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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学的八门二益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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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门二益略解
  商羯罗主著《因明入正理论》的第一首偈如下: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①。 此中悟他(使他人觉悟)和自悟(使自已觉悟)就是二益。此中能立(能够使自己的观点成立起来)、能破(能够破除对方的观点)、似能立(错误的能立)、似能破(错误的能破)、现量、比量、似现量、似比量则为八门。能立与能破能够起悟他的作用,这是毫无疑义的。似能立和似能破不可能起悟他的作用,为什么称为悟他呢?因为立论者的目的是要悟他,所以仍然称为悟他。同样,现量和比量能够起自悟的作用,这是毫无疑义的。似现量、似比量不可能起自悟的作用,因为立论者的主观意图是自悟,所以仍然称为自悟。关於八门的内容,窥基的《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一解释如下:“一者能立,因喻具正,宗义圆成,显以悟他,故名能立。二者能破,敌申过量,善斥其非,或妙徵宗,故名能破。三者似能立,三支互阙,多言有过,虚功自陷,故名似能立。四者似能破,敌者量圆,妄生弹诘,所申过起,似能破。五者现量,行离动摇,明已极成,证非先许,共相智决,故名比量。七者似现量,行有筹度,非明证境,妄谓得体,名似现量。八者似比量,妄兴由(因)况(喻),谬成邪宗,相违智起,名似比量。”②能立与所立相对应,所立是立方所要成立的内容,能立是使所立得以成立的原因或理由。能立是真能立(即正确的能立)之略,与似能立(即错误的能立)相对应,所以一因二喻必须是正确无误,因支必须符合因三相,不能犯十四过,喻支不能犯十过。由於一因二喻正确无误,所以能使宗支圆满成立,起悟他的作用。能破,真能破(即正确的能破)之略,与似能破(即错误的能破)相对应。能破包括二种:出过破、立量破。敌论者立量发生错误,不一定要组织论式,只要指出他的过失就可以了。为了清楚明了起见,也可以组织论式,以上是对出过破的解释。立量破则必须组织论式。为了有效地攻破论敌,宗、因、喻三支必须正确无误。敌方立量发生错误,以正确观点指出对方的错误,破斥对方的错误观点,使已方的正确观点成立,这就是能破。
  似能立,就是错误的能立,立论者本来想使自己的论题成立,但由於因支不符合因三相的规定,犯了十四过中的某一过失;或是由於喻支犯了十过中的某一过失。使宗支无法成立,这就是似能立。
  二、似能破
  似能破,即错误的能破。敌论者的立量本来是正确的,本来是圆满无过,却妄加弹诘,反倒使自己陷入过失。敌论者立量本来是宗、因、喻三支圆满无缺,却妄评为缺支。其宗支本来是正确无误,却妄评为犯了宗九过;其因支本来无四不成、六不定、四相违之过,却妄评为不成因、不定因或相违因。其喻支本无十过,却妄评为过喻。还有一种情况是敌论者确实有错误,但是破斥者没有抓住他的错误,却破斥论式中的正确部位,结果形成似能破。还有一种情况是敌论者的论式有错误,破斥者的论式也有错误,不能有效地破斥对方,形成似能破。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认为似能破有以下十四种:(一)、同法相似。相当於《正理经》所列二十四种误难之一同法相似,又相当於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所列颠倒难的第一种同相难。把敌方的异喻作为同喻,进行攻难,所造成的过失。如胜论师对声论师立:宗 声是无常的,因 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同喻 如瓶,异喻 如虚空。
  声论师以下列论式进行反驳:宗 声常,因 无质碍故,同喻 如虚空,异喻 如瓶。
  建立正确的驳论,应当以对方的同喻为同喻,声论师却以异喻为同喻,又以无质碍为因,此因既通虚空这种常住法,又通心法、心所法的无常法,如乐就是无质碍的,却是无常的。所以无质碍不是决定因,故犯相违决定及共不定等过失。(二)、异法相似。相当於《正理经》所列二十四种误难之一异法相似,相当於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所列颠倒难的第二种异相难。在批驳对方的时候,把对方的同喻作为异喻,妄说对方犯不定过。如佛弟子立下列论式:宗 声是无常的,因 勤勇无间所以性故,同喻 凡勤勇无间所发者,皆是无常 ,如瓶,异喻 凡是常者,皆非勤勇无间所发,如虚空。
  敌方以下列论式进行破斥:宗 声常,因 无质碍故,同喻 如虚空,异喻 如瓶。
  此式以无质碍故为因,无质碍者包括虚空这样的常法,也包括心法、心所法这样的无常法,违背了因三相的第三相异品遍无性,所以是似因。像这种把立方的同法喻作为异法喻进行破斥,而这种破斥又不能成立,这就叫做异法相似。(三)、分别相似。相当于《正理经》所列二十四种误难的第七种分别相似,又相当於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所列颠倒难的第三种长相难。敌方为了破斥立方所立的量,对立方的同喻依强分类而行攻击,由此造成的自身过失称为分别相似。如胜论师立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同喻——如瓶,异喻——如虚空。
  声论师立下列论式进行反驳:宗——声常,因 声不可烧故,同喻——若不可烧则为常,如虚空,异喻——若可烧则为无常,如瓶。
  敌方认为:如某物可烧,则该物是无常;如某物不可烧,则该物是常。敌方的破斥是不能成立的,乐是不可烧,但乐是无常的。敌方以不可烧、可烧之间的分别,作为常、无常的根据是错误的,这种似能破称为分别相似。
  (四)、无异相似。相当于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的第四难无异难。分为三种:1、宗喻无异。同喻依不应当与宗支有法无异,如果破斥者立量,认为同喻依与宗有法无异,这种破斥就不能成立,所以是似能破,因明把这种似能破称为宗喻无异。敌方对立方所立的正确论式强加非难,认为立方所立宗支前陈有法与同喻依的一切属性都相同无异,并据此推演出一切事物都相同无异的谬论,以此难破对方。如佛弟子立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所作性故,喻——如瓶。
  外道以下列理由进行破斥:声是无常的,与瓶无异,因为瓶和声都是所作性。声也是可烧可见的,与瓶无异。而且,声又是可烧可见的,又有非所闻性、所作性,犹如瓶等。假若声和瓶相同,可烧、可见而非所闻,瓶也同於声不可烧、不可见,又有所闻性,则声、瓶等一切事物的属性都相同,因为瓶、声二物的一切属性不异。声的所闻性是现量所得,外道以瓶为比量,虽然遮遣声之所闻,而比量之力弱於现量,所以不能遮遣声之所闻的现量境。因为外道违於现量,所以造成似能破。
  2、因无异。如立方提出声是无常的,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如果敌方以立方宗支的无常作为因支,就是宗因无异。
  二宗无异。如立方提出:声是无常的。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敌方破斥说:声是勤勇无间所发,所以声是无常的。声不仅是勤勇无间所发,又是不可烧的,所以声是常的。这样,勤勇无间所发这个因成立声是常和声是无常两个宗。敌方所说的声不可烧,声是常不能成立,所以是似能破。
  (五)、可得相似。相当于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所列三类十六难的显别因难。可以通过不同的因成立同一个命题,只要符合因三相就是正确的因。如果有人破斥说:假若一个论题能够找到两个因,这种因就是错误的。这种破斥是似能破。如佛弟子立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喻——如瓶。
  敌方这样破斥:电光是无常,不以勤勇无间所发为因。以可见故无常,声亦不以勤勇无间所发为因。敌方的破斥犯有倒立的错误,勤勇无间所发者,肯定是无常的;但无常者,不一定是勤勇无间所发。无常者包含甚广,勤勇无间所发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
  (六)、犹豫相似。 相当于《如实论 .道理难品》所列三类十六难之一疑难。敌方非理责难立方的正因犹豫不定,由此招致自身过失,称为犹豫相似。如佛弟子立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喻——如瓶。
  敌方非难说:勤勇无间所发之因,有生、显二种。生者,本无今有,可成立无常;显者,本来有之,由今而显,可成立常住。实际上,勤勇无间所发之因,不管是生,还是显,都是无常的,并无不定之过。
  (七)、义准相似。敌方不知宗和因的宽狭,滥为义准,由反面攻击立方所犯的过失,称为义准相似。义准意谓以义类推。按照因明规则,因的外延必须小於宗,或等於宗,但不能广於宗。若问难者不知此理,妄加难破,即犯此过。如立方立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由人之意力所发故,喻——如人造品。
  敌方这样破斥:如你所说,义准之,不得不认为无常者都是由人的意力所发,但有的无常并非人物所造。这种过失就称为义准相似。
  (八)、至不至相似。相当於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的至不至难,相当于《正理经》所列二十四种误难的到相似不到相似。当敌方对立方进行难破的时候,提出这样非理之难:因到不到所立法宗呢?如果到,则宗、因无别;如果不到,则宗、因无关,此因不能证成宗。这种非理之难所造成的自身过失,称为至不至相似。如立方以声是无常的为宗,以勤勇无间所发为因。敌方破斥说:如果勤勇无间所发因至宗声是无常的,则宗、因无别,不成能立、所立;如果不至,则不能成因,如火不到不能烧。这种非难不能成立,因为因至宗,是说因与宗有必然联系,并非等同。如声是无常的,所作性故。此中因所作性故与所立法无常有必然联系,并非完全等同。勤勇无间所发之因,也可以证明声是无常之宗。这种破斥不能成立,所以是似能破。
  (九)、无因相似。相当于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所列的三类十六难的无因难,相当于《正理经》所列二十四种误难的无因相似。当敌方对立方进行破斥的时候,提出这样的诘难:如果因在宗之前,宗还没有,给谁作因呢?如果因在宗之后,宗已成立,没必要再提出因。如果因与宗同时,因与宗就象牛的两双角,互不相关,不可能有因果关系。如佛弟子以声是无常的为宗,以勤勇无间所发为因,敌方这样破斥:你所说的勤勇无间所发之因,是在无常之前呢?,还是在无常之后呢?还是同时呢?如果是在其之前,其声就不是勤勇无间所发;如果是在其之后,宗已成立,何必立宗?如果同时,二者不相关。因明论式是先立宗,宗体必须是违他顺自,然后以共许极成的因进行论证,只要具备因三相,就是正因,所以敌方的诘难是错误的。
  (十)、无说相似。相当于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的未说难,相当于《正理经》所列二十四种误难的要证相似。如果提出正确的因,论题一定能够成立;如果没有提出因,并不能够断定论题不成立。《因明正理门论》说:“说前无因故,应无有所立,名无说相似者,谓有说言;若由此因证无常性,此因未说前,都无所有。因无有故,应非无常。如是说名为无说相似。”③窥基的《因明入正理论疏》说:“我立言因,为了无常,不为生彼无常。如有灯照物,决定知物为有。若无灯照物,不定知物是无。言因亦尔,言因若有,无常之宗定具。言因若无,无常未必定无。”④意思是说:以“声是无常,所作性故”为例,立所作性之因,是为了论证无常,不是为了产生无常。就像用一盏灯照东西一样。用灯一照,就知道那东西是有。假若不是用灯来照,就不知道那东西是有,还是无。因明的因也是这样,假若有此因支所作性故,无常之宗未必能够成立。敌方自身招致此过。如佛弟子立下列论式:宗 ——声是无常的,因——勤勇无间所发故。
  外道这样破斥:因若是勤勇无间所发,声即无常。在未说勤勇无间所发以前,一切都无所有,即非勤勇无间所发,其声应当是常。立方以因明论式立量,敌方也应当列式破斥。而今敌方假设立方未说因以前的无因状态,本身也应当是无因,却妄加非勤勇无间所发之因,未成立声是常之宗,这就造成无因增益过。这就是无说相似。
  (十一)、无生相似。相当于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的未生难。 《因明正理门论》称:谓有说言,如前所立,若如是声未生以前,无有勤勇无间所发,应非无常。又非勤勇无间所发,故应是常。如是名为无生相似。意思是说:立方提出正确的宗和因,敌方为了破斥,强说于立方所说之因还没有发生以前,其宗不能成立,使敌方招致无生相似之过。如立方立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勤勇无间所发故。
  敌方破斥说:在声音没有产生以前,勤勇无间所发'也没有,声就应当是常。根据勤勇所发,可以断定声是无常的。没有勤勇无间所发时,不能断定声是无常。所以,无生相似是似能破。
  (十二)、所作相似。相当于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的事异难,又相当於《正理经》的增益相似和损减相似。立方以所作性的总相成立宗,敌方以其别性进行破斥,从而自招之过,称为所作相似。有三种情况:1、立方提出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所作性故,喻——如瓶。
  敌方破斥说:瓶是人手完成的所作性,声音没有这种所作性,所以声是所作不能成立,宗支声是无常不能成立。这种破斥是错误的,所作性多种多样,只要是所作的,都是无常的,无需问是哪一种所作。
  立方提出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 所作性故,喻——如瓶。
  敌方破斥说:声音是通过发音器官完成的所作性,瓶没有这种所作性,所以瓶不能作同喻依。这种破斥也不能成立,所作性多种多样,瓶只要具有一种所作性,就可以作声的同喻依。
  如立方提出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 所作性故,同喻——如瓶,异喻——如虚空。
  在第二种情况中,敌方认为同品中无因;在第三种情况中,敌方认为在异品常住的虚空中也没有因,所以敌方认为上述论式的因支犯了不共不定的错误。这种破斥不能成立,如上所述,瓶是所作能够成立,瓶可以作声的同喻依,这就说明同品中有因,也就说明异品中无因。
  讲完三种所作相似以后,《因明正理门论》指出:“唯取总法建立比量,不取别义。若取别义,决定异故,比量应无。”⑤意思是说:以所作性为因,是用其共性进行推理,不需要把所作性进行分别。假若把所作性再分别为人手完成的、发声器官完成的等等,本来具有所作共性的各个对象都成异类,推理也就无法进行。
  (十三)、生过相似。相当於《正理经》所列二十四种误难的所立相似,相当于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所列十六难的显不许义难。敌方对立方所举正确的同喻进行非难,要求立方再予立证时,反使自身招致过失。如佛弟子立如下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所作性故,喻——如瓶。
  声论师对此进行破斥,问:瓶之无常有因否?如果佛弟子回答说有,声论师则破斥说:声的无常不是共许极成,故以所作性成立,瓶的无常既为双方共许,又以所作因成立,就有相符极成之过。假若佛弟子回答说无因,则声论师破斥说:声若无所作性,就不能说明无常义。若不於瓶上立因,也不能成彼无常之义这种非理之难所生之过,称为生过相似。窥基的《因明入正理论疏》对这个问题作了回答:声之无常不共许。故得立彼所作因。瓶之无常既极成,何更立因为证?(十四)、常住相似。相当于世亲著《如实论 .道理难品》所列三类十六难的常难。如佛弟子立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所作性故,喻——如瓶。
  外道反驳说:对於声是无常而言,声与无常之间的联系是永恒的,这也是一种常,所以声无常。《因明正理门论》对此批驳说:“以於此中诸无有别,实无常性依此常转,即此自性本无今有,暂有还无,故名无常”。意思是说:并没有一种永恒不变的无常性,所谓无常,是由原来的没有变成有,或由暂时的有变成没有。
  三、现量和比量
  现量是梵文Pratyaksa pramana的意译,根、境、识三位和合那一刹那的认识,没有分别,不可言说,没有谬误。小乘佛教经量部和大乘佛教唯识学派主张有四种现量:根现量、意现量、瑜珈现量和自证现量。因明现量是指眼、耳、鼻、舌、身五识缘取色、声、香、味、触五境,还包括五俱意识中的五同缘意识缘取外境。与前五识同时俱起的意识称为五俱意识,又称为明了意识,因为这种意识能够明了缘取相应的外境。五俱意识又分为五同缘意识和不同缘意识两种。五同缘意识是与前五识同时俱起并同缘一境的意识。不同缘意识虽然与前五识同时俱起,而所缘境却不相同。五同缘意识缘取外境的最初一刹那属於现量,不同缘意识缘取外境,则属于比量。
  现量必须是无错乱(Abhranta),错乱有七种:1、想错乱。如把非对象想作对象;2、数错乱。如把一个月亮蒙胧地看作两个;3、形错乱。如把车轮看成一个火圈;4、显错乱。如把非黄色看成黄色;5、业错乱。如我疾走时,看见树木也似乎在运动;6、见错乱。如坚持上述错误,并相信这些景象是真实的;7、心错乱。如欣赏这些错误。
  陈那、法称等因明大师主张有三种现量:1、色根现量。即客体与感官直接接触而产生的觉知;2、意分别现量。内在精神同时是对象和感官,由二者产生的深知;3、如理现量分别。超验的精神同时是对象和感官,由此而产生的深知。陈那和法称还增加一种自受现量。这样,就有四种现量。《瑜珈师地论》载有四种现量:色根现量、意受现量、世间现量、清净现量。实际上,世间现量就包括色根现量和意受现量。所以,只有三种现量。
  现量,是真现量之略,真现量就是正确的现量。它的对立面就是似现量,即谬误的现量,是指由错觉、幻觉所得到的错误认识,如见烟误以为是雾;眼前模糊,空中显现两个月亮;乘船者见岸边树木房舍移动;将旋转的火点,视为火轮等等。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认为以下五种都是似现量:忆念、比度、希求、疑智、惑乱智。因为忆念、希求、比度,已经超出现量的范围。疑智和惑乱使人的感觉器官不能正确地感受外界事物,也不是真现量。
  比量是梵文Anumanapramana的意译,即在现量的基础上,以因、喻二支为依据,由已知推论未知的思惟和论证形式。现量是对事物的自性认识。比量有多种分类方法,《瑜珈师地论》卷十五立五种比量:相比量、体比量、业比量、法比量、因果比量。相比量是就所见而推知其它,如见烟则推知有火;体比量是有关事物自体的比量,即由此一体性而推知彼之体性,即由一部之体而推理全部,如以现在比类过去、未来;业比量是根据事物的动作(业)而推知该作用的根据。如由草木动摇,推知风的存在。如见动物足迹宽长,推知是象是马等。法比量是根据一事推知他事,如见生推知有死,死与生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的密切关系。因果比量是由因推知果,或由果推知因。
  藏文的《心明论》将比量分为物力比量、世许比量、信赖比量三种。物力比量是以物质的作用为因,以宗有法与因法两个概念的内涵关系来确定。如下列论式:宗——声是无常的,因——所作性故。
  宗有法是声,因法“所作性故”是直接的、有力的。世许比量所依的因,不是通过事物的内在联系及规律来说明所立宗成立,而是举出世人所公认、立敌双方共许的事物来说明。如下列论式:宗——执兔影者是月亮,因——世人公认故。
  此式中的因“世人公认”,虽然能够说明问题,但不是很有力。信赖比量是以别人通过考究定论的经典教诲为所依因,说明一抽象隐晦的所立宗正确无误。如下列论式:宗——施招财富,守法安乐,因——龙树所说故。
  此宗是龙树《赠国王言宝鬘》中的话,他是大乘佛教中观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话是可以信赖的。
  比量是真比量之略,即正确的比量,与此相应的是似比量,即错误的比量。如误以雾为烟而认为该处有火。“妄兴由况,谬成邪宗,致起相违之智,称为似比量”(《因明入正理论疏》)。证成错误的宗,与自己所要立的宗完全相反,这就是似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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