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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国逻辑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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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国逻辑
  1.关于“中国逻辑”概念的文献回顾
  检索CNKI收录的1994年以来发表的论文,以“中国逻辑”为篇名或要害词的文章只有23篇,而且很多时候,“中国逻辑”并没有专指“中国古代逻辑”,往往涵盖“中国古代逻辑或中国古典逻辑”、“中国近现代逻辑研究”等范畴。周文英先生系列文章[i]中尽管没有定义“中国逻辑”,但从文中思想来看“中国逻辑”概念包括中国传统逻辑和近现代中国逻辑研究等范畴。孙中原先生的系列文章[ii]之中以及许锦云先生的文章[iii]中“中国逻辑”与“中国古代逻辑”二词没有作区分,时而说“中国逻辑”,时而说“中国古代逻辑”,大概他们的“中国逻辑”概念指的是“中国古代逻辑”。
  温公颐先生在其文集[iv]中曾多次使用中国逻辑的概念,但没有具体界定,不过从他分析中国逻辑的特点看,他的中国逻辑主要指中国古代以三物逻辑为代表的内涵逻辑,他曾说:“中国逻辑与西方三段逻辑和印度三支逻辑既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的方面,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中国的名、辞、说(说辞),有一般逻辑的特征,但不能和古希腊、古印度等同。……从逻辑的总的性质来看,西方推论三大类属为依据,可以说是外延的逻辑,这与中国的三物逻辑有所不同,我国古代的三物逻辑重在内涵,‘类不可必推’、‘推类之难,说在名之大小’。‘类’,即应作为推论的依据,又不能完全依靠。公孙龙曾注重内涵的分析,我姑且名为内涵的逻辑,这是中国逻辑的一个特点。”[v]
  周文英先生在《中国逻辑思想史稿》中先有“中国古典逻辑”[vi]的提法,后说“中国的古典逻辑叫名学、名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呢?刘歆认为,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名学就是正名之学”[vii]。司马迁作《史记》,说“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后来的一些人解释说,“这个刑名也包含有‘刑名’的意义,于是法家的刑名之学又被认为是名家的一个重要方面。战国时,公孙龙、荀子、墨家讲名与实(或说形与名),近代大多数研究中国逻辑的人,认为这才是典型的名学”[viii]。初步断定,周文英大概有“中国逻辑”即“中国古典逻辑”的意思。
  最早提出“中国逻辑传统”概念的是周礼全先生,他曾说:“在逻辑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就产生了许多不同逻辑体系并形成了三个不同的逻辑传统,即中国逻辑传统、印度逻辑传统和希腊逻辑传统”[ix]。崔清田先生大概是赞成这样的观点的,因为在其主编的《中国逻辑史教程》中沿用周礼全先生的观点[x]。
  第一个对“中国逻辑”概念作出明确界定的是崔清田先生,他曾说:“发生并发展于先秦时期的中国逻辑,不同于古代希腊的亚里士多德逻辑,也有别于古代印度的因明。中国逻辑有自己的传统,其主导的推理类型是推类”
  王克喜先生的《古代汉语与中国古代逻辑》一书,自始至终使用“中国古代逻辑”概念,同时也使用“中国古代的逻辑理论与思想”之概念,他的“中国古代逻辑”即指“中国古代的逻辑理论与思想”。他的这一理解既借鉴了南明镇的观点:“作为世界逻辑史的组成部分来说,它(中国古代的逻辑理论和思想)具有科学精神和独特的逻辑语言结构”[xii],也参考了《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中国古代逻辑”的提法[xiii]。
  张晓光先生的两篇文章[xiv]中把“中国逻辑”与“中国逻辑传统”并用。
  总的说来,在我看到的文献资源中,没有就“中国逻辑”的界定作深刻论述。
  2.中国逻辑与名辩学
  中国逻辑,不等同于名家或辩学或名辩学。“名学是以名为对象,以名实关系为基本问题,以正名为核心内容的学说。名学在自身的发展中,既有重政治、伦理的一面,也有相对抽象的一面;既有名实关系的讨论,也有对物质世界的分析,呈现出多样性的态势。名家涉及了名的界说,功用、形成,名与实;名的分类,正名,名的谬误,名与辩说等诸多问题”。……“辩学的对象是谈说辩论;辩学的基本问题是谈说辩论的性质界定及功用分析;辩学的内容包括:谈辩的种类、原则、方法以及谈说辩论的语言形式及其运用的分析,言与意的关系等。”……“‘名辩学’是名学与辩学的合称。它既可表明名学与辩学的区别,又能表明二者的联系。如前述,名学与辩学是对象、内容不同的两门学问,不可混同为一和彼此取代。虽说辩学也讨论名,名家好辩且善辩,但这不能表明没有相对独立之名学与辩学,应当看到,辩学论名与名家论名有根本区别。辩学多注重结合谈说论辩中语言形式的运用,对名加以考察。名家则不然,不仅有‘正名以正政’,使名与治国之道相连,也有由名及物的分析,引入万物属性及存在变化状况的讨论。”[xv]
  我也赞成刘培育先生的观点:“‘名辩学’与‘中国古代逻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名辩学’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建构的一门学说,主要研究正名、立辞、明说、辩学的方法、原则和规则。这门学说的核心是逻辑学,但也包括熟悉论和论辩术等内容,与政治和伦理也有十分密切的关系,逻辑学是名辩学的核心,并非名辩学就是中国古代逻辑。名辩学在中国逻辑却没有得到很好发展,也没有形成完备的体系”[xvi]。
  3.墨家辩学与墨家逻辑
  我赞成崔清田先生关于墨家辩学与墨家逻辑的观点,现摘要如下。
  对于墨家辩学与逻辑(指传统逻辑,下文中未非凡说明者皆同)的关系,历来有不同看法。梁启超指出,“西语的逻辑,墨家叫做‘辩’”[xvii]。这是认为,墨家辩学等同于逻辑,二者是同一关系。郭沫若则不然,认为墨家辩学与逻辑有别。他对“近时学者每多张皇其说,求之过深,俨若近世缜密之逻辑术,于《墨辩》中已具备”[xviii]的做法,持批评态度。
  墨家辩学以言谈论辩为对象,讨论了涉及言谈与论辩的诸多内容:语言的本质与功用,语言的特征与组成,言义关系,语义与语用;论辩的界说、性质与功用,论辩的认知基础,论辩的诸种原则与要求,论辩中立辞的根据与组成,论辩的诸种方法与谬误等。
  墨家辩学与逻辑之间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所谓区别,是指就整体而言,墨家辩学与逻辑的研究对象、目的不尽相同。墨家辩学以言谈论辩为对象,以“取当争胜”宣说墨家“义事”为目的。逻辑以推理为对象,其目的既涉及谚语交际行为,更要为科学认知提供工具。
  所谓联系,是指墨家辩学也讨论了推理,而逻辑是关于推理的学问。墨家为了使自己宣说的义事获得他人赞同,也为了使论辩胜败的判定为他人认可,必然要讨论“立辞”。《大取》所谓“立辞”,是指命题的成立。墨家辩学主张,任何一个命题的成立,都要有相应的理由和根据。假如一个命题没有其赖以成立的理由,就是荒谬的了。这就是《大取》所说,“夫辞,以故生……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墨家用做提出理由以成立命题的基本方法是“说”,即《小取》所谓“以说出故”。这表明,墨家辩学的“说”,是提出理由(“故”),以成立一个命题(“辞”)的过程,即推理(论证)过程。所以说,墨家辩学虽然以言谈论辩为研究对象,但同时也涉及了推理。这正是墨家辩学与逻辑的相通之处。
  了解了墨家辩学与逻辑思维的区别不同情况和联系,我们就可以明确以下两点:第一,墨家辩学不能简单地与逻辑画等号,就整体而言两者不是一回事;第二,由于墨家辩学也讨论了推理,所以墨家也有自己的逻辑思想和学说,“墨家逻辑”指的是墨家辩学中所包含的、有关推理的思想与学说。
  4.“中国逻辑”的定义
  我们所谓的中国逻辑,就是指“中国古代逻辑”,换句话说,就是指以亚里士多德逻辑为传统的西方逻辑传入中国之前,未受其影响的中国传统逻辑。
  中国逻辑是以“墨家逻辑”为主线的。所谓墨家逻辑不外就是指《墨经》中的名辩逻辑思想与方法,也指“《墨经》中所包含的墨家逻辑学说,是中国古代逻辑的代表”[xix]。同时,中国逻辑不仅包括墨家逻辑,而且包括先秦其他诸子百家的逻辑内含,也包括先秦以后中国文化典籍中一切有关逻辑的思想与方法,当然也包括墨家以前“辩者”的逻辑内含,不过,“中国古代逻辑学思想的发展,到了《墨经》,就同登上高峰一样” [xx]。总的说来,在中国逻辑发展史上,甚至于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墨家逻辑对中国先秦诸子百家直至汉晋思想都曾产生过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假如说西方传统逻辑是以亚里士多德逻辑为代表的话,印度逻辑是以因明为代表的话,那么,也可以肯定地说,中国逻辑以墨家逻辑为代表,墨家逻辑是中国逻辑成就最高的主体部分。
  (已经发表在《船山学刊》2005年04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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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周文英,中国逻辑独立发展的奠基时期(上)(下)[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1997.02,1997.04;中国传统逻辑在近、现、当代的升华与发展(上)(下)[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1998.
  [ii] 孙中原,论中国逻辑史研究中的肯定与否定[J],广西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04;中国逻辑研究解论要[J],东南学术,2001.01
  ;中国逻辑史研究若干问题[J],哲学动态,2001.07;中国古代有逻辑论[J],人文杂志,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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