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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帘洞石窟群——大像山石窟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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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帘洞石窟群——大像山石窟
  目录
  1. 遗产的辨认
  a.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b. 省、市
  甘肃省天水市
  c. 遗产名称
  水帘洞石窟群—大像山石窟
  d. 地图上的准确位置
  水帘洞石窟群:东经105°40′,北纬34°44′
  大像山石窟:东经105°19′,北纬34°44′
  e. 地图
  ⑴ 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保护范围图(地图一)
  ⑵ 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在中国的地理位置图(地图二)
  ⑶ 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在甘肃的地理位置图(地图三)
  ⑷ 水帘洞石窟群在武山县的地理位置图(地图四)
  (5)大像山石窟在甘谷县的地理位置图(地图五)
  f. 遗产保护范围
  水帘洞石窟群保护范围:保护范围8平方公里。缓冲区5.5平方公里,东起花果山,西至徐家河,南起说法台,北至后项里;核心区2.5平方公里,为拉梢寺、水帘洞、千佛洞和显圣池四个石窟单元。
  大像山石窟保护范围:东起大寺沟,西至大沙沟东沿,北至通广渠,南至老师傅梁小路及安家咀头壑岘以北的山体(包括山脚的零星耕地)。建设控制地带:通广渠以北至定天公路以南的路段,老师傅梁小路至山顶的地段。
  2. 列入的理由
  a. 阐述意义
  (一)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都位于古代秦州地区,渭水流域是古代丝绸之路从长安向西一条十分重要的通道,是这一地区仅次于麦积山石窟的大型石窟寺,表现了这一地区佛教发展的情况。是研究这一地区乃至北方地区的佛教状况、佛教文化、艺术、经济、对外交流等方面至为珍贵的实物资料。
  (二)水帘洞石窟群是北周时期选址新建的一处大型石窟寺,对于研究北周佛教及其艺术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主持创建拉梢寺大佛的尉迟迥是秦州刺史,统管秦、渭、凉等十四州诸军事,地位非常高,他与同时创建麦积山上七佛阁的大都督李允信、开凿莫高窟第428窟的沙州刺史于义、开凿固原须弥山石窟的原州刺史李贤等都是地方最高统治者,由于他们的开凿创建活动,带动了该地石窟的大规模开凿,推进了佛教的发展,反映了北周高层统治者信奉佛教的程度。尉迟迥所雕造的拉梢寺大佛是目前保存最大的浮雕石胎泥塑造像,规模宏伟气魄,也透露出了了北周盛期国家财力强大的信息。
  (三)水帘洞石窟保存了许多造像题记和供养人题名,这对于研究当时这一地区的民族融合、北周的政治与军事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水帘洞石窟中的供养人题名中有莫折、权、梁、焦、姚等姓氏,他们或为当时秦州地区的大姓,或为活动于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他们或以家族的形式共同开龛造像、绘制壁画,或以官员的身份参与营建石窟,反映了这一地区胡汉共同信仰佛教并且互相融合的历史现象。尤其是象“莫折”氏,是秦州地区活跃于十六国、北魏和西魏初期的西羌族的一支,曾在北魏末年发动反抗北魏统治的起义,到了北周不见于史籍记载,因此水帘洞的“莫折”供养题名具有非常珍贵的历史价值。千佛洞的“大都奖”姚某的题名则是研究北周政治与军事制度的重要材料。
  (四)水帘洞石窟群保存了一些金代的壁画,是研究金人佛教的重要资料。而元代所留下的喇嘛塔以及壁画,表明藏传佛教影响到了这一地区,是研究藏传佛教传播和发展的珍贵实物。
  (五)大像山石窟也是北朝时期始建的重要石窟寺,到了唐代雕造了高大的弥勒大像,是丝绸之路沿线著名的弥勒大佛像之一。
  (六)大像山石窟的明、清建筑独具特色,明、清建筑有歇山顶、悬山顶、硬山顶、单、重檐楼阁、卷棚、四角攒顶、八角出挑、各式各样山门,荟萃了建筑种类的精华,体现了能工巧匠绝妙技艺,形成姿态各异的建筑群,在甘肃各地不多见。
  由于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所具有的珍贵价值,2001年国务院公布其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b. 可能的比较分析
  (一) 甘肃陇南地区尤其是渭水流域是甘肃石窟寺分布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包括天水麦积山、仙人崖、甘谷大像山和华盖寺、武山水帘洞石窟群和木梯寺石窟、西和法镜寺和八峰崖、徽县佛爷台等。这一地区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又是入蜀的转折点,因此佛教石窟寺也比较发达,形成了以古代秦州麦积山石窟为中心的石窟分布区。最早的麦积山石窟始凿于十六国后秦时期。大部分石窟为北朝开凿,保存了大量北朝时期的泥塑造像和壁画作品,是研究中国佛教雕塑史的重要实物资料。这一地区多数北朝石窟的遗存都与麦积山石窟的作品相近,应该是受到了麦积山石窟的影响,如仙人崖的北魏晚期泥塑、水帘洞石窟群的北周雕塑均和麦积山同期作品相同,很有可能是属于同一工匠集团所做。唐代石窟主要有甘谷大像山和麦积山的个别洞窟,其中大像山石窟现存的唐代弥勒大像,是这一地区唐代最大的造像,也是丝绸之路沿线著名的唐代大佛之一。宋代这一地区的石窟造像保存也比较多,麦积山、仙人崖、水帘洞石窟群以及木梯寺石窟都有相当数量的宋代遗存。这些佛教石窟遗迹是古代秦州地区佛教文化圈中非常重要的遗存,互相之间都有密切的关系和交流。
  (二)水帘洞石窟群属于北周始建的大型石窟寺。北周为北方鲜卑宇文氏所建的少数民族政权。北周统治者恢复鲜卑旧俗,恢复少数民族姓氏,注重同西域各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反映在文化上,石窟中的佛教造像有种“复古”的作风。佛像多低平肉髻,躯体浑厚健壮,多穿圆领通肩袈裟,晚期衣饰轻薄,受到了来自印度笈多造像艺术的影响。拉梢寺摩崖大佛就是这种风格的典型代表,该造像是目前保存最大最完整的浮雕石胎泥塑造像,其下面的佛座非常别致独特,由卧狮、卧鹿、立象与莲花间隔组成,气势宏大,这种形式明显地受到了中亚艺术形式的影响,这是北周与西域、中亚文化交流的产物,反映了北周时期丝绸之路的进一步畅通和繁荣的景象。供养人一改北魏晚期以来褒衣博带的汉民族特点,也改穿圆领窄袖的胡服。
  主持创建拉稍寺大佛的尉迟迥本来就是北方少数民族,这一姓氏来自于中亚胡族的,所以尉迟迥所创建的大佛受到中亚影响是很自然的。
  (三)大像山石窟唐代弥勒佛像,是盛唐时期在全国雕造的大型弥勒佛像之一,与莫高窟南大像和北大像、榆林窟第6窟大佛、天梯山石窟第13窟大佛、炳灵寺第171窟大佛、陕西彬县大佛寺大佛均是这一时期雕造的高度在20米以上的著名的弥勒大佛,它们都位于丝绸之路沿线,均以倚坐为主,形象、衣饰等也都非常相似,可见互相之间的借鉴和模仿是非常明显的,这说明在唐代大一统时期文化尤其是佛教艺术、思想的高度同一性,更反映了盛唐时期丝绸之路的繁荣和昌盛。
  c. 真实性及完整性
  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为北朝时期开凿的大型石窟寺之一,历史上虽然遭受过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以及人为因素的破坏,各自现存的遗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病害,但其最主要的核心部分仍然完好地保存了历史的原貌,而且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艺术、宗教等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各自所处的位置具有非常理想的环境,在历史上是僧人理想的修行和宗教活动场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地结合,构成了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
  大像山石窟的明清古建筑群特点明显,风格独特,在甘肃各地比较少见,保存十分完整。
  d. 列入遗产所依据的标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的世界文化遗产标准共有六条,凡符合世界文化遗产全部6条标准中的1条,即可进行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为:
  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于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中,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作品。
  3、包含对一种文化传统或依然存在或已经消失的文明的独一无二或至少是与众不同的证明。
  4、是表现人类历史重要阶段的一类建筑物或建筑或技术整体或景观的杰出典范。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
  因此,根据榆林窟的显著地位和重要价值,符合以上第1、2、3、5、6五条标准。
  3. 描述
  a. 遗产描述
  水帘洞石窟群位于天水市武山县榆盘乡钟楼湾村的鲁班峡中。现存千佛洞、水帘洞、拉梢寺、显圣池四个部分,造像60余尊,壁画1000多平方米。窟龛依天然洞穴或崖壁开龛造像或绘制壁画。形制以尖楣圆拱、平顶和方形浅龛为主,造像以摩崖泥塑为主。
  拉梢寺又名大佛崖,现存窟龛23个。主要为摩崖悬塑造像、圆拱浅龛、平面方形平顶龛、塔龛、平面长方形斜顶窟。1号造像为主体,总高42.5米,宽43米,浮雕石胎泥塑一佛二菩萨巨像。佛结跏趺坐,禅定印,着圆领通肩袈裟,佛座由莲花、卧狮、卧鹿、立象相间共七层浮雕组成。胁侍菩萨立于佛两侧,戴三瓣莲式宝冠。北周其它造像有十佛、一佛二弟子二菩萨等。唐及五代壁画有经变画。宋龛有2、6、7号等,内容有一佛二菩萨、一坐佛,壁画有说法图、千佛、一佛二弟子二菩萨二力士等。金代壁画有两方,均为菩萨说法图。元代雕刻有塔龛内的喇嘛塔,壁画有佛、塔、菩萨等。在1号大佛上部遮檐上悬有元代铜铃、铜镜。明代造像现存有“天书洞”内的三身泥塑佛像。
  其中第1号摩崖造像有明确的纪年明文:“维大周明皇帝三年岁/
  次己卯二月十四日使/持节柱国大将军陇右/大都督秦渭河鄯凉甘/瓜
  成武岷洮邓文康十/四州诸军事秦州刺史/蜀国公尉迟迥与比丘/释道
  成于渭州仙崔敬/造释迦牟尼佛一区愿/天下和平四海安乐众/生与天
  地久长周祚与/日月俱永。”表明该石窟群由北周秦州刺史尉迟迥于北
  周明帝三年(559年)创建。
  水帘洞为一天然洞穴,高30米,宽50米,深20余米,洞穴东壁上绘制大面积壁画,现存壁画及浮塑塔19幅(个),北周壁画面积最大的第6号宽约5米,高4米,为一佛二菩萨及供养菩萨、弟子、飞天、供养人行列等大型说法图。壁画施色以石青、石绿、赭红为主,附以墨线、粗红线条。北周壁画中保存有大量的供养人,其中有少数部族的“莫折”、“梁”等姓,是研究北朝时期少数民族十分重要的资料。北周浮塑钵形舍利塔现存3座,宋代壁画有七佛、佛说法图等。
  千佛洞又名七佛沟,在一长约25、高25、深8米的天然洞穴壁上摩崖泥塑浅龛造像并绘制壁画。现有窟龛36个,主要有尖楣圆拱和平顶浅龛、方形浅龛。现存北周造像和壁画内容有一佛二菩萨、一佛二弟子二菩萨、七佛(仅存其中一佛头,高1.2米)、说法图、千佛、飞天、供养人、龙、狮等。造像均为浮雕泥塑,衣纹手法为凸起泥条加阴刻线。北周壁画中的供养人多有榜题,其中有“大都将”姚某的画像和题名,是非常珍贵的研究北周政治和军事制度的实物材料。五代壁画有说法图、千佛等。
  显圣池为一天然洞窟。面积约150平方米,现存北周和隋代壁画13幅,悬塑3尊,因年久风化剥蚀,塑像几乎散尽。壁画内容有千佛、佛说法图等,多线描流畅,色彩艳丽。
  大像山石窟位于天水市甘谷县城西2.5公里的文旗山上,因有一躯身高23.3米的石胎泥塑释迦牟尼大佛而得名。东区现存洞窟22个,多为平顶方形窟,且以禅窟居多,以盛唐大佛窟(6号窟)最为重要。该窟是一个平面呈长方形的圆拱形敞窟,高34米,宽14米,深4.5米。窟内有弥勒大像一尊。通高23.3米,肩宽9.5米。造像半圆雕、石胎泥塑。躯体浑厚雄伟,神态静穆安祥。是国内同时期十余尊保存完好的弥勒大佛造像之一。
  西区为古建筑区,在1公里的山脊上分布着土地庙、梅葛殿、太昊宫(伏羲殿)、地藏殿、观音殿、罗真殿、接引佛殿、文昌阁、百子洞、鲁班殿、财神殿、韦陀殿、无量殿、娘娘殿、火神庙等15处明清建筑。一处庙宇一个单元,建筑形式变化多样。太昊宫始建于明万历年间,重修于光绪17年,是全山较为规整的建筑之一,由垂花门、护法殿、伏羲殿、东西配殿和耳房组成。院落四角各有“旁通”门,形成八卦方位配备,大殿为硬山顶,有廊檐柱;观音阁为硬山二层楼阁式建筑,造型简朴,雕绘精细;文昌阁,始建于清代前期,主殿阁式建筑,四角攒顶,八角出挑,以四梁相托八卦藻井形式相承屋面,为建筑学上较为少见的造型技艺。
  b. 历史和发展
  据拉梢寺摩崖大佛左下角摩崖石刻题记,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年),柱国大将军、秦州刺史尉迟迥在此造释迦牟尼像(现编第1号),是判断水帘洞石窟群开凿年代的直接依据。据《周书?尉迟迥传》和《周书?明帝纪》载,尉迟迥勇猛善战,屡立大功,深得太祖宇文泰赏识,后率军平定巴蜀,被封为蜀国公,明帝二年(558年)十月出任秦州总管。期间,他主持开凿了拉梢寺摩崖大佛,形成了水帘洞开窟造像的高潮。
  隋、唐、五代、宋、元等各个历史时期,水帘洞石窟群不断得到发展和修缮,特别是宋、元时期进行过大规模的重修。水帘洞石窟群的每个部分都有宋代和元代的壁画和喇嘛塔,说明藏传佛教影响到了这一地区。元代还重修了拉梢寺大佛上方的遮檐,有元代大德年间的铜镜存世。明代开凿有新的洞窟,现存于拉梢寺的“天书洞”就是明代藏埋僧人的洞窟,现仍保存有干尸一具。据文献记载和实地考察,水帘洞石窟群方圆2.5公里的范围内分布有五台(莲花台、清净台、说法台、钟楼台、鸣鼓台)和七寺(千佛洞、拉梢寺、显圣池、粉团寺、砖瓦寺、金瓦寺、观台寺),由此可知,它在历史上是渭河上游地区一处重要的佛事活动场所。
  大像山石窟最早的佛事活动和开凿造像之举当在北朝时期。在大像山山石窟出土了北魏时期的石刻造像。盛唐时期,大像山开凿了23.3米弥勒大佛造像。宋嘉佑三年(1057)对所有洞窟做了重新彩绘和窟前建筑的重建,在大佛窟前重修七层楼阁,大佛全身敷泥薄塑。明万历年间,创建太昊宫等十多处建筑,明代末年建成文昌阁等建筑。清同治二年(1863年),大像山所有建筑遭火焚。同治九年(1870年)重建大佛窟前楼阁。
  c. 最近记录形式和日期
  1996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水帘洞石窟群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工作,完成了所有洞窟和造像、壁画的文字记录,测绘了部分重要的洞窟和造像。
  2003年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对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又一次作了系统的调查,测绘了全部洞窟和造像,对所有遗存作了摄影记录,形成了完整的保护档案。
  d. 现有保护状况
  水帘洞石窟群利用天然洞穴的崖壁,遗存以泥塑造像和壁画为主,四个单元中,拉梢寺部分有泥塑、石雕、石胎泥塑造像和大面积的壁画,主体42米高的大佛除局部泥皮有所脱落外,保存很完整,其余都大部分保存尚好。千佛洞全部为泥塑造像,以开龛泥塑造像和悬塑造像为主,也保存有大面积的壁画。水帘洞则全部为壁画作品,现存的北周大型说法图十分完整。显圣池现存以壁画为主,泥塑造像仅存一处,已经被破坏。整体保存状况来看,泥塑造像由于历史的自然损害,有40%左右出现泥皮脱落、风化、被鸟抓损等病害,急需抢救维修。壁画有些则出现褪色、泥皮掉落、空臌等现象,也需要利用传统和现代的科技手段进行保护修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岩面风化剥蚀:这是水帘洞石窟群普遍存在的地质病害问题,风化严重、面积大,是造成壁画剥落的主要因素。
  (2) 崩塌落石:仅在拉梢寺崖壁下部及千佛洞顶局部有崩塌落石现象。可采用短锚杆和注浆粘结方法加固。
  (3) 岩面渗水:显圣池和水帘洞本为自然岩穴,渗水比较严重,对岩面造成一定的危害,但对壁画无直接影响。
  (4) 塑像和壁画主要有空臌裂隙、壁画起甲、酥碱、塑像内部木骨架糟朽、塑像脱离壁面倾斜等。
  大像山大佛开凿于盛唐时期,并在窟前建造了木结构三层楼阁,此后历代均有维修。三层楼阁尚能有效的保护大楼佛不受风雨浸蚀。1975年楼阁塌毁后,1983年改建为仿唐敞式窟檐,高达34米,大佛下部得不到有效保护,风雨浸淋严重,以后的维修均因资金、技术和方法等问题的未能落实,大佛头部发髻严重脱落。其余石窟虽经过加固,但由于山体风化剥落、裂隙等自然病害,威胁着洞窟的安全。西区的明、清建筑群也面临类似的问题。个别古建筑得到了较好的修缮。如鲁班殿经多方筹资进行了保护性修缮并复原了整体组群。但是由于资金短缺,多数古建筑年久失修,或者梁架腐朽,椽檩变形,或者墙体残破开裂,结构歪闪,保护形势严峻。另外,山体裂隙,塌方造成文物建筑的基础下沉,个别建筑甚至濒临倒塌,如接引佛殿、梅葛殿、文昌阁、娘娘殿等。
  4. 管理
  a. 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
  b. 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都非常重视文物的保护工作,除制定了专门的有关文物保护法规外,在制定其它法律、法规时也充分地考虑到了文物保护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c. 保护措施和实施这些措施的手段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保护管理:
  (一)依法保护
  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5月13日)、《甘肃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1997年9月2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3〕72号)、《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2005年9月2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甘政发[1999]22号)。
  (2)建立保护管理机构
  1984年成立水帘洞文物管理所,2001年原来的文物保管所更名为水帘洞石窟保护研究所,提高了管理质量和水平。
  1981年,成立“大像山文物管理所”。
  目前保护管理体制被理顺,管理制度健全。
  (3)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
  1963年水帘洞石窟群被公布为甘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1年大像山石窟被公布为甘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1年与水帘洞石窟群与大像山石窟一起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5年3月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了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甘政发[2005]16号)。
  (4)制作保护标志
  在水帘洞石窟群和仙人大像山石窟都有醒目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保护标志碑,写明保护单位的名称、保护级别、公布日期等。
  (5)建立保护档案
  水帘洞石窟群石窟和大像山石窟都已经完成了石窟总体以及每个洞窟的完整档案,包括主卷、副卷、备考卷,内容有文字记录、照片、测绘图以及文件、保护维修的资料等。这些档案是对石窟完整的记录,为今后的保护和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奠定了基础。
  (6) 石窟维修保护
  水帘洞石窟近几年来对文物及保护设施进行了维修,加固了部分塑像和壁画地仗层,维修了防雨遮檐、栈道、古建筑和护坡等。
  大像山石窟1983年针对大佛被雨淋的情况修建了高达34米的仿唐敞式窟檐,对大佛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防护作用。1990年后,对全山所有险道拓宽,对十多处古建筑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全面维修。
  同时加强了窟区环境的美化和绿化。
  d. 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邮政编码:100009)
  甘肃省文物局
  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滨河东路29号(邮政编码:730000)
  e. 实施管理的机构和地址及负责人
  武山水帘洞石窟保护研究所
  地址:甘肃省武山县(邮政编码:)
  所长:陈建平 电话:13830876658
  大像山石窟文物管理所
  地址:甘肃省甘谷县(邮政编码:)
  所长:林田山 电话:0938—5635856
  f. 已议定计划
  已通过的管理计划主要有:《中国文物博物馆“十一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甘肃省文物博物馆“十一五”规划》、《甘谷大像山保护规划》(2004年7月完成了文本,已通过县级论证,现上报甘肃省文物局,待组织省级论证)。
  g. 资金的来源和数额
  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和争取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石窟的保护维修工程和管理经费。二是门票收入,用于日常性的办公经费和小型的保护维修;三是社会集资,也用于石窟管理、景区设施建设等。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水帘洞石窟群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先后依靠政府拨款和自筹经费共计280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与维修等。
  h. 专门知识的来源及保护和管理技术方面的培训
  多年来,水帘洞石窟保护研究所和大像山石窟管理所主要依靠与其他科研机构、学校的合作,学习保护、管理方面的知识。同时派遣专门的人员到北京大学考古学系、西北师范大学和省、市、县文物旅游等相关部门组织学习培训。
  i. 旅游设施和统计资料
  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都有比较完整的旅游基础设施,交通比较便利,其所在的武山县和甘谷县都有条件比较好的宾馆可供食宿。
  主要设施有:
  从天水到甘谷、武山的旅游线路:1线
  游览指示牌: 6处
  洞窟说明牌: 10处
  接待室: 2处
  停车场: 2处
  购物服务处: 2处
  卫生间: 4处
  j. 遗产管理计划和目标说明
  水帘洞石窟群在以《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做到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将对壁画、塑像为主的文物本体进行加固维修;岩体加固和危岩处理;安全科技防范设施建设;保护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和保护利用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全面保护维修和建设;同时对拓宽窟区游览面积、增加旅游项目、延长游人滞留时间,争取建设成参观、学习、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文物旅游景区,以达到水帘洞石窟群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展利用的目的。
  大像山石窟保护已经完成了保护规划,制订了近期和远景目标。近期(至2010年):
  1、文物保护工程。
  (1)复建6号石窟的窟檐;
  (2)对古建筑进行具有抢修性的抢救保护;
  (3)对山体裂隙,危岩号进行监测,并抢险加固,加强保护性设施建设。
  (4)加强保护性设施建设;
  (5)停止并清理新的建设活动,一律转至它处;
  (6)在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植苗造林。
  2、专项规划。
  (1)修建并完善给水、排污、电信等工程系统;
  (2)修建并完善厕所、垃圾筒等环卫设施;
  (3)修建并完善消防设施,如消防检、消防报,垂直疏散通道等;
  3、展示规划。
  (1)建成游览环路系统;
  (2)培养高水平的导游和讲解员;
  (3)按预测的游人容量,加强对游人的控制。
  4、管理规划。
  (1)建立日常保养,灾害监测等制度;
  (2)完善档案记录,积极进行数学化存档工作。
  二、远期(至2020年):
  1、对多数建筑进行现状修整,个别价值较高的古建筑进行修缮工作;
  2、对文物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拆除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影响景观建筑;
  3、建立、完善监控系统;
  4、高标准的旅游接待系统,多媒体展示系统文物库房等;
  5、高标准建设民俗村、历史文化博物馆;
  6、对石窟的保护和开发,结合麦积山、水帘洞等进行区域合作;
  7、建成老师傅沟后面的生态园区。
  通过以上的工作规划,努力达到世界文化遗产所要求和具备的条件。
  k. 人员的配备水平
  水帘洞石窟保护研究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大像山文物保管所现有职工 名,主要从事石窟的日常管理、宣传、保护和维修工作。
  5. 影响遗产的因素
  a. 开发压力
  两处石窟分布都比较分散,游客数量较少,因此目前开发对石窟所产生的压力较小。洞窟文物的保护、维修等依据其自身的规律和相关文物法律、法规、保护原则等进行保护,不会受到开发发展压力的影响。
  b. 环境压力
  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由于历史上都是景色宜人,环境优美,但由于历史上在人类的开发活动中,植被破坏严重,对石窟的自然风貌有一定的影响。近些年来,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提倡,对于环境的保护日益加强,植被被逐渐恢复,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被很好地结合起来,环境压力相对较小。
  c. 自然灾害和防灾情况
  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都地处北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易发生干旱,山体风化剥落,造成的裂隙沟壑纵横水地流失严重,森林覆盖率低,树种较为单一,林业生产投入不足,导致山体裸露,对于整体风貌有一定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武山县和甘谷县重视树木的栽培和环境的建设,以防水土流失对文物造成损害。
  d. 旅游压力
  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每年的游客量不是很大,集中在4—10月份,每天最大游客量只有几百人,而参观旅游场所宽敞开阔,不会对旅游造成压力。
  e. 缓冲区的居民数量
  水帘洞石窟群远离居民区,最近的居住村庄距离石窟群10公里。
  大像山位于甘谷县城近郊区,距离县城繁华区2.5公里,山下有村镇,居民数量较多。
  f. 其他因素
  无
  6. 监测
  a. 监测保护状况的关键指标
  水帘洞石窟群现存泥塑、石胎泥塑和石雕造像200多身,历代壁画2350平方米,石雕舍利塔10多座,碑刻题积18方,大部分造像和壁画保存较好,完好率在80%以上。但有一些已经存在脱离崖面、空臌、褪色等病害,需要及时加固复位维修。
  大像山石窟主要现存唐代大佛及其一些影塑,保存相对较好,部分影塑需要固定复位修复。
  b. 监测遗产的行政安排
  水帘洞石窟群和大像山石窟的检测由各自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具体的管理机构负责,主要是对崖体稳固性、塑像和壁画的变化检测。即将由单一的人工监测过渡到科学仪器监测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模式。对于文物的安全将实现全自动监控。
  7. 文献
  a. 特征图 图片
  (1)水帘洞石窟群各单元分布图
  (2)拉梢寺北周三尊像立面图
  (3)拉梢寺金代壁画
  (4)拉梢寺元代铜镜
  (5)千佛洞上层北周悬塑造像
  (6)水帘洞第11幅北周壁画
  (7)大像山石窟总平面图
  (8)大像山大佛窟平面图
  (9)大像山鲁班殿建筑图
  (10)大像山太昊宫建筑图
  (11)大像山文昌阁建筑图
  照片(见附件)
  b. 遗产管理计划副本和与遗产有关的其他计划及与遗产管理有关的法律摘录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它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摘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3日颁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第五条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第十一条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国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
  第十八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摘录)
  (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九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划、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
  第十四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④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摘录)
  (1989年1 月20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按照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本省境内的文物均受国家保护。
  第四条 一切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下列义务:
  第二章 文物管理机构和经费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需要建立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以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 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事业基本建设投资应分别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同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章 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
  第十三条 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保护原有的整体性,对其附属物不得随意拆毁、改建、添建。文物的修缮、保养、迁移等,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开工。维修时,不能改变文物的结构和原状。
  c. 文献目录
  主要论文:
  1巨顽石述、乔今同记《武山洛门镇的古代石窟》,《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11期
  2巨顽石《武山洛门镇的古代石像》,《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11期
  3张仲山《武山县发现古代石窟》,《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10期
  4董玉祥 臧志军《甘肃武山水帘洞石窟群》,《文物》1985年5期
  5王积原《大像山摩崖造像及石刻题记》,《四川文物》1989年第1期
  6李亚太《甘肃甘谷大像山石窟》,《文物》1991年第1期
  7《武山拉梢寺石窟群》,《丝绸之路》1995年3期
  8罗杰伟《北周拉稍寺艺术中的中亚主题》, 巫鸿主编《汉唐之间文化艺术的互动与交流》,文物出版社2001年9月第一版
  9杨森《跋甘肃武山拉梢寺北周造大佛像发愿文石刻碑》,《敦煌学辑刊》2005年第2期
  10魏文斌 吴荭《甘肃武山水帘洞石窟几则北周供养题记反映的历史
  与民族问题》,《2005年云冈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文物出版社,2006
  年8月
  d. 保存遗产目录、记录和档案的地址
  武山水帘洞石窟保护研究所
  中国甘肃省武山县
  (邮政编码:)
  大像山石窟文物管理所
  中国甘肃省甘谷县
  (邮政编码:)
  8. 代表缔约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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