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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古因明向新因明的转进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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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明在印、汉、藏、日的传播
  佛陀入灭后七百年后,龙树以《方便心论》一书论说内道因明之法。继龙树二百年后,弥勒述《瑜伽师地论》一百卷,其中第十五卷即为因明论法。其后复有无著继出,于其所著《显扬圣教论》卷十中,详述因明之论议法。其弟世亲则著有《论轨》、《论式》、《论心》三部书,堪称因明论理规则之集大成者;玄奘至印度留学时曾见此三部书,然未曾携之返国。至今,世亲之著作中,有关因明者,仅存《如实论》一书而已。佛陀入灭后一千一百年顷,陈那(又称大域龙)乃继世亲之后,锐意研攻因明,并补前贤之不足,勘正前贤著作之遗误,遂产生改革之效,使因明真能负起立正破邪之责。自此,陈那以后之因明,称为新因明,有关之论师,称为新因明师;陈那以前之因明,则称古因明,有关之论师,称为古因明师。陈那有关因明之著作,据传多达四十余种,然今所传留者,仅有《因明正理门论》一卷。陈那之弟子商羯罗主,亦毕其一生以穷研因明之奥秘,鉴于其师因明正理门论一书之渊深难解,遂著《因明入正理论》一卷以诠释之,后世佛学界论及因明时,多以此论为依据。其后,陈那之再传弟子法称著有《释量论》等八部因明著作,使因明学摆脱辩论术之羁绊,使逻辑与知识论之结合更紧密,基础更稳固。
  在我国,唐贞观三年(629),玄奘自长安启程赴印度,就学于僧伽耶舍、尸罗跋陀罗、胜军等诸论师门下。于研习诸学之外,玄奘亦修习因明。后归返长安,将携回之梵本因明诸书翻译成汉文,并口授印度古今因明之梗概予弟子窥基。其后,窥基注释商羯罗主之《因明入正理论》,复记载玄奘所授之因明,而成《因明入正理论疏》一书,世称《因明大疏》。其时,另有净眼、神泰、文备、文轨、靖迈等诸学者辈出。窥基之后,弟子慧沼著《因明义断》、《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各一卷,以研判窥基等诸师之注解。未久,智周著《因明入正理论疏前记》三卷、《因明入正理论疏后记》二卷,以析解《因明大疏》之文句义理。其后复有道邕、太贤等人,相继恢宏我国因明之学。然至元、明以降,《因明大疏》佚失,复因国人治学,每侧重于修齐治平之实践、实用,与心性理气之玄思,乃至经书章句之繁琐注解、枝节考证,而疏于有关名理辨析之研学发挥,故数百年间,因明之流传越趋衰微。直至晚清,杨仁山于日本复得《因明大疏》,刻板流通,研习因明之风渐苏。民国以来,吕澄、虞愚、唐大圆、周叔迦、法峰、陈大齐等硕学蔚起,著解讲说,并博采西方逻辑名辩归纳诸术,互资参证,广为推介,因明之学遂得因应时代学风而继传不坠。
  于西藏方面,自宋、元以后,西藏地区之因明研习十分盛行,先后共译出梵本因明论著六十六部,西藏学问僧,如释迦慧、慧作护、胜者、法胜、商羯罗难陀、寂护、智吉祥、律天、善护、胜友、宝作寂、宝金刚等著名因明学家又撰著大量注疏,不少因明著作幸赖西藏译本得以流传至今。此外,于西藏各地寺院中,因明为显密诸学之基础必修学科,初入寺之年幼沙弥即须勤习因明之辩论方式,其后各研学阶段,于每年冬季,须兼学一个月之因明论。若遇重要考试与晋升之际,更须进行几场因明辩论大会,辩论之时,达赖喇嘛、各大寺堪布(住持)及政府要人经常在座参观作证。大抵而言,因明传入我国内地,不及西藏完备而普及;且传入后之研究与应用,亦远不及日本之盛行。
  于日本,孝德天皇白雉四年(653),日僧道昭至我国留学,入玄奘之门修习因明。学成归日,乃于元兴寺弘传斯学,世称南寺之传,或飞鸟之传。其后,元正天皇灵龟二年(716),日僧玄昉亦至我国, 投于智周门下,返日本后,栖于兴福寺弘传因明,世称北寺之传,或笠山之传。两派以下,学人辈出,相次著述。迄今,日本因明研究之风,犹兴盛未衰。
  【二】古因明向新因明的转变
  印度古因明师弥勒立有七因明,说明在议论抉择时之七项要件:
  一、论体性,即有关议论之题目。
  二、论处所,指进行议论之适当场所。
  三、论所依,指立论之根据,亦即辩论之方法。
  四、论庄严,为辩论者应具备之条件。
  五、论堕负,分析议论被击败之原因。
  六、论出离,预先观察是否有辩论之必要。
  七、论多所作法,为议论者应具有之信心。
  上述七因明中之第三“论所依”为论证之中心,由此而被论证归纳之结论,称为所成立,略称所立。所成立又分自性、差别二种。属于用以论证者,则称能成立,略称能立。能立计分八种,称八能立,即:立宗、辨因、引喻、同类、异类、现量、比量、正教量。
  此外,安慧于其《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十六中亦施设八种能立,即:
  一、立宗,宗即命题。
  二、立因,因即理由。
  三、立喻,喻即譬喻。
  四、合,应用。
  五、结,结论。
  六、现量,即经由知觉所获得之知识。
  七、比量,即经由推论比较所获得之知识。
  八、圣教量,指圣人之言教。
  其中,前五项为古因明论式之特征,称为五分作法,或五支作法。所谓作法,意指以论式来言诠论证之方法,或“言诠”之本身即为作法;然就“言诠”所意味之意义而严格言之,则应称为“立量”(建立论式)较为合宜。
  五支作法之说,略有差异,以世亲“ 如实论”之推论式为例,主张“声是无常(宗),所作性(本身所依存之条件)故(因),譬如瓶等(喻);如瓶等,声亦如是(合),故声无常(结)。”此乃以即知之事实演绎论证未知之事项。其中,“宗”指主张、提案,亦即立论者所提出有关欲论证之命题,因明称为“所立”;“因”乃立论者就自己之主张所立之理由,以作为令对方承认之论证根据;“喻”即其例证、譬喻、实例等。因与喻同属既知之事实,可用以确立自己所提出之宗,故称“能立”;基于喻以结合宗与因者,称为“合”;若再重新提出宗作结论,以确定其主张者,称为“结”。
  五支作法不仅繁复,其证明力亦不够坚强。“结”支仅重说宗支,毫无功用可言;“合”支所言则仅有比类推理之作用,证明力甚薄弱。故陈那将五支作法加以改良,删除结支,将“合”支改为普遍原则,纳入“喻”支中,以发挥其推理演绎之功用,以“因之三相”提出三支作法,确立新因明,主张使用“声是无常(宗),所作性故(因)。诸所作性为无常,如瓶等(同喻,即由正面来说明之例证);一切常住者非所作性,如虚空等(异喻,即由反面来说明之例证)”之论式。若将陈那之新因明以公式表示之,则为“宗:凡S是p;因:M之故;同喻:凡M是P,例如E;异喻:如非P,则非M,例如E”。
  商羯罗主主张因明之目的有二:
  一、悟他,可令他人了解自己之论议以启悟他人。
  二、自悟,可令自己求得证悟。
  于悟他方面设有(真)能立、(真)能破、似能立、似能破等四门,于自悟方面则设有(真)现量、(真)比量、似现量、似比量等四门,以上合称为“因明八门”。此八门中,有自悟、悟他二种利益,故称“八门两益”。又悟他之“能立”,乃为使对方承认而直接提出之立论,故立论时即合乎宗、因、喻三支作法。若提出之立论确实无误,则称“真能立”;若立论似是而非,则称“似能立”。悟他之“能破”,目的在反驳并攻击对方,若反驳无误,则称“真能破”;若有误谬,则称“似能破”。自悟之四门均属知识性,系为引起悟他四门所作之立论根据。正确之直觉性知识,称为“真现量”;正确之推理性知识,称为“真比量”。似现量、似比量均为误谬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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