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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急迫性和艰巨性及其对策思考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7日
来源:不详   作者:刘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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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急迫性和艰巨性及其对策思考
  □ 刘志群 《新华文摘》 2005年第01期
  一、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鲜明的多样性特征和繁多的品类
  在中国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面临的保护和传承危机日渐突出,如何站在文化战略的高度,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强化文化生态意识,制定合理的政策和规划,采取有效措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工程,使其成为经济建设开发和文化资源保护协调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中国及其西藏党政领导者、文化艺术研究者和教育者必须应对的紧迫问题。同时世界上有很多人非常关注我们西藏独特的传统文化,包括抢救和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问题。关注的焦点是中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部大开发对西藏传统文化的巨大影响。应该说这种关注也有可以理解的一面。按照我们的调查,可以说西藏依然是中国保留传统文化最为厚重、最为丰富的地区。
  1.藏文化一元和多元荟萃的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多样性特征
  西藏地处南亚、西亚与东亚相交叉连接的中心位置,同时又是欧亚古代陆路交通要冲之一,扼丝绸之路南方枢纽地段,是历史上中印和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和融汇之地。它又地处青藏高原的主体中心位置,是世界屋脊和地球至高极地。在这个背景下积累起来的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呈现出藏文化的一元及其多元荟萃的丰富而又独特的多样性特征和景观。一方面,由于历史上几个关键阶段的开放吸纳和中世纪至近现代的长时期封闭内敛的原因,藏民族创造了自己独特而又丰富灿烂的一元文化,包括其他少数民族如门巴族、珞巴族等文化都受到它的巨大影响;还在国内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和内蒙古等省区,国外如尼泊尔、不丹、锡金、印度和克什米尔,以及俄国的布利亚特地区等,形成了一个比较庞大的藏文化圈。而在藏族整体一元文化内部,又呈现出多元荟萃的多样性特征;另一方面,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不同程度地兼容和保存了历史上中印和东西方文化中的优秀成果,为我们认识中印和东西方文化交流史提供了鲜活的证据。而就其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本身来说,由于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生长过程受其不同的地理环境、生产方式、历史文化渊源、语言、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多样性特征异常鲜明,为我们发展新时代的文化艺术 保存着丰富的文化基因。
  2.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繁多的类型和品种
  西藏虽然以藏民族为主体,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品类十分繁多。
  首先是藏民族的文化艺术遗产,可以分为民间、宗教和宫廷三大类。
  民间类:
  (1)民间文学,有神话、传说、故事、谚语、民歌、格言等。
  (2)民间音乐,有民间歌曲(果谐、堆谐、甲谐、谐钦、酒歌、山歌、牧歌、弦子、儿歌等)、民间器乐曲(扎年曲、鹰笛曲、竖笛曲、口弦曲等)、民间曲艺音乐(古尔鲁道歌曲、折嘎说唱曲、喇嘛嘛呢说唱曲、格萨尔说唱曲、扎年弹唱曲等)、民间戏曲唱腔音乐(白面具藏戏唱腔音乐、蓝面具藏戏唱腔音乐、昌都藏戏唱腔音乐、门巴 戏唱腔音乐),等等。
  (3)民间舞蹈,有果谐(阿里果谐、山南果谐、日喀则乃尼果谐等)、卓果谐(阿里卓果谐、那曲卓果谐等)、宣(扎达宣、普兰宣、日土宣等)、廓孜(牛皮船舞)、谐钦(山南谐钦、萨央谐钦、拉章谐钦等)、果孜(古装士兵舞)、阿谐(打阿嘎地舞)、甲谐(大型仪仗舞)、阿卓(鼓舞,有夺布章卓、斯玛卓等)、希荣仲孜(野牛舞)、果卓(锅庄舞)、谐(弦子舞)、热巴(察雅热巴、丁嘎热巴、国青热巴等)、泽当嘎巴谐玛、堆谐(拉孜堆谐、定日堆谐、昂仁堆谐等)、玛恰霞布卓(阿里孔雀舞、亚东孔雀舞、林芝孔雀舞等)、普润霞布卓(鸽子舞)、波(工布舞)、筒 佳(手镯舞),等等。
  (4)民间戏曲,有白面具藏戏(宾顿巴派、扎西雪巴派、尼木派)、蓝面具藏戏(迥巴派、江嘎尔派、香巴派、觉木隆派)、昌都藏戏、德格藏戏、门巴戏(勒布派、墨脱 派)等。
  (5)民间曲艺,有堆巴谐巴(祝诵赞词)、古尔鲁(道歌)、喇嘛嘛呢(拉萨派、后藏派、山南派)、扎年弹唱(日喀则派、林芝派)、岭仲(格萨尔说唱,昌都派、那曲派、卫藏派)、折嘎(吉祥祝愿说唱)、相声、百(征战壮威 歌)、夏(吟诵对歌说唱)等。
  (6)民间工艺美术,有装饰有吉祥八宝、妙翅鸟、命命鸟等的金属制品、木刻制品、兽骨制品等。
  (7)英雄史诗,有世界上最为宏大的、已搜集到的能够列出篇目的226部情节各异、内容不同、至今还在 民间说唱流传的《格萨尔王传》。
  (8)风俗习惯,包括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各个方面。还有大型的节日活动,有藏历新年、望果节、林卡节、沐浴节、拉萨的雪顿节、江孜的达玛节(射箭节)、山南的雅隆艺术节、那曲的赛马节、阿里的恰钦 节、日喀则的珠峰艺术节、林芝的工布艺术节等。
  藏族宗教类:即藏传佛教艺术,实际上包括原始巫教、苯教和藏传佛教的艺术,因为前二者是被藏传佛教吸收而融入其中。它可以分为音乐、舞蹈、面具、雕刻塑 像、绘画、工艺美术、建筑等。
  (1)宗教音乐,有寺院器乐、诵经调、羌姆乐曲等。
  (2)宗教舞蹈,有苯教羌姆、宁玛派羌姆、噶举派羌姆、萨迦派羌姆、格鲁派羌姆等。
  (3)宗教面具,有原始祭祀面具、神舞羌姆面具(苯教派、宁玛派、噶举派、萨迦派、格鲁派)、寺院供奉面具 等。
  (4)宗教雕刻塑像,有金属雕塑、泥陶塑、石雕刻、木雕、兽骨雕、糌粑面塑、酥油花塑等。
  (5)宗教绘画,有壁画(画传、偶像、神话故事图、宗教活动仪式图、坛城等)、唐卡(丝绢唐卡、绘画唐卡)等。
  (6)宗教工艺,有供器、法器等。
  (7)宗教建筑,有寺院庙宇、宫殿、拉让(高僧府邸)、塔刹(三塔、五塔、七塔、八塔、一百零八塔、舍利 塔、衣冠塔、眼睛塔、胞衣塔、界塔、龛塔、瓦当塔等)。
  (8)宗教习俗节庆,有传大昭(祈祷大法会)、萨嘎达娃节、热振帕蚌唐廓节、萨迦金刚节、色拉普结节、那 曲酬神节、十月燃灯节、布达拉宫跳神节等。
  藏族宫廷类:主要有宫廷乐舞(布达拉宫嘎尔、阿里嘎尔、昌都强巴林寺嘎尔等)、宫廷歌舞如“囊玛”等。其次是门巴族文化艺术遗产有:
  (1)民间文学,有神话、传说、故事、谚语、谜语等。
  (2)民歌有萨玛(酒歌)、古典情歌、古歌“东三巴”、悲歌等。
  (3)民间戏剧,有独脚戏式的叙事诗表演《太波嘎列》、原始祭祀戏剧《阿拉卡教父子》、门巴戏等。
  (4)宗教乐舞,有“巴羌”等。再次是珞巴族文化艺术遗产有:
  (1)民间文学,有神话、传说、故事、史诗(《创世纪》、《斯金金巴娜达萌》、《阿巴达尼》、《金岗岗日》等)、 谚语、谜语等。
  (2)民间音乐,有古典“加金”、民歌(哭嫁歌、哭丧歌、叙事歌、狩猎歌、抒情歌等)、器乐(竹口弦、笛子、 箫、二胡等)、对唱轮唱歌等。
  (3)民间舞蹈,有模拟动物动作的狩猎舞、娶亲舞“巴纠”、男女群体歌舞、巫舞等。
  (4)民间工艺美术,有染色工艺、木器、藤器、雕塑(木雕、竹雕、金属雕)等。
  更次,还有人数很少的僜人、夏尔巴人的文化艺术遗产。
  二、西藏藏传佛教文化艺术遗产应当加以大力保护
  西藏是我国藏传佛教文化艺术遗产主要集中之地,它一方面是藏族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因为它不仅具有独特的风格,也有重要的生态文化价值、人文价值、历史价值和当代价值,涵盖了人类文化学、社会学、历史学、宗教学、民族学、民俗学、艺术学等及其众多的边缘和交叉学科的多种领域,故而应该加以大力保护。
  1.宗教文化价值
  藏传佛教是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融合的宗教,已有一千多年的传统,在西藏地区,宗教情感与艺术活动历来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藏族的佛教建筑物都装饰着雕塑、壁画和唐卡,这些造型艺术可以激发佛教徒的禅思。而今,大多数藏族群众仍旧信奉佛教,丰富多彩的藏传佛教艺术至今仍然是藏族群众虔诚信仰的崇拜物和供奉物。因此,藏传佛教艺术遗产不仅是一种历史的文物,而且也是活着的文化。为了保持西藏地区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文化的生态平衡,我们必须重视藏传佛教艺术的宗教文化价值以及对它的保护。
  2.艺术审美价值
  藏传佛教艺术本身就包含着宗教的与审美的双重价值。今天,随着西藏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藏传佛教艺术遗产的价值功能正在发生转换:逐渐从宗教礼拜对象转换为艺术审美对象,或者说藏传佛教艺术遗产中固有的艺术审美价值日益凸显出来。
  3.比较研究价值
  藏传佛教艺术是在不断吸收和同化外来文化影响的过程中形成和演变的,这为我们提供了对不同民族与地域之间的文化交流进行比较研究的最佳文本。比如,人们可以认识到西部的藏族艺术流派的存在受到了印度艺术(特别是笈多王朝和波罗王朝艺术)的影响,南部的藏族艺术流派的成长受到了尼泊尔艺术的启发,东部的藏族艺术流派与汉族艺术密切相关。而藏传佛教艺术又呈现出本民族、本地区的鲜明特征,实际上它是对本土传统与外来影响的一种创造性综合。这对于我们发展当代艺术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4.创作借鉴价值
  当代艺术创作应该广泛借鉴中国少数民族的艺术遗产,包括藏族佛教艺术的遗产。在藏传佛教艺术中,象征性的观念、超现实的造型和表现性的色彩,尤其值得我们注意。当然,藏传佛教艺术的观念和形式都有其特定的宗教内涵,但这些观念和形式却可能启发我们 的创作灵感,丰富我们的表现语言。
  但是,我们的出发点是藏传佛教艺术包括所有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与发展并重,故而我们如果仅仅将少数民族艺术形式视为当代艺术多样性发展的“素材”,将会遮蔽其作为人类智慧和情感代表作的丰厚价值。因此,我们应该深化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进行调查、发掘、研究和保护的认识,依靠本土、本地的文化、智慧和语言框架自身能动的文化空间和潜力,使之传承、运用和发展于当代的文化之中。在保护的同时,必 须做好转型。如将民族艺术中的表演艺术史诗说唱、藏戏、宗教乐舞、喇嘛嘛呢和各种歌舞等等,改编或制作成音乐、舞蹈、戏曲、电影、电视及其多媒体作品,搬上舞台、荧屏和银幕。
  5.社会学价值
  藏传佛教文化艺术尚处在原生形态,既依然保存着原始宗教古朴稚拙的遗风,又呈现出系统宗教的成熟、发达和精致,从中可窥探到藏族祖先的精神寄托和对文化艺术的审美追求,探寻到藏民族的历史以及多种文明交融发展的轨迹。苯教与佛教两大宗教形态,融合成为本地域社会的生活行为规范、道德标准、理想及义务等生活哲学,并体现整个社会传统的意涵及功能。如有着浓厚宗教色彩的藏戏艺术,它包含了神话、戏剧和宗教的三重内涵,涉及超越现实的集体梦想(即神话),在最初的混融性的巫术仪式(即宗教),人们借助活生生的人的扮演形式(即戏剧),使得这个被情感所激励的群体,完全溶于一个共同的社会状态中,从而增加了这一社会肌体的活力和调解矛盾的能力。
  6.文化学价值
  藏传佛教文化艺术积淀厚重,内容丰富,形式独树一帜。如反映佛经故事的藏戏艺术,一方面因为藏传佛教的终极关怀而转而为获得解脱与救赎,对神与佛的效命比对政治的效命更为优先,所以人的地位愈不受重视;另一方面由于入世的苯教之职能在佛教中有所保留,藏传佛教在人与神关系上人又具有更多的主动性,人在修证佛法的道路上更主要是靠自己的觉悟和精进。作为一种传统的体现而存在的宗教神话剧,折射出几千年来这个地区人们的生活智慧,联系了藏族文化意识的过去与未来,这种原生态的文化艺术,已经成为研究藏区社会文化历史发展的“活化石”。
  三、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的对策思考
  由于受到世界屋脊地球极地地貌、气候条件、相对贫乏的生产生活资料等组成的特殊生态环境的影响,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由此呈现出农耕性、游牧性、地域性、宗教性、民俗性的特征,形成了诸多具有鲜明民族和地方特点的艺术品种和传统民族民俗文化活动。西藏丰富而繁多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在西部文化中乃至在中外文化中都有着无可比拟的资源优势,极具感召力、吸引力、内聚力和亲和力。在现阶段,如何保持其鲜明的个性和特色,继承发展,应做必要的探索和对策思考,逐步制定出具体的政策和各项措施:1.西藏也应把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工作提到应有的高度加以重视;2.马上考虑成立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的领导和工作机构;3.加强西藏地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系统研究,逐步使西藏文化学、西藏艺术学的学科建设开始起步;4.对西藏地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分级保护制度,编制西藏地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5.加快西藏地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保护 立法工作;6.首先设计并逐步启动“濒临失传和珍稀的民族民间艺术保护与传承工程”。
  四、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的设想和构建
  规划和建立藏族整体特色文化区和其他民族及人群特色文化区,是符合藏区区情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重要举措和设想,也是最具西藏个性的文化建设构建:1.建设以藏区整体人文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各个“基层社区和村寨文化保护点”;2.建立以优秀民族文化标志为重点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或地方“民族文化保护区”;3.把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在基层社区;4.建设以依托传统,面向世界,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寻找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为走向的“西藏整体藏民族区域文化”。
  五、西藏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有赖于政府、社会和民众的关注
  1.文化保护取决于政府的大力提倡、推动和指导、社会的关注以及有识之士的积极介入。 2.消思想认识的最大障碍,把文化保护与发展放到走知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之路的高度来认识。 3.在文化保护和发展工作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是充分认识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目前实际工作的严重滞后状况。如一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表现形式和技巧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民族的老一代为家乡脱贫和发展,新一代为个人就业与发展,在恋惜与急盼的矛盾心态中无可奈何地磨逝着早已脆弱的社会文化记忆;在地方行政的“政绩”、团体与个人的当前利益以及现代化话语等的影响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日益恶化;滥用、歪曲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现象时有发生;保护经费不足,专业人才匮乏;文化资源大量流往区外和国外,等等。二是宗教形态在西藏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原始巫教和苯教,特别是藏传佛教对我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有着决定性影响,也要加以保护。三是建立并加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立法,在政府足够重视并领导和管理好文化保护的前提下,有意识地减少和弱化政府在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与发展过程中的行政干预。四是特别要注意对于各民族语言文字和生活习俗等活的形态的抢救、挖掘和保护。特别是藏族的浩如烟海的藏文各个学科的典籍文献,以及以佛教与苯教的大藏经《丹珠尔》和《甘珠尔》为代表的宗教经卷,尤需精心加以保护。五是在有保护的发展与有发展的保护过程中,注意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中的观念、价值和灵魂的发掘、继承与保护。六是通过与现代文明及其他文化的有机融合,重构西藏民族文化传统并重新定义西藏民族民间艺术的文化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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