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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过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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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学用语。因明三十三过的似异喻五过之一。指因明论式中,所立的异喻体不能从反面将事物的因果关系表示出来而招致的过失。
  新因明规定,异喻必须从反面将事物的因果关系表示出来,这就需要建立异喻体来担当这个任务。但是在古因明,却没有喻体,它的异喻加上合、结两支只是从某一具体事物不具备某种性质去反证另一具体事物具备某种性质。如古因明云:
  声是无常;(宗)
  所作性故;(因)
  犹如空等,于空见是常住与非所作;(异喻)
  声不如是,是所作性;(合)
  故声无常。(结)
  它没有能概括出“若是其常,见非所作”的普遍命题来。这是古因明的不足之处,新因明把这种不足看作是失误,把这种失误称作“不离”。
  陈那曾深刻指出古因明在异喻上的无能。如《因明正理门论》云(大正32·8b):“世间但显宗、因异品同处有性,为异法喻,非宗无处因不有性,故定无能。”这就是说,当时流行的古因明只是以某一事物可为宗因二法的异品而为异法喻,而不是要提供“宗无因不有”的普遍性命题来作为前提,因而它的作用是微弱无能的。对此,商羯罗主在《因明入正理论》中也举例云(大正32·12b):“不离者,谓说如瓶,见无常性,有质碍性。”《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下释云(大正44·137a):“今既但云见彼无常性,有质碍性,不以无常属有碍性,即不能明无宗之处因定非有。”这就是说,如果声论立“声常”宗,以“无质碍”为因,异喻说“如瓶”,于瓶见彼无常性与有质碍性,就犯不离之过,因为它“不能明无宗之处因定非有”,也就是未能把结果消失其原因也必然消失的一定不离之关系给揭示出来。
  由此可见,异喻必须从反面说明宗因一定不离的回转关系,而犯有不离过的喻却是未能反映这种关系,因此无能。(沈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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