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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中的佛国逸史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王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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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五行志》记载了明朝一代全国220起火灾,其中有:“万历三十年十二月庚子,南海普陀山寺灾。”这220起火灾,除京城皇宫火灾外,大都是各地重大火灾。万历三十年(1602年),距舟山废县已有214年,朝廷“海禁”政策未变,舟山荒凉依旧。普陀山的火灾为何也能入载明代的国史?
  《普陀洛伽山志》无佛国此次火灾记载。但另一则记载似有助于解开此谜:万历三十年至三十九年,有一位太监张随一直在普陀山,奉旨重修佛国梵寺。他多次赴京向皇帝汇报情况,多次接旨安排项目。普陀山火灾载入国史,其来源很有可能便是这位太监的某项报告。而这一火灾记载显示,经过漫长“海禁”岁月,此时的佛国在朝廷里已颇为注目。
  1387年,汤和经略海防,强行迁舟山46岛居民去大陆,普陀山也未能幸免:徙僧毁寺,迁观音像至宁波栖心寺(今七塔寺)重建殿宇。山上仅留铁瓦殿一所,使一僧一役奉之。
  其后200年间,不断有僧人重返普陀,试图再兴佛国宋元时风采。但由于倭难连绵,官府阻拦,种种努力难遂心愿。直到万历十四年(1586年),李太后赐经藏给普陀,事情才有了根本转机。
  明神宗万历9岁登上皇帝宝座,在位四十八年。最初十年,李太后委任张居正为政,朝政大有起色。张居正死后,万历渐荒于朝政,只思搜刮。他只敬畏生母李太后一人。《明史》说,太后教子颇严。万历小时或不读书,即召使长跪。太后出身宫女。万历迟迟不立长子为太
  子,原因是宫女所生。太后闻之大怒:“你也是宫女所生。”太子才得立。
  李太后好佛,“京师内外多置梵刹,动费万。”万历十四年,太后自己出资刻印佛经,分赐天下名寺,普陀山也在其列。此前“违禁”在荒岛普陀山重建宝陀寺(今普济寺)的住持真表闻此喜出望外,马上建藏经殿,趁机扩建寺院,同时进京谢恩,遍访四方名衲,邀至普陀大建庵宇。各地香客闻讯朝山,佛国一时重盛。
  从万历十四年(1586年)到三十九年(1611年),李太后和万历五次赐佛经给普陀山,万历还从自己的“小金库”——内帑中多次掏钱给普陀山,又派太监修寺。如今在普陀山文物馆,还保留有万历的圣旨。
  但是,地方官员继续发出反对声音。《明史》记载,刘一任浙江巡抚时,万历派太监曹奉建镇海寺于普陀山。刘与浙江巡按李邦华认为不可。此事大约是在万历三十年(1602年)。镇海寺即今法雨寺,佛国第二大寺。地方官员上奏认为,“御倭之策,要在清野”。即让舟山除本岛外其他岛屿继续成为无人岛。普陀山如果是特例,至少不宜再增加寺庙,扩大寺院规模控制大陆进山朝香人数。
  皇帝信佛,要重兴观音道场。这与明初的“海禁”国策发生了矛盾,万历自有办法。史称,张居正死后,万历长达三十年不上朝,不会见百官。官员上奏,不合其意,就“留中不发”,搁置一边,不加理睬。官员请辞,不加答复,任你自走,也不补员。刘一任的上奏便被“留中”。
  万历不理睬百官,只信任太监;不关心国库,只想内帑越多越好。他派太监到各地收税敛财,扩其内帑,弄得天下民怨沸腾。与此同时,这个对国计民生漠不关心到了极点的昏君,对普陀山重建却会舍得动用内帑,派太监长驻普陀,监督修寺。这真是个怪异的时代。
  此时此刻,舟山其他岛屿的“海禁”依然如旧,而本岛原县城成了宁绍参将驻地,军事要塞的特征更加鲜明。就连佛国的许多摩崖石刻也不经意中留下此类印记:“磐陀石”、“瀛洲界”、“海天佛国”等都是这些将军们所题刻。
  一部《明史》,有关舟山原县城的记载似仅在武将张可大的列传中有零星片断:“舟山,宋昌国城也,居海中,有七十二岙,为浙东要害。”万历时,张可大任舟山副总兵。城久圮,可大与副使蔡献臣筑之,两月工竣。城内外田数千亩,海潮害稼。可大筑*4蓄淡水,遂为膏腴,民称曰“张公*4”。这位将军在普陀山也有石刻:“震旦第一佛国”。
  李太后死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30年后,明朝覆亡。其时,在舟山的鲁王政权派人去日本求援,送去的最贵重礼物便是藏在佛国的李太后所赐经藏。据说日本当政者闻此欢喜得不得了。后来,使者见日方无出兵相助迹象,便带回经藏返航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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