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工巧明>> 历史传记>>正文内容

昙曜兴佛及其历史地位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张 淼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昙曜兴佛及其历史地位
  张 淼(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 南京210093)
  摘 要:昙曜在北魏佛教发展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文成帝的支持下,昙曜通过开凿石窟、改革僧官制度、新设寺户和撰译佛教典籍等实践活动,不仅实现了他“弘教护法”的愿望,而且又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这些在中国佛教史上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昙曜;“昙曜五窟”;昭玄寺;“僧祗户”;“佛图户”;《付法藏因缘传》
  中图分类号:B9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176(2005)03—003—05
  在中国佛教史上,总有一些高僧对佛教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曾经生活在北凉和北魏两个朝代的僧人昙曜就是这样一位高僧。据史书载:释昙曜“少出家,摄行坚贞,风鉴闲约。”在北凉时就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他曾为当时“太傅张潭伏膺师礼”,受到北凉统治者的重视。在北魏太武帝灭掉北凉之后,随着“沙门佛事皆俱东,像教弥增”的变化,北凉佛教逐渐衰微而北魏佛教却因此兴盛起来。佛教不仅在北魏得以广泛传播,而且其影响力也不断增强,此时昙曜因其“有操尚,又为恭宗所知礼”,也受到北魏最高统治者的礼遇。但是,昙曜在北魏时恰好经历了中国佛教史上的首次“法难”一—北魏太武帝的灭佛运动,寺院及僧侣受到冲击,许多僧人被杀,有的被迫还俗,能保持洁操并勇于护法者很少,而昙曜却“誓欲守死”,经“恭宗亲加劝喻,至于再三,不得已,乃止”。虽然他以死护法的行为被制止,但仍“密持法服器物,不暂离身”。在太武帝灭佛时期,昙曜为护持佛法,表现出坚定的信念和坚强的决心,其高洁的操行为世人仰慕,亦为历代僧人及信众所叹重。文成帝继位之后推行了复兴佛教的举措,昙曜受到重用,并为佛教的复兴贡献了力量。他通过开凿云冈石窟、改革僧官制度、创设新的寺户、译撰经典等一系列具体而有效的措施,促进了北魏佛教的再度兴盛。他的这些兴佛措施对当时及后来佛教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中国佛教史上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昙曜五窟”——
  承前启后的中国佛教石窟艺术
  昙曜兴佛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在北魏都城平城(今山西大同)附近大规模地开凿石窟,现存云冈石窟的第16--20窟便是在昙曜主持下开凿的,通常称为“昙曜五窟”。北魏兴安元年(452),文成帝即位,他将太武帝灭佛的一切措施全部废除,同时推行恢复发展佛教的措施以便复兴佛法,昙曜奉诏进京协助文成帝制定具体措施。当时“值帝出,见于路,御马前衔曜衣,时以为马识善人。帝后奉以师礼。”从这时起,昙曜在北魏的地位凸显出来,开始取得当朝帝王的信任,这也使他有机会能提出兴佛措施,使他护法弘教的愿望得以实现。经历了太武帝灭佛运动之后的昙曜,为了能够重新复兴佛法,他审慎地感觉到“世界成坏要因诸佛,圣法兴毁必在帝王”。因此,他在开凿云冈石窟的时候已经注意到帝王在佛法兴衰成败中的关键作用,于是他把复兴佛教的希望寄托在当朝最高统治者身上,决定利用帝王的有利条件来复兴佛法。为了在石窟中突出这一象征意义,他设法将北魏历代帝王同石窟佛像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在北魏立国之前,鲜卑族的祖先就曾有凿石为庙的风俗习惯,“魏先之居幽都也,凿石为祖宗之庙于乌洛侯国西北。自后南迁。其地隔远·-…—石室南距代京可四千余里”。而在昙曜之前的师贤接受文成帝复兴佛法的命令,也雕凿此类石像,“既成,颜上足下,各有黑石,冥同帝体上下黑子”。师贤模仿文成帝的样子给帝王画石像的先例,更坚定了昙曜按照这种想法去完成开凿石窟的信心。这次大规模地开凿云冈石窟,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给帝王画石像,凿成的昙曜五窟从16口20窟依次代表的是神元皇帝、道武帝、太武帝、文成帝和文成帝以后未来世的拓跋诸帝。
  “昙曜五窟”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传统的造像艺术,同时,吸收了从西域传来的犍陀罗艺术风格,造像的容貌、衣裳因袭了印度风格,表现出唇薄、鼻高、目长、脸颊丰满、肩膀宽阔等特征,“它们所发出的深远魅力,在中国佛教艺术中很少能再现了”。这些造像“真是代表五世纪东方美术之一斑也”。此后继承这种风格的是在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开凿的云冈二期石窟,但这一部分则明显缺少了犍陀罗艺术风格,汉化程度较显著。此后,随着云冈石窟的不断续开,其规模越来越大,最后形成了“凿石开山,因崖结构,其容巨壮,世,法所缔,山堂水殿,烟寺相望,林渊锦镜,缀、月新眺”的壮观景象。云冈石窟是我国华北地区开凿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佛教石窟,它是在北魏帝王的积极支持下营建而成。云冈石窟中所表现出的艺术模式被称为“云冈模式”,这一模式对河北、北京、辽宁等北方地区的佛教石窟造像艺术产生了明显影响,而所有这些都肇始于“昙曜五窟”。正是在昙曜主持开凿石窟的影响下,中国的佛教石窟造像艺术风格逐渐发展并不断丰富起来,促使佛教造像艺术由古代印度的犍陀罗艺术模式向中国化的艺术模式演变。在这一演变过程中,“昙曜五窟”所体现的艺术风格则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外来的佛教石窟艺术,在北中国,就是在这个时期,较显著的并且使佛教艺术由印度到中国开始了逐渐东方化”。从而使印度佛教艺术向中国佛教艺术的转变有序列、有节奏地完成。
  “昭玄寺”——
  寺院自治权力达到顶峰的标志
  管理寺院的僧官体制,从佛教初传时期的东汉末年就已经开始建立。史载:“教传东汉时,历魏朝信向未臻,伽蓝全少,僧既有数,事亦无多,乃反前言,则须关白,关白何所还,在鸿胪寺焉。故知沙门始隶鸿胪也。”东汉管理寺院的机构隶属于鸿胪寺,其地位比较低,从东汉到魏晋十六国只是僧官制度的初步萌芽时期。直到北魏立国之后,僧官制度才正式创立,而机构的完备是由昙曜来完成的。当时,僧宫中的最高职务称为“道人统”,首任“道人统”是僧人法果,法果的继任者是师贤,其后是昙曜。昙曜继承“道人统”之后,对僧官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一,将“道人统”这一称谓改为“沙门统”。其二,他又奏请文成帝设立专门掌管佛教事务的机构——昭玄寺,在机构中“置大统一人,统一人,都维那三人。并置功曹、主薄员,以管诸州郡县沙门曹”。负责全权管理整个国家的佛教事务,从而使昭玄寺取代以前掌管僧尼事务的鸿胪寺的职能,具有独立享有掌管佛教事务的权力,而昭玄寺同先前设置的鸿胪寺在行政级别上处于同级,都直接由国家统一管理,这是中国僧官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的设立,大大提高了僧侣的社会地位,也提高了寺院的自主自决和自我管理的权力。昭玄寺的设立是北魏佛教寺院地位凸显的一个重要标志。
  昙曜对北魏僧官制度的改革使南北朝僧官制度变得系统化和制度化。随着僧官制度的不断完善,到北魏末期,僧官已有“州统”、“郡都统”、“郡维那”、“县维那”等一整套完备的僧官体制。“这样,就最大程度的实现了宗教自治,并且最能有效的对寺庙及器物进行保护”。从而使得北魏的僧众事务管理机构形成了一个由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在僧官的职权范围之内,“缁素既殊,法律亦异。故道教彰于互显,禁劝各有所宜。自今已后,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仍依俗断,余犯悉付昭玄,以内律僧制治之。”独立管理僧众事务的机构——昭玄寺的设立,就使得佛教上层僧侣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得到改变,权力与地位大大提高。北魏创设的“僧祗户”和“佛图户”以及“僧祗户”每年向政府交纳六十斛的“僧祗粟”,也都由“昭玄寺”管理。此后,隋朝沿用北魏的定制,昭玄寺的地位没有多大变化。直到唐朝,情况发生了一些改变,僧侣事务的管理重新划归“鸿胪寺”,并改名为崇玄署,到武则天以后,一直归为礼部,作为礼部的一个分支机构——“祠部”,这种做法一直沿用到清代为止。从后世寺院管理权力的大小来看,它所拥有的独立特权均没有超过北魏时期,因此,昙曜设立的“昭玄寺”,可以视为是寺院自治权力发展的顶峰。
  “僧祗户”、“佛图户”——
  北魏佛教特有的新寺户
  昙曜对寺院经济发展最具有实际意义的措施是创设“僧祗户”和“浮图户”,他对文成帝提议道:“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人僧曹者,即为‘僧祗户’,粟为‘僧祗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高宗并许之。于是僧祗户、粟及寺户遍于州镇矣”。“僧祗户”是直接向整个寺院经济提供物资支持的主要承担者,“僧祗粟”由昭玄寺统一管理而不属于单独的某一个寺院。昙曜设立“僧祗户”并让他们提供一定的“僧祗粟”,其初衷是“本期济施,俭年出贷,丰则收入。山林僧尼,随以给施;民有窘弊,亦即赈之。”如果确实能够按照这种设想去实行的话,在北魏出现收成锐减、人民生活没有保障的时候,这种方法对于赈济灾民、稳定社会来说,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由于寺院僧侣们对“僧祗粟”的态度是“但贪钱物,积聚不散,不作功德”。他们利用特权,将赈济灾民的谷粟等物资用于放高利贷,甚至到了后来,这些谷粟干脆变成了寺院僧侣获取不法收入、增加额外利润的手段。“主司冒利,规取赢息,及其徵责,不计水旱,或偿利过本,或翻改券契,侵蠹贫下,莫知纪极。细民嗟毒,岁月滋深”。结果往往是需要得到救济的贫苦人民不仅没有得到相应的救济,反而因借贷“僧祗粟”又欠下了新的债务,生活状况日益恶化,这些僧侣们的生活却因利用了这种便利之机牟取暴利,经济条件日益改善,“僧祗粟”执行情况与昙曜的初衷完全相违背。
  “佛图户”是一种隶属于不同寺院的劳动者,他们来源于犯“重罪”者及“官奴”。北魏官府治“重罪”及处理“官奴”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将他们交由寺院充作“佛图户”,到寺院里接受改造,这一做法的重要意义在于保存了劳动力。在从以畜牧业为主的社会向以农业为主的社会过渡的北魏,由于实现统一北方的连年战争导致人口锐减,同时,国家的极刑处罚也使人口减少。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需要有足够的劳动力,“佛图户”便是保留劳动力的最为有效的方式。当时寺院经济在整个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寺院地位也逐渐上升,在推动寺院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就推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僧祗户”、“佛图户”是北魏寺院中所特有的两种人口资源,他们构成了寺院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佛图户”到北齐时仍然保留,只是名称有所变化,直到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才收编为编户,这种纯属于寺院的劳动力才被取消,这类名称也不复存在。昙曜新设立的这两种寺户,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寺院对其劳动力的控制,在提升寺院自治权的同时也为寺院经济的稳定增长以及巩固日渐雄厚的寺院经济基础提供了人力资源上的保障。因此说“昙曜于复兴佛法要以在经济上最著功绩”是完全有道理的。
  《付法藏因缘传》——
  诸宗传法世系的发轫
  太武帝听信奉天师道徒寇谦之及崔浩之词,他们称佛教“皆是前世汉人无赖子弟刘元真、吕伯强之徒,接乞胡之诞言,用老庄之虚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实”。认为佛教都是前代人听信胡人的言词,用老庄思想内容去附会所编撰出来的无稽之谈,不足为信,不如本土的道教真实。在这些言论的影响下,加上其它多种因素的作用,太武帝很快放弃了对佛教的支持而转向道教,将年号改为“太平真君”,并且于太平真君七年(446)三月开始发动大规模的灭佛运动。文成帝复兴佛法时,昙曜“慨前凌废,欣今载兴,故于北台石窟寺内,集诸众僧,译诸传经,流通后贤,使法藏住持无绝”。为匡正太武帝毁灭佛法、坑杀沙门、破坏寺院的过激行为以及矫正所谓佛教是伪造的污蔑之词,论证佛教是由印度传来而且还有明确的传承,护持或诋毁佛法将会得到善恶因果报应的理论,昙曜着手翻译了“《杂宝藏经》十三卷,《付法藏因缘经》六卷,《方便心论》二卷”等经典,以使佛法流布久远。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付法藏因缘经》。
  “华夏学术最重传授渊源,盖非此不足以征信于人,观两汉经学传授之记载,即可知也”。无论是在北凉还是在北魏,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都是无微不至。昙曜当受此文化的影响,为能给佛法正名,他便利用中华传统文化中重视历史渊源的心理给佛教找一条合理的传承法脉。因此,他就两度翻译《付法藏传》,第一次是和平三年(462)译出四卷本的《付法藏传》,第二次是延兴二年(472)同吉迦夜合译六卷本的《付法藏因缘传》。对于《付法藏因缘传》到底是翻译作品还是伪作?历来有不同的说法,事实上,该书是一部编译作品。《付法藏因缘传》并非从印度翻译过来,是因为它在印度并没有相对应的梵本存在,翻译也就谈不上。但该书内容中包含有《阿育王传》、《龙树菩萨传》、《马鸣菩萨传》、《提婆菩萨传》等经传中的部分篇章,且夹杂有当时流行于北凉及西域地区的一些佛教故事和传说,其中有些内容并不完全杜撰,存在一定的真实性和参考价值,所以说它只是昙曜为佛教正名而编撰的一部典籍。《付法藏因缘传》主要体现了它的宗教价值,即弘教护法、付法传承。该书中有证明佛法由来已久的传法谱系;有证明护法将得善果、诋毁佛法将得恶果的因缘报应故事。《付法藏因缘传》中大量的因缘故事在云冈二期石窟,尤其是在第九、第十两窟中有集中的体现。该书编成以后,对当时社会影响不大,但到了隋唐时期,它的影响逐渐增大,成为当时已经形成的诸宗派传承法脉的有力依据。无论是天台宗、三论宗,还是华严宗、禅宗,各大宗派为了提高本宗的地位、表现本宗历史久远,纷纷从此书中找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来追宗定祖,形成一条明晰的传承法系。这些传法世系遂成为以后各宗的定制,变化不大。因此说“昙曜此一贡献甚为重大,后来唐代诸宗门派法脉传承,遂多依据《付法藏因缘传》而来”。
  结 语
  昙曜在文成帝的支持下主持法务,努力复兴佛法,作为一名虔诚的佛教徒,他的所有举措都是为了使佛法能够在“末法时期”流传下去,从而使佛教能够慧炬长明,传灯有续,昙曜的这一主观愿望在以后佛教发展中部分得以实现。除此之外,佛教发展在社会上的影响还超出了昙曜的预期目的:第一,云冈石窟的开凿,不仅是他护法思想的体现,而且也在中国石窟艺术史上增添了新鲜的内容,是中国艺术史中的一朵奇葩。作为“四大石窟”之一的云冈石窟,在艺术上的价值则远远超出了它所表现的思想内容。第二,正是昙曜所创设的“昭玄寺”以及“僧祗户”、“佛图户”才使得佛教寺院地位提升到史无前例的高度,寺院拥有了高度的自治权,使寺院经济实力的迅速膨胀,寺院经济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对社会产生了全面而又深远的影响。第三,《付法藏因缘传》一书的编撰,初衷是为佛法在中国的流传正名,然而却成了隋唐时期宗派传宗定祖的最初源头和最有力的依据。导致后来佛教宗派林立,各大宗派为了给自己寻找一个有理有利的传承法脉,便依此书记载为依据,一直追溯到印度的初祖,门户之见日渐加深,这是昙曜所始料不及的。北魏太武帝的灭佛运动虽然惨烈,佛教在表面上被禁止了,但是,佛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仅仅依靠行政手段去打击是不可能从根本上禁绝,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之后,文成帝起用昙曜等人,兼用了积极推进佛教发展的措施,促使佛教在遭受到灭顶横祸之后很快又能够蓬勃地发展起来。自文成帝复兴佛法、尤其是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佛教发展在北魏出现了它的第二个高峰:寺院数量不断增加;寺院规模宏大;寺院经济急剧增长;信众范围不断扩大,僧尼人数空前增长。佛教之所以能够在太武帝打击之后还能够重新恢复并兴盛起来,再次形成新的发展高峰,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昙曜,正是他的这一系列复兴佛教的举措,并且在文成帝的积极协助下,使得这一轮新的发展高峰很快到来。
  参考文献:
  [1]大正藏(第50册)·续高僧传[M].
  [2](梁)慧皎.高僧传[M].北京:中华书局.1992.
  [3](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大正藏(第52册)·历代三宝记[M].
  [5]赵一德.云冈石窟文化[M].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98.
  [6][法]雷奈·格普塞.中国的文明[M].合月巴:黄山书社.1991.
  [7]陈垣.陈垣学术论文集(第一集)[M].北京:华书局.1980。
  [8]王国维.水经注校[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9]宿白.中国石窟寺研究[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
  [10]大正藏(第54册)大宋僧史略[M].
  [11](唐)魏徵等.隋书·百官志[M].北京:中华书 局.1973.
  [12]劳政武.佛教戒律学[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9.
  [13]大正藏(第85册)·佛说小法灭尽经[M].
  [14]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15]大正藏(第55册)·大唐内典录[M].
  [16](梁)僧祐.出三藏记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5.
  [17]刘桂生.张步洲.陈寅恪学术文化随笔[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
  [18]林伯谦.由韩愈道统论谈佛教付法与中国文化的交互影响[J].唐代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台湾)东吴大学中国文学系.2000.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