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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净土宗组织机构与事业运营管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卢 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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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净土宗组织机构与事业运营管窥
  卢 浔
  一、日本净土宗教团的基本结构
  日本净土宗创立于镰仓时代的承安五年(1175),宗祖为法然上人(源空,1133—1212),并尊奉中国唐代善导大师为高祖。以净土三经——《无量寿经》、《观无量寿经》、《阿弥陀经》为根本经典。法然上人依善导《观经四贴疏》撰《选择本愿念佛集》等著作,弘扬净土念佛法门,成为日本佛教史上弘宗演教的一代大师。法然上人法席鼎盛,门人众多,历史上形成诸多流派,净土真宗亦从此脱胎。
  至江户时代的元和元年(1615),在德川幕府的护持下,制定《净土宗法度》,以知恩院为总本山,奠定今日净土宗教团的基础。1948年后,日本净土宗一度分裂,形成关东、关西两个中心,至1962年又再度统一。此后宗务厅虽设在总本山知恩院,然而在东京又设有东京事务所,形成所谓“宗务行政的二重构造”。
  随着时间推移,日本净土宗日渐融合,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2003年10月1日起,净土宗实行最新一次机构改革,革除了“宗务行政的二重构造”,撤消东京事务所,改设直隶宗务厅的社会国际局、文化局,成为教化推进和社会福利事业中心,而京都则成为教育学术中心和一宗行政中心。
  日本净土宗目前在国内和海外共有寺院7200余座,僧侣1万余名,檀信徒600余万。总本山为京都知恩院,另有东京增上寺,京都金戒光明寺、百万遍知恩寺、清净华院,福冈善导寺,神奈川光明寺,长野善光寺大本愿等七大本山。
  净土宗效仿日本国家体制,净土门主、知恩院门迹(现任门主为中村康隆长老)为一宗最高精神领袖,地位相当于天皇,七大本山法主位仅次之。门主、法主由净土门主?法主推戴委员会产生。净土宗设有宗议会,70名宗议员从全国47个教区选出,相当于日本国会。宗议会设议长、副议长。定期宗议会一年召开2次,如有需要可召集临时宗议会。宗议会设运营委员会,并设事务局处理日常事务。净土宗行政机关为宗务厅,宗务总长为最高行政首长,相当于内阁总理大臣(现任宗务总长为水谷幸正长老)。宗务厅下设总务局、教学局、社会国际局、文化局、财务局、总长公室和人权同和室,其首长相当于内阁部长。净土宗还按功能界别设有各种委员会,其中监正审议会负责对宗务厅行政实行监督审核,并负责调停纠纷,及对僧侣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戒,其职能相当于高等法院。门主、法主、宗议会议员、宗务总长的任期均为4年,连选可连任。
  日本净土宗在全国设有47个教区,教区行政机构称教务所,设教区长、参事等职,下属部门设部长、参务等职。教区下级单位为组,设组长。大组下设部。组或部以下即为基层单位——寺院。每个教区均设有教区议会,代表本教区的宗议员由教区选举产生,名额视各教区僧侣人数而定。
  另外,与教区制相平行,日本净土宗将全国划分为八个教化地区——北海道、东北、关东、东海、北陆、近畿、中国?四国、九州。每个地区教化中心设委员长、副委员长、主事、书记等职。地区教化中心负责若干个教区的布教教化及社会公益福利事业。教区一级设教化团,教化团设团长、副团长、理事。组一级设教化分团,分团设分团长。
  日本佛教在历史上曾实行大本山——本山——末寺的寺院管理体制,即所谓“本末制度”。目前净土宗有总本山知恩院、七大本山及几个与宗祖法然上人一生化迹有关的特别寺院;还有一个特别的大本山莲华寺,原属时宗一向派,创始人为一向上人(1239—1287)。该派于1942年脱离时宗改隶净土宗。净土宗其它寺院有的虽仍保留“本山”名号,除规模稍大、人数稍多,在法会活动时仍为本地区中心寺院外,其它方面与普通寺院并无二致。总本山、大本山的管理体制与普通寺院有所差异。总?大本山的门主、法主不负责寺院管理,而由执事长承担。总、大本山执事长由选举产生,任期亦为4年。宗务厅设有一个总?大本山执事长会议,负责协调相关事务。
  由于日本佛教寺院均为宗教法人(详见日本《宗教法人法》),寺院管理均采取责任役员制,重要事项由责任役员集体议决。一般寺院的责任役员通常为住持、副住持和若干名总代(檀信徒代表),住持一般为代表役员(法人代表)。取得净土宗教师资格的僧侣方有担任住持的资格。住持、代住持、副住持均须通过宗务厅认证;寺院役员、法类(寺中除住持外僧侣)、总代(檀信徒代表)、寺族(僧侣家属)均须在宗务厅登记备案。
  日本净土宗从中央(内局)到地方(教区、组、部),从总本山、大本山到普通寺院,形成井然有序的组织体系。
  二、净土宗教团的僧侣制度
  在进一步研究净土宗教团的事业运营之前,有必要先了解净土宗的僧侣制度。
  日本佛教教团与中国最大的差别,是比丘僧团早已不复存在。日本僧侣出家剃度,只受所谓“圆顿戒”,不受比丘戒。“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僧侣普遍食肉娶妻,虽仍有少数坚持梵行者,但已非主流。因此,僧侣通常作为一种职业,世袭者居多。普通人若要进入净土宗教团,首先须找到一位“师僧”(一般为寺院的住持)剃度,然后呈报宗务厅登记备案,获得本宗颁发的度牒,以取得僧侣资格。如果是寺院僧侣的子弟(即所谓“宗门子弟”),还可参加面向初、高中学生,由总本山、大本山举办的宗门子弟教养讲座,教授释尊传、宗祖传、基础法式(犍椎唱念)、日常勤行式(朝暮课诵)、威仪作法等。通过勤行、讲义、法语、作务等活动,涵养宗教情操。通常会在讲座最后一天举行剃度式。在获得本宗颁发的度牒、并在厅务厅登录僧籍之后,即成为净土宗僧侣。
  成为僧土宗僧侣之后,还只是“宗徒”身份,下一步是取得“教师”(相当于国内“法师”)资格。不过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还可以先取得“助教师”资格。方法是参加2期助教师养成讲座(共3周),通过助教师资格检定(考核),受“别开五重相传”(这是传授净土宗教法真髓的法会。“五重”就是通过五种解释和说明来传授念佛法门的真髓,所以称为“五重相传”会。期限为八天,前六天为前行,第七天为正传,第八天为感谢礼佛。近来也有将此期限宿短的),从而取得助教师资格。
  取得“教师”资格的途径有几下几种:
  1、参加教师养成讲座,通过教师资格检定
  教师养成讲座分为律师养成讲座和少僧都养成讲座。“律师”和“少僧都”是日本净土宗僧侣的入门僧阶。
  律师养成讲座共2期,每期3周,分2年完成。学完第1期后,方能于次年参加第2期讲座。男众讲座在名古屋建中寺,女众讲座在净土宗尼僧道场。讲授对象是完成义务教育(初中毕业)的净土宗僧侣。
  少僧都养成讲座共3期,每期3周,分3年完成。第一学年在黑谷学寮,第二学年在增上寺,第三学年在知恩院。讲授对象是大学、短期大学(相当于国内大专)毕业生或在校生。
  完成讲座后,还须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检定。参加律师资格检定的条件是,20岁以上高中毕业或旧制中学毕业的宗徒或助教师;参加少僧都资格检定的条件是,20岁以上大学或短期大学毕业生,或取得律师资格3年以上者。
  2、佛教大学、大正大学佛教专修科毕业
  日本净土宗在京都办有佛教大学,在东京与天台宗、真言宗丰山派、真言宗智山派合办有大正大学。这两所大学均由佛教高等专门学校(类似于国内佛学院)发展而来,目前均是综合性社会大学。不过在佛教大学文学部和大正大学人间学部均设有佛教学科,是日本学术界佛教研究的重镇,曾培养出望月信亨、荻原云来、渡边海旭、矢吹庆辉、小野玄妙、大野法道、关口真大等许多著名佛教学者。
  佛教大学和大正大学均设有专门培养僧侣的二年制别科(佛教专修科),以高中以上学历宗门子弟为对象,采取全寮制教学,以“学行一致”为方针,学修生活基本上在寺院中进行,颇有国内佛学院“学修一体化,学僧生活丛林化”的意趣。佛教大学的佛教专修科学寮设在京都净土宗大本山清净华院,既教授成为净土宗教师所需的佛教知识,同时著重法式、传道、咏唱等僧侣日常实践科目的训练。主要课程有:1、教理:选择集、净土三部经概说、宗祖传、净土学概论、佛教学概论、净土教史概说、佛教史概说、传法概说;2、实践:实践佛教学、传道学、咏唱(选修)、悉昙(选修)、寺院情报处理(电脑运用);3、社会教育、情操教育:宗教概说、佛教福祉、宗教法制、同和教育、书道(选修)、茶道(选修)、佛教音乐(选修)。
  3、佛教大学佛教专攻科修满相关学分
  在佛教大学还设有以大学毕业生为对象的一年制佛教专攻科,学习期间半年在佛教大学,半年在黑谷学寮,以“学问养成”为方针,主要讲授成为净土宗教师所需的专门知识,培育适应于弘法事业的人格和素养,及学习进入大学院(研究生院)从事净土学、佛教学、佛教文化等专业领域研究所需的预备知识。
  4、佛教大学、大正大学、佛教大学通信教育学部毕业生或在校生修满相关学分
  对于佛教大学和大正大学的在校生或佛教大学通信教育学部(函授部)学生,无论是否以佛教学科为专业,若修满相关学分,亦可获得净土宗教师资格。
  以上无论哪一个途径,均需通过学问与实践两方面的训练,修满必要的学分。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还需到总本山知恩院或大本山增上寺,进行最后阶段的“加行”,接受“传宗传戒”,得到叙任的僧阶,方取得净土宗教师资格。
  在取得净土宗教师资格(叙任僧阶)时,如果修满相应的学分,还可获得初步的学阶和教阶(具见附表一)。如果通过相应等级检定,还可获得法阶和咏唱阶。一旦取得教师资格,今后可随自己意乐,分别从事学问、布教、法式、咏唱等方面的深造。
  下面分别对净土宗教团的僧阶、教阶、学阶、法阶和咏唱阶略作介绍。
  1、僧阶
  净土宗僧阶分为六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律师、少僧都、僧都、大僧都、僧正、正僧正,反映僧侣在教团中的地位和资历,是僧侣身份的基本指标。取得僧阶(成为净土宗教师)后,方有资格收徒及担任寺院住持,及进一步取得学阶、教阶、法阶等。
  僧阶晋级的条件具见附表二,主要有:是否通过相关检定(考试)、叙任下级僧阶的年数、累积的功绩点等。高级僧阶还有年龄要求、是否取得“玺书传授”等条件。僧阶晋升的审查机构为功绩考选委员会。
  “功绩点”反映僧侣对本宗的贡献。担任寺院住持、从事教学教化事业、担任教团职务乃至向本宗捐赠一定数额捐款,均可获得相应功绩点。例如,担任净土宗宗务总长每年可获得8个功绩点;担任教区长每年可获得4—5个功绩点;僧侣个人向本宗捐款5万日元,或劝募信徒向本宗捐款20万日元,可获得1个功绩点。“玺书传授”相当于国内的“传法”,是净土宗传灯弘通的一种法会,传授对象为寺院住持、教会主任和叙任僧阶后从事五年以上教化实务的教师。
  净土宗僧侣的袈裟服色有严格规定,随僧阶不同而有差异(见附表二)。不过,如果积累足够的功绩点并缴纳相应费用,大僧都可获得披着紫色袈裟的许可(紫衣允许);正僧正可获得披着绯红色袈裟的许可(绯衣允许)。
  2、教阶
  净土宗教阶分为六级,从低到高依次为:辅教、正辅教、赞教、正赞教、司教、正司教,反映僧侣的布教水平和弘法经验。
  教阶晋级的条件具见附表二,主要有:叙任下级教阶的年数,参加有关讲习会、研修会的次数,是否修完各级布教师养成讲座等。高级教阶还有年龄要求。教阶晋升的审查机构为布教委员会和功绩考选委员会。
  获得布教师资格的僧侣可加入净土宗布教师会。布教师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地区教化中心和教区均设布教师会地区支部和教区支部。
  布教师培训的途径有:布教师养成讲座(初级、中级、上级),由净土宗中央和地方教化中心举办的教学?教化高等讲习会、布教师中央?地区支部研修会,以及各教区举办的普通讲习会等。以上培训仅面向具有教师资格的僧侣。
  布教师养成讲座讲授科目有:布教基础及训练、净土宗要义、佛教学、布教法讲义、布教示范及实习、法式、特殊布教法(如文书传道)等。讲习会、研修会是延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内容包括哲学、宗教学、心理学、民族学、考古学、社会学、医学及佛教学、净土学等各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
  按照传统,净土宗将布教分为门主?法主亲教(门主、法主亲自布教)、特命布教(门主委托司教以上布教师代理布教)、指定布教(布教师受门主任命,一段时期内特派至某地布教)、常任布教(布教师在一定任期内于本教区从事布教)和特定布教(针对特定对象、团体的布教)等形式。
  3、学阶
  净土宗学阶分为六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得业、拟讲、嗣讲、讲师、已讲、劝学,反映僧侣的学问造诣。
  学阶晋级的条件具见附表二,主要是学术水平和授与下级学阶的年数。学术水平鉴定主要通过审查提交的论文,或在相关机构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学阶授与的审查机构为净土宗教学院理事会和功绩考选委员会。
  一般而言,“得业”相当于净土学或佛教学专业学士,“拟讲”相当于硕士,“嗣讲”相当于博士。故而佛教大学和大正大学佛教学和净土学专业博士可直授嗣讲学阶。学阶授与的对象须取得少僧都以上僧阶。
  获得学阶的僧侣可参加学阶所有者研修会,嗣讲以上学阶获得者可申请作为研究会员加入净土宗教学院。
  4、法阶
  净土宗法阶从低到高依次为式师(共5级)、法式教师(共2级)、法仪司,反映僧侣法事仪轨、犍椎赞呗的造诣。
  法阶晋级的条件具见附表二,主要有:下级法阶叙任的年数;参加中央或地方举办的法式讲习会、式师养成讲座、法式教师养成讲座,并通过相应级别资格检定等。高级法阶晋级还需通过法式审议会,并须取得“玺书传授”。法仪司是荣誉法阶,授予在法式研究和教导方面功绩卓著者。
  式师检定科目分为法服部、威仪部、执持部、犍椎部、音声部及其它(梵汉经偈的书写读诵、法式基础理论等)。
  法式教师组织为净土宗法式教师会。宗务厅除设有法式审议会外,还召集法式指导者会议。
  5、咏唱阶
  咏唱阶根据对象不同,分为教师、寺庭妇人(寺院女性家属)咏唱阶和檀信徒咏唱阶两个序列。教师、寺庭妇人咏唱阶从低到高依次为咏唱司(共5级)、咏唱教司(共5级)、咏唱教导司;檀信徒咏唱阶从低到高依次为咏唱司(共5级)、咏赞司(共3级),反映净土宗僧侣、寺庭妇人及檀信徒“吉水流”歌咏舞蹈的造诣。
  咏唱阶晋级的条件具见附表二,主要有:下级咏唱阶叙任的年数;参加地区和教区举办的咏唱讲习会、咏唱指导者养成讲座,并通过相应级别资格检定等。高级咏唱阶晋级还需通过咏唱委员会。咏唱教导司是荣誉咏唱阶,授予在咏唱教导方面功绩卓著者。
  咏唱司检定科目见下表。咏唱教司检定除增加咏唱曲目外,还须加试舞蹈及咏唱教授技法。
  咏唱组织为各地区“吉水讲”大会和理事会。地区教化中心和教区除举办各级咏唱讲习会、养成讲座外,还举办咏唱教导司?普及委员研修会、咏唱教司研修会等。
  综上所述,日本净土宗通过建立以僧阶为主,教阶、学阶、法阶、咏唱阶为辅的僧侣制度,形成层次分明、环环相扣的僧侣教育和考核体系。
  三、净土宗教团的事业运营
  日本净土宗为宗教法人,宗务总长和下属各局局长为责任役员,宗务总长为代表役员(法人代表)。上文提到日本净土宗教团组织结构仿效日本国家体制,宗务总长相当于内阁总理,各局局长相当于内阁大臣,事业运营实行“内阁负责制”。一宗行政、制度规章的制订修订、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宜,由宗务厅提交宗议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故而了解宗务厅各部门的职能,即能大致了解日本净土宗教团的事业运营。
  宗务厅下设总务局、教学局、社会国际局、文化局、财务局、总长公室和人权同和室,现将各部门及相关机构职能分述如下:
  (一)总务局
  总务局为净土宗教务机构,主要负责僧侣事务、寺院事务、教区事务、宗议会议员选举事务以及不属其它局室管辖的事务。
  僧侣事务主要有:
  1、僧籍登记及变更、度牒颁授、传宗传戒等;
  2、助教师叙任,僧阶、教阶、法阶、咏唱阶叙任及晋级,学阶授与,别开五重相传、玺书传授、绯紫衣披着许可,教师功绩考选等;
  3、寺院或教会役员(法人代表)、总代(檀信徒代表)、法类(住持之外的僧侣)、寺族(教师家属)登记;
  4、住持、代住持、兼住持、副住持的认证;
  5、慰劳退休寺院住持并发放慰劳金;吊唁亡故教师并向家属发放慰问金及补贴。
  寺院事务主要有:
  1、向举办法会庆典的寺院发出贺辞、致送贺礼;向亡故教师所在寺院发出悼词、致送奠仪;向有关寺院发出感谢状;向新建寺院、复兴寺院颁发“开山号”、“中兴号”荣誉证书;开付寺院所需的各种证明;
  2、对寺院宗教法人的设立、合并、解散、确定归属等事宜予以承认备案;
  3、对寺院宗教法人的规则变更、所在地变更、所属组变更予以承认备案;
  4、对寺院境内建筑的新建、改建、增建、移建,及寺院财产取得、土地交换、财产借贷及担保、财产处分等予以承认备案。
  教区事务主要有:
  1、教区职员认证(如教区长、参事、组长,教化团长、副团长、理事、分团长等);
  2、教区规则变更认证。
  此外,监正审议会(负责审议、审决、调停、惩戒)、功绩考选委员会(负责僧侣晋级审查)、中央等级审查会(负责寺院等级评定)、净土宗宗宝宗史迹保存会、净土宗顾问会等各种委员会,以及全国教区长会议、教区议会议长会议等各种有关会议的事务亦由总务局承但。
  (二)教学局
  教学局为净土宗教学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宗义、传法、教学、僧侣研修、子弟教育、布教教化等事宜。
  教学审议会为教学教化决策机构,负责制订和审议本宗教学教化的方针和规划。
  净土宗教学院为教学实施机构,负责净土宗教师、研究者的培养指导,学阶授与的审查,学术奖励的审查推荐,并对各种修炼道场、养成讲座、教学教化高等讲习会、布教研修会、咏唱讲习会、教区普通讲习会等教育学术活动提供指导。教学院编有学术期刊《佛教论丛》和《佛教文化研究》(均为年刊),出版研究专著,每年还与综合研究所、布教师会、法式教师会联合举办净土宗综合学术大会。
  净土宗教学院设总裁、院长、顾问,总裁通常由净土门主兼任。教学院理事会为执行机构,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并设主事、监事、书记等职。教学院实行会员制,嗣讲(相当于佛学博士)以上学阶的净土宗僧侣可加入成为研究会员。
  劝学职会议为净土宗最高学术机关,负责裁决教学教化方面的疑难问题。其成员为获得最高学阶(劝学)的净土宗教师,均为享誉海内外的著名佛教学者。
  日本净土宗法脉传承,是通过别开五重相传、传宗传戒、玺书传授等法会,由总本山、大本山负责实施。
  净土宗教育资团(学校法人)为净土宗学校教育机构,其中包括佛教大学、佛教大学附属幼儿园、华顶短期大学、华顶短期大学附属幼儿园、华顶女子中学校(初中)、华顶女子高等学校(高中),均由净土宗创办。另外,净土宗还有与其它团体合办的学校,如与天台宗、真言宗丰山派、真言宗智山派合办的大正大学等。以上学校被称为宗立?宗门关系学校。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学校总体上均为公共教育机构。如佛教大学学部(本科)设文学部(设佛教学科、史学科、日本语日本文学科、中国语中国文学科、英语英美文学科)、教育学部(设教育学科、生涯学习学科、临床心理学科)、社会学部(设社会学科、应用社会学科、社会福祉学科、健康福祉学科),大学院(研究生院)设文学研究科、教育学研究科、社会学研究科。佛教学科只是学部和大学院诸科学问中的一科,而专门培养净土宗僧侣的佛教专修科、佛教专攻科仅是附属其中,佛教专修科教学地点甚至不在大学,而是在寺院(清净华院)实行“学行一致”的全寮制教学。再如华顶短期大学设生活学科(生活科学、服装科学、生活文化)、幼儿教育学科、社会福祉学科(设社会福祉专攻、儿童福祉专攻、介护福祉专攻),培养目标是幼儿园教师、中学家庭课教师、食品专家、衣料管理士、秘书、保育士、社会福祉士、精神保健福祉士、看护福祉士、儿童健康卫生辅导员,只是一所普通职业培训专科学校。由此看来,即便是教团创办的公共教育机构,即便这些机构是由宗教教育机构发展而来(如佛教大学和大正大学),亦不得不遵循一般教育的轨辙,明了宗教教育与世俗教育的分野,不然在日本激烈竞争的教育市场难以取得成功。
  不过在学校教育之外,净土宗还有一套教团教育系统。成为教师(法师)之前,有宗门子弟教养讲座(针对初高中学生)、佛教大学授戒会、大正大学夏季佛教研修(针对大学生),助教师养成讲座、教师养成讲座、尼僧道场;在成为教师之后,有教师修炼道场、学校教职员研修会,由教区举办的普通讲习会,由中央和地区教化中心举办的教学高等讲习会、教化高等讲习会、净土宗综合学术大会;布教培训有布教师养成讲座、组织有净土宗布教师会,进修有布教师中央及支部研修会,评审有布教委员会;法式培训有式师养成讲座、法式教师养成讲座,组织有净土宗法式教师会,进修有法式讲习会、法式教师研修会,评审有法式审议会、法式指导者会议;咏唱培训及进修有咏唱讲习会、咏唱教司研修会、咏唱检定委员研修会、咏唱教导司研修会,评审有咏唱委员会,组织有吉水讲大会和理事会。
  为奖掖本宗人才,净土宗还设有净土宗奖学会(财团法人),对参加净土宗教师资格修学的宗门子弟(如教师养成讲座,尼僧道场,佛教大学?大正大学学部、佛教专修科、大学院,佛教大学佛教专攻科,佛教大学通信教育部),宗立、宗门关系学校高中生、大学生、研究生、海外留学生中的优秀宗门子弟,以及取得优秀学术研究成果的宗门子弟,每年给予一定名额的奖学金。
  归结起来,日本净土宗的教学实际包含学校教育与教团教育两个方面。学校教育与教团教育在日本净土宗是并行交织、各有侧重,进而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学校教育提供一般教育的基础,并为高级佛教学术人才的培养提供基本训练(如语言工具、治学方法等);而宗教情操、威仪僧相、行法仪轨乃至弘法技能,则通过教团教育在寺院生活、专门培训及弘法实践中养成,两者互为补充。另一方面,学校为教团培养人才、储备师资、提供知识,教团则为学校提供支援,双方互为增上。
  此外,原属社会局管辖的净土宗青年会、净土宗寺庭妇人会、净土宗吉水会,在机构改革后划归教学局管辖。
  净土宗青年会成立于1970年,是净土宗青年僧侣和寺院青年子弟的组织,以提升信仰和修养、从事兴隆本宗的事业为宗旨,由净土宗给予指导、扶持和奖励。目前在全国8个教化地区、47个教区和夏威夷、北美、巴西3个开教区设有地区分会。净土宗青年会设有理事总会、常务理事会、企画委员会、青年志愿者委员会、监查会、事务局等机构。办有机关报《青年净土》、《全净News Letter》、《ボランティア通信》(《青年志愿者通讯》)。经常举办各种研修会,进行各种社会调查,组织青年志愿者进行灾害救援行动,积极从事教化事业,努力与现代社会生活密切接触。另外,各教区普通信徒也组成檀信徒青年会,净土宗青年会向其提供一定的资助,并开展归敬会(受皈依)、受戒会、讲演会、音乐会、志愿者活动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并制作青年教化资料。
  净土宗寺庭妇人会和净土宗吉水会分别为寺院女性家属组织和尼僧组织。
  (三)社会国际局
  社会国际局为净土宗教团对外联络的窗口,主要负责公益教化、社会活动、国内外开教、国际交流及法律税务咨询等事务。
  1、公益教化
  日本净土宗被誉为“社会福祉宗”,公益教化事业是其强项。净土宗设有公益教化事业委员会,对教团的社会福利事业进行规划统筹,召集地区教化中心中央委员会会议、全国教化团长会议,推动和协调各地区、教区公益教化事业的开展,举办教化讲座,制作教化资料,奖励助成教化组织的充实发展和教化福利设施的建设,并对各教化中心檀信徒大会、各教区檀信徒会等团体和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净土宗设有青少年教化委员会,针对青少年社会问题制定对策、编写教材,并支持各地区教化中心和教化团举办少年信行道场(针对中小学生)、青年指导者养成道场(针对檀信徒青年)。净土宗还成立有净土宗保育协会、净土宗儿童教化联盟、净土宗童子军联合协议会等团体,通过开展幼儿绘画展、全国青少年奉纳书道展、童子军服务、周日学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青少年教化的开展。
  净土宗还成立有净土宗保护司会(警务及治保人员组织)、净土宗教诲师会(对监狱犯人等特定对象实施教化的布教师组织)、净土宗社会福祉事业协会、净土宗民生委员?儿童委员协议会、净土宗艺术家协会(通过美术、音乐等创作活动,以现代念佛教化为目标)、净土宗平和推进协议会(通过圣日捐款等活动,致力于国际和平的推进)等公益教化团体,以推进相关事业的开展。
  此外,如果遇到重大灾害,由社会国际局成立灾害对策本部,负责协调本宗救援和慰问活动。
  2、联络联谊
  社会国际局还负责与其它宗教团体和社会各界的联络联谊,如全日本佛教会、全国青少年教化协议会等均是净土宗关系团体。
  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净光会。这是一个跨党派国会议员团体,由净土宗檀信徒议员及与净土宗关系密切的议员组成,以互相提携、护持本宗为目的,以宣扬佛教文化、推进世界和平为宗旨。现任日本内阁官房副长官、自民党干事长安倍晋三,前众议员奥野诚亮,净土宗宗务总长水谷幸正为净光会世话人(干事),参议员小泉显雄为净光会事务局长。
  3、开教
  净土宗设有开教振兴协会,负责普及开教思想、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教化资料,并对开教区给予经济支持。但具体负责开教事务的是开教总监部。目前净土宗在夏威夷、北美、巴西设有3个海外开教区,澳大利亚和巴黎开教区正在筹备中。净土宗在佛教大学和大正大学设有开教使养成讲座,讲授开教理论、基督教神学、宗教教育等课程,强化英语、法语、葡萄牙语等当地语言的训练,并设有书法、音乐、美术、佛教艺术、咏唱等选修课程。
  4、国际交流
  社会国际局另一项重要职能是开展国际交流,其中成立于1977年9月的日中友好净土宗协会,是日本佛教各宗派中最早成立的日中友好组织。日本净土宗以该会为窗口进行日中韩国际佛教交流,经常组织访中团、访韩团参访寺院祖庭,开展学术文化交流。
  针对净土宗寺院、僧侣及宗门后继者开展法律和税务等方面的咨询,原是净土宗东京事务所的职能。在机构改革后,此项职能亦由社会国际局承担。
  (四)文化局
  文化局是将原来宗务厅出版室、净土宗综合研究所、社会局视听觉传道及净土宗报恩明照会的相关业务进行整合而成立的新机构,主要负责宣传出版、学术研究、视听觉传道、公益教化等。
  1、净土宗出版
  净土宗机构改革前,出版事务由宗务厅出版室负责,机构改革后划归文化局管辖。净土宗设有出版企画委员会,以决定出版方针、制定出版计划。
  净土宗出版的报纸杂志有:以本宗僧侣为对象的《宗报》(月刊),以檀信徒为对象的《净土宗新闻》(月报),和以佛教入门者为对象的《かるな》(季刊)。
  净土宗出版的图书种类十分丰富,教化类图书主要有:由净土宗圣典刊行委员会编纂的7卷本《净土宗圣典》;净土宗讲座丛书《选择集讲座》、《净土三部经讲座》;用现代日语翻译、并附各种索引和解说的《法然上人法语》系列(综合研究所编);加深对宗教理解的“净土选书”系列(如《宗教中的人生》、《法然的世纪》等);佛教信仰入门书“释迦?佛教系列”、“法然系列”、“问答系列”、“家庭系列”;寺院知识丛书“佛教编”(如《法事的意义与心得》等)、“净土教编”(如《发愿文》、《一枚起请文》等)、“家庭编”、“格言编”;信徒课诵读本《净土宗信徒日常勤行式》;单行本《净土宗檀信徒指南》、《净土宗檀信徒宝典》、《人间指南——持戒生活》、《佛教圣歌集》等;介绍净土宗寺院法会的小册子《春彼岸》、《お施餓鬼》、《お盆》、《秋彼岸》、《お十夜》、《御忌》;教化系列《法然上人答问》、《关于阿弥陀佛》、《释迦如来的教诲》等;儿童出版物《漫画法然上人传》、《选择的人?法然上人》(漫画);音乐CD《雅乐》(净土宗法会仪式)、《佛教圣歌》;英文图书《A Raft From The Other Shore》、《Jodo Shu》、《Our St. Honen》、《Jodo Shu: A Daily Reference》,葡萄牙文图书《Jodo Shu》。
  净土宗专门以本宗僧侣为对象的教学类图书主要有:《法话的实践——葬仪?年回法要编》、《法话的实践——年中行事?人生仪礼编》、《净土教文化论——阿弥陀佛编》、《结婚式指南》、《净土宗法要集》、《三卷七书并授菩萨戒仪》、《净土宗布教传道史》、《结缘授戒讲话》等;法会使用的折装经本《净土三部经》、《净土宗法要集音声部》、《净土宗葬仪式》、《净土宗法要式集》;净土宗僧侣教科书《选择集讲述》、《佛教读本》、《佛教概论》、《传道》、《选择本愿念佛集》、《咏唱手册》、《佛教读本 I ——释尊的生涯和教诲》、《佛教读本 II ——仏教を生さた人々》、《佛教读本 III ——法然上人的生涯》、《净土宗义概说》、《圆顿戒概说》、《净土教理史》、《新订宗教法制序说》、《净土のおしえ》、《法然上人的生涯》、《各宗概论》、《三卷书?授菩萨戒仪》、《净土宗史》、《佛教史概说》、《浊世的圣者》、《教师养成讲座勤行式》;人权启发、同和教育图书《为了消除部落差别——差别的历史》、《为了消除部落差别——净土宗的差别事象》、《为了消除部落差别——觉醒差别》、《生命的光辉——佛教者与人权、同和问题》、《大地的呼吁——为了新的宗教者》。
  除报刊图书、音像制品外,净土宗教团日常使用的旗帜、宗纹、招贴、感谢状、奖状、月历、台历、行事历等文教用品亦由文化局出版机构负责。
  实际上,净土宗出版物远不止此。净土宗各机构(如教学院、综合研究所、日中友好净土宗协会等)、宗立?宗门关系学校、研究机关、地方教化中心、教区乃至一些寺院,都有各自的定期出版物,编辑出版的各类图书也为数不少。
  2、综合研究所
  净土宗综合研究所成立于1989年,由具有50年历史的教学院研究所、布教研究所、法式研究所整合而成。主要致力于研究净土宗寺院住持所关注的现代传教教化的各种课题,进行佛教典籍的研究整理,推动各项研究与时代相适应。
  综合研究所设有运营委员会,负责各项事务的决策运行。
  研究方式分为一般研究和课题研究,近年似以课题研究为主。每个课题组通常设研究代表1至2人,由所长、主任研究员或客员研究员担任;研究主务1至2人,由专任研究员或研究员担任;研究员若干人(人数可多可少,甚至不设);嘱托研究员或研究助手若干人。有些课题组还设有讲师或研究职员。
  近年的研究课题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1)净土宗义与现代。内容包括《净土宗大辞典》的重新编辑整理乃至电子化、净土宗基本典籍的现代语译和英译、净土宗善本丛书的编辑及净土宗典籍的版本研究。
  (2)现代葬祭佛教研究。
  (3)传道(布教教化)研究。内容包括传统教化礼仪的研究和现代布教的检讨。
  (4)开教基础研究。内容包括国内开教、海外开教(以夏威夷、巴西、北美为中心)和国际交流。
  (5)现代宗教、社会问题的对策。内容包括新兴宗教的动向和对策,及生命伦理诸问题。
  (6)佛教福祉。
  (7)Homepage教化情报提供。主要探讨日语和英语网站的建设运营。
  (8)特别对策研究。内容包括定期的情报项目、日常勤行式(朝暮课诵)的现代语化研究、与其它教团和宗教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净土宗相关研究机构的互助合作及与法然上人圆寂80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的研究项目。
  综合研究所机关刊为《教化研究》(年刊),迄今已发行14期,汇集当年研究成果和动态。编辑有《总研丛书》(原名《布教资料》),涵括檀信徒的接引、现代人的教化、净土典籍的学习、新兴宗教与传统佛教、宗教与自然、地球与环境、青少年问题、临终关怀等课题,已出版11集。编有两期《佛教福祉》,探讨佛教社会福利、慈善救济课题。还出版有《法然上人法语》、《葬祭佛教》等专著。
  综合研究所每年举办若干次公开讲座或讨论会,并与净土宗教学院、布教师会、法式教师会每年联合举办一次净土宗综合学术大会。
  3、视听觉传道
  视听觉传道是日本净土宗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进行弘法的方式。
  目前净土宗教团制作有“净土宗时间”与“めぐり逢った人”(巡游遇见的人)两个专栏广播节目,通过全国14家广播电台播放,主要面向檀信徒和社会人士。节目内容刊登在每月出版的《净土宗新闻》上。
  此外,净土宗还鼓励地方寺院开设“テレホン传道”(电话传道),并向其提供每年出版的《テレホン法话集》。
  4、净土宗报恩明照会
  净土宗报恩明照会(财团法人)为净土宗公益教化事业机构,成立于1914年。会名取自1911年法然上人的第六个谥号——“明照大师”。该会宗旨为:报答宗祖法然上人的恩德,秉持明净的心,以光明照耀社会。
  该会编有《THE法然》杂志,每年出版3期,已发行14期;还印行有《净土宝历》。专栏广播节目“めぐり逢った人”(巡游遇见的人)即由该会制作。
  该会1988年在冈山县奈义町法然上人初学地那岐山菩提寺设立研修中心,成为净土宗青少年教化及生涯学习中心。
  (五)财务局
  财务局为净土宗财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资产管理、宗费及各种费用的征收、预算决算表的编制、会计出纳及净土宗共济会事务。
  净土宗还设有财务监查会,负责财务审计和会计事务监查。
  1、宗费征收——一宗课金及冥加料
  日本净土宗寺院每年须向宗务厅缴纳宗费,即“一宗课金”。寺院按经济收入的不同,被划分为56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于若干课金单位,分别对本宗承担不同的经济义务。比如,第1等寺院对应于500个课金单位,第22等寺院对应于50个课金单位,第55等寺院对应于1个课金单位,最低的56等寺院对应于0.5个课金单位。寺院等级及相应课金单位数,是宗费征收的基准。
  寺院等级由净土宗中央等级审查会负责核定,并随寺院经济状况的变化作相应调整。
  一宗课金分为三类:通常课金、特别课金和临时课金。
  “通常课金”为常规宗费,由“均等割”(各寺院统一缴纳的费用)和“等级割”(各寺院按等级缴纳的费用)两部分组成。课金标准由本宗制订,并视情况调整。如平成元年(1989)均等割每寺3000日元,等级割每课金单位16000日元;而到平成15年(2003)均等割每寺6000日元,等级割每课金单位24400日元。
  例如,某寺院为第15等寺院(课金单位:100),2003年应缴纳的通常课金为:6000(均等割)+24400×100(等级割)=2446000日元。
  “特别课金”为专项宗费,通常以寺院等级为基准,按寺院缴纳。不过,特别课金中有一项“宗门子弟养成资金”却是以僧阶为基准,按僧侣缴纳。其意义似乎是:在教团中地位和资历越高,对净土宗后继人才教育的贡献就应该越大。
  “临时课金”为临时征收的专项宗费,如“阪神?淡路大震灾被灾寺院复兴资金”等。
  每到一宗课金缴纳期,财务局向各寺院发出通知书,详列缴纳科目及金额;收款后寄回收据。如果寺院未能按时缴纳,财务局会发出滞纳通知书。对于尽早缴纳课金的寺院,将返还通常课金的5%作为奖励,称为“报奖金”;对于滞纳寺院将加征“延滞金”(1年以上加征10%,2年以上15%,5年以上20%);而对于发生灾害的寺院或经济特别困难的寺院,经核实后予以减免。
  所谓“冥加料”是指净土宗各项事务性收费,例如住持认证、各种讲座、传法、僧侣资格检定及叙任时所需缴纳的费用。
  2、净土宗共济会
  净土宗共济会为净土宗经济互助组织,实行会员制。决策机构为共济委员会,共济审议会负责对共济金的给付进行审核并开展相关调查。
  净土宗共济会目前设立的共济项目有“建物共济”和“福祉共济”两种。
  建物共济会:会员以寺院为单位,每年缴纳年费(目前年费每份为1万日元,可加入1—3份),寺院今后若发生火灾、地震等灾害,可获得一定补偿。补偿数额视灾害类型(火灾,震灾、泥石流等)、建筑物的毁坏程度(全部毁坏乃至1/5毁坏)、建筑物的类型(大殿、库房等)、加入的份数而定。
  例如,寺院加入1份建物共济,每年缴纳会费1万日元。今后若发生火灾,大殿被完全烧毁,可得到360万日元补偿;若是库房烧毁2/5,可获得60万日元补偿;如果发生的是地震,大殿完全倒塌,则可获得120万日元补偿。
  福祉共济会:会员以个人为单位(只针对净土宗教师及家属。教师义务加入,家属可自行决定是否加入),入会时缴纳基本会费(目前为每人2万日元),以后每年缴纳年会费(目前为每人每年2万日元)。会员若年满70岁,或在期间死亡,本人或指定受益人可获得一定补偿。补偿数额视入会年数而定。
  例如,净土宗教师加入福祉共济,入会时缴纳基本会费2万日元,以后每年缴纳年会费2万日元。若于入会后10年年满70岁或死亡,可获得308000日元补偿;若于入会后30年年满70岁或死亡,可获得1796400日元补偿,或每月领取19400日元;入会45年以上的补偿金不再变动,固定为4516800日元,或每月领取48600日元。
  (六)总长公室
  总长公室即宗务总长办公室,主要负责秘书事务、宗务规划调整(如制度审议、机构改革)、总本山和大本山相关事务、人事管理、公文处理、情报采集及办公自动化。
  (七)人权同和室
  人权同和室的前身为同和推进事务局,主要致力于社会平等、族群和谐及人权意识的教育启蒙、宣传推动,关注人权、生命伦理及日本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部落差别、男女差别诸问题,并针对时局提出对策。
  净土宗中央设有同和推进审议会,教区设有同和推进委员会。目前工作的重点在于檀信徒差别戒名(依檀信徒所属阶级、部落的不同,而起带有歧视意味的戒名)墓碑的改正。
  人权同和室举办各种讲习会、研修会,出版同和教育、人权启发的图书,开展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深入研究,以增进净土宗僧侣对人权同和问题的认识,推进各教区人权同和问题的解决,并负责与相关团体进行联络协调。
  四、净土宗教团的财务收支
  为进一步了解净土宗教团各项事业的运营,下面拟依据净土宗《平成14年度(2002财务年度)岁入岁出决算书》(《宗报》平成15年11月号,67—143页)等资料,对其财务收支略作分析。
  (一)净土宗教团的常规收入及资费标准
  从《平成14年度岁入岁出决算书》看,净土宗教团的常规收入主要是一课宗金(包括通常课金和特别课金)、各种冥加料及志纳金(如捐款等)。
  附表三列出了平成14年度(2002财务年度)净土宗寺院等级与通常课金的对照表。
  附表四列出了平成14年度(2002财务年度)通常课金、特别课金、共济会费标准,以及住持认证、传法披衣许可、各种讲座、法人承认及财产处分等各种资费标准。
  附表五列出了平成14年度(2002财务年度)与僧阶、教阶、学阶、法阶、咏唱阶有关的各种资费标准。
  至于收入中的“志纳金”,从《平成14年度岁入岁出决算书》来看,主要是功绩点附加劝募金。“功绩点”是僧阶晋级的主要指标之一。根据净土宗的规定,僧侣个人每向本宗捐款5万日元,或劝募信徒向本宗捐款20万日元,即可获得1个功绩点。
  (二)净土宗寺院和僧侣对本宗承担的经济义务
  附表六为新福寺平成14年度(2002财务年度)宗费一览表。该寺为净土宗滋贺教区湖南组第5部的一座普通寺院,住持为大桥正典(僧都?正辅教?拟讲)。下面拟以新福寺为例,说明净土宗寺院和僧侣对本宗承担的经济义务。
  从表中看,平成14年度(2002)净土宗寺院和僧侣对本宗承担的费用主要有:
  1、一宗课金
  一宗课金由净土宗宗务厅财务局课收,包括通常课金与特别课金。
  新福寺为第51等寺院(课金单位数:3),需缴纳的通常课金为:6000(均等割)+24400×3(等级割)=79200日元。
  平成14年度(2002)需缴纳的特别课金共有4种,分别为电算机器的管理运用资金、灾害复兴积金、宗祖法然上人八百年大远忌事业资金和宗门子弟养成资金。其中前3项按寺院等级缴纳,最后一项按僧阶缴纳。新福寺住持大桥正典的僧阶为僧都,故需缴纳9000元宗门子弟养成资金(参照附表四)。
  2、共济会费
  新福寺参加了净土宗共济会的“建物共济”与“福祉共济”。因为不是当年才参加,故只需缴纳年会费即可。
  3、总本山知恩院おてつぎ运动会费
  “おてつぎ运动”是净土宗总本山知恩院为密切寺院与檀信徒的联系,发起的一项“手牵手、心连心”运动。新福寺本年度共认缴55份会费。
  4、地区教会费
  除向宗务厅缴纳课金外,净土宗寺院还要向本教区和所属组、部缴纳经费,类似于“国税”和“地税”的差别。新福寺本年度需缴纳的地区教会费有:滋贺教区费18000元、湖南组费6000元和第5部部费5000元。
  5、各种会费
  除本宗课金、共济会费、地区教会费外,净土宗寺院和僧侣还需向相关组织缴纳会费。以新福寺为例,需向寺庭妇人会、檀信徒会、儿童教化连盟缴纳会费。住持大桥正典(正辅教)须缴纳布教师会会费,但不须缴纳净土宗青年会会费(已超龄)。
  下面简单讨论一下净土宗寺院经济及僧侣收入问题。
  日本净土宗已有800余年历史,群众基础深厚,大多数寺院都有若干家檀信徒护持(即所谓“檀家”),布施收入是寺院经济的主要来源之一。
  寺院经济的另一主要来源是兴办的各种事业,如保育园、幼儿园等公益事业的收益,停车场等营利设施的收益,以及房屋租赁、场地租借的收入等。
  以上收益均属寺院所有。因佛教寺院为宗教法人,信徒布施及法会活动等宗教收入日本政府予以免税;非宗教收入则依法课税。
  净土宗中央等级审查会定期审查寺院经济状况,核定寺院等级,并以此为基础征收宗费。
  净土宗寺院管理实行责任役员制,由住持、总代(檀信徒代表)组成的责任役员会决定寺院重要开支。住持“给予”(相当于国内“单资”或“工资”)由责任役员会决定,并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宗费一般由寺院支付,但象宗门子弟养成资金、净土宗教学院会员费、布教师会会员费等则一般由住持个人支付。
  不过,由于各寺院经济状况差异较大,收入较少的寺院,住持个人须筹措资金维持寺院运行及日常生活。故而净土宗僧侣或由于经济原因,或由于个人兴趣爱好,常常在外兼职。如新福寺虽有七十余户檀家,但寺院规模较小,住持大桥正典除主持寺院法务外,还在佛教大学国际交流课任职。
  (三)经常项目的收支
  日本净土宗经常项目的收支见《平成14年度岁入岁出决算书》中“一般会计?经常部”。
  经常项目的收入部分主要由通常课金、各种冥加料、志纳金和少量杂收入构成。
  至于未在经常项目收入中列收的收入,特别课金在各专门项目中列收,各种冥加料中“寺院财产处分冥加料”于“特别会计?教学福祉奖励资金”中列收,出版收入于“特别会计?净土宗出版事业”中列收。
  经常项目的支出部分在《平成14年度岁入岁出决算书》中按各职能机构开列,一目了然。除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经费外,经常项目开支主要有:
  1、总本山、大本山的护持费;
  2、宗议会、宗务厅各部门、各委员会会议费;
  3、补助各教区、地区教化中心、教化团的事务经费;
  4、各种道场、养成讲座、检定试验、研修会、讲习会、学术大会的开办费、补助费;
  5、专项业务经费及相关宣传费、研究调查费和人员进修费;
  6、寺院住持的褒赏费、慰劳费、抚恤费;
  7、向净土宗教育资团(学校法人)、净土宗报恩明照会(财团法人)、大正大学等教育机构、福利事业团体注入的经费;
  8、补助净土宗青年会、寺庭妇人会、吉水会、檀信徒会教化活动的经费;
  8、补助净土宗各公益教化事业团体的经费;
  9、全日本佛教会、全国青少年教化协议会等团体的本宗负担金;
  10、转入各专门项目的经费。
  (四)专门项目的收支
  日本净土宗各专门项目的收支见《平成14年度岁入岁出决算书》中“特别会计”各部。
  1、教学福祉奖励资金
  该项资金用于净土宗僧侣的培养和公益福利事业。
  该项资金采取基金方式。“基本资金”当年的利息,加上当年“寺院财产处分承认冥加料”(财产价值25万元以下,收取5000元;25万元以上,收取处分财产价额的2%)的收入,作为“运用资金”使用。
  当年的“运用资金”一部分转入净土宗奖学会(财团法人),作为奖学金;一部分作为佛教大学、大正大学净土宗僧侣培养课程的补助;一部分转入净土宗报恩明照会(财团法人),成为公益福利事业资金。
  当年“运用资金”的结余,一部分转入“基本资金”,其余转入下年度“运用资金”。
  2、宗立宗门关系学校助成金积立资金
  该项资金用于净土宗宗立学校(净土宗教育资团所属)和宗门关系学校的资助。
  该项资金采取基金方式。“基本资金”当年的利息,净土宗当年自经常项目的拨款,及从相关学校转入的资金,作为“运用资金”,用作宗立宗门学校学生奖学金、教职员培训经费及学校发展经费等。当年“运用资金”的结余全部转入“基本资金”。
  3、宗门子弟养成资金
  该项资金来自“特别课金”中的“宗门子弟养成资金”,主要用于净土宗后继人才的培养。该项资金一部分作为宗门子弟教养讲座和佛教大学授戒会、大正大学夏季佛教研修的活动经费,其余转入净土宗奖学会(财团法人),作为宗门子弟奖学金。
  4、净土宗出版事业
  净土宗出版事业资金来自《宗报》、《净土宗新闻》等各种报刊图书资料的发行费、广告费及净土宗当年自经常项目的拨款,主要用于报刊图书的出版发行、宣传推广及出版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还用于缴纳政府税收。
  从财务报表看,本宗拨款数额略相当于职员工资福利部分。
  5、退职资金和宗务厅职员退职共济金
  该两项资金为退休福利金。
  宗务厅每年自经常项目将一定数额资金转入“退职资金”,作为净土宗门主?法主及普通职员的退休慰劳金,于退休时给付。
  另外,宗务厅每年还从经常项目将一定数额资金转入“净土宗宗务厅职员退职共济资金”,作为宗务厅为职员承担的部分;同时将宗务厅职员个人承担的部分转入。累计的共济金于职员退休时给付。
  6、净土宗海外开教使退任慰劳积立资金
  该项资金为净土宗海外开教人员退休福利金。
  净土宗每年从经常项目中转入一定数额资金,同时转入一定数额净土宗开教振兴协会募集的资金,作为净土宗海外开教使的退休慰劳金,于退休时给付。
  7、净土宗共济会
  该项资金为净土宗寺院和僧侣的共济金。
  该项资金采取基金方式。“基本资金”当年的利息,“建物共济”和“福祉共济”的会费,加上净土宗当年从经常项目中拨入的资金,作为“运用资金”,用于寺院发生灾害时建物共济金的给付、僧侣70岁以上或死亡时福祉共济金及慰问金的发放,此外,共济会相关事务的经费亦由该基金支付。当年“运用资金”的结余全部转入“基本资金”。
  8、净土宗灾害救援资金
  该项资金来自净土宗每年自经常项目中转入的资金和各方救援义捐金,用于发生灾害时的对策和救援。
  9、灾害复兴积立资金及阪神?淡路大震灾被灾寺院复兴资金
  阪神?淡路大震灾被灾寺院复兴资金为地震发生后征收的临时课金,当年(2002)已经停征。该项资金余额的大部分已转入灾害复兴积立资金。
  灾害复兴积立资金主要来自“特别课金”中的“灾害复兴”课金,主要用于受灾寺院的恢复振兴。
  10、电算机器的管理运用资金
  该项资金来自“特别课金”中的“电算机器的管理运用”课金,主要用于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备租金及维护、升级费用。
  11、宗祖法然上人八百年大远忌事业
  该项资金来自“特别课金”中的“法然上人大远忌”课金,主要用于法然上人逝世800周年纪念活动的各项筹备。
  12、平衡资金
  该项资金来自净土宗每年自经常项目中转入的资金,用于财务平衡。
  结 语
  日本净土宗秉承法然上人的教诲,以“愿共诸众生,往生安乐国”、“共生极乐成佛道”为宗旨,一方面弘扬“念佛往生”的教义,一方面积极致力于社会福利事业,故有“社会福祉宗”之誉。净土宗教团的组织结构、僧侣制度、事业运营,更多体现出人间化、社会化的一面。另外,作为具有800多年历史的传统佛教宗派,还表现出温厚和平的性格。
  如果以日本净土宗教团的研究为基础,进一步研究其它日本佛教教团——如以“自力修证”为主旨的日本天台宗、真言宗、禅宗,人间化、平民化色彩更浓厚的净土真宗、日莲宗,以及相对比较激进、现代意识更强的新兴宗派,比较这些教团的组织和运营,了解它们如何因应现代社会的变化,将是很有趣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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