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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逻辑之 学派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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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罗门教(Brahmanism) 古代印度宗教。因崇拜梵天,并由婆罗门(祭司)掌管教务而得名。源于吠陀教,形成于公元前10世纪中叶。信奉梵天(创造神)、毗湿奴(保护神)、湿婆(毁灭神)。认为此三神代表宇宙的“创造”、“保全”、和“毁灭”三方面。宣称没有形式和属性的梵是世界的最高实在和一切事物的主宰。这个梵和作为人的主体的我或者灵魂在本性上是同一的,即所谓“梵我合一”。人如能摆脱尘世的欲望,虔诚信奉婆罗门教义,就能亲证梵我同一,从而获得解脱。主张善恶有因果,人生有轮回之说。宣称人和一切有生命的物体都有灵魂,肉体消亡后灵魂将在另一肉体内再现。人的前生行为将在后世得到报应。重视祭祀仪式,认为通过祭祀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对祭祀的意义、赞歌、咒术、仪轨、祭官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与说明。还确立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把人分为婆罗门(祭司)、刹帝利(王族、武士)、吠舍(农工商者)、首陀罗(无技术劳动者)四种。并规定种姓按高低等级拥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不同种姓间不得通婚和交往。公元前5世纪,佛教、耆那教兴起后,婆罗门教曾一度衰落。但在公元前2世纪末又得到复兴。4世纪时,婆罗门教文化一度空前繁荣,但随着印度封建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婆罗门教融合印度民间信仰、佛教和耆那教的思想内容后逐渐演变为印度教,被称为“新婆罗门教”。
外道六派 佛教对婆罗门教中六个派别正理派、数论派、胜论派、声论派、瑜伽派、吠檀多派的统称。
数论派 古代印度哲学派别。与“瑜伽派”并行。数论即通过理性分析提出宇宙演变原理的学说。相传创始人是迦毗罗。在观察宇宙演变的过程中运用因中有果的推理方法,提出二十五谛说,认为世界由神我和自性结合产生,自性亦称胜因或冥谛,是物质处于混沌、尚未变异的状态,它由三德组成,当三德处于平衡状态时,自性不变,一旦打破平衡则自性破坏。神我是独立存在的、永恒不变的精神实体,可推动自性发生变异,当变异开始后,神我只起关照作用。变异过程是:自性——统觉(大)——我慢(自我意识)——五唯(色、声、香、味、触)——十一根(眼、耳、鼻、舌、身;手、足、口、排泄器官、生殖器官;心)——五大(地、水、风、火、空)。对神我和自性的解释,早期倾向唯物主义和无神论,认为物质性和自性本身分为变异和非变异两部分,非变异部分即是神我,并没有把自性的变异看成是神的作为。中期执二元论,即神我和自性为各自独立存在的实体。后期受吠檀多派影响,转向唯物主义和有神论,认为神我即是大自在天,它产生并支配自性。并认为正确的认识有三种来源:现量(知觉)、比量(推论)证言量(圣书或权威意见)。将哲学的最终目的看成是摆脱三种苦(内苦、外苦、自然苦或无苦),通过闻道、诵读觉知二十五谛,求得解脱。对近代资产阶级启蒙运动曾有一定影响,达耶难陀•婆罗室伐蒂曾经接受数论二元论世界观建立起自己的二元论哲学体系。辩喜也曾受数论影响,又结合西方心理学建立起新吠檀多派的认识论体系。现存的数论派经典是自在黑所著的《数论颂》和由真谛译成中文的《金七十论》等。
正理派 古代印度哲学派别。与胜论派哲学体系大致相同,均倡“极微说”和多元实在论等。但胜论派注重本体论、宇宙观,而正理派侧重于认识论和逻辑学。创始人为足目,他所著的《正理经》是该派经典。正理派是理论为正理论。其内容集中于“十六谛义”中,分别提出了知识来源、获得真理的途径以及逻辑推理的方法等问题。承认物质世界是真实的存在,认为认识对象是由物质和精神组成的多元体,它们可归纳为十二种因素,即自我(灵魂)、身(肉体)、根(感觉器官)、境(感觉对象,即五唯、五大、极微等)、觉(知性)、心、业(作为)、烦恼(过失)、彼有(轮回)、果报、苦、解脱。认为正确的知识有四种来源,即现量(知觉)、比量(推理)、比喻量(类比)、证言量(圣言)。其中现量直接取之于事物本身,位于认识之先,现量不仅可认识事物的自相(个性),也可认识事物的共相(共性)。强调逻辑推理在认识中的重要性,提出推论的五段式:宗(命题)、因(理由)、喻(例证)、合(应用)、结(结论)。对各类辩论术作了分析,指出转移、破坏、违反命题以及推理的中词不定、中词矛盾等是辩论失误的原因。还对如何运用语言、破坏对方命题等方法作了阐述。神(自在天)在早期正理论中并不站主导地位。9—10世纪与胜论派结合而引进神学体系。10世纪末乌陀衍那在《正理花束》中论证自在天为一切事物的创造者、善与恶的裁判者。12世纪后半叶,恒积沙著《真谛如意珠》,开创了专重形式逻辑的新正理学。17世纪正理—胜论哲学家阿难跋陀著《思择集论》,力图将正理论和胜论结合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将五种极微与五位神相结合,并详细论述了逻辑学,其特点是强调术语的精确和定义的细密,追求思维过程的形式化,成为近代正理的纲要。正理论所总结的辩论术,以及与佛教因明学的多次论争,对印度逻辑史有深刻影响。
尼夜派 “正理派”的音译。
胜论派 古代印度哲学派别。源于梵文,指某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性,胜论即指研究各个特殊范畴的学说。相传创始人为迦那陀。提极微说、六句义说和因着无果论等思想。认为物质世界是独立于认识以外的一种客观存在,是由不同性质的永恒的“极微”(即原子)所构成。极微是单一的、不可分割的实体,基本形式是性质各异的地、水、风、火。极微本身无度量,积聚多微可组成一有度的物体,如两个极微可以构成一个“子微”,三个子微又可构成一个“孙微”,以至无限,多重极微的积聚构成物质世界的多种形态。极微结合的原因是一种“不可见力”的规律,迦那陀对此未作明确解释。通过对世界各种现象的观察提出六句义说,将整个世界一切物质与精神现象分为实、德、业、同、异、和合六种范畴。为了与积聚说的本体论相适应,还提出“因中无果论”,并从以下七个方面加以论证:因果国内不同;因果名称各异;同一原因可有不同结果;因先果后;因果形式不同;因果数量不同等,从多方面否定因果关系的存在。认为解脱是社会实践的最终目的,提出解脱途径为:(1)认识六种范畴达到真知;(2)履行吠陀经典所规定的种种宗教义务。此后,钵罗奢思多波陀著《摄句义法论》,在世界的生灭、运动的程序、性质范畴的分类等方面发展了迦那陀的学说。648年中国唐玄奘将慧月撰的《胜宗十句义论》译成汉文,进一步发展了六句义论。991年希里达罗著《正理甘达利疏》,乌陀衍那著《基罗那伐利疏》,将有神论引入迦那陀的“不可见力的规律”。此后胜论和正理论相混合,称正理—胜论派。
声论派 又称“弥曼差派”、“观行派”。古代印度哲学派别。是印度婆罗门教哲学系统中起源较早的派别。佛家瑜珈行宗的主要对手之一。以吠陀祭祀为主要研究对象,信奉吠陀。崇信婆罗门教祭祀的功效,因而它是印度正统派哲学中更为接近婆罗门教正统教义的流派之一(另一为吠檀多派)。创始人相传为Jaimini。其后代表人物有夏伯拉、枯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最早的经典是《弥曼差经》。该派学说以7—8世纪为分界,前后分为两个不完全相同的内容。其前以《弥曼差经》及其注释的学说为主,主要理论有“声常住论”“量论”等;其后以枯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为代表,主要理论除了“声常住论”“量论”以外,又增加了“句义论”及对有神论等的批驳的部分。其“声常住论”中的“声”是指言语、观念或知识,特别是指吠陀的语言或知识。他们认为这种观念和知识是先天而有,常住不灭,并绝对正确。一般的言语和观念是由这种先天本有的“声”显发。在认识论方面,声论派对“量”有较细的分类。《弥曼差经》提到的量不多,但此经的一个评注者弗栗底迦那提到有六种,并大致被后来的弥曼差派所确认,这六种量分别是现量、比量、譬喻量、圣教量、义准量和无体量。枯马立拉和普拉帕格拉反对否认世界的实在性,他们接受和改造了胜论派的句义理论。枯马立拉认为世界现象可分析为五个句义,即实、德、业、同、无。普拉帕格拉主张八句义,即实、德、业、同、和合、能力、相似、数。
瑜珈派 古代印度哲学派别。与“数论派”并行。约前2世纪钵颠住梨著《瑜珈经》,标志着瑜珈派的形成。在理论上与数论派大致相同,倡二十五谛说。认为自性(原始物质)由三德构成,与自性相对的是永恒的神我(精神实体),自性与神我相合而生万物。但该派承认自在天的存在,认为惟有自在天才能打破自性中三德的平衡,使盲目无意向的自性朝有秩序的方向发展,故亦称“有神数论”。在实践上注重两方面的修炼:(1)内心修炼,认为心受物欲影响而活动,偏离了神我,故修心须离欲,不仅要泯灭对饮食人欲的追求,而且要根绝对人间欢乐的向往;(2)身体修炼,认为身体与内心相互影响,修炼也需要调伏身体。提出八支行法,即夜摩、尼夜摩、坐法、调息、制感、执持、静虑、等持八种修身炼心方法,强调通过戒律、静坐、调整呼吸、抑制情感、节制饮食、甚至制造肉体痛苦来排除人间纷扰,使心注一处,渐辩神我独存。该派理论还提出一些认识论问题,如将知识分成五种形式:由感觉、推理、证言所得的真知(量);由错觉、谬误所得的误知(似知);由想象所得的知识(分别);由睡眠所得的幻觉(睡眠);由记忆所得的印象(念)。提出认识的三要素,即知者、知、知之对象,要求能知和所知相结合。认为对神我的认识要有一个由粗到细的过程,即先将事物的诠(观念)、行(印象)与事物本身相统一,通过对事物属性的分析,认识物的局限,就能进一步以心(思想、精神)去追求、体验“觉”(自我意识),再进而认识神我。钵颠所创的瑜珈派,被称为王瑜珈,后因选择修炼侧重不同又出现了信瑜珈、智瑜珈、业瑜珈、哈陀瑜珈、密咒瑜珈、湿婆瑜珈等派别。
吠檀多派 亦称“后弥曼差派”、“梵弥曼差派”。古代印度哲学派别。与“前弥曼差派”相对。是古代印度六大哲学派别中影响较大的一派。相传其创始人为跋达罗衍那。他所著的《梵经》是该派理论的根本经典。主要思想围绕于梵、我、幻(世界)的关系上。认为:“梵”(又称最高我或普通我)是宇宙精神、世界最高的主宰,是无限、永恒不灭的精神实体,它既无差别也无形态和属性,不能用概念和言语来表达,是超越人类感觉经验的。但它又是世界各种现象产生、维持和毁灭的终极原因。“我”(又称“自我”)是个体灵魂,即个体的内在主宰者。具有普遍我的内涵,是由“梵”演化而来,故梵我本质同一,犹如瓶内空气同于外界空气一样。但梵我在形式上不同,梵是永恒的精神性实体,我受自非永恒的肉体器官的局限。“世界”同样由梵构成,是梵通过一种魔力——摩耶——幻化出来的。梵是大自然的质料因、动力因、形式因和目的因。由于强调梵我在本质上相同,形式上不同,因此《梵经》时代的吠檀多理论亦称“不一不异论”。此后,该派哲学的继承者因对《梵经》中梵我幻的关系理解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派别。其中最主要的有:商羯罗的“不二论”(无差别不二论)即梵我同一不二,罗摩奴的“差别不二论”,亦称“殊胜不二论”或“有限不二论”即梵我本质相同,形式和作用不同;摩陀婆的“二元论”即梵我不同,梵是宇宙万物的终极原因,我和物质也是真实的永恒的实体。此外尚有“二不二论”、“纯粹不二论”等中世纪以后的后期吠檀多派思想。在近、现代仍有较大影响。
孟加拉的密提拉学派 印度新正理创始人甘格夏的门人把学派的住地从杜班迦迁到孟加拉而形成的新学派。该学派将旧正理和胜论学说混二为一,成为继佛教在印度衰落后新的理论研究中心,新正理派的注意力集中在推理的证明上,致力于为论证过程的每一细小步骤判定精微的定义,由此印度逻辑再度回到了它的起点上,并约在12世纪后,形成了孟加拉的密提拉学派和高达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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