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因明>>正文内容

藏传因明学提纲(二)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杨化群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4.藏传因明学科形成的特点
  因明,在藏族文化中,列入五大明处之一,它与其他大明处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一个理论的创立与分析,更离不开因明的辩证方法去进行辨析,特别是研究到佛学的深刻观点和实践的方法,都离不开因明——逻辑规律的推论形式。
  上述各学寺基本上形成了除学习佛教哲学以外,有藏传因明学的特点,其特点概括为:
  (1)组织:从这些主寺,还发展到各辖支寺,其中以格鲁派为最广,从卫、藏、西康到甘、青的拉卜杨寺与塔尔寺等,都形成了这个学制的组织机构。
  (2)制度:各寺庙保证有相应的晋升制度,例如按学习的成绩,可以考取绕绛巴,嘎举格西等学位。凡得了这些学位的高僧,其晋升的出路,可以升任寺庙的洛本、堪布等职务,甚至任活佛、大活佛的经师,如任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的侍读 (mtshan-zhabs)、经师(yongs-vdsan)等,以至升任教主.甘丹赤巴(dgav-ldan-khri-pa)。
  (3)课本:各寺院除依据从印度传来的因明学著作学习,还根据各自的学习实际情况,编写各级因明学课本,而且多有各自的内容特点,并有注释先辈因明学家撰述因明专注的观点等。
  (4)学习之风:一般是入寺学僧分别自由拜师学。
  ①学习方法,是学僧个人或约几个人到老师居住处,就地而坐,先由老师念诵课文,学僧按照念熟之后,即讲授课文的意义,最后是放下课本,老师教辩论方式方法,由是老师提问,学僧回答。老师再考试上次学习的,并去辩论场辩论的情况。
  ②每一扎仓有一个集体露天林荫大辩论场,辩论场地,用碎石铺成,去辩论场的学僧,都统一在扎仓学监(dge-bskos)的指挥下,分班级席地而有次序的坐下。
  ③在班级中,每班有一班长(skyor-dpon)维持秩序,每班学僧轮流坐在班的中央,充任答辩者,其他学僧争先恐后的起来提问,僧服披单照例脱下缠于腰间,拍掌蹬脚,以宏亮的声音提问题,答辩者端身正坐,头戴黄鸡冠形僧帽,认真听取提问而答,如遇答非所问,或文不对题,或有错误时,提问者则用辩论工具念珠,在答辩者头上绕三圈,口念“科尔松”(vkhor-qsun意译为“转三轮”)或“擦”(tsha意译为“羞”)!整个露天辩论场上,气氛十分热烈。
  ④每年有春夏秋冬四季大辩论期,每期为一个月,这中间还各有半个月的辩论安排,其余时间,为学僧自筹生活安排,如磨糌粑面、背水、捡牛粪等燃料。有时在自己的僧舍里按老师的安排,背诵课文,或翻阅参考书。有的为了避免干扰,干脆背起书箧,带点糌粑面到近处山间岩穴,专心背书看书,用凉水揉糌粑度日。
  ⑤扎全堪布(mkhan-po相当校长)按期到达露天辩论场,逐班抽查学习情况,或临时抽考背诵,辩论;而在四大辩论期节,由堪布亲临指导,由班与班学僧对辩(vdsan-grwa-thug)。平时,每天晚上,在康村及其所属僧舍居住的学僧,必须出舍按年资排坐在院坝内,背诵课文,有康村执事(khams-tshan- dge-rgan)巡察,如发现不出舍背书者,给予一定的处罚。
  ⑥每年堪布有两次背诵面试,一次是在夏季,一次是在冬季,每次每个学僧规定背诵长贝叶经五十页,超过者,在大经堂受奖,不足五十页者,罚背碎石铺露天辩论场,或冬天罚背冰块浇大辩论场的树木。
  从这些方面,形成独具特色的藏传因明学的发展。藏族学者撰述的因明著作,据我见过的有五十余种之多,在1983年,我参加全国首届因明学术讨论会,以藏族学者的因明著作初探为题提供了一篇介绍性的文章。
  二、因明学与逻辑学的关系、因明学在佛教哲学中的地位、并与哲学的关系
  关于这个问题,拟分做五点来谈。
  1.因明学的内容简介
  讲到因明学的内容,真是浩瀚无际,从早期翻译成汉文的作品,只有二论,即《因明正理门论》,《因明入正理论》。自玄奘把这两部名著译成汉文之后,不仅在汉地传播,还传到日本、高丽等国,因为它是以汉文译本为媒介,传播和发展起来的,所以,我称这个传播为“汉传因明”。从印度输入我国西藏的因明著作之多,是惊人的,据藏文《丹珠尔》记载有六十多种,内容极其丰富多彩,我曾在80年赴京应考答辩考试后笔试写过一篇题为“藏传因明学发展概况”的拙文,作了较具体的介绍。随着佛学在西藏的传播,因明学也在西藏有较大的发展,据我所见过有关藏族学者撰述的因明学著作,有五十多种,我参加1983年“全国首届因明学术讨论会”,曾写一篇短文作过简单的介绍。这些因明作品,还传播到四川、云南、西康、甘肃、青海等藏区,以及蒙古地区。现在还伴随流亡国外的藏族学者,传播到欧美等,因为因明学是以藏译本因明著作为媒介传播到上述地区和国家的,所以我称这个传播为“藏传因明"。我认为这个划分法,比较好懂,概念比较明确。
  现在我就根据藏传因明材料作个简单的叙述:首先,陈那《集量论》的皈敬颂说:
  “敬礼定量欲利生,
  大师善逝救护者;
  为成量故从自论,
  集诸散说汇为一。”
  这个颂文,叙述陈那敬礼圆满完成自利和利他的佛陀之后,为了成立“正量”,他乃把散述于其它著作中的因明论点,集中在一起,所以写了这部《集量论》,藏传称它为“经”,这就说明该书在吸收其它因明观点,加以改造和开拓新见解的重要性。此书内容分为:卷一、现量品,卷二、自义(利)比量品,卷三、他义(利)比量品,卷四、观喻、似喻品,卷五、观遣他品,卷六、观反断品。
  其次,陈那的再传弟子,法称《释量论》的皈敬颂文说:
  “敬礼于具足,除灭分别网,
  甚深广大身,遍放普贤光。”
  法称论师在写作这部《释量论》的开头,敬礼具足三种圆满的佛陀,其目的是祈求加庇,促使这部因明论典,能够圆满成功。佛陀究竟具足哪三种圆满呢?简单说,佛陀具足自利圆满,具体说,佛陀永远断除了分别网,证得微妙的自性身,甚为深邃的圆满报身,广大的变化身,这三身是佛陀经过长期修炼,所证得自身起彻底变化的丰硕成果,所以自身受益已经圆满。佛陀具足利他圆满,是说佛陀不是独善其身的人,他教育众生世间和出世间所有善妙普贤功德,令诸有情随其所应,而修炼证得,同臻佛位。佛陀具足利他圆满的方法,是说佛陀普遍放射演说法类之光明,即为众生宣讲佛法,就是彻底利益众生的方便,从而能消除诸有情的愚痴黑暗,而达到内心开朗纯洁境地,亦作饶益有情之胜业。圆满完成了上述三种功德的人,就是崇高的佛陀。
  敬礼佛陀之后,法称就立誓要写成《释量论》,所以标出了他立誓之词:
  “众生多著庸俗论,由其无有般若力,
  非但不求诸善说,反由嫉妒起瞋恚,
  故我无意谓此论,真能利益于他人,
  然心长乐司善说,故于此论生欢喜。”
  这段颂文的意义,是要弄清楚法称向佛陀敬礼之后,为了表示他要较详细地解释陈那的《集量论》。因为陈那集量论博大精深,一般人难窥其堂奥,没有主要为利他人的意思,因为众生多数爱著庸俗的论著,又无分辨善恶的智慧力量,非但不寻求善说,由于嫉妒缠心反而于善说生起嗔恚心,然而法称我对于此论的写作仍生欢喜,并为了使自己对于善说长时间爱乐而修习。
  这部释量论共分四品:(一)自利(义)比量品,(二)成量品,(三)现量品,(四)他利(义)品。
  这部论虽看只有四品,但各品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在此无法详加介绍,只就第一品的开头一颂,作个简略介绍:
  “宗法、彼分遍,是因彼唯三。
  无不生定故。似因唯所余。”
  此论既是为广释集量论而造,为什么违背诸品次序而先说自利(义)比量品呢?因为分辨是义非义,必须依靠比量智慧。为了建立比量智,消除诸邪智,所以先讲说自义比量。若尔,为何不先说比量之自相差别,而说因呢?正由于解释正因,便能消除对比量的邪智。若尔,正因之自相云何?又有若干种差别呢?比如“所作性”,就是成立“声无常”的正因(逻辑),以是成立彼之宗法,及是彼宗一分、所主法遍于因之三相故。这就是说,三相就是正因的自相。三相者,一是宗法,即前陈宗之属性。二同品定有性,即后陈法之同品事物定有因义。三异品遍无性,即后陈法之异品事物必全无因义也。此后二相在颂文中只云“彼分遍”便已包括。因为后陈法的范围既遍包因义,则凡具因义者必皆具后陈法义,即第二相。凡无后陈法义者亦必不且因义,即第三相。玄奘法师译的因明论说:“说因宗必随,宗无因不有”一即是此义。又汉文论中之“宗”字。有时单指前陈有法,如“遍是宗法性”之宗字。有时单指后陈法,如“说因宗必随”之宗字。有时指总宗,如宗、因、喻三支宗字。如是差别,初学实难了解。在藏文论中,诸字各异,故无此弊。
  如是正因,唯有果性、自性、未缘到(有译为“不可得”)三种因,以宗法与无则不生的关系,于唯果、自、未缘到因上决定故。除彼三种之外,其余诸因皆是似因(不正确因明论式),以彼诸因皆不完具三相故。汉文之因字,有时是指因果的因,即表能生义。有时是指宗、因、喻的因,即表能立义或能了义。亦难分辨。而在藏文中二字各别,无此混乱之弊。又似因(不正确因)总有三种过,谓不成、不定、相违(矛盾)。若所举因缺第一“宗法”相,则犯不成过。若所举因(理由)缺后二相,则犯相违过。若缺后二中随一相,则犯不定过。因与后陈法的关系,若因于同品上定有,于异品上全无,则是正因。若因于同品上无,于异品上有,不论全有或一分有,则是相违因。若因于同品异品上,或皆有,不论全有或一分有,或皆无,则是不定因。如果这四句已足——同品有、异品有,同品有,异品无,同品无、异品有,同品无、异品无。不须再用九句因检查,这算是一个分辨因的一个改进。但九句因之说,又别有用处,恐文繁不述。
  第三、《因明入正理论》这部书,玄奘于公元647年,从梵文译成汉文,署名“商羯罗主”造,后来由藏族学者从梵文译成汉文,其书名则为《量入正理门论》,署名“陈那大论师”造。从汉译因明二论的角度来看,这是一部书的两个译本,历来学者颇有争执,我在上面已引《丹珠尔》的叙述作了说明,在此不再重述。但要引这部书的概括性文如下:
  “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
  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
  这总说为八门分析,在此可以简单叙述概括为四点:①简要说明宗、因、喻三支,并解析因三相。②详细列举三十三种因明过失(似宗九过,似因十四过,似喻十过。)。③概括说明现量与比量,这主要是讲认识方面的问题。④说能破与似能破,这主要是讲批判方面的问题。
  至于有关这些具体问题的详细对辩方式等,请参看本人的译作部分。
  2.因明与逻辑的异同
  逻辑,大体说来,学者们把它划分为:形式逻辑,数理逻辑,辩证逻辑。这是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三门学科。了解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了解形式逻辑这门学科的性质是有帮助的。
  形式逻辑是一门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涉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
  任何具体思维都有它的内容,也有它的形式。任何具体思维,都涉及一些特定的对象。例如数学中的具体思维,就涉及数量与图形这些特定的对象;物理学中的具体思维,就涉及声、光、电、力……这些特定的对象,政治经济学的具体思维,就涉及生产关系、商品、价值……这些特定的对象。各个不同领域中的具体思维所涉及的对象是不相同的。但是,在各个不同领域的具体思维中,又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因素。例如,在各个不同领域的具体思维中,都要应用“所有……都是……、”“如果……那么……、”……这些思维因素。各个不同领域的具体思维,都需要应用的共同思维因素,就是具体思维形式,或者说,就是思维形式。各个不同领域的具体思维所涉及的特殊对象就是具体思维的内容,或者说,就是思维内容。
  我们可以通过几个例子具体地加以说明:
  (1)所有商品都是有价值的。
  (2)所有金属都是有光泽的。
  (3)所有帝国主义者都要侵略。
  上面是三个判断。判断(1)是属于政治经济学领域的具体思维,它涉及“商品”与“有价值的”这些特殊的对象。判断 (2)是属于物理学领域的具体思维,它涉及“金属”与“有光泽的”这些特殊对象。判断(3)是属于政治领域的具体思维,它涉及“帝国主义”与“要侵略的”这些特殊对象。这三个判断涉及的特殊对象,就分别地是这三个判断的思维内容。
  但是,以上这三个判断都有“所有……都是……”这样一个共同素。“所有……都是”是各个不同领域的具体思维都需要应用的共同思维因素。所以,它就是上面三个判断所具有的思维形式。
  我们再看下面一个例子:
  如果金属遇热,那么金属会膨胀。
  这个判断涉及金属,这个对象,就是判断的思维内容。
  但是判断却具有一个思维因素,即“如果……那么……。”“如果………,那么……”是不同领域的具体思维都需要应用的共同思维因素。所以,它就是上面判断的思维形式。
  上面所举例子都是关于判断方面的,下面我举两个关于推理的例子:
  (1)所有金属都是有光泽的;
  所有铁都是金属;
  所以,所有铁都是有光泽的。
  (2)所有正义的事业都是一定要胜利的;
  所有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民主革命都是正义的事业;
  所以所有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民主革命都是一定要胜利的。
  这(1)(2)是两个推理。我们研究一下这两个推理,就会发现,它们有着一些共同的因素,它们都是由三个具有“所有……都是……”形式的判断组成的。而且这三个判断都有这样的关系:第一个判断的主项和第二个判断的谓项是相同的概念,第一个判断的谓项和第三个判断的谓项也是相同的概念,第二个判断的主项和第三个判断的主项也是相同的概念。
  这个共同因素,不仅是上述两个推理的共同因素,而且还是各个不同的思维领域都需要应用的思维因素。因此,这个共同的思维因素是上述两个推理的思维形式。
  上面(1)这个推理的思维内容涉及“金属"、“有光泽的”与“铁”。(2)这个推理的思维内容涉及“正义的事业”、 “一定要胜利的”与“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民主革命"。
  从上面所举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具体思维中,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总是联系着的。
  各门具体科学都是从客观世界的统一体中,抽出某个方面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形式逻辑则是从实际思维中抽出思维形式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涉及思维方面的问题不是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而是其它具体科学研究的对象。
  形式逻辑只研究思维形式而不研究思维内容,这不是要把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割离开来。相反的,形式逻辑研究思维形式,正是为了使人们自觉地掌握思维形式的规律,从而更好地把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结合起来,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把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割离开来,是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结果,这是与形式逻辑毫不相干的。
  形式逻辑是从真假值的角度来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即是说,形式逻辑只研究思维形式的真假条件,只研究当具有某一个思维形式的思想是真假的时候,具有另一个思维形式的思想是真的或假的。形式逻辑不研究某一个具体的思想究竟事实上是真的或假的。
  形式逻辑提出了许多关于思维形式的规律,其中,同一律,矛盾律与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同一律的内容是:如果一个思想反映某客观对象,那么它就反映这个客观现象,如果一个思想是真的,那么就是真的,如果它是假的,那么它就是假的。
  矛盾律的内容是:一个思想或者反映某客观对象而又不反映这个客观对象,一个思想不能既是真的又是假的。
  排中律的内容是:一个思想或者反映某客观对象或者不反映这个客观对象,一个思想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和其它规律,要求思想有确定性、明确性、无矛盾性与一贯性。
  形式逻辑除了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外,也还研究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例如定义、划分、实验、假说等。它们和思维形式及其规律有着密切的关系,因而它们是形式逻辑研究对象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形式逻辑的规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它们不是人们能够创造的,也不是人们能够随意取消的。
  在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性质这个问题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根本对立的。唯心主义者康德认为,逻辑规律是思想本身所固有的先验的规律。逻辑实证主义者卡尔纳普认为,逻辑规律就象玩牌与下棋的规则一样,是人们任意约定的。这些唯心主义的观点,显然是不合事实的、反科学的。
  和唯心主义者的逻辑理论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者认为:思维形式及其规律,虽然只是思维本身的规律,而不是客观事物的规律,但思维形式及其规律是有客观基础的,归根到底,它们仍然是客观事物在思想中的反映。
  列宁说:“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列宁又说:“最普通的逻辑的‘格’……是事物的被描绘得很幼稚的——如果可以这样说话——是普通的关系。”
  思维形式及其规律,是根据于客观事物的确实性和客观事物的最简单的关系,例如,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类与类的包含关系,因果关系……等等。确实性,是客观事物最根本的性质,上述那些最简单的关系,是客观事物的最普通的关系。因此,以事物的确实性和一些最简单的关系,为客观基础的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就具有普遍的意义。
  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和一些最简单的逻辑方法,是没有阶级性的。不同的阶级都同样地应用这些思维形式和简单的逻辑方法,来反映现实、表达思想和交流思想。任何一个阶级和任何一个人,如果不应用这些思想形式及其规律,不应用这些简单的逻辑方法,就不可能反映现实、表达思想和交流思想,反而不能生存下去。
  形式逻辑这门科学的基本内容是没有阶级性的,对社会上各阶级都是一视同仁的。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这门科学和阶级斗争丝毫没有关系。一个逻辑学家,总是属于一定的阶级并且有这个阶级的世界观。他总是要用他的世界观,来解释形式逻辑的基本内容,来决定形式逻辑的研究方向。这里就会产生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就会产生脱离实际的研究路线和结合实际的路线的对立。恩格斯说:“形式逻辑本身从亚里士多德直到今天都是一个激烈斗争的场所。”
  形式逻辑这门科学的历史和现状,都完全证实了恩格斯这个论断的正确性。当前在形式逻辑这门科学的范围内,也还存在着辩证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斗争。资产阶级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还在继续利用形式逻辑作为他们散布谬论的场所。无产阶级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则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正在清除那些掺杂在形式逻辑科学中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成分,纠正以往形式逻辑中脱离实际的错误倾向,并且在吸取历史上形式逻辑著作中一切合理成分的同时,特别注意从今天的实际思维中,总结出新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来丰富和发展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的作用,归纳为二点:
  第一、形式逻辑是认识客观世界的辅助工具。
  第二、形式逻辑是论证思想和表达思想的必要工具。
  形式逻辑讲三段论,合乎三段论规则的,就是三段论正确的形式。不合乎三段论规则的,就是三段论不正确的形式。详细参见专著。
  上面算是概括地介绍了形式逻辑方面的问题,接着要探讨一下因明,首先肯定的说,因明也属于形式逻辑的范畴,它所涉及的内容,是因三相,即用“因”或“理由”来说明问题。形式逻辑讲大前提、小前提、断案的推理形式,而因明则讲用宗、因、喻三支来作为推理的形式。
  在因明中还讲到“量”,即认识论部分,分为现量和比量两大类,而因明的推理论式,实际上属于比量范畴,论证形式,从性质上分为自性因,果性因,无缘(或叫未缘到)因。
  因明有着不同于名辩学和逻辑学的特殊的、独立的内容,比如宗、因、喻三支,既不等同于西方的三段论,也异于《墨经》的故、理、类三物,而有它自己的特点:因明论宗、因、喻的诸多规则和各种过失,比起传统逻辑对论证(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的要求也要丰富得多……。认真地把印度因明、中国名辩学和西方逻辑进行比较研究,撷各说之英,加以吸收,究诸学之弊,引为借鉴,对丰富和发展逻辑这门科学具有重要意义。
  3.因明学在佛教哲学中的地位
  如果把佛学当做哲学看待,那么,因明学可以说是佛教哲学中的方法论,或者叫做“论法”,这个“法”字包括宇宙万有,概括为世间法与出世间法。自然就包含了做人、成佛的道理。如果把“法”当做“佛法”的“法”来讲,这个法就包括了三藏十二部教典,藏传佛教则分为《甘珠尔》与《丹珠尔》两大类。
  从内容来看,就藏传佛教的“法”来讲,可概为小乘佛学,后来逐渐发展为大乘般若学即中观学,现观学,密宗学。在这些学科中,都不能离开因明学,它们把因明学作为推理论证的方法论。这可以说是印度佛教之所以分裂成若干宗派,藏传佛教分裂成若干派别的—个原因。因此,在佛教哲学中,因明学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在藏传佛教中特别重视它理由就在此,这里就不详述。
  在汉传佛教中,尤其在法相唯识宗中,因明学的地位,更显得重要,而在其它的宗派如华严、天台等并非不重视,这是因为玄奘、窥基等法师盛宏法相唯识学。
  4.因明学与哲学的关系
  因明学与哲学的关系,可以说是形式逻辑学与哲学的关系,这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尖锐的学术问题,我也把它讲不清楚,但现在不能不就我浅薄的知识,来谈一点肤浅的看法。
  哲学,早就有西方哲学和东方哲学的说法,不管属于哪一方的,都有不少的派别和对世界、人生的若干不同的看法,这就是哲学观点。因明学或逻辑学,一般说来,都是探索这些观点的思维方法。因明学属于东方思想方法论的范畴,从印度输入中国特别是中国西藏,长期以来,对思想界、哲学界都有广泛深刻的影响,只要读一些哲学史,就会比较清楚的了解这些哲学发生、发展或没落的过程,从中吸取一些有益的知识或教益。
  列宁说:“从逻辑的一般概念和范畴的发展与运用的观点出发的思想史——这才是需要的东西!” (《黑格尔(逻辑学)一学摘要》、《列宁全集》第38卷,第188页)
  这是一个困难的但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到现在为止,只有黑格尔在唯心主义基础上从事过这方面的研究。我们要做好这项工作,就要象列宁指示的那样,考察概念的毫无例外的相互依赖、毫不例外的相互转化,特别是概念的对立面的同一。不应该把哲学看作是概念毫无联系的堆积,应该看作概念由对立和转化联系在一起的整体,每一概念都体现着人类认识的一个阶段,一个方面。
  列宁指出:“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地近似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一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碎片、小段都被变成(被片面的变成)独立的完整的直线,而这条直线能把人们(如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话)引到泥坑里去,引到僧侣主义那里去(在那里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就会把它巩固起来)。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全集》第38卷,第411——412页)。
  哲学史,就是要研究人类的曲线运动,探讨圆圈上的各个哲学体系如何体现了人类认识的深化。各唯心主义派别在认识的哪些片断上,将曲线变成直线,从而走向僧侣主义了。人类的认识本身是辩证的,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和接近现实的成分,是沿着螺旋的曲线不断上升的,如果我们用形而上学的观点,去考察人类的认识,就不能理解人类认识的客观性、丰富性、生动性、无限性,同时也不能理解认识过程中通向唯心主义,通向谬误的种种歧途。
  为了正确评价每个哲学家在人类认识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必须用历史主义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任何一个哲学家都是历史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各有贡献又各有局限,既不能贬低他们的历史功绩,又不能把后来的进步归功于他们。如果什么都是古已有之,把我们能够了解而古人根本没有的一种思想硬算到他们帐上,那么历史就不存在了。
  因明学,是属于东方学范畴的,有些人把它当做哲学,有些人把它当做单独的学科、称为五明之一的因明。不管怎样,我们暂且来探讨一下印度古代的主要哲学流派,也许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因明学的来源。研究印度哲学的人,平常都说印度有六派哲学,而佛教徒习惯叫它们是外道,现简单介绍如下。
  (1)数论派,据说大约在人寿无量之时,有劫比罗仙人,他的鬓发黄赤,得了五种神通。此人仗其生有宿慧,创作了不少论典,主张所知的事物有二十五冥谛,追随他的后世学者,遂称他为数论师,或叫他为数论派、劫比罗派。
  (2)约在人寿二万岁时,有尼犍仙人出世,追随他学的人,称他为尼键派,佛教徒则称他为离系派。
  (3)有世间仙人极善于诡辩,这个仙人因淫乱他的女儿,遂倡言没有前世和后世的说法,造了十万邪论,论证修善无利,作恶无罪之理,追随他学的人,则称为顺世派。
  (4)有名乔达摩,传说大自在天令他作为天妃乌摩的侍卫,天妃爱他貌美,就坐在他面前,作出各种媚态,但仙人眼睛注视移到自己脚上,坚持禁戒不乱。大自在天很高兴,遂授权给他,令造论典,因此称为足目仙人,随他学的人称为足目派或尼也耶派。 (5)又有把鸺鶹误认为天神,自以为是得了六句义的大仙。
  (6)有拾人糠秕为食而修禁行的仙人,人称之为食米斋仙人。
  随(5)(6)二仙人学的人,称他们为胜论派,亦称为优楼迦派或羯摩作派。
  细察外道的派别是很繁多的,不便一一细述,可参看《土观宗派源流》一书,所有外道,大多数尊崇大自在天神等,所以叫他们为有神论者。把他们的观点综合起来,大体概括为两种,即主张永恒不变的为常见派,主张无前生后世的为断见派。上述六派中,只有顺世派属断见派。
  佛教兴起之后,对以上所谓外道的哲学观点,都有所批判,比如在《入中论》、《中观心要根本释》、《辩理炽燃论》、《定量论》等书中,都有较详细的评述。而在外道哲学流派中,数论、胜论、正理三派的立论比较坚实,故在因明七论等中,有广说“能破”等的正确理论。
  佛教则主张“缘起性空”的学说,反对有神论,极力宣扬由人成佛之人间佛教学说。
  综观以上,或称做外道的印度哲学流派,或称为内道的佛教,都各有其哲学观点,这就靠因明学或逻辑学的推理论证法则,去加以从实际出发的客观分析,以辩真似。
  5.因明学展望
  上面概括地介绍了因明学、逻辑学、哲学这些学术思想的关系等,在此我将回顾一下藏传因明学的过去和谈谈它的现状。
  包括西藏在内的中国,甚至如日本等外国,当前仍有不少的人对研究因明学颇感兴趣,说实话,哪一地方都没有象西藏保存的因明学著作之多,在文化大革命以前来西藏格鲁派等寺院求学因明的人是相当多的,据我所知,曾在拉萨的甘丹、哲蚌、色拉三大格鲁派寺院学“称尼(mtshan-nyid)”的人,有川、康、云、甘、青、蒙古等地的人,民族有藏、汉、蒙等,甚至还有外国人,如日本、喀什米尔、尼泊尔、印度等国的人。他们都在号称“扎萨甲措钦莫”的寺庙大海中,探索各科学术,总人数不下二万,这至少说明在这些学府中,有他们希望探求的东西。这些学习场所,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扣上宗教迷信等帽子,给破坏了,学僧被强迫离寺,经书等被焚毁,这些沉痛的悲剧,已经成为历史了,但给人留下的印象是难以磨灭的。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人民政府,从政策上纠偏,从经济上帮助恢复,虽说还有一定的距离,但应该承认,西藏的事情是做了些,而且也有成绩,人民的生活也的确改善了一些,但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是否按党中央的要求不折不扣的做到了呢?别的不谈,西藏新成立了许多学会,这是谋求更大发展的一环,是必要的,可是在西藏这个几乎是全民信教的自治区,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宗教学研究学会,难道拨些款维修一些寺庙就体现了这点么?我认为这是形式、是现象问题,要通过现象看本质,对于西藏的宗教问题研究了多少,是否抓住了解决宗教问题的核心呢?这算是我荒谬不识君子之意的一点愚见,聊以作为这个提纲的结束语。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