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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学研究的现代意义探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颜华东 闫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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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四届因明学学术研讨会论文]
  因明学研究的现代意义探析
  颜华东 闫晓勇
  (甘肃省委党校 甘肃 兰州 730070)
  因明是古印度的佛家逻辑,它是古代世界三大逻辑传统之一。早在1500多年前,因明就随着佛教传入了我国。我国的佛教分为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两支,它们都对因明的研究、传播和发展作出了举世公认的贡献。中国是因明名副其实的第二故乡,因明成为中国逻辑思想发展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在中华沃土中深深地扎下了根,虽经历史的沧桑而永葆青春,特别是近代以来至今,又有不少学人潜心研究,成果斐然,为世界所注目。本文仅将因明研究的现代意义略作一些分析,以就教于大家。
  首先,因明的研究对于拓宽和深化现代逻辑研究和发展的道路,促进我国逻辑学研究的现代化,丰富和充实现行逻辑的教学以及普及逻辑知识,有效地提高和训练人们的思维能力,都是很有帮助的。
  人类的思维就其本质而言是同一的,因此研究推理及其规律的逻辑学是适用于全人类的。古希腊亚里土多德逻辑、古印度因明学和中国的名辩学是世界逻辑史长河的三大源头,虽然它们都是独立地用不同的语言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但在本质上它们是根本一致的。同时,毕竟由于它们各自产生的文化历史背景不同,而具有相当明显的民族传统的色彩,可以说它们又是各有所长,有很大的互补性。西方的逻辑学源远流长,所取得的成就最大,是目前世界各国所通用的教学体系。与之相比,因明仍有不少独到之处,是值得进一步挖掘研究和借鉴的。
  一是因明熔演绎、归纳、类比于一炉,自然、确切、完整、立体式地反映了逻辑思维活动的全过程和不同的侧面、层次。从这个方面讲,它是更加接近人们思维的自然过程的反映,有其不可否认的长处。
  主观逻辑(即逻辑学)是客观逻辑(人类思维之实际逻辑)的反映。主观对于客观的反映, 是一个日趋接近但永远不会相交或重合的无限过程。在西方逻辑史上,逻辑学似乎曾经几百年出现了停滞不前的局面,就此康德在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中曾说过一句著名的话:从亚里土多德以来,逻辑“没有能前进一步,因此看起来,逻辑似乎是完成并且结束了”。康德忽视了逻辑学在中世纪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他也没有预见到其后逻辑学突飞猛进的发展。整个一部逻辑发展史都表明,逻辑学的发展是永无止境的,目前正处在方兴未艾的全面发展阶段。演绎、归纳、类比是传统逻辑研究推理形式的基本范畴,是主观逻辑关于抽象思维的认识纽结。而在人类思维的自然进程中,并没有这样截然的非此即彼的划分,而是亦此亦彼地相互交织、渗透的。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说的那样:“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他强调应当“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
  古因明的五支作法有人认为尚处在类比推理的阶段,新因明的三支作法不是对古因明的否定,而是在吸取其合理因素基础上的改造与提高。它克服了五支作法的缺陷,对于推理过程的描述更加深入、细密和确切了。在新因明的三支作法中,类比、归纳、演绎十分和谐、自然地结合为一体。三支作法,即论式分为宗、因、喻三部分.喻又分为喻体和喻依。例如: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喻{
  (同喻)若是所作,见彼无常,犹如瓶等;
  (异喻)若是其常,见非所作,犹如虚空。
  同喻中的“若是所作,见彼无常”是喻体,“犹如瓶等”是喻依,异喻也是如此。新因明对古因明的改造,从形式上看,除了去掉了合与结外,主要体现在喻上,增添了喻体,而仍存喻依。前人曾指出过,三支作法中的喻,大体相当于三段论的大前提,一般是表达推论中的普遍性原理。但与三段论又有区别,它对喻有真假的要求。它从正(同喻)、反(异喻)两方面审察普遍原则的真实性,以保证推论的可靠性。通过喻依概括出喻体,明显是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过程。应当看到,新因明的改造,使宗、因、喻之间具有了演绎关系,因而三支作法与三段论或假言推理在本质上就具有了相同的性质。不难看出,喻依的存在,仍表明它与“有法”(宗的主词)暗含着类比的关系,它们都依然是具有某一共同属性的个体,不过它们的关系,由于喻体的出现显得不那么直接罢了。新因明的三支作法将归纳与演绎合于一体,又融类比于其中,是符合人类思维的客观实际的。在人们的日常思维过程中,演绎、归纳、类比交织成思维之网,并无先后、优劣之分,它们之间的区分具有相对性,无法将其分割清楚。从这个意义上说,因明对人类思维过程的反映是重在综合的,而西方逻辑更重在分析,二者可以互相发明、补充。在西方逻辑史上,曾有过演绎归纳孰优孰劣之争,双方各执一词,互相攻讦,都有其片面性。由此可见,因明则要高出一筹,直到今天仍有其重要的参考价值。不同类型的推理形式是互相补充、相辅相成的,不能厚此薄彼,就是类比,仍是人们最为常用的逻辑方法之一,尤其在创造性思维中更是功不可没,不应贬低它的作用。
  其实,因明的这个长处,在其他问题上也表现得很明显。例如论式的次序,因明的三支作法,以宗、因、喻为序,换言之,它是先示论题后出论据的。开宗明义,宗应居首位,而后因、喻依次列出,推出论题。这是因为因明是重在辩论的,必须先提出自己的论点,然后加以论证。应当说,这是符合人们思维过程的自然过程的。它的形成,也如同三段论一样是人类亿万次实践中实现,才以这样的形式固定了下来。短短的一个三支作法,就是一个证明的浓缩,其抽象能力与表现手法的确是十分高超的。因明的三支作法是合论证与推理为一体的,其间也无泾渭分明的界限,这是由其内部结构的特点决定的。它由前提和结论组成,从已知推未知,显然属推理;但就其宗、因、喻的次序而言,且又含多种推理形式于一身,包含了不同推理的层次,又具有论证的性质。由此可见,推理与论证的区分也是相对的。但目前在不少逻辑教科书中,这个问题并未说透彻,只是硬性地做了并不明确的划分,例如在某些重要考试的命题中就有所表现。而在实践中,这个问题并没有太多的现实意义,我们应当从因明论式中得到启示。
  二是因明全面、深入地研究了逻辑谬误的问题,这是为其他逻辑传统所远不及的,当前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逻辑是求真的学问。既然意在求真,则必能辩伪。汉代因明的集大成者玄奘就称因明是“考定正邪,研核真伪”的学问。他翻译的《因明入正理论》开门见山就道:“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如是总摄诸论要义。”“似”即似是而非的意思,由此可见,因明研究的基本内容就是“立”与“破”。他的高足窥基在其所著《因明入正理论疏》(即“大疏”)中也说:“求因明者,为破邪论,安立正道。”重申和发挥了玄奘的思想。所以说,因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 “破” 与“立”并重,“正”与“邪”分明。因明的“因”,本来就是原因、理由的意思,可以说因明就是讲道理的学问,是讲如何以理服人的,是为辩论确定规则的。因此,因明对于论辩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过失的研究是非常重视的,这是它的一大特点和长处。新因明的创建者陈那和他的弟子商羯罗主都以立破为纲领,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一共总结了33种过失,其中宗9过、因14过、喻10过。论“过”的学说基本上就是关于研究逻辑谬误的理论,因明对诸种过失都进行了详尽的分析,确有其独到之处,这是中国与西方逻辑传统所不及的。因明把推理或论式,从各个前提和结论的角度,即分别从宗、因、喻研究它们各自产生谬误的原因及形式。分析之细密,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即它不仅是重综合的,又是重分析的,这个优点是突出的。
  因明对“过”的研究,又是在本质上与其他逻辑传统相通,是以逻辑基本规律为核心进行剖析的。例如在“宗9过”中“自语相违”、 “自教相违”等都是违反矛盾律的表现。又如“相符相成”的过失,就是明确规定辩论双方对宗依都必须“共许极成”,而立宗又必须“违他顺自”,否则就叫犯了“相符相成”的过失。对于这种过失的分析,首先涉及了同一律的要求,又反映了同一律与矛盾律的统一。这些内容都是很深刻的,有着重要的理论探讨的意义。这种逻辑上的错误,至今在一些论辩性的文章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些表面上观点对立的文章,由于所使用的概念不是共许极成的,各有各的理解,没有按照同一律的要求进行辩论。例如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哲学界开展的关于真理有无阶级性的论辩中,由于双方对真理、阶级性等概念的内涵不明确,结果双方混战一场,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取得应有的积极成果。还有一些貌似对立的观点,实质上是相同的或近似的,却争执不休,犯了因明中所说的“相符相成”的过失。空费口舌,言之无味,纯粹成了繁琐的经院哲学的翻版。目前,在我国逻辑教科书及教学中,有关逻辑谬误的内容还很欠缺,我们可以从因明关于“过”的学说中,吸取许多有用的东西。
  现代逻辑是现代社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产物,同时也是以往逻辑思想、学说、理论发展的结果。现代逻辑的一些新进展、新成果、新分支的建立,都多多少少得益于古代逻辑文献的启迪,例如多值逻辑的创立就是一个明证。因明学是一个逻辑宝库,我们研究它的的目的就是“古为今用”,其中有许多颇有价值的精粹思想有待发掘。研究因明有助于我国逻辑研究的现代化,一定会对促进逻辑学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其次,因明的研究在我国源远流长,其理论与方法都为中国学者发扬广大,已经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理所应当地在中国逻辑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先秦的名辩学自秦汉以后日渐衰落,及到隋唐,佛教在广大汉族地区得到了广泛的流传。玄奘不远万里从印度传入因明,他翻译了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和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两部因明学的经典著作。玄奘对因明的研究十分专注于逻辑问题的探讨,刻意将逻辑学与认识论分离,这种见解确为难能可贵。他亲自给僧众讲授因明的基本内容,其弟子听讲之后,竞造文疏,研习因明一时蔚然成风。玄奘及其弟子对因明的传播与发展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除了汉传因明以外,还有藏传因明。因明传入我国的藏族地区比汉族地区晚,但其译著和专著数量之多,远胜过汉传因明。藏传因明的学者几乎翻译了印度全部重要的因明经论,法称、陈那的主要著作都有忠实原著的藏文译本。特别是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及其弟子关于因明的著述十分丰富,他们对法称、陈那的因明著作做了详细的注疏,撰写了数百种因明专著,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并为寺院学习编写因明课本,把因明作为僧人的必修课程,并且重视学以致用,注重把学到的知识用以辩论,经常举行实际驳诘的训练。藏传因明世代相传,历久不衰。目前,黄教的各大寺院,研习因明仍是僧侣的功课之一。在拉卜楞寺的闻思学院攻读格西(相当于博士)学位的僧侣,必须有较高的因明学造诣。总之,藏传因明全面忠实地反映了因明学的最高成就,推动了因明的深入研究并使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丰富了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内容。
  东西方都曾经有过这样一些逻辑学家,他们断言中国无逻辑,这当然主要是由于他们的无知与偏见所得出的错误观点。但是这也与以往我国逻辑界用确凿的证据与科学的论证,把中国逻辑思想的发展源流与成果向世界进行广泛的介绍不足很有关系。令人可喜的是,经过我国几代学者的不懈努力和刻苦钻研,一批内容翔实、分析缜密又有独到见解的因明学研究专著陆续问世,成为当代我国逻辑学研究园地中的一朵奇葩。
  第三,研究因明学,应当留心探讨它的兴衰,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趋利避害,使逻辑学沿着正确的道路得到健康的发展。
  汉传因明在中原大地上兴盛了几十年后就迅速地销声匿迹了,一度成为绝学,这里有什么教训值得记取呢?原因很复杂,我觉得至少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
  其一,从历史上看,逻辑产生于论辩的需要,三大逻辑传统都是如此。西方逻辑传统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它的产生与发展始终是与自然科学、特别是教学联结在一起的。为自然科学服务,又被自然科学的发展而促进。这种体系的科学性,使其充满活力,永葆青春。从另一方面来看,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的,而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所以逻辑学的研究离不开语言的研究,有关内容在中外逻辑学说中占有相当的比重。逻辑所研究的形式的推理与论证,来源于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的“非形式”的推理与论证,虽然后者是未经加工整理的。因此可以说,不同的逻辑传统,归根结底是实际思维活动中存在的、经过亿万次实践检验而行之有效的实际推理与论证的形式化系统,它是扎根于日常生活与科学实践的。形式逻辑的研究说到底要为实践服务,为人类探索真理提供一个辅助性的工具,促进科学的发展。如果囿于“象牙之塔”中纯粹思辨的圈子里,其前途有二,一是流于诡辩,为世所弃;一是失去前进的动力,自生自灭。因明与西方逻辑相比,这方面的缺陷是明显的。它除了作为宏扬佛教教义的工具之外,与自然科学基本没有什么瓜葛。因明的兴衰与此大有关系,这似乎也是东方逻辑的通病。
  其二,与科学隔绝,说到底是与实践脱节,与人民群众相脱离。汉传因明在其兴盛期间,也只是为少数佛门弟子所津津乐道,世人似少有人问津。玄奘只限于译场讲说因明,听众很少,据传甚至还曾私下“单传”,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这样因明传播的范围很窄,玄奘师徒还有明显的排外倾向,视因明为佛家的垄断物,不容外道置喙。唐代思想家吕才经僧友介绍,将因明学说“强加披阅,反复再三”,从而对其略通门径。但当他提出一些与玄奘师徒不同意见时,立即遭到僧众的口诛笔伐。可见在玄奘等人看来,只有他们才有资格讲评因明,从而把因明搞成一个高高在上、自我封闭的东西,阻塞了它在民间传播的道路。再加上所译的因明论著,拘泥于格律,文字古奥艰深,“极难深究玄妙”,容易产生种种误解和曲解。就是在玄奘师徒那里,也是“舛词碎义,时复错见”,多有自相矛盾之处。并且“凌乱无序”,没有形成一个易为人们领会的、顺理成章的体系。吕才著《因明注解立破义图》3卷,自然佛门是不屑一顾的。因此,玄奘师徒虽对因明的传入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他们对因明的实质的理解似乎并未悟出逻辑的真谛,没有把看成是自觉向外探求真理的工具,而只是把因明视为佛学的一部分,仅仅是用以阐发教义、破斥外道的,这当然也是由他们的佛教教义所决定的。日本学者中村元曾说过:“探求因明精神的逻辑要求,在中国人中是非常不够的。”这种看法是不无道理的。所以,唐后五代数十年的政治动乱,佛家禅宗的兴起,因明随着法相宗的衰落而几成绝学。
  藏传因明与汉传因明相比,固然有相同之处,但也有其突出的优点。藏传因明既重视因明经典的译注,撰写因明著作,将它列入僧人的必修功课,为此编写了不少因明教材,并注重实际训练,学用结合,使得藏传因明代代相传,后继有人。这是因明传入我国所以有两种结局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明学研究的现代意义,归根结底一句话,以史为鉴,古为今用,推动逻辑学的研究和发展,提高我国人民的理论思维能力,使逻辑真正成为攀登科学高峰的得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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