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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因明及与逻辑的异同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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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明,梵言希都废陀,古印度定义为:考定正邪,研核真假的方法。窥基法师在《因明大疏》中说:“因乃诸法之因,明乃彻法之智,乃至万法之因,明了无碍。”即探求事物本原的学问。

  因明起源于辩论,本来就是立敌双方的论辩方法和对一个命题的论证技术。后来扩充为获得新知的方法——自比量,这是佛教以前的因明界定。后来佛家又把因明的界定作了扩展,形成系统的量论,主要代表作为西元六世纪初陈那论师的《集量论》以及西元七世纪时法称论师的《释量论》。这时,因明就不但要承担如何与对手辩论,对一个命题如何论证,如何使自己获得更多新知,而且要讲求如何让别人领悟自己的观点,所获得的新知如何成就、分类、审核等。因明实际上成了世界观和知识论。
  反过来看逻辑,它研究思维的形式与规律,其结构中必须有大、小前提及结论。它就研究如何从前提有效地推出结论,即只要有前提,通过推理,结论是必然的。但这个必然的结论是否就是正确的,则还有赖事实的检验,逻辑所能保证的只是推理程序的合法性,并不保证命题为真。现代科学界林林总总的假说,就是这样通过逻辑推导出来,留待科学实践去检验的,所以,我们常说实践出真知,而不说逻辑出真知,道理也就在这里。
  假说与实践结果相符,是否就变成真说了呢?不一定。一次实践相符,二次三次乃至次也相符,也只是证明它有用,可以当作可靠的定律来用,也许第次就不相符了,这个假说就得修正。随着实践活动范围越来越大,遭遇与假说不相符的事件也就越来越多,达到一定之量时,又得重新提出一个理论来补充或替代它。所以根据这个特点,哲学上总结到:真理是相对的。它的潜台词是:真理不太可靠,就其不可靠的部分而言,与谎言并没有本质区别。
  逻辑也不能获得新知,周谷诚先生在他的《因明、逻辑、墨辩是帮助实践的工具》里就说:“逻辑推不出新东西或真理,但对于实践却很有用。”为什么逻辑推不出新东西?因为结论的断言一定比前提的断言范围要小,结论已经被前提的断言范围包括进去了。如:人总是要死的,某甲是人,所以某甲一定会死。这个“某甲”显然比“人”的范围小得多,被包含在人的范围之中了。但又为什么对实践有用呢?面对复杂纷纭的现象,人们不可能一体共时地了知,只能从一个现象的部分或一种现象开始,一一进行了解,这是由人类的分别心的历时性限定了的,而且也不可能真正地全部了解,因此,有必要进行化约化处理,并设定当且仅当一定数量的现象具有某种共性时,这种共性就是周延的,如言:“所有的物体都是运动的”这个判断中,主词是周延的,因为它说的是所有的物体,但运动的属性是否真的遍于所有物体呢?只能就我们到目前为止观察到的事件而言,其实我们自己也知道,我们并没有观察尽所有的物体。就一般情况而言,这个结论有用,却不能说是绝对的。逻辑便是这种化约化处理过程中形成的一些有用的法则,我们可以根据它做一些大致如此的类比——虽不中,不远矣。
  因明所用的方式,是先立宗,类似于逻辑中的结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后,再阐述原因,即由果溯因,与逻辑推理过程正相反。其次,所立论式必须使论敌生起正智,它是判断因明论式真似的一个必要条件。
  从外表上看,因明是立宗再举因,但从论式所要求的功能上看,所举因必须能够证成宗。因要能证成宗,它就必须是“有之则必然”的充分条件,即是“有因之处,宗必随逐”的,而不必是“无之则必不然”的必要条件,更不必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充要条件。充分条件的实际内涵是:不必是唯一条件,但若有它,宗一定可以成立。这是因明与逻辑相通之处。下面再讲不相同处。
  对于一果多因的场合,任何一因都不充分,然皆必要,你不能强调其中某一个,或排除任何一个。有些因可能导致某结果,也可能导致另一结果,甚至完全相反的结果,这称为不定因。多因的论证推理实际上是一种归纳,但这个归纳与逻辑上有一点微妙的差别:
  中学时学过集合论,归纳就是把一个集合中的所有元素放在一起来做归纳,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事实上你很难做到,除有限集合外,你要把一个无限集合中所有元素拿来归纳它们的共性——做完全归纳——是不可能的。归纳法所能做到的只是你拿出来的元素越多,所得到的结论越可靠,但再高的可靠性也只能是概率上的或然而非必然。若集合中什么元素也没有,是个空集,相当于普通代数中的零,逻辑也会推求一番。事实上,集合论中的空集是很重要的,它是任何一个集的子集,也是任何一个非空集的真子集。因明遇到这种情况就会忽略过去,避免在毫无意义的问题上纠缠。它一般首先假设所讨论的集合不是空集。三支论式中的“喻支”,就是要举出一个事实来,避免空集的出现。因此,因明追求的不仅是推理程序的合法性,也要求必须符合事实,换言之,论式推论上不仅不能“错”,而且也要“真”。这种差别使得逻辑探讨的范围比因明大,可以在无事实对应的概念上做纯思辨的游戏,而因明由于受事实限定则不能。用唯识的话说,逻辑可以研究遍计所执的无,有事实印证它固然有用,没有事实印证也没有关系,可以做纯理论的探求。西方一些大而无当的理论体系之所以长盛不衰,哲学家们对于构建它们也是乐此不疲,其原因也就在这里。因明研究的必须是依他起性有,这个事实可以为你所见闻知觉,获得一种坚实的可靠感。
  因明的这个特性归根到底取决于古印度人的思维模式的独特性——即宗教情感。在古印度,包括佛教在内的所有学说派别都把解脱当作最高真理,而且强调解脱的绝对真实性。为此,因明也杜绝不着边际地抽象。但解脱的情形到底如何,对未解脱者或初学者来说又不知道。于是,各家学派都表现出一种宗教形态:各家假设自宗创始人是解脱者,解脱对他而言是真实的现量境,从现量境流出的谛实语必定成立其为圣教量,堪为后世门徒信受奉行。然而,各家之间圣教量并不相同,是所证相同而表达不同呢?还是本来所证也不相同有高低真假之分?这里面就存在争论。在各自的学说体系之间,由宗教悲情所确立的圣教量,该如何再在自宗与他宗共同的观现世量上成立,仍需要论证,所以它必须回头找根据,从果溯因。
  也许有人会问,观现世量的知识毕竟属于此岸,怎么能证成具彼岸性的解脱之理?答:西方宗教把此岸彼岸打做两截,容许有此问,此问反映问者由西学东渐铸就的独断宗教观。东方许多宗教即凡而圣,此岸彼岸相待而生,不从此岸如何到得彼岸?故从已知推未知,理证得成。
  有趣的是,因明从坚实处出发,步步将人导向虚明的解脱道。逻辑让人在意识所编织的无何有之乡舞蹈一番之后,又会重新落回地面。有如伊卡洛斯(Icarus)的翅膀,当它被世间真理的阳光融化时,要么摔死(因违现世量而被人束之高阁,如废弃的哲学思想和无法体证的宗教),要么回到现实世界,顺现世量做尘土的事业(如科学)并归于尘土。这是东西方不同的思维模式和价值取向导致的不同结果。当然,还有其它细节上的区别,容余处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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