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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因明三支式的逻辑性质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曾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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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因明三支式的逻辑性质
  曾庆福
  玄奘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翻译家、旅行家、佛学家、中印文化交流的友好使者,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因明家,对因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由于玄奘的努力,因明在我国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中宝贵的组成部分,我国也因此成了因明的第二故乡。今天,我们纪念玄奘,弘扬玄奘精神,继承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理应重视对因明的研究。但是过去在研究因明时,关于因明三支式的逻辑性质,一直存在着分岐,有人认为它是演绎的,有人认为它是归纳的,有人认为它既是演绎的,又是归纳的。总之,一般认为它是一种推理。然而,从思维科学的基础理论上看,我们认为,因明三支式并不是一种推理,应该是一种论证形式。
  因明三支式又叫三支作法,它是因明的重要内容。因明三支式是由宗、因、喻三部分构成的,其中,宗是立论者的主张,因、喻都是支持宗得以建立的根据。喻中又分两支,即同喻和异喻,同喻和异喻之中又各有喻体和喻依,其作用是举出同类事物以揭示因和宗之间的必然联系,以此来证明宗。由于宗也就是证明的目标,所以,又叫所立,因、喻都是用来证明宗教的,所以,又叫能立。现举一个因明中常用的例子说明如下: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喻:
  若是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同喻)
  若是其常,见非所作,譬如虚空等(异喻)
  此式如果用符号表示则为:
  宗:凡S是P
  因:凡S是M
  喻:
  如果M,则P,如:X1,X2…
  如果非P,则非M,如:X1,X2…
  这种形式,首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它的排列,先提出宗,然后寻找原因。如果与西方亚里土多德的三段论相比较,则在次序的排列上似乎恰恰相反,三段论的形式是:
  大前提:凡M是P,(凡团员都是青年)
  小前提:凡S是M(小王是团员)
  结 论:凡S是P(小王是青年)
  从表面上看,三段论的大前提相当于因明的同喻,小前提相当于因,结论相当于宗。正因为因明三支式与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在形式上有这样的相似,所以,近代学者研究因明就有人以三段论来对比,认为二者的区别只是排列次序的不同而已。其实,三段论与因明三支式之间虽说有一些相似,但是,如果我们仅仅由这几点相似去理解因明,是不能把握住因明的特殊形态。因为因明三支式与三段论不同,并不在于它们的排列次序不同,而是它们构造论式的观念不同。西方逻辑不只是三段论,都是由前提推出结论,绝没有由结论来寻找前提的,它所展开的是一个推理过程。而因明则与此相反,在陈那时代,因明是以一种证明的形态出现的,所以,它的形式是先提出宗,后找出因,然后再以因和宗之间的必然联系为大前提来证明宗的。这样一种形式,我们可以看出,它与西方三段论完全不同。按照陈那的原意,因明论式的重要问题并不在于由一组前提如何推出结论,而是如何对当前已提出的宗进行证明以使它成立。所以,它的论证形式是先提出宗,然后找出原因来证明。
  至于因明论式为什么采取这样一种形式,这恐怕与因明的产生与应用有关。大约从公元前七世纪开始,印度奴隶制发生了危机,社会矛盾激化,各种哲学和宗教派别兴起,论辩之风盛行。据文献记载,当时各国国君常常亲自主持辩论,召集全国学者,公开进行对辩,辩论的胜者要受奖赏,败者要么改宗为奴,要么自杀,要么受到赭色涂面,斥于旷野,甚至割舌、斩身,胜负差别是生死倏关的。由于这样的风气,所以,对辩论术就有研究的必要。因此古代印度的思想家着力探索论辩的技巧和原则,并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人们的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因明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为了适应辩论上的程序,所以,因明论式把宗放在第一,即先提出主张或论题,为立敌双方争论的焦点,然后根据论题或主张来寻找原因进行论证。所以,因明实际也就是一门辩论学,而论式的这种形式,也可以说就是为了适应辩论的需要而设计的一种形式,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呈现出一种论辩或论证的历程。
  而西方亚里土多德逻辑的产生,一方面也是为了适应辩论的需要,因为在当时古希腊社会正处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人们在各种会议上、在法庭上、在学园中争辩各种问题,在论证己说、驳斥敌论的过程中,人们深感有学习论辩术的必要。亚里士多德创立逻辑学说,正是适应了当时雅典民主制的社会生活及政治辩论与法庭诉讼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适应当时科学发展的需要,他本人就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科学家,由此,这就决定了逻辑还具有另外一个作用:论证真理,服务于各门具体科学。因为公元前5~4世纪,古希腊科学进入繁荣时期,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医学等科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各种门类的科学知识需要人们去整理、去总结,使之系统化。科学的这种特殊需要,引起亚里士多德这个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这个古代“最博学的人”的极大的热情和兴趣,他在深入研究各门具体科学的基础上,创立了逻辑学,并反过来又以它去推动各门具体科学的发展。因此,他所创立的逻辑学说一开始便同科学联系在一起。两千多年来,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对西方科学的进步与发展起了十分巨大的作用。所以,爱因斯坦说:“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德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联系。”(《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574页)。因此,为了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亚里士多德研究的主要对象是推理过程,探求由已知命题推出新命题的形式和方法,以获得新知识。
  因明研究的重点和精神,主要是对于因的探讨。首先,就论辩中的立敌双方来说,立者必须凭借言语陈述充足理由(因)以此来启迪对方的智力,使他们领悟并承认自己所建立的论题,由此解决论辩的胜负问题;其次,就因明论式的结构来看,宗为所立,因属能立,因是说明宗义何以能够成立的根据,因的有或无,正或不正,决定整个论式的真似问题。“因明”一词的原意也就是探求原因、根据的学问,这些正说明了因在因明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为了保证因是证明宗的充分条件,因明家先后提出了“九句因”和“因三相说”(即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又列举了违因的“四十四”过,以避免因的过失,并且围绕明确因,因明家还深入讨论了证明与反驳的各个细节,并提出了一整套完整而细密的理论,这些正是因明与西方逻辑和墨辩逻辑相比的独到之处。那么,因明为什么如此重视对因的探求呢?这正说明了因明的论证性质,因为,在论证过程中,不在于提出了什么论题,重要的是要有充足的理由、根据,而在推理中,逻辑主要研究的是推理形式正确与否,而对于前提的真实不真实,并不是逻辑学的研究任务,因明之所以如此重视对原因的探求,正是为了论证的需要。
  因明的重要著作,一部是《因明正理门论》、另一部是《因明人正理论》(这两部著作都是由玄奘大师所翻译)。其中,《因明正理门论》第一句便是:“为欲简持能立能破义中真实故造斯伦。”所谓“能立”,便是证明;所谓“能破”,便是驳斥,二者都是论证。而《因明人正理论》卷首一谒,不仅概括了因明学的主要内容,而且概括了因明学的作用一一“悟他”与“自悟”(即所谓“二益”)。该谒题:“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所谓“悟他”,就是启发敌论者与论证者(即第三者),使其理解并信服我方所论的论题(真能立宗),或承认为自己的论题是不能成立的(似能立宗)。所谓“自悟”,就是自己用心思索,透彻理解所证的论题(宗)。这两者都是通过因明三支式而达到的。“悟他”与“自悟”十分深刻而简炼地概括了因明学的论证作用,从而也说明了因明三支式的论证性质。
  有人认为,因明三支式既是演绎的,又是归纳的,就是说,从因证明宗来看,它是演绎的,从喻依到喻体来说,又是归纳的,这种说法不妥,因为一个推理从思维进程的方向来看,要么是演绎的,要么是归纳的,要么是类比的,不能同时既是演绎的又是归纳的,如果说因明三支式既是演绎的又是归纳的,这样的推理方向不能同时存在。因此,只能说因明三支式是一个论证式,在这个论证过程,既运用了演绎推理,又运用了归纳推理,并且都是它们的省略形式,这样理解则比较恰当。
  那么,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们认为这一方面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一般认为逻辑学研究的中心是推理(西方甚至有人把逻辑学定义为研究推理有效性的学说),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是这样,所以人们很自然地认为因明学研究的中心也是推理,而三支式又是因明中的重要内容,因此认为它是推理也就不足为奇;另一方面,是因为论证和推理是密切联系的,其中,论据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题相当于推理的结论,论证方式相当于推理形式,人们在论证过程中都要借助于推理来进行,从这方面讲,论证也可以说是推理的综合运用。
  但是,如果把因明三支式说成就是推理,就无法真正理解因明三支式的特殊性质,就会造成混乱,这也就是近几年来人们一直在因明的性质问题上发生争论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明三支式作为一种思维活动的论证式与西方传统逻辑论证相比有些相关的联系。首先,因明三支式作为论证式,与西方传统论证相比有其共同性,其中,宗相当于论题,因相当于论据,喻相当于论证方式;但它的两者也有区别,其一,因明三支式要求宗、因、喻三支必须具备,缺一不可,否则,就会成为过失;但在传统论证中,并不一定要求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论证方式一般不是清楚明白地表达出来,它往往隐藏在论证之中;另外,在传统论证中,论题可放在前面,也可放在最后,而在因明中,宗必须放在前面;其二,因明三支式的形式化程度比传统论证更高一些,概括性也更强一些;在三支式中,因是以高度概括的形式出现的,因与宗之间的必然联系还要通过喻来体现,而在传统论证中,论据往往不止一个;其三,因明三支式作为一个论证,是同时包含证明与反驳两个方面,同喻相当于从正面证明,异喻相当于从反面证明,而在传统论证中,有时以证明为主,有时以反驳为主。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类思维形式的共同性,同时也说明了人类思维形式在不同民族又具有不同的特点,但是无论是何种学科,思维活动既有它的一致性,又有它的差异性,可以互相借鉴,共同发展。
  主要参考书目
  《因明述要》石村著,中华书局出版,1981年3月第1版。
  《因明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2月第2版。
  《因明新探》甘肃人民出版社,1980年9月第1版。
  《因明学研究》沈剑英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5月第l版。
  《普通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
  (作者单位:河南财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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