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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精神与现代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剧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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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因明的定性
  “因明”这一名称始自传为弥勒(约公元270-350)口述无著记录的《瑜伽师地论》,该书给 “因明”所下定义,较为抽象,即所谓“谓于观察义中诸所有事”。
  “因明”究竟如何下定义,众说纷纭,有说是研核真伪之学,有说是源唯佛说,有说是明因之学,有说是思维科学,有说是形式逻辑(明末李之藻称逻辑为“名理探”, 清代李林称之为 “名理学”, 王国维称之为 “辨学”, 日本人称之为 “论理学”, 孙中山则称之为 “理则学”),有说是推理之学,有说是思维工具论,有说是量论,有说是量理论,有说是佛家逻辑,有说是佛教量论,有说是佛家形式逻辑。说及因明与内明关系,或说因明内明为一,或说因明内明不一,或说因明量论是一,或说因明量论非一,或说因明即属派学,或说因明应是共学。因明诸师以为别说有商榷处,由是各立自说,故成纷纭诸说。
  其中“思维科学”、“研核真伪之学”、“推理之学”、“形式逻辑”、“思维工具论”称同“明因之学”, “量理论”、 “佛教量论”、 “源唯佛说”称同“量论”,“佛家逻辑”、“佛家形式逻辑” 、 “佛教量论”又称同“源唯佛说”;故可约为三种。又,其中“思维科学”、“研核真伪之学”、“推理之学”、“形式逻辑”、“思维工具论”、“明因之学”、 “量理论”是谓共学之说,“佛家逻辑”、“佛教量论”、“佛家形式逻辑”、 “源唯佛说”是谓派学之说。谓“思维科学”、“研核真伪之学”、“推理之学”、“形式逻辑”、“思维工具论”、“明因之学”者,单指量论中的因理论;谓“源唯佛说”、 “佛家逻辑”、 “量理论”者,是对佛教认识论与佛教因理论的总称。
  诚然,诸说皆有助于对“因明”的理解,只是基于着眼处有所不同而致定性不能决一。多种定义并存自有好处,便于随自乐意,言所欲言。然而也显不足,倘若各自定义只贯自宗,不穿他论,那将势必多兴不极成之诤,亦使后学不知所从。
  目下因明研究日趋深广,客观需要因明有个统一定义。下定义似应做到:言约义准,名言一致,名副其实,名正言顺,易于把握,便于贯用。准此,则因明似应定义为“源自古代印度的明因之学”。
  如是定义,理由有四:1、与学科划分相应。古印度将学科束为十种,总称“十明”,别称“大五明”、“小五明”。在“十明”或“大五明”中,“因明”与“内明”都是独立成科,互不统属。因此之故,当说因明内明非一。因明之学以明因为本,故定义为明因之说。2、“因明”与“正理”意义完全相通。“明因”名副其实,核心内容在明因故。“正理”者,证理为正,因是关键,名实亦不为乖。陈那(约公元400-480)为自著因明书题名《正理门论》,其中“正理”,旨在明因。故取定义明因之说。3、玄奘将学科译为“因明”,不但有根有据,而且十分精当。虽“正理”与“因明”相通,将学科译为“因明”而不译为“正理”者,有简“正理经”故。为简“正理经”,玄奘(公元602-664)翻译《正理门论》时,故于书名之前冠以“因明”二字,用意显然。故取定义明因之说。4、定义因明为“明因”之学而不定义因明为“逻辑”之学者,“明因”之说是中国话,而且具有言约义准,名言一致,名副其实,名正言顺,易于把握,便于贯用的特点,而“逻辑”之说不具此点。故取定义明因之说。
  “明因”之行,人生俱有。降生为人,有思有语,有思语故,就有是非真伪,分别是非真伪,就要明因,明因就要有明因术。只是将这种明因之术结集成学,则并非人人皆能,各族都有,有能者唯古中国、古印度、古希腊。墨翟(公元前480-420)将古中国明因之术结集成学,是谓“墨辩”,其源流布不广,其名不移,实即辩证是非真伪之学,核心亦在于明因,亦即明因之学。亚氏(公元前384-322)将古希腊明因之术结集成学,是谓“亚氏工具论”,其源广流,及于宗教、世俗,公名为之“逻辑学”。 其中“逻辑”是西方语“LOGIC”汉语译音,非中国话,概论其旨,实亦研核是非真伪,不出明因正理之道。就中国人而论,称“明因”之学胜称 “逻辑”之学。足目(约公元二、三世纪人)将古印度明因之术结集成学,是谓“正理学”,其源流向,古于佛家及“外道”,今于俗世。所谓“正理”,可解为“正确道理”,亦可解为“使理得正”。两义不违,皆以明因为本。就“因明学”而论,虽源自足目,而不宜总称“因明”为“足目明因之学”或“正理派明因之学”;虽流向佛家、“外道”及于俗世,而不宜总称“因明”为“佛家明因之学”或“佛家逻辑”或“外道明因之学”或“外道逻辑”或“俗世明因之学”或“俗世逻辑”。“因明”既是源自古印度正理派又是流于“外道”、“佛家”、“俗世”的公同明因之学,故可称之为“源自古代印度的明因之学”。
  “逻辑学”为国家法定学名,虽有商榷之处,然而沿用已久,难复移名。不过用“明因之学”来定义“逻辑学”,似应成立。 “明因之学” 既是中国话,又适于中国人的语言表达习惯,又言约义准,名言一致,名正言顺,易于把握,便于贯用,用以定义“因明学”,似应成立。借此杭州国际因明研讨会论坛,大胆提出,以供诸贤核议。
  二、关于因明的两个突出特点
  1、因明理论精细入微
  因明对现比量及能立破都有精细研究。现量与比量是认识的两个阶段,现比量间是因果关系。能立与能破是悟者悟人的程序。
  关于现量。现量是一切认识的基础,若现量有过,则一切由此引生的认识必然不正。因明要求现量必须是新生离分别不错乱无欺智。首先,现量必须是智,要求智者以智观察事物,观察世界,观察人生。智者不是自封的,不是炒热的,而必须是通过刻苦学习严谨治学勇于社会实践而获得真知者。以智观察,就是不带丝毫贪嗔痴慢的观察,不带偏见的观察。非智观察不为现量。第二,现量必须是新生,新生就是智者以智观察的第一刹那,此后刹那的遮现量识或限后识或再证识,皆非现量。第三,现量必须离分别,离分别就是智者观察时,排除一切概念夹杂,不能戴着墨镜观察事物,观察世界,观察人生。概念夹杂,不名现量。第四,现量必须是不错乱,智者以智观察时,有错乱不错乱之别。只要有错乱,虽是离分别,亦不名现量。错乱觉的产生,有的基于内因,有的来自外缘,有的是内因外缘结合的结果,有的因于病态。主客观皆不能有错乱。由内因造成的错乱觉,如眼睛有了翳障便见着发缕、空华、二月等,或如色盲者见红为绿等;由外缘造成的错乱觉,犹如乘坐速行舟车见着房屋、树木、山岗运行,或如见着桥下流水以为见桥飞行等;由病态造成的错乱觉,如生气时见着大地为红,或如醉酒、生热病时见闻错乱,或如贫血之人蹲坐猛起时眼前发黑等。这些错乱之觉皆非现量。现量以事物自相为所缘对象即认识对象。而事物既有单一事物,亦有复杂事物。不论单一复杂,各有自共二相。只要是自相,即为现量所缘对象。复杂事物之自相亦可容为单一事物之共相,只此而论,陈那所谓现量亦缘共相,是方便说,非根本说。因明对现量研究之精细,可见甚是异乎寻常。
  关于比量。比量是以正智比知正智。其中以自正智比自正智者,说名为自比量;以自正智生他正智者,说名为他比量。正智即不错乱智。比量以事物共相为所缘对象即认识对象。比量有一套认识程序,即是以因证宗。宗即所证对象,相当于三段论的结论。宗由前后两个宗依构成,前一宗依名宗有法,后一宗依名为宗法。宗有法为宗体,宗法为宗义,就是说,宗是体义结合之者。体义之间具有不可离性。无体,则义无所依;无义,则体无所是。说体义必随,说义体遍是,体无义自空,义无体不有。这种体义之间的不可离性是个自在,凡非自在宗,遍非正宗。依陈那说,似宗九过:一现量相违、二比量相违、三世间相违、四自教相违、五自语相违、六能别不极成、七所别不极成、八俱不极成、九相符极成。九过之中,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语相违不但适于对争,而且适于立论,皆能显示非自在性。其余过患只适对争,方便对争显过,所显过失计有多种。然而此之显过与不显过,并非从本质上说,从本质上说,凡是似宗皆不自在。而认识宗的自在性,需以正智证知。证知由因,陈那谓因由一因二喻合成。一因二喻具三相者是为正因,因三相者,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三相之中,有缺减者即是似因。陈那分析似因三种:一不成,二不定,三相违。不成有四:一两俱不成、二随一不成、三犹豫不成、四所依不成。不定有六:一共不定、二不共不定、三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四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五俱品一分转、六相违决定。相违有四:一法自相相违、二法差别相违、三有法自相相违、四有法差别相违。似喻有二:一似同法喻、二似异法喻。似同法喻有五:一能立法不成、二所立法不成、三俱不成、四无合、五倒合。似异法喻有五:一所立不遣、二能立不遣、三俱不遣、四不离、五倒离。似因似喻共计二十四种。法称谓因三相,遍是宗法,同品唯有,异品遍无,与陈那说有所不同。法称分析似因三种:一不成,二不定,三相违。不成有四:一两俱不成、二随一不成、三犹豫不成、四所依不成。不定有四:一同全异全不定、二同分异全不定、三同全异分不定、四同分异分不定,法称不许共不定、相违决定。相违有四:一法自相相违、二法差别相违,三有法自相相违,四有法差别相违。似喻析为两种:一同法似喻、二异法似喻。同法似喻有九:一能立法不成似喻、二所立法不成似喻、三俱不成似喻、四能立法犹豫不成似喻、五所立法犹豫不成似喻、六两俱犹豫不成似喻、七无合、八缺合、九倒合。异法似喻有九:一能立不遣、二所立不遣、三俱不遣、四能立犹豫不遣、五所立犹豫不遣、六能所俱犹豫不遣、七无离、八缺离、九倒离。似因似喻共计三十种。这还只是个纲领性的说法,是“滴论”的说法,其实,内中皆有自所宗、他所宗、自他双所宗的问题,皆有随一、两俱的问题,皆有自、他犹豫一分、全分的问题,皆有“倒难”(颠倒难他,错误破他)中所牵涉的问题。如果把这些因素都交相摄入其中,则似因、似喻各可结为成百上千种者。比量之说,可谓精细至极。
  能立能破皆依现比二量。顺之者为正能立正能破,违之者为似能立似能破。其中能破又分立量破与出过破。立量破是通过所立正量,破斥敌论似量。出过破是利用(通用)敌者因式或者运用(藏人善用)“应成论式”,显示敌论宗因喻中言陈或意许过失,从而破坏敌论。在立破实践中,往往随立随破,立破结合,立量破与出过破兼施,立破主宾身份亦可随时转换。
  2、因明应用要求严格
  宗由因成,无因果不生。欲立正宗,必以正因。因要正确,必遮其似。能遮规则,成百上千。只有经得起因明成百上千条规则检验的因,才是正因。标准细致入微,应用要求严格。谁欲立正论,必先正自己,对立论者的要求,更是严格无情。
  乱世出理论。此中之乱,非指天下大乱,特指社会复杂纷纭。社会复杂纷纭,理论演说随之蜂起。发表理论言说,必须宗正因明,必须经得起成百上千条准则检验,必须不违因明精神。除有正因在胸之外,还要求发表理论演说者具备五种庄严。必具庄严,所出理论言说方能利益天下,永胜不败,持续长远。五种庄严,即:1、善自他宗,要求发表理论言说者知识渊博,通晓自宗他宗,明察天下秋毫,洞观世间音声,不能一蹴而就,不能立地成佛,不能一步登天。2、言具圆满,要求理论言说名言准确,说理圆满,不违世音,不违雅言,不歧义横生,不自相矛盾;发表演说更要求语声洪亮,口才流畅,善于答难,辩才无竭。3、勇猛无畏,要求演说者于大庭广众之中,精神焕发,胜勇不怯。4、演态敦肃,发表言说要求举止肃穆,泰然自若。5、堪为应供,要求发表理论言说者言必行,行必果,为圣尊,为人们所敬仰;不得好话说尽,坏事作绝,既作女娼,又立牌坊。
  所以我说因明之道实乃圣人之道,看来似不过分。因明之道,不仅规矩大而全,而且要求苛而严。然而它大公无私,对人对己,对疏对亲,对上对下,对古对今,对长对幼,及对男女,对富对贫,一无倾向,一视同仁。有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此圣道,岂容不遵。
  三、关于因明的遭遇
  1、因明体系的遭遇
  依照印度“十明学”的划分,因明之学当是独立于内明之外的学科。依照因明学可资“内道”、“外道”、世俗广泛应用性质,因明之学亦当是独立于内明之外的学科。然而,自古至今,因明在体系上从未获得过独立,总是受到宗派认识论的系缚。
  于足目初创因明之时,因明当是独立成科的。彼时教派林立,所宗理论纷纷纭纭,理论正误,久诤不决。足目者出,为决正理,集正理术。但是随后不久即被杂入自宗“内明”正理派的认识论中,与正理派的教义、世界观、方法论、“十六谛”(十六个认识范畴)等一起合成正理派理论。“十六谛”包括:[1]量,即正智。[2]所量,即正智所缘。[3]疑,即疑惑,犹豫。[4]动机,即立论目的。[5]见边,即已知事例,相当于譬喻。[6]宗义,即定则,断定真理。[7]支分,即断定真理的程序,论式。[8]思择,即辩驳。[9]决定,即定量。[10]论议。[11]论诤。[12]破,即诘难,论诘。[13]似因。[14]诡论,即诡辩。[15]误难,即错误诘难,似能破。[16]堕负,即辩论失败表征及其原因。此“十六谛”虽是多与因明有关,但内中有不少染有宗派色彩,
  到了胜论派那里,因明则与胜论派“内明”教义、认识论、世界观、方法论、“十句义”等纽结在一起。 “十句义”包括:[1]实,即该派所主张的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九种实体。[2]德,即性质,以“有性”为性质核心,一切皆以有有性为有。[3]业,即取舍屈伸行等运动。[4]同,即普遍。[5]异,即特殊。[6]和合,即内属。[7]有能,即可能。[8]无能,即非可能。[9]俱分,即亦同亦异。[10]无,即非存在。此“十句义”中,有些名言宗派色彩更为浓重,
  到了数论派那里,因明被统领于该派“内明” “二十五谛”(认识的二十五个范畴)之中。“二十五谛”包括:[1]神我,即精神,认识主体,本自静止不动。 [2]自性,即神我自性显现。[3]大,即神我自性发作。[4]我慢,即神我自性发作为慢,随即实施认识。[5]眼根。[6]耳根。[7]鼻根。[8]舌根。[9]身根。[10]意根。[11]舌。[12]手。[13]足。[14]大遗。[15]小遗。[16]色。[17]声。[18] 香。[19]味。[20]触。[21]火。[22]空。[23]地。[24]水。[25]风。此“二十五谛”中, 有些名言,更富神秘色彩。
  佛教对因明先后有两种态度。传承因明初期,因明曾荣独立之幸,世亲(约公元320-400)曾把因明作为独立之学进行过研究,著有《论式》、《论规》等。陈那、商羯罗主(约公元五、六世纪人)、法称(约公元七世纪人)等也曾一度把因明作为独立之学加以研究,分别著《因明正理门论》、《因明入正理论》、《(因明)正理滴论》等,可以为证。后来陈那、法称不满足于推理明因,而要寻求推理明因的最终“标准”,于是就从佛教内明中去寻找“绝对普遍最后真理”。寻求的结果,断定“唯佛堪为量”,有意把佛教内明注入因明之中。陈那著《集量论》就把此意融入进去。后经法称著《释量论》等大力发挥及其影响,使得因明与佛教内明渐成密不可分之学了。
  教义的杂入、纽结、统领、熔铸,使因明体系俨然失去了独立的品格。
  2、因明在寺院的遭遇
  (1)有因明必有佛法,有佛法不必有因明,信佛的民族地区寺院林立,寺院之中佛法尽有,但有因明的寺院为数甚少。(2)因明被视为佛僧出师晋升的敲门砖,据我的众多高僧大德朋友们说,一旦目的达到,多数事因明者便转向他明,终生致力于因明者为数极少。(3)寺内诸大尊师强调因明内明同为修佛阶梯,就使不少僧徒心生因明无用之虑,无形中降低了因明的地位。(4)寺院之内,派系林立,师承众多,寺僧有重师承轻义理之风,此风势盛,便使因明失去用武之地。加之因明破他力胜,很容易触动派系师承,且看一组问答,便知此情此景。问:“谁证尔派正说?” 答:“我派祖师。” 问:“谁证尔派祖师正说?” 答:“我师之师。” 问:“谁证尔师之师正说?” 答:“我师。” 问:“谁证尔师正说?” 答:“我。” 似此问答,在寺院内传为笑柄。因明不可用以触动师承,更不可用以触犯师祖。我们也可以从中窥见因明的破他力胜及由此所造成的运用受限之情。
  3、因明在皇家的遭遇
  (1)皇帝要治理国家,就要发表圣旨圣论,其圣旨圣论必也经得起因明精神的检验,方能真正成立,从而发挥其有效作用。然而皇帝圣旨圣论是从来不接受任何检验的,更不要说用因明精神来检验。史上有不少皇帝崇信佛法,但没有几个皇帝治学因明。慈禧太后崇信佛教,并把自己标榜为“老佛爷”,但她一生一定讨厌因明精神,因明是破邪止恶的武器,她若懂得因明,她若尊重因明精神,那她就不是慈禧太后。(2)兴佛不兴因明,灭佛必灭因明。一方面兴佛不兴因明,中国朝代更替频仍,各朝各代大都兴佛,但兴佛不兴因明者居多,只有在唐代出现过因明研究热潮。一方面灭佛必灭因明,唐武宗会昌禁佛运动造成了因明典籍的流失,致使唐代研究因明学的盛势日趋低落,并致后世几成绝学。
  4、因明在学者中的遭遇
  从总体上说,因明在中国学者中是不被重视的。这除了因明本身具有译文名句艰涩难解、内容涉猎浩繁的品格外,受中国传统文化重圣旨轻义理(胜者王侯败者贼、有权就有一切、王道霸道之类)重形象思维轻理论思维(水至清则无鱼人之查则无友、有钱能买鬼使唤、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之类)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其结果造成了因明之学的冷酷遭遇。早在唐代,玄奘就翻译了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及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玄奘弟子中国人窥基(公元632-
  682)作《因明入正理论疏》,发微阐幽,堪为杰作。但窥基的疏有一个时期竟不传于中国,“此土失传,盖在无季兵燹,自明迄今,五百余年,几若……泯绝,无冀复闻矣。虽其间诸大老各有解释,不无摸象之诮……客春,本局仁山杨君初由东瀛取回……遂募资锓板,……以公众好。”(《因明入正理论疏》松岩跋)因明在中国长期泯灭,除了皇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外,中国古代学术界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中国近代以来,受西方影响先后出现了一批因明大师,如杨仁山(1837-1911),章太炎(1868-1936),欧阳竟无(1871-1943),熊十力(1884-1968),陈大齐(1886-1983),陈望道(1890-1977),吕氏太虚,周叔伽,吕澂(1895-1988),虞愚(1909-1989)等。这些有志之士使灭绝的因明得以重生,并通过研究发掘,促成了因明研究之风。接踵又涌现出一批少壮的因明研究精英,从精细处着手,从开阔处着眼,出了大批新成果,兼有不少有益争论,形势着实喜人。我想信,先贤及精英们有望把我国因明研究推向新高潮。使人担心的是,甘坐冷板凳的先贤们已是生不得温,死更遇冷。如象吕澂这样的因明大师,一生苦读苦活,死时更是清冷,1988年辞世,在北京八宝山为之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时,礼堂之狭小堪为八宝山众多礼堂之最,参与人数之稀寥敢比晨星,实在是世态严凉,令人心寒不已。而与此同时,据传日本、法国、苏联、英国、意大利等国却在大规模地举行吕澂先生追悼大会。两相对照,此情此境,不能不令人感慨。不知少壮的甘坐冷板凳的精英们的境况又复如何,倾贤窃心,甚感焦虑。于不久前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在大学开展清理精神污染行动时,有的学校就把“因明”课视为重点清理对象,其势之迅猛,历历在目,不为杞人忧天倾。开个因明研讨会,无钱事难成,若无贤者来资助,哪得如愿之能。牙疼不算病,疼死无人问;因明研究苦,谁问板凳冷?
  因明之有如上遭遇,我以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由因明性质,二由因明载体。从性质上说,因明用以明因,破力更胜立能。经得起因明检验的教义、圣旨、演说、理论不必是真理,而经不起因明检验的教义、圣旨、演说、理论则必定是谬论。对于宗教派别来说,因明不但可资破他立自,也可用以破自立他。宗派为要发挥破他立自功能,遏止破自立他功能,就不能不把因明纳入自宗的内明之中。在同宗寺院内部,师承众多,破他破自皆成难题,更不能破宗师。在皇家,只能立圣旨,不能破皇说。在社会上,不识现比量,破立谈何易,一切存在皆现实,管他真假非与是。既不立,少生气;亦不破,少惹祸。牢记“病从口入祸从口出”铭言,不说好,不说坏,谁也也见怪。没有是非之分,没有仁爱之心,何说荣辱,何谈诚信。从载体上说,因明翻译拘于格律,晦涩难解。要详其解,必须准备终生甘坐冷板凳。不少求学者说:“与其冷学冷门冷一世,不若热学热热门热一生。”这话说得何等坦白,又是何等准确。
  四、关于因明精神与现代社会发展
  因明虽然源自印度,但是其流广远,不单为印度所独有。经过在印度、中国、东亚及西方的研究,因明事实上已经成为全人类智慧的结晶,成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一种精神支柱。作为明因之学,因明是人类正确认识世界发展历史的可靠工具,更是一种时代精神。我们研究因明不是为研究而研究,而是兼有两重任务:一是研究其实,精通其理。二是完善其理,使通俗化,使之离开高阁,走向社会,为社会广泛应用,利益建设精神文明,为人类造福,使人间和谐,使天下太平。人类社会原本离不开因明精神,人类的现代社会更加离不开因明精神。
  现代社会,经济全球一体化,发展迅猛,科技飞速提高。我国也进入有史以来发展最快的历史阶段。经过短短几十年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我国在诸多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引起了全世界的瞩目。可是,纵观两个文明建设态势,颇觉一手软,一手硬,一头热,一头冷。物质文明建设热而硬,精神文明建设软而冷。热而硬的物质文明建设确实带来了实惠,市场经济热火朝天,现代科技日新月移,桥林飞云,楼群齐天,卫星升空,车水舟龙,电视普及,电脑进村,人民生活蒸蒸日上,国防实力空前加强。软而冷的精神文明建设,国家不为不重视,可是从根本上说成效不大。物质过热精神严凉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一是自然的,二是社会的。在自然方面,经济过度开发之因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之果。恶果已成势,治理何其难。在社会方面,表现为见物不见人、见利不见义、一切向钱看、贪得无厌的社会风气。物质文明建设热而硬,精神文明建设软而冷,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缺乏因明精神。缺失因明精神所造成的后果可总束为三:国人思维混乱,国语应用受染,行为缺少德性。要扭转三种风气,就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就要加强文明思维、文明语言、文明行为建设。而要使这种建设卓有成效,不容置疑,就得明其因,知其理,得其法,就得大力宏扬因明精神。
  首先,因明精神有助于文明思维建设。文明思维建设的核心是要确立科学的理性思维模式。因明中的“现量”是保证正确感性思维的基础和试金石,要求感性思维离分别而不错乱。如果不能确保感性思维离分别不错乱,那么由此而生的理性思维就必然不正确。因明中的“比量”是保证正确理性思维的准绳,要使理性思维正确,就要保证不违背严格无情的因理。要保证理性思维不违因理,就要明因知理,就要宏扬因明精神,使之得以广泛普及,广泛应用。我们的现实是:只惯于说统一思想,不惯于说建立科学的思维模式,然而若无科学的思维模式,哪来的真正思想统一?只惯于说其然,不惯于说其所以然,或因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之故所致,或因积习惯成不以其故为其然。因此科学思维模式就很难建立起来,更无法形成风气。科学思维模式之不兴,引生国人思维混乱。此外,因明还具有开发智力锻炼思维敏捷性的作用。人生子女盼聪明,因明精神利一生。
  第二,因明精神有助于语言的净化。发展民族先进文化需要借助文化载体语言纯洁统一。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十分重视语言的纯解性建设,1951年人民日报就发表了题为《为祖国语言的纯洁性而奋斗》的重要社论。语言学界众多大师级人物也都为此付出了几十年的艰苦努力,为祖国语言在丰富发展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不过也由缺乏因明精神而引生出一些问题,例如简化汉字本来有利学用,理当据理进行简化,然而却反其道,任凭主观感觉行事,忽左忽右,朝令夕改,一度导致书写混乱。至今人们还感到有些汉字简化缺乏理性,以致引起连锁反应。关于文字改革,理当从长放眼,但却急于求成,倡导什么先行拼音化然后走淘汰汉字之路,更是缺乏因明精神。此路既难舍又难行,使汉字处于生死境。只因经过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北京为时数年的长期说理大辩论,创“汉字文化”刊物学坛,专为汉字据理诉讼论诤,才挽救了汉字死亡的命运。在纯洁净化国家法定语言方面也显有过失。众所周知,语言有语音、词汇、语序三大要素。语音分元音辅音,一般地说,元音乐,辅音燥,故元音丰富者语乐,元音缺乏者语燥。北京语音元音丰富,故汉语当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然而在制定汉语普通话方案时只宣布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而不陈说正确理由。缺乏因理支持的结果是,普通话推广半个多世纪,在读音声调方面仍旧容易出错,就连高级播音员也常常出错,究其原因,盖以规律不整。更有甚者,在现今文艺武台上气音道白充斥、气音唱法成风,则更致燥声四起,染污耳聪。语词是独立表达语义的基本单位,汉语词有词汇丰富结合力强的优势,然而现在造词用词有时异常混乱,往往由此造成歧义,以致影响交际。此外,像“搭个的”、“说呗呗”之类的使用频率也已经远远超过“坐出租”、“说再见”的使用。追赶时髦成风,而从不追究此“时”之“髦”是否因明理正,只是一味盲从。语序方面问题更多,汉语无语法论影响及今不灭。语法研究,众说纷纭,自相矛盾,不得一统,难以事从。甚至“积错成对” 谬说盛行语法学界,即使由是造成语法混乱,也在所不惜,无动于衷,这是不是有点可悲。更有甚者,已经坚持了半个多世纪的汉语“普通话”推广现在又复面临挑战,不仅有一批语言学者提出了“汉语多元化”主张,而且为了赚钱发财需要,在全国各地(包括北京)出现了纷纷大办方言学习班的热潮,同时在文艺武台上大演特演方言影视剧。在此影响下,于今北京大街上,随处可以听到操北京语的青年男女咬舌学话的语声。对这种大兴方言、外语词之举,咬舌学话的风气,如果继续听之任之,发展下去,国家法定语言的纯洁统一、汉语“普通话”的推广将不能不受到威胁。国语受染,显而易见。不善之果由不善因生,不重语言因理造成语言混乱不纯,归根到底也是由于缺乏因明精神。
  第三,因明精神有助于民众的行为规范建设。人的行为说到底是一种过程,行为过程中充满着因果关系。 善因生善果,恶果恶因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缺乏因明精神的人是不相信善恶报应的,常把善恶报应与宗教迷信相提并论。然而何等是“宗教”?何等是“迷信”? “宗教”者,所宗之教也,民族教化之所宗也。世上民族各有民族教化,各有所宗之教,并依所宗之教建立文明体系。古今中外,盖莫能外。“宗教”其名不正,言之有所不顺,故易使人乱套乱用,以致有人说世俗教化也是“宗教”,甚至有人还说数学也是“宗教”。现在又说因果关系属“宗教”说。先初若以“即世教”与“离世教”分野,岂不省却许多纠缠。 “迷信”者,迷而信之也,盲从也。先明其理,从而信之,何得“迷信”骂名?万事由因起,无因果不生,见到善果知善因,见到恶果知恶因。此因果关系乃是世间诸多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关系,此说善恶报应哪有什么“宗教”(意指“离世教”)、“迷信”意味?只是善恶报应有现世报和来世报的说法,唯其中来世报的说法才含有“宗教”(意指“离世教”)“迷信”意味。离世教的说法无法证实,故且可以舍置不论。而至于现世报,则不论从自然界还是从人世间,都可以直接得到证实,是绝非“宗教”(意指“离世教”)、“迷信”一句判词所能否决的。种豆得豆,种瓜得瓜;见烟知有火,无火不见烟;所作皆无常,常住皆非作;人生世间皆平等,黄泉路上无贵贱;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风不起浪;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与人以方便,自己亦方便;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勤劳能致富,懒惰受贫穷;勤思者寿长,痴呆者短命;英雄受尊敬,罪犯被判刑……。荣辱观亦通善恶缘,辱作受侮辱,荣举得光荣。危害祖国耻,热爱祖国荣;背离人民耻,服务人民荣;愚昧无知耻,崇尚科学荣;好逸恶劳耻,辛勤劳动荣;损人利己耻,团结互助荣;违法乱纪耻,遵纪守法荣;见利忘义耻,诚实守信荣;骄奢淫逸耻,艰苦奋斗荣。由此可见,善因生善果,恶因生恶果,既是自然法则,亦是人世法则。之所以人世上曾经出现过并且继续出现着行善的受贫穷更命短、作恶的享富贵又寿延的反常现象,正是因为整体社会不明因果事理,缺乏因明精神造成的。不明善恶事理的人,一定不惯于讲道理。见风就是雨,心血来潮,忽而极左,忽而极右。左时左得可怕,管它什么文明传统,一概否定;右时右得要命,吸毒腐败艾滋病,一切包容。之于社会治理,若是加强管理,就说侵犯人权不民主;若是施以宽松,就又肆无忌惮瞎折腾。管则死,活则乱,不善享受现代正当的民主生活。真假不分,是非不辨,图财害命者巧计逃离法网外,救死扶伤者反被诬陷为凶犯。见义不勇为,遇盗不抓贼。不习惯讲因理表现在民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想公婆和,尊重不说理。可是不说理的家庭能够出现真正的和谐气氛吗?这种家庭不说理的风气目下已经影响到官场。在官场上,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吃吃喝喝,一团和气,不说长短,无事相安。出了问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天踏下来有人顶,地陷下去有人陪。是非善恶算什么,说理无益反害己。有句顺口溜总结说:“与上级讲理,职务不保;与平级讲理,关系难搞;与下级讲理,选票减少。”至于官,专项资金敢挪用,赈灾钱财也敢贪。至于文艺批评如前所述,只说好不说坏,再拙劣的电视剧、相声等也说好,而且还说好得很,甚至还说好得绝顶无以复加。新闻媒体大兴炒热之风,不但节目能炒热,人也能炒热,甚至发展到不炒不热的程度。广告充斥历史武台,公开大嘴说大假话,给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坏影响。在人们心目中,广告=大庭广众说大假话,被视为是人讨厌万人嫌恶之物;然而作广告者我行我素,你骂你的,我行我的。广告能够赚大钱,假不假,呼风唤雨包天下。有钱能买官,有钱能成势,有钱能买鬼使唤,有钱就是座上宾。有钱你拿来,我让你大赚,即使搞颠覆,我也看不见。因为囊中有大钱,一顿年饭二十万,一身服饰千万元。不济穷人生与死,我家富贵万万年。在这种世风之下,如果再强调“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只属形象思维不属理性思维,约之以理,难道水越混淖鱼越多嘛,难道人越混淖友越多嘛,经不起理性推敲),那就未免也太不合世宜了。老年人难得糊涂吃喝等死论也是也是要不得的。孔子(公元前551-479)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孔子又说:“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如何谋富贵,如何去贫贱,都得有道,都得合理,都得讲求因明精神。对于大恶作,就得察,就得明察,就得洞察,甚至就得至察。相反,如果长期失察,发展下去,势必导致社会风气普遍败坏的恶果。
  这种缺乏因明精神、不惯说理的社会现象,反映着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亏欠,直接影响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倘若精神文明健康发展得不到保障,那么物质文明建设也将难以长期持续下去。要想扭转乾坤,就要狠抓根本,只有宏扬因明精神才能切实抓住根本。要宏扬因明精神,就要普及因明理论。因明理论突出诸多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因果关系,只有首当其充的这种关系理清了,其它关系才能从根本上得以理顺,从而调谐社会,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要普及因明理论,就要广泛开展全民性的因明教育。大学教育在全民教育中占有主导地位,因此首先要在大学广设因明课,并把因明课放在突出位置,改三门公共课为四门公共课,其排列次序还应是因明、政治、汉语、英语。大学先行,全民跟上,从而实现因明精神的宏扬。只有大力宏扬因明精神,才能使全民自觉了悟因果关系,明白善因生善果、恶因生恶果的道理,并付诸扬善止恶的自觉行动。在此基础上,辅以国家严肃立法司法,严打敢冒天下大不韪的有恃无恐之徒。只要这么做了,那么很自然,已被人们普遍弃置不顾的“天理良心”之火就会重新复燃,自觉行善的就会多起来,故意作恶的就会少下去,英雄模范就会多起来,突发恶性案件就会少下去,整个社会就会形成摆事实讲道理的良好习惯,就能促进人民真诚的团结,就能促使纠正不正之风、反腐倡廉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呜呼!国人反思之时到了,因明精神可以显灵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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