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因明>>正文内容

佛家逻辑研究的创新及其体系建立——评黄志强的《佛家逻辑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张成兴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佛家逻辑研究的创新及其体系建立——评黄志强的《佛家逻辑比较研究》
  张成兴(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黄志强教授著《佛家逻辑比较研究》 (以下简称二贝著”)是一部系统研究佛家逻辑的学术专著,是作者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订增补而成的,也是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佛教逻辑的现代研究”的重要研究成果。作者抓住因明研究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坚持历史分析、实事求是和比较研究相统一的原则,摒弃陈见,大胆探索,提出了许多启人颖思的新观点、新思想和新方法,并开辟因明研究的诸多新边疆。
  众所周知,佛家逻辑是印度逻辑的主体,也是中国逻辑史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汉传因明与藏传因明两支。首先从汉传因明来看,六四五年,玄奘大师游印东归,携回因明典籍三十六部,并在唐太宗、唐高宗父子的支援下,于六四七年、六四九年分别译出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和陈那的《因明正埋门论》。玄奘在翻译因明原著的过程中还反覆讲说,阐发隐义,其大弟子们则“竞造文疏”,因明探究蔚然成风,使唐代的因明研究一度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形成很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仅限于玄奘一系的法相宗内部,自唐武宗会昌禁佛后,继以五季之乱,禅宗、华严宗勃起,因明研究遂不受重视,在数传之后随著法相唯识学的衰竭而趋冷落,其后宗脉细微,传承亦复不明,末元之后竞成绝响。清末在杨文会等人倡导、传授下,伴随佛学的流行尤其是法相唯识学的复兴,佛家逻辑研究也得以复苏与弘扬。
  因明在藏族地区的传播则有所不同,陈那、法称、法上及其他因明家的著述几乎都有忠实的藏译本,数百年来对因明的研习亦从未间断,并撰写了上干部论疏,对佛家逻辑的传播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对藏族社会文化也有著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不论是汉传因明还是藏传因明,较之我国固有的名辩学研究而言,仍然是中国逻辑史研究中一个相对薄弱的领域,特别是其浩如烟海的文献,对于一般中国人更是一门十分生疏的学问。而且,以前的研究者由于某些原因而常常只论及汉传因明或藏传因明一方面,鲜有将二者综合起来讨论的。所以,为了使更多的人了解因明,吸引更多的人研习因明,就需要有一部通俗性的佛家逻辑著作,既有对印度因明的阐述,又有对汉传因明和藏传因明的发掘;既有对因明发展历史及其基本内容的整体把握和宏观描画,亦有对其具体概念、理论观点的微观探索。可以说黄著填补了我国因明研究领域在这些方面的空白。
  我国对因明研习者鲜寡、问津者寥寥的另一重要原因,当与佛家逻辑论著本身的晦涩难解、古奥艰深有极大关系,它往往让人望而却步。因此,要推广因明,使佛家逻辑在社会大众中传播开来,就必须做到深入浅出。然而,“浅出”需以“深入”为根基,没有对因明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深刻把握,就会因失其基础而无从谈起。为了领悟佛家逻辑的真谛,作者十余年如一日地寒窗苦读,“呵寒抗暑,冥思苦索”,其中艰辛,真可谓“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正是基于这种“十年磨一剑”的深厚功力,黄著一改以往佛家逻辑论著艰涩难懂、让人望而生畏的面孔,令人耳目一新,视野开阔,纵横千古,辨析精微,旁征博引,见解精辟,论证严谨。解读透彻,评价中肯,文字晓畅,真正达到了融会贯通。从写作的特色上看,虽然这是一部论战性很强的著作,但作者并不是诉诸激情,而是诉诸理性,使全书充溢著冷峻的逻辑力量。惟其如此,它才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理论上的穿透力。
  黄志强潜心钻研佛家逻辑已十载有余,曾到我国多所重点大学攻读学位或访学寻师,于因明一学造诣颇深,其研究成果曾得到国内许多同行专家的充分肯定。作者在详细考究以往因明研究的过程中,敢于纠正前人的曲解,善于澄清谬误,立意创新,对以往的因明义理研究提出了诸多严峻的挑战,这既是黄著所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它的一个重要特色。在对因明义理的系统阐发上,在对现代佛教逻辑研究的总体评价上,在开辟因明研究的新领域上,黄著都不是泛泛而谈或悬空而论,其中的诸多认识和见解都是出自作者长期以来覃思精研的艰苦求索,凝聚著作者十多年的学术经验与研究成果。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说,我认为黄著中许多观点富有创见,是独到新颖、不同流俗的,值得我国因明研究者重视和关注。下面略举二一。
  第一,关于因明基本概念的界定。有法、同品、异品、因法、宗法是因明的基本概念,以往的研究者总是将前三者混同于宗法或因法,因而衍生出一系列的曲解。黄著认为,有法如声、同品如瓶、异品如空等显然是一些表示具体事物的种概念,而因法如所作性、宗法如无常性等则明显表达为事物的属性,这在因明原典中是表述得非常清楚的。陈那、商羯罗主、窥基等新因明大师都将有法、同品、异品视为表述具体事物的种概念,而把因法、宗法看作事物的一般属性,它们之间有著本质上的区别,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正是基于对因明基本概念和它们之间关系的准确厘定,从而作者在因三相、三支论式、九句因等因明基本的理论问题上能够澄清学界的许多谬误,提出系统的创新观点。
  第二,关于因三相的性质。因三相是陈那革新因明的关键,是从古因明进展到新因明的核心所在。学术界通常认为,因三相是三支论式的逻辑规则或推理,黄著则不以为然。
  首先,从传统逻辑的发展史上看,作为世界逻辑起源的古希腊亚里七多德逻辑、古代中国的墨辩逻辑等,没有哪一种逻辑系统是以逻辑规则为核心并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明也不例外,事实上因三相本身也不能充当逻辑规则,三支论式中的许多过失是其不能制约的,我们将之视为新因明的逻辑公理似乎更为合理。
  其次,因三相也不是推理,因为因三相具有不证自明的真理性,而推理则是由已知到未知的思惟过程。从学界对因三相的符示二刚两相为SAM、PIM)上可以看出,它显然是一个含有谬误的“推理”,始终犯“推不出”即“无能”的过失,这与因三相的永真性质是背道而驰的。学界将因三相一 一对应于三支论式显然也是一种低浅层次的比附。不可否认,比较研究是一种合理的有价值的研究方法,但也有其局限性,比较研究通常是把被比较的对象置于一个空间架构上,对比较对象所处的时间区位多少是被忽略的,对比较对象产生和发展的深刻背景及历史命运往往不予重视。因此开展比较研究的难度在于知此又要知彼,如果对比较对象的真实情况知之不详或把握不准或理解不透,那么仓促的结论后面也就包含了某种主观随意性,陷入“机械类比”的泥坑。而要防止或避免“机械类比”,就必须坚持历史分析、实事求是与比较研究相统一的原则,在历史分析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层开比较研究,在比较研究中切实地融入历史分析的方法。
  我们看到黄著在这方面是做得较为成功的,他从因三相的历史发展和实际内容来分析,从三支作法的固有特征出发,以陈那新因明义理的原初本义作为认识的基点,因此得出不同流俗的比较结论,认为因三相实际上对应的仅是言三支的喻体,与其他各支并不存在对应关系:且学界在此推出的结论“有法是同品”,既违反客观情况也自相矛盾,因为有法如声与同品如瓶之间是全异关系而非相容关系,他们在前提中也明明规定有法是除同品的,而所得的结论却与此抵梧。作者的这些深思慧解虽可继续探讨,但在某种程度上对于纠正今日中国学术界的浮躁之风,改变中国逻辑史研究中普遍存在的牵强比附现象,具有十分积极的促动作用。
  第三,关于因三相的具体涵义。对因三相涵义的不同理解,直接关系到佛家逻辑这门学科的根本性质,以及对其他因明理论的归属问题。玄奘把因三相译为“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其中以第一相最为关键,黄著从一般的逻辑特性、三相问的关系到第一相的具体内容等方面来论述,表明作为地地道道的逻辑学的因明也是一门理论学科,因此第一相不能解释成“凡有法皆具因法性”即“声音都具有所作性”这样的感性知识,而应理解为“因法普遍具有宗法性”这样的理性知识,如此才能理解第一相何以能成为新因明的根本性依据。
  对于第二相,作者首先指出学界将相中同品混同于宗法足十分错误的,然后从梵汉文、藏汉文的对照翻译和“定有”一词的词源上分析,证明该相不能说成“某些同品有因法性”,而应当解释为“同品必定具有因法性”。基于这种认识,作者同时纠正了学界的一个重大误解,即九句因中第二、八句因为正因的说法,其实一方面这两相是自相矛盾的:另·一方面陈那等大师也一再强调,不具有因法性的所谓“同品”必定犯“能立法不成”的逻辑错误,因此九句因中只有第二句因才是正因。
  至于第三相,同样不能把相中异品看成宗法,作者特别指出同品与异品之间不是矛盾关系而是反对关系,应该将该相的涵义理解为“凡异品都不具有因法性”。
  总之,学界解释的因三相由于缺少了因明中最大类概念宗法,因而无法建构三支论式,不仅无法揭示古因明进展到新因明的奥秘所在,而且较之古因明还有所退步,无法阐明佛家逻辑的历史地位和价值:而作者所理解的因三相则能完满地解决这些问题,也更符合陈那创立因三相的意旨。黄著的这些看法在国内外堪称独树一帜,其正确与否,大家当然可以继续展开讨论,但它确实是大胆的学术创见,对于医治长期以来因明研究中人云亦云、以讹传讹的现象,不失为一剂对症良药。
  第四,关于新因明的基石。新因明基石在因明发展史上似乎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学界有人主张九句因是新因明的基石。黄著不同意这一看法,认为因三相才真正是新因明的基石。众所周知,九句因仅仅列举了同品、异品与因法之问所有可能的组合情况,相当于形式逻辑的真值表,其内容只涉及到因三相的后两相和三支论式的喻依,而对因三相和三支论式的其他部分,以及因明的现量论、比量论、名言论、命题论、知识论、语言逻辑等却不置一词。与此相反,三支论式是在因三相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九句因中正因与似因的划界以及相违因与不定因的区分都是以因三相为标准的,“说因宗所随,宗无因不有”的新因明规律实际上是因的第一相的衍推,佛家逻辑的定义理论和画分理论是以三相为根基的,新因明的比量论更是以因三相为中心和前提的……等等,都证明了因三相才是三支因明的基石。黄著的这一独家之言虽不能说是定论,但它反映了作者一种全方位的系统因明史观和建构佛家逻辑理论体系的胆略,对于因明学界随意穿凿而无证据、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做法,无疑是一种强有力的抵制。
  第五,关于因明论式的逻辑本质。因明论式是新因明的主要内容,也是陈那变革因明的一个重要贡献,国内外的因明研究者习惯于将其与亚氏三段论进行比较,几乎一致认定因明论式是一种推理。黄著广集陈那、商羯罗主、窥基等新因明大师的相关论述,破除陈见,爬梳勾稽,从论式的思惟过程、逻辑结构、逻辑功能、逻辑规范及谬误到逻辑思惟创新等各方面,详加分析,严格求证,提出因明论式并不是推理而是一种论证形式的独到见解。作者认为,因明论式与其他论证一样,都是先有论题宗再用论据因、喻去加以确证的,在结构上表现为各种推理形式的综合运用,其主要功能在于确定宗的真实性,它的逻辑规则及谬误论明显地表达为内涵方面的要求,而运用论式于实际的论证过程往往是立敌双方针锋相对、层层追逼、迂回曲折、创见迭出的非常复杂的过程,因此,从实质上说,因明论式体现了逻辑论证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而与推理相去甚远。作者的这一见解,对于廓清历来遮蔽因明论式本来面目的迷雾是颇有裨益的,对于因明学界以西方逻辑附会因明、以今代古做法的过度膨胀和蔓延,也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
  高清海教授曾说:“在我看来,我们最为缺乏的,就是‘哲学家’,那种能够出新思想、名副其实的哲学家。”其实这对逻辑学界也同样适用。一般而言,思想的深刻性、系统性和原创性是区分一个逻辑研究者与逻辑学家的尺规。我认为,黄著恰好应验了这种度量。
  以往的因明研究者常常局限于因三相、九句因、三支论式及过失论等几个狭窄的领域,黄著第一次对名言论、命题论、比量论、语言逻辑、因明与佛学的关系等进行系统深入细致的爬梳整理,是一部呕心沥血的具有原创性并自成体系的奠基之作,它的出版为佛家逻辑研究开辟了众多新边疆。
  其一,传统逻辑乃至现代逻辑主要就推理和论证提出了一些在使用这些思惟形态时必须遵守的逻辑规则,而对词项的构成约束和命题的形成规范却未能论及和阐明,这个巨大缺憾是由佛家逻辑来弥补的。黄著通过对因明原籍的详细考究,明确提出了词项的“遮诠”构词法和命题形成规则。遮诠构词法有二种方式:一是如说;目”,通过遮去黄、白、红、蓝等非青来表示此青;二是如说“无青”,除了表示没有青之外并不表达其他意思,是遮而不诠的。命题形成规则有三条,即“以后法解前,不以前解后”、“径挺自体,无别轨解”、“互相差别,前后各定”。这对逻辑学科的发展无疑具有重大价值,也确立了黄著原创性思想得以提出的思想基础,使之有别于其他的一般因明研究。
  其二,作者除了界定因明基本概念之外,还提出和论证了二十多对有别于其他学科并被以往的逻辑研究所匆略的基本范畴,如物质与心识、境与具境、能量与所量、总与别、成立与遣他、现量与比量、自相与共相、所诠与能诠、相属与相违、性相与所表、因与果、量与非量、一与多、同与异、立与破、常与物、排人与立入、遮无与遮非、质与体、后遍与遣递、下逼与违遍、排除不具与他具、是与非等等,通过对这些范畴的内在关联性进行分析,并以因三相为核心建构了佛家逻辑理论体系。
  其三,从一个学科得以确立的思想来源和社会价值而言,曾有许多人感叹逻辑的贫困与无用,作者把比量(推理)的基础与形成机理、因明论式的类型与具体形式、论辩法与答辩法、语言交际与语言分析等,纳入传统逻辑的研究视野,在更深的层面进行解读,并以因明论式的理论框架分析《文心雕龙》这部划时代著作的论证方法和研究方法,使得因明研究成为一种生机勃勃的事业。
  一个逻辑体系或者一种逻辑分支得以成立的缘由,除了思想的原创性、系统性和深刻性之外,更要依赖于思惟方式的突破和研究方法的创新。
  我们习于二元论的线性思惟方式,而且虽然关于复杂性的科学研究正在深入,非线性思惟方式受到推崇,但是用非线性思惟处理复杂性问题似乎又受到思惟能力的局限,因此思惟如何处理线性与非线性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困惑著理论研究者。一般说来,跳出线性思惟方式的窠臼离不开“单元论”,而仅仅立足于二元论,在两个要素之间的作用关系中推演运作关系,即便是因果关系含混的互动关系,思惟也难以走向深入。增添二兀,不是二元而是三元,在三元论的基础上运演思惟,是思惟从线性走向非线性的一种跨越,并会得出意想不到的结果来。
  目前,中国逻辑学界有人以现代西方逻辑中高度形式化的东西作为分析框架,对中国逻辑、佛家逻辑进行对照研究而得出结论说:作为世界逻辑二大源头的中国墨辩和印度因明并不是逻辑,从而否定了它们在世界逻辑史的价值和地位。而黄著说: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同样的人类有同样的才智,面对同样的世界,一定会形成同样的概念,提
  出同样的命题,遵循同样的逻辑。……毋庸置疑,语言形式具有民族性,而隐藏在不同语言形式
  后面的逻辑学的真理却具有世界性、全人类性。
  把西方逻辑、中国墨辩与因明并列在同一层次进行比较研究,是一种典型的三元论思惟方式,它不仅能疏理出佛家逻辑与其他逻辑系统的共同之处及其独具特色的部分,展示其重要的历史地位和现代价值,而且使理论研究走向深入,是理性的一种飞跃。利用这种思惟方式可以显微彰著,小中见大,在彷佛是定论的认识中披露深刻的问题,云人未云者。比如,一般认为“表诠、遮诠”表达的是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黄著经过缜密透彻的考证分析,指出表诠、遮诠实际上表示的是正词项与负词项。“一分、全分”通常以为仅指命题的特称与全称,而事实上它们的涵义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有时表示对命题中词项的看法,有时表达为对某些命题的断定情况,有时指称命题的量项,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此外,逻辑学界有这样一个观念,即认为语言逻辑来源于西方,且直到现代才建构起一个相对完整的逻辑体系。而黄博士发现,佛家逻辑对运用语言的语境、语形、语义、语用等问题进行过独特的分析,并深入研究了语言的本性、规则和规律等理论问题,其关于语言的论述并不逊于亚氏逻辑,在范畴分类和区分谬误方面则更为具体和丰富,因此佛家语言逻辑可以看作世界逻辑发展史上的第一个语言逻辑系统。
  在研究方法上,作者强调实事求是法和比较研究法,评析以往一些研究者依自己的主观意愿去拾高或贬低古人的做法是不足取的。同时作者舍弃按照年代人物一一疏理概念、范畴、命题的“竭泽而渔”的方法,而采取“结网而渔”的研究方法,使作者每每多有新的发现。运用这种方法,他分别考察和揭示了佛家逻辑的历史发展的“系统观”,以因三相为核心的“理论建构观”,以及展示各种逻辑思惟形态的名言论、命题论、比量论、因明论式和语言逻辑系统等等,系统地挖掘佛家逻辑的深意与新内容,大范围地开辟因明研究的新领域,在佛家逻辑的各主要内容上都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并作了非常精彩的论述,使我国的因明研究在广度、深度和系统化程度上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和层次,亦体现了作者至为可贵的探索、创新精神,对于进一步活跃因明研究有著重大而积极的意义。
  不过,由于以往对因明有关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研究的薄弱,研究材料也相当缺乏,黄著在这些方面的探讨也显得相对不足,尚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
  摘自《普门学报》第28期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