效呢?”并且,唯有当宗教教育与专业训练能齐头并进时,也方能促使宗教人才更有效、更多元地导正社会风气与民心。现在,各项神职人员教育学识与人格修养俱全,宗教专业学术与教育资源也已臻于完备,却独缺政府法令的设立与认可。
  缺乏一道法令、一纸证书,竞抹煞了多少高知识宗教人才的能力与才干,也于无形中削减了社会大众宗教信仰的层次;除此之外,更极有可能造成其他匿藏于民间的不法分子,假借宗教名义大肆制造社会乱象的死角,影响甚钜,应是政府当局始料未及的情况吧?故而,督促政府尽速健全宗教教育制度,不只是宗教界应继续努力争取,更是所有官员、民众应更共同护持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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