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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净眼因明疏抄的敦煌写卷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沈 剑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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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净眼因明疏抄的敦煌写卷
  沈 剑 英
  一、敦煌发现净眼所撰的两种因明写卷
  净眼法师系唐慈门寺沙门,亦玄奘门下大德,身世不详。他对玄奘所传之因明深有研究,撰有《因明正理门论疏》、《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和《因明入正理论后疏》。这三种因明疏抄早在唐代即已由遣唐日僧传回东瀛,如完成于西元914年(后梁乾化四年)的《华严宗章疏并因明录》(日释圆超撰)就记有净眼所撰《理门疏》三卷。[1]后来日释藏俊的《注进法相宗章疏》除记有净眼《理门论疏》三卷外,更记有净眼《因明入正理论别义抄》(或直云《抄》)一卷。[2]日释永超的《东域传灯目录》则除记有上述两种疏抄外,更记有《因明入正理论疏》一卷。[3]在以上三种疏抄中,《理门论疏》三卷已亡佚,《因明入正理论别义抄》当即《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因明入正理论疏》当即《因明入正理论后疏》。在日释善珠《明灯抄》和藏俊《大疏抄》等因明疏抄中时见引录《略抄》文字,亦见引述《后疏》中语。然传至日域之《略抄》与《后疏》最终亦散佚不存。
  在中国,唐代因明随慈恩宗的兴起勃然而兴,复随慈恩宗的衰落而渐趋式微,后又经会昌灭佛之劫和唐末、五代时期的战乱兵燹,佛教典籍损毁甚多,因明论疏湮灭更甚,净眼诸疏亦皆遁迹不闻。直至清末发现敦煌藏经洞,净眼法师的《略抄》与《后疏》写卷才重现于世。然二疏的写卷与其他许多写卷一起被法国汉学家伯希和(Paul Pelliot,1878-1945)于20世纪初从敦煌取走,现藏于法国国立图书馆。
  《略抄》与《后疏》合为一个写卷,写卷的前半部是《略抄》,后半部是《后疏》。此写卷除卷首残破外,保存基本完好,现存954行,共计25842字。其中《略抄》为446行,计12478字;《后疏》为508行,计13364字。此卷全长1396.4厘米,高约29厘米。通卷由佚名草书高手一人所写,且落笔审慎,脱误涂改之处不多。
  此写卷产生的年代当与净眼撰成《略抄》与《后疏》的年代相去不远,即初唐时期。这一点从其所书草字带有隶意可以推知,主要表现在字间不连绵,与章草的风格接近,然而又与章草不甚相同,即书写时已不分波磔,这是今草在普及过程中未能完全摆脱章草影响的一种特殊风格。虽然今草早在东晋二王时代即已形成,但其时章草的势力仍然很大,后来章草逐渐向今草靠近,便有了写卷中今、章相融的草书风格,这种风格的草书大概延续的时间不会太长。加上净眼的因明疏抄在唐代流传的时间也不长,所以此写卷产生的年代当在初唐时期,至迟当不会晚于盛唐。
  二、《略抄》的著者及写作背景
  由于年代久远,写卷在敦煌藏经洞沉睡了一千三百年左右,其外层自然朽蚀,致使《略抄》卷首残损,不仅残损了篇名和撰者名号,亦残损了一些文字。无篇名倒无妨,尚有尾题可资了解,无撰号则不知著者为何人,令人一时难明此篇的写作背景。幸而在日释善珠的《明灯抄》,藏俊的《大疏抄》等著作中引录了《略抄》中的一些文句,并明言系净眼法师所云,从而可以确定,《略抄》的著者是净眼法师。[4]如《明灯抄》卷一本云:
  眼法师云:西方内道、外道一百余部,皆申立破之义,总号因明。[5]
  又《明灯抄》卷一末云:
  眼法师云:西方内道、外道,总有一百余部,皆申立破之义,总号因明。[6]
  《大疏抄》据此亦云:
  眼法师云:西方内道、外道一百余部,皆申立破之义,总号因明。[7]
  这几处引文可见于《略抄》写本第13~15行:
  言通名者,且西方内道、外道总有一百余部,皆申立破之义,总号因明,虽是五明之中别名,仍是一明之中通号也。
  从上述引例来看,《略抄》为净眼所作当无疑义了。更何况在《明灯抄》和《大疏抄》里还有多处引文明确申明系净眼所云,而查检原文,亦大都出自《略抄》。这一点留待下文比照,此不赘述。
  确定了《略抄》的著者为净眼以后,就可以对《略抄》的写作背景作一些分析了。
  玄奘于贞观二十一年(647)在长安弘福寺译出商羯罗主的《入正理论》以后,又于贞观二十三年(649)在慈恩寺译出陈那的《正理门论》。商羯罗主的《入正理论》是诠释陈那《正理门论》的逻辑体系的,此论篇幅不长,然对陈那早期的逻辑体系阐说精当,层次分明,因此深受奘门弟子推崇。在玄奘译传宣导之下,诸大德纷纷依据玄奘口义,结合各自的理解,竞造文疏。如神泰、靖迈、明觉、文轨、文备、玄应、定宾、灵隽、净眼、璧公、窥基、利涉、玄范、顺憬、胜庄等均撰有《因明入正理论》的文疏。诸师虽同禀玄奘,然执见并不一致,甚至时有所诤。其中文轨的《因明入正理论疏》[8]由于时久流行,“人多信学”,甚至“依文诵习,未曾辄改”[9]故遭到同门中一些大德的批评亦更为强烈。如净眼在《略抄》中不仅对文轨在疏中未能说及之处“略作助解”,而且在一系列问题上提出不同的见解。后来窥基在《大疏》中也对《庄严疏》提出过许多批评。
  三、《略抄》概要
  《略抄》的内容如其所云略作三门:
  第一部分是总说五明(第1~12行)[10],即内明、因明、声明、医方明、工巧明。其中除内明因写卷残损而致文义断续、不甚清晰外,对其余四明的概括,皆言简意赅,一目了然。
  第二部分是诠解《因明入正理论》这一题目并著者商羯罗主菩萨(第12~46行)。《略抄》说,“因明”虽是五明之别名,然“仍是一明之中通号也”。而“入正理”则是此论之别号。接著又将“因”与“明”分开诠释。说“因言者,所待也,谓无常之理要待因方显故也,了宗之智要待因方生故也”,并由此显示有两种因:一是了因,二是生因。生、了二因又各分言、义、智三种。对此二因和六因的解释(略抄)同意《庄严疏》的解释而从略。然后又释“明”,先说明西方对此有两释:一云因即是明,二云因家明。这一说明具有文献价值,因为据日释善珠说,靖迈持“因即是明”说,神泰则持“因家明”亦即“因之明”说。[11]今据净眼的说明,可知上述两释均本于西方,而非靖迈和神泰的创说。至于“入正理”,净眼在《庄严疏》所云之外,复补充了三种解释。他并指出:“此解通、别两名(按即“因明”和“入正理”两名)并是三藏传、西方释也。”这一说明很重要,就是说,他是根据玄奘的口义来解释的,而玄奘所传的,并是西方所流行的解释。最后净眼又解释了《入正理论》的著者商羯罗主菩萨,他说:“‘商羯罗主’如《疏》中释。‘菩萨’者,略有三释”:一云觉有情;二云菩萨有情;三云“以勇猛为义,谓勇猛求菩堤故”。
  第三部分是选择性地解释《因明入正理论》(第47~445行),这是全篇的重心所在。可以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就《庄严疏》“判文解释中”所无者“略助解之”,一是对《庄严疏》中一些诠释提出不同的解释。然而这两大方面并未截然分开,助解与批评往往是交叉展开的。兹顺其次序,列目如下:
  一、关于能立与能破
  1、略解能立与能破义(第47~58行)。
  2、言、义、智三因是否皆为能立(第58~66行)。
  3、破《庄严疏》判“古师以一切诸法自性、差别总为一聚为所成立”(第67~82行)。
  二、关于宗
  1、解宗依中何故言极成有法,极成能别(第83~92行)。
  2、能别极成是否有相符极成之过(第92~100行)。
  三、关于因
  1、何故“不以有法成有法及法”(第100~111行)。
  2、以两种相应义为法(第112~118行)。
  3、同品何故不说遍有,异品何故泛说无因(第117~120行)。
  4、说九句因(第120~140行)。
  5、难《庄严疏》“等无我、苦、空”的判语(第140~145行)。
  四、关于喻
  1、难《庄严疏》解“显因同品决定有性”(第145~159行)。
  2、难《庄严疏》中有人解陈那破古师时但取能同为喻体者(第159~169行)。
  五、同法喻和异法喻的总结
  1、同法喻是显所作因随逐宗之同品处有(第169~176行)。
  2、异法喻显因远离宗之异品(第176~180行)。
  3、关于能立唯三的答疑(第181~193行)。
  六、关于似宗
  1、释比量相违的用例(第193~208行)。
  2、似宗五种相违的总结(第209~224行)。
  七、关于不成因
  1、何谓不成因(第224~233行)。
  2、难文轨释随一不成(第234~244行)。
  3、难文轨释“六种和合火”(第244~250行)。
  八、关于不定因
  1、说不共不定(第250~297行)。
  (1)难文轨释不共不定因(第250~269行)。
  (2)难文轨对不共不定与共不定的比较性论述(第269~285行)。
  (3)以有法成有法乃俱不成过,非不共不定(第285~290行)。
  (4)难文轨释所闻性因是他不共(第290~297行)。
  2、说相违决定(第297~331行)。
  (1)何谓相违决定(第297~310行)。
  (2)相违决定可有二难(第310~317行)。
  (3)难文轨以现量和圣教量断“声常”宗(第317~327行)。
  (4)关于相违决定的小结(第327~331行)。
  九、关于相违因
  1、说差别相违(第332~363行)。
  (1)难文轨释自相、差别(第332~347行)。
  (2)有关法差别相违的问答(第347~363行)。
  2、说有法自相违(第363~416行)。
  (1)释胜论例——三因各立一法(第363~374行)。
  (2)关于胜论三比量系有法自相相违还是差别相违的问答(第374~383行)。
  (3)关于有性应非有性的问答(第383~392行)。
  (4)有法自相相违难的界定(第392~411行)。
  (5)关于异品“龟毛”的讨论(第411~416行)。
  3、难四种相违因(第416~428行)。
  十、关于似喻
  难文轨解似喻无体俱不成(第429~445行)。
  四、《后疏》概要
  《后疏》的写卷亦为残卷,因写卷仅抄录了原著的末后部分,即从“《论》云:如是等似宗、因、喻非正能立”的诠释开始,迄于“《论》曰:已宣少句义,为始立方隅,其间理非理,妙辨于余处”的诠释。这部分的《论》文,正是《因明入正理论》的末后部分,仅占《论》文五分之一不到的篇幅。然净眼法师对这一小部分《论》文的诠释竟写了一万三千余字,由此可以推断,《后疏》全文当在六七万字左右。其全篇结构当为:开篇是一段叙言(这似乎是唐初诸师撰述因明论疏之通例),然后逐句诠释《因明入正理论》本文。《论》文的结构,《后疏》归纳为三部分:
  此一部论,文有三分:初一行颂名总标纲要分;二、“如是”下长行名依标别解分;三、此一行颂(即末尾四句颂)名结略示广分。
  这就是说,《入正理论》的第一部分为开首的四句颂,旨在揭示全篇的纲要(“八门两悟”)。第二部分是长行,即用散文的形式来分别解释能立与似能立,现量与似现量,比量与似比量,能破与似能破的。第三部分是末颂,即以四句颂来结略示广。《后疏》的随文解释就是按《因明入正理论》的三个部分来展开的。
  《后疏》的写本虽然只抄录了诠释“如是等宗、因、喻非正能立”以下的文字,但从内容上看,除开头一句系总结似能立外,以下的《论文》却覆盖了“八门”中的六门,即现量与似现量、比量与似比量、能破与似能破。《后疏》除随文疏解外,还对现、比二量和十四过类作了专题阐说。以下按《后疏》写卷文句的次序,略述其内容。
  一、似能立的总结(第2~10行)。
  二、转入对现、比二量的阐说(第10~18行)。此中著重回答了一个问题:即首颂中先说真、似能立和真、似能破,再说真、似现量和比量,为什么长行却在说了真、似能立以后,却越过真、似能破而说真、似现量和比量。
  三、对现、比二量作专题阐说(第19~208行)。
  (一)明立二量意。
  1、概述西方诸师立有不同的量数(第20~71行)
  a.数论师及世亲菩萨等立有三量:现量、比量、圣教量。
  b.或有立其四量者,即于前三量之外别立譬喻量。
  c.或有立其五量者,即于前四量外更立义准量。
  d.或有立其六量者,即于前五量外别立有性量。
  e.或有立其七量者,即于前六量外别立无性量。
  f.或有立其八量者,即于前七量外别立呼召量。
  g.若依陈那及商羯罗主菩萨等,唯立现、比二量。
  2、概述三种自、共相(第45~55行):
  a.处自相,如色处,不通他处;而苦、空、无常通色、心等,则为共相。
  b.事自相,即处事相中青、黄等别事不同;如是总处,则为共相。
  c.自相自相,如前青自相中之自相;如是总事自相,则转名共相。
  3、通过答问并征引经典,进一步探究自、共二相。(第55~71行)
  (二)、释二量名(72~94行)。
  先释现量,介绍诸大德略有三释,然均不当理。然后界定现、比二量。
  (三)、出二量体(第94~208行)。
  1、约定、散出体(第95~119行)。
  2、约八识辨体(第119~131行)。
  3、约四分及能量、量果等分别(第131~208行)。
  (1)约诸大小乘废立四分,有六义不同(第132~193行):
  a.小乘正量部虽立见分,不立相分。
  b.大乘清辨菩萨唯立相分,不立见分。
  c.安慧菩萨唯立识自体是依他起,不立相、见二分。
  d.无著和难陀菩萨等并立有相、见二分。
  e.陈那菩萨立有相分、见分和自证分。
  f.亲光菩萨及护法菩萨等立有四分,即相分、见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
  (2)正约四分分别,即分别现、比二量及能量、量果等义(第193~208行)
  a.明二量:四分中相分是二量所量,意识自证分、证自证分皆是现量,末那识、散心见分是非量,散心自证、证自证分及平等性智,相应于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是现量所摄,五识及阿赖耶识见分、自证、证自分皆是现量。
  b.约四分辨能量、所量及量果等分别:相分是所量,见分是能量,自证分是量果;见分是所量,自证分是能量,证自证分是量果;自证分是所量,证自证分是能量,自证分是量果;证自证分是所量,自证分是能量,证自证分是量果。
  四、以下继续就解《论》文(第208~311行)。
  (一)释《入论》明立二量意(第208~209行)
  (二)正解现、比二量
  1、解现量(第212~241行)。
  首先,指出有四种真现量:
  a.五识现量;
  b.五俱意现量;
  c.自证分现量;
  d.定心现量。
  其次,解释现量之界说:
  2、解比量(第277~290行)。
  首先,解释比量须藉助因三相来推断。
  其次,指事别解。援引西国因明释论中有三师对比量的界说各有不同的解说,并作新解。
  (三)出二量果,并释伏难(第241~276行)。
  (四)解释似现量和似比量(第290~311行)。
  (1)释似现量(第290~301行)。先释似现量的界说,后释例说。
  (2)释似比量(第301~311行)。先释似比量的界说,然后具体说明以似因推似宗故不能正解。
  五、解释真能破与似能破(第311~357行)。
  (一)释真能破(第311~341行)。
  1、释真能破之界说(第311~316行)。
  2、将能破划分为四种(第316~323行):
  a.真能破;
  取其第一,简去后三(或简去后二)
  b.真似破;
  c.似能破;
  d.似似能破:
  3、释所破之过(第323~341行):
  (1)各种缺减过;
  (2)似宗九过、似因十四过、似喻十过。
  (二)释似能破(第341~357行)。
  首先解释似能破的界说,然后释似能破所涉及的范围并加总结,最后重释似破之所以为似破,在于不能显示他宗过失。
  六、专题阐说十四过类,以补《论》文之未及(第358~496行)。
  (一)概说陈那所言十四过类的来由、性质(第358~374行)。
  (二)阐说十四过类(第375~494)。
  1、同法相似过类,此为似共不定及似相违决定因破(第375~379行)。
  2、异法相似过类,此为似共不定及似相违决定因破(第380~384行)。
  3、分别相似过类,此为似共不定及似相违决定因破(第385~389行)。
  4、无异相似过类,于中有三:初与后是古师所说,次是陈那所说。第一无异相似是似共不定及似相违决定因破,第二无异相似是似不成因破,第三无异相似是似相违因破(第390~401行)。
  5、可得相似过类,于中有二:第一可得相似是似不定因破,第二可得相似是似不成因破(第402~410行)。
  6、犹豫相似过类,于中有二,第一犹豫相似是似不定因破,第二犹豫相似是似不成因破(第411~415行)。
  7、义准相似过类,此似颠倒不定因破(第420~425行)。
  8、至不至相似过类,此于言遍因,是似因阙破;望于义因,是似不成因破(第426~444行)。
  9、无因相似过类,此于言遍因,是似因阙破;望于义因,是似不成因破(第445~465行)。
  10、无说相似过类,此似不成因破或似因阙破(第466~470行)。
  11、无生相似过类,此似不成因破,亦似不定因破,义准分故(第471~477行)。
  12、所作相似过类,此亦分为三种:第一所作相似是似不成因破,第二所作相似是似相违因破或似不共不定因破,第三所作相似是似能立法不成过破(第478~484行)。
  13、生过相似过类,此似所立不成过破(第485~489行)。
  14、常住相似过类,此似比量相违过破(第490~494行)。
  (三)结语(第495~496行)
  最后是释末颂,即解释《论》文第三部分结略示广分(第497~507行)。
  以上概述了《后疏》的内容,其中除随文解释之外,主要补充了两大内容,即对现、比二量和十四过类作专题论述,且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引人注目。
  五、写卷的文献价值
  《略抄》与《后疏》的写卷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可以从三方面来考察。
  第一,它引录了《庄严疏》大量的文句,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珍贵的佚文,可用以校勘今本。
  初唐时期奘门弟子在因明研究上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虽同禀玄奘口义,然亦时有执见不一之处。如《略抄》对文轨《庄严疏》的助解和批评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这样重要而具体的因明思想资料通过《略抄》写本而得以保存下来。而且由于《略抄》在助解和批评时大量引录了《庄严疏》文句,亦给后世留下了可资校勘和补充《庄严疏》残卷的原始文献。《庄严疏》原本当为三卷,在流传的过程中散佚,后来发现在东瀛尚存此疏第一卷残本,并在我国赵城发现其第二卷残本(此残卷在宋初即被改题为《因明论理门十四过类疏》)。在第一、三残卷的基础上,经支那内学院的努力,复据善珠《明灯抄》、明诠《大疏里书》、藏俊《大疏抄》等书所引文轨疏文句,“订正残本第一卷文句,并辑出第二、三卷佚文,复依《过类疏》补其残缺,循论排比,略复其旧”。[12]这一个本子,就是现今通行的内院本《庄严疏》。净眼法师因明写卷的发现,不仅可据以校勘内院本《庄严疏》,更有一些引文为内院本《庄严疏》所无者,复可用以补阙,以下举例说明之。先看文字略有出入可作对勘的一类:
  1、《略抄》写本第181~182行引《疏》解结能立中遮计文云:
  问:唯三能立无异义成,能立唯三,无同得立?答:同喻顺成,无同阙助,异法止滥,无异滥除,故不类也。外道亦有唯立异喻,以三义证,斥破此计,如《广百论》。[13]
  这段引文在《庄严疏》中文字略有出入:
  问:唯三能立无异义成,能立唯三,无同宗立。答:同喻顺成,无同阙助,异法止滥,无异滥除,故不类也。外道亦有唯立异喻,以三义证,斥破此计,如《广百论》。[14]
  将上述两段文字对勘可知,《略抄》引文中的“无同得立”在《庄严疏》中作“无同宗立”,两者虽仅一字之差,意思却颇有不同:“得立”既可指宗的成立,亦可指整个能立得以成立;而“宗立”的意思要单纯一些,只指宗的成立。究意以何者为是,则须视文轨对能立的全面论述来定。又,《略抄》引云“外道亦具有唯立异喻”,与《庄严疏》的“外道亦有唯立异喻”含义并不相同。
  2、《略抄》写本第234~236行引《疏》解随一不成云:
  随一者,此不成中含其三种:或有因唯自不成非他,或有因唯他不成非自,或有因或自、或他更互不成。
  这一段引文在《庄严疏》中写为:
  言随一者,此不成中含具三种:或者唯自不成非他,或有因唯他不成非自,或有因或自、或他更互不成。[15]
  在这两段话中只有一个字不同,《略抄》引云“含其三种”,《庄严疏》中则为“含具三种”。显然,“具”不如“其”,可据《略抄》校改。
  3、《略抄》写本第332~338行引《疏》解四相违云:
  此列名也。……宗有二种:一、言显宗,有二:(一)法自相,如无常等;(二)有法自相,如声等。二、意许宗,亦二:(一)法差别,谓于前法自相言宗之上有自意许,如大乘唯识所变无常等;(二)有法差别,谓于前有法自相言宗之上有自意许大乘无漏声等。……以大乘声唯从识变,无非变者故也。
  这段引文与《庄严疏》也有出入:
  宗有二种:一、言显宗,有二:(一)法自相,如无常等;(二)有法自相,如声等。二、意许宗,亦二:(一)法差别,谓于前法自相言宗之上有自意许,如大乘唯识所变无常等;(二)有法差别,谓于前有法自相言宗上有自意许,如大乘无漏声等。……以大乘唯许声从识变,无非变者故也。[16]
  这两段话在个别词句上亦有所不同,如《略抄》引文开首有“此列名也”四字,而《庄严疏》却无此四字。又《略抄》引文云“以大乘声唯从识变”,《庄严疏》则作“以大乘唯许声从识变”,从识变声为有法自相的角度说,《略抄》的引文似更切合疏主的本意。由于《庄严疏》的这段文字系从《大疏抄》的引文中辑录下来的,其可靠程度当不及更古的《略抄》写本。
  以上均是可作对勘的例子,尚有一些,就不一一胪列了。下面再看可以用作补《庄严疏》之阙的一些佚文。由于内院本《庄严疏》第三卷是取材于《明灯抄》、《大疏里书》、《大疏抄》所引《庄严疏》的片段文字整理而成,故并不完整。而《略抄》自解不定因以下所引的《疏》文,有许多可谓佚文,用以补阙,弥足珍贵,兹列如下:
  1、《略抄》写本第252~255行引《疏》解不共过云:
  此释义也。此中常宗以虚空为其同品,以瓶等为其异品,其所闻义遍皆非有。龟毛等无,摄入无常品中复不可言,更于(当为“无”之误)余法有此因义以为同喻,以余常、无常二品法外更无非常、非无常第三品故。[17]
  2、《略抄》写本第270~274行引《疏》解共不定过云:
  问:所量通二品,遍属异品不定收;所闻同虽无,不属异品非不定。
  答:此因唯属有法之声,不通同、异,故是不定。又如山中草木,无的所属,然有属此人、彼人之义,即名不定。今此所闻性因亦尔,不在余品,若在余品,即空(当系“容”之误)通在同、异品义,故是不定。[18]
  3、《略抄》写本第286~289行(疏)问答云:
  问:如立宗云一切声是常,因云以是声故。常、无常品皆离此因,常、无常外余复非有,亦应唯是不共过耶?
  答:声是有法,常是法,立因乃云以是声故。此因是所立有法,除有法外更无此别义,非宗法故,非不定摄,但是俱不成过。[19]
  4、《略抄》写本第317~321行引《疏》中问答云:
  问:声论定堕负,应是宗过收,如其离九失,何成违现、教?
  答:声论说声常住,耳等莫不恒闻胜义,虽简宗非,约情终违现、教。此即由言故无宗过,谓就胜义声是常,举情故理不真,谓违世间现、教二量。[20]
  5、《略抄》写本第347~352行引《疏》解法差别相违因云:
  问:种积聚性因违无积聚他用,即是法差别相违因,亦应所作性因违一尘无常义,应是法差别相违因。何者?且如佛法对声论师立:声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以瓶是四尘无常故也。[21]
  6、《略抄》写本第358~360行又引《疏》中问云:
  问:无积聚他所受用宗,数论自许通卧具上,是法差别,其佛弟子对数论师立声灭坏,亦自许灭坏通灯焰上,何故即非法自相耶?若是法自相者,能别应成。[22]
  这段引文有问无答,《略抄》特申明:“广答此问如《疏》中解。”说明此下尚有大段答问的文字。
  7、《略抄》写本第410~413行引《疏》解有法自相相违文云:
  问:夫同、异品望宗法立其有一实等因,既于同品同异性有,于其异品龟毛遍无,何故此中乃约有法作相违过?[23]
  8、《略抄》写本第429~431行引《疏》解无俱不成云:
  若声论救云:“声上无碍,取遮及表;虚空喻上,唯取其遮;或空与声,唯遮非表。”作此救者,不阙能立。[24]
  《略抄》在引文后说:“有余大德不许此,故立破云,如《疏》中述。”这说明在上述引文之后尚有其他大德大段的批评文字,而且《略抄》是同意其他大德之批评意见的,惜未征引。
  以上八例均为佚文。此外,尚有既可补阙,复可对勘者,如《略抄》写本第298~301行引《疏》解相违决定云:
  此结过也。问:声、胜二论比量皆成,何故复云皆是犹豫?答:此二比量虽无余过,然其证人、结众测理之是非,谓彼疑云:一有法声,其宗乐反,因、喻各立,何正何耶?故俱犹豫,名为不定。
  在这段引文中,“答”字以上皆为内院本《庄严疏》所阙,可以据此补之。“此二比量”以下的文字则二本多有出入,可以对勘。如《庄严疏》云:
  此二比量虽无余过,然令证人、听众不测理之是非,谓彼疑云:一有法上其宗互反,因喻各成,何正何邪?相俱犹豫,名为不定。[25]
  将这两段文字对勘以后可以发现,二者互有长短,然《庄严疏》的文字更顺当一些:如“听众不测理之是非”一句,《略抄》作“结众测理之是非”,显然不及前者:既写错字(“听众”写成“结众”),又抄漏了字(“不测”抄成“测”)。又“其宗乐反”,亦不及“其宗互反”好。唯《略抄》中“故俱犹豫”比《庄严疏》的“相俱犹豫”要强一些。
  第二、可作不同版本的比较,印证引文的可靠性。
  《略抄》与《后疏》早在唐代即已传至日域,善珠《明灯抄》及藏俊《大疏抄》等都有引用,然其所引文字是全引还是节引,在传抄中文字有何出入,以往难以确定。现在有了这两种疏抄的敦煌写本,便可对勘而知。兹举数例以见一斑。
  1、《明灯抄》卷二末云:
  净睁疏云:“问:第二、第八是正因收,且如不成因亦于同有、异无,应是正因耶?
  答:因遍宗法,方论九句,既不成因,何用同有、异无之相?故非第二、第八所收。
  问:相违决定及法差别相违因等亦是第二、第八所收,应是正因耶?
  答:正因必是第二、第八所收,不说第二、第八皆正因摄,约此义说,亦不相违。”[26]
  又,凤潭《瑞源记》卷三页六左~右亦引了此段文字,只是将最后一答中的“不说”错写作“不得”。又,《瑞源记》卷五页三十六左复意引云:“若依净眼及应法师云,相违决定是二、八摄,具三相故,乃虽正因皆二、八摄,非二、八唯是正因。”《明灯抄》和《瑞源记》所引的“净眼疏云”,即《略抄》写本第135~140行中语,如云:
  问:第二、第八是正因收,且如不成因亦于同有、异无,应是正因耶?
  答:因遍宗法,方论九句,既不成因,何用同有,异无之相?故非第二、第八所收。
  问:相违决定及法若别相违因等亦是第二、第八所收,应是正因耶?
  答:正因必是第二、第八所收,不说第二、第八皆正因摄,约此义说,亦不相违。
  上述两段文字应该说完全相同,只是《略抄》写本抄错一字,将“法差别相违”抄成“法若别相违”。
  2、《明灯抄》卷三末云:
  净眼师云:“夫有法自相相违因,不得翻法作,若翻法作者,即有难一切因之过,如言声应非无常声是也。若不翻法、不违共许破有法者,是有法自相相违因,如有性应非大有是也。”[27]
  这段引文亦见于《略抄》写本第399~402行,如云:
  共有法自相相违因,不同翻法作,若翻法作者,即有难一切因过,如言声应非无常是也。若不翻法、不违共许破有法者,是有法自相相违因收,即如有性应非有是也。
  将这两段文字对照一下,应该说是相同的,只是由于抄人错写,在《略抄》写本中误将“夫”写成“共”,将“不得”写作了“不同”,致使人费解!其他尚有少许出入,如“有性应非大有”,《略抄》写本作“有性应非有”,其中“大有”即“有”,乃同一个概念,故实际上并无出入。
  3、《大疏抄》卷二十五云:
  西方二师中初师云:“声上无常是别无常,余法无常是总无常,以总合别,总极成、别亦可成,故对声论能别极成。”(已上净眼疏文)[28]
  又眼□师举西方第二师释云:“如立宗时显别虽未极成,以立喻时,必极成故,约当说现,故云极成。”[29]
  这两段引文亦见于《略抄》写本第94~99行:
  西方因明释中有两师,一解云:声上无常是别无常,余法无常是总无常,以总合别,总极成故,别亦可成,故对声论能别极成……一师云,如立宗时能别虽未极成,以立喻时必极成,约当说现,故方极成。
  将上面的引文与写本对比,可知同为净眼所云,然《大疏抄》中的引文有错字,如第二段中“显别虽未极成”,应是“能别虽未极成”,一字之错,即令句子费解。
  4、《大疏抄》卷二十七云:
  ·
  ·
  ·
  净眼师云:“若言三因共成三法者,一一皆有一分重成已立之过。何者?亦有一实因,弟子亦信非德、非业,若亦能成非德、非业弟子既信,何须重成?有德之因,弟子亦信非实、非业,若亦能成非实、非业,弟子既信,何须重成?……故以三因诤成三法,一一皆有一分重成已去之过。”[30]
  此段引文亦见之于《略抄》写本第368~373行,如云:
  若言三因共成三法者,一一皆有一分重成已立过,何者?且如有一实因,弟子亦信非德、非业,若亦能成非德、非业,弟子既信,何须重成?有德之因,弟子亦信非实、非业,若亦能成非实、非业,弟子既信,何须重成?有业之因,弟子亦信非实、非德,若亦能成非实、非德,弟子既信,何须重成?故以三因浑成三法,一一皆有一分重成已立过也,故知三因各立一法也。
  将上述两段引文对照一下可以发现,《大疏抄》的引文并非全引,删节之处我已加省略号表示。另外还有三处需要说明(均加了著重号):一是“亦有”,不如《略抄》的“且如有”;二是“诤成”,不如《略抄》的“浑成”;三是“重成已去之过”,当是《略抄》所云的“重成已立过”,因为“立”的草书很容易误认为是“去”。
  5、《明灯抄》卷二本云:
  净眼师云:“自相自相中,处、事则为现量境,总处、总事非五识境。”[31]
  此句亦是《后疏》写本第56~57行,如云:
  自相自相中,处、事则为现量所得,总处、总事非五识境。
  二者文字完全相同。
  另外,《明灯抄》卷六末解十四过类,乃全文抄录《后疏》解十四过类文,达2500字左右,相当于《后疏》写本第358~496行。也就是说,善珠在《明灯抄》里是以《后疏》解十四过类部分代替自己对十四过类的疏解的,他只在“言十四者”这一总冒之后,插入“集施颂”曰:
  同、异、分、无异,可得、犹、义、重,
  无说、生、无因、所作、生、常住。[32]
  这个颂概括了十四过类中各过类的名称,有裨于记忆。此颂为《后疏》所无,善珠取以总说,结合得天衣无缝。在整篇引文中。文字略有出人处时有可见,但意思并无二致。只是善珠有时在个别文字上的笔误,将意思弄反。如说十一无生相似过类中解不定难,原文应是:
  同品遍有是正因,未生无因可常住。
  同品不遍亦正因,何妨未起是无常?
  善珠在引文时却将“无常”错写作“常住”。二者系矛盾关系概念,一错就错到了对立面一方了。
  以上引例说明,日释善珠和藏俊所见到的净眼疏,与《略抄》、《后疏》的写本出自同一祖本。其中虽有少量文字出入,实由抄人错写,或系引者误书,或系不改文意的文字变动所致,这都是在传抄过程中发生的自然现像,不足为奇。
  第三,它提供了不少古代因明研究的思想资料。
  在《略抄》和《后疏》中,净眼法师常为阐说某一问题而概括此问题的几个方面,或引述诸师的几种解释,这些古代因明研究的思想资料对今人来说,无疑是具有文献价值的。兹略举例说明:
  1、《略抄》写本第47~58行释能立与能破云:
  能立之义西方释有四种:一、真能立,谓三支无过是也。二、真似能立,谓相违决定是也。三、似能立,谓余不定及相违因并喻过等是也。四、似似能立,谓四不成因过是也,遍宗法因正是能立之主,若阙此相,即是似立之中似也。今言能立者,但是四中真能立也,后三并是似立所收。
  能破之中,义亦有四:一、真能破,谓斥失当过,自量无失,故言真能破。二、真似能破,谓当过而斥,所以称真;自不免愆,故名为似,此即相违决定过也。三、似能破,谓无过妄斥,名之为似,如所作相似等是。四、似似能破,谓无过妄斥,名之为似,自量复更有失,名为似似,此即同法相似等是也。
  上述引文中说四种能破的部分,后来也写入《后疏》,文字上作了更多推敲。如说似能破云:
  谓无过妄斥,自虽无咎而有枉害之愆,所以称似,即如所作相似等是也。[33]
  这里增加了“自虽无咎而有枉害之愆”一句,在界定其内涵上显得更为精确。
  2、《后疏》写本第250~258行解释《人正理论》关于比量的界说时引述了西国因明释中的三种解释。如云:
  西国因明释论中有三师解此文不同:
  一云:“由彼为因”者,显由彼言说为因也。“于所比义”者,明三相义因也。“有正智生”者,辨缘相智因,即是比量体也。“了知有火或无常等”者,显比量果,文中举果显因,故一处合说也,结文可解。
  一云,“于所比义”者,显无常等义也。“有正智生”者,即是果智。了知“有火等”者,出果智体。此中虽举果智,欲显因智为比量体也。
  一云:乃至有“正智”者,如初师说。“了知有火”等者,重显因智相,谓因智圆满故,了知有火等也。
  净眼列举西国诸师的三种解释,旨在指出诸师“举果显因”的不当,而按陈那说,“此处亦应于其比果说为比量,彼处亦应于其现因说为现量”,故知不须举果显因也。
  以上只是在《略抄》和《后疏》中各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同类例子还有不少,此不赘述。
  净眼的两种因明写本,是汉传因明的珍贵文献,现在将它整理出来,使之能以清晰的面貌呈现于世。
  参考书目
  陈那撰、玄奘译:《因明正理门论本》,《大正藏》第32卷。
  商羯罗主撰、玄奘译:《因明入正理论》,《大正藏》第32卷。
  文轨:《因明入论庄严疏》,支那内学院,1934年。
  窥基:《因明大疏》,金陵刻经处,光绪二十二年(1896)。
  善珠:《因明论疏明灯抄》,《大正藏》第68卷。
  藏俊:《因明大疏抄》,《大正藏》第68卷。
  凤潭:《瑞源记》,商务印书馆(线装本),1928年。
  圆超:《华严宗章疏并因明录》,《大正藏》第55卷。
  永超:《东域传灯目录》,《大正藏》第55卷。
  藏俊:《注进法相宗章疏》,《大正藏》第55卷。
  武邑尚邦:《因明学》第二部,京都市法藏馆,昭和六十一年。
  沈剑英:《佛家逻辑》,北京开明,1992。台北商鼎,1994。
  沈剑英:《敦煌藏经之净眼法师两种因明写卷》,华宝斋书社(线装书),2002年。
  [1] 《大正藏》第55卷1134c。
  [2] 《大正藏》第55卷1143a.c。
  [3] 《大正藏》第55卷1159c,1160a.b。
  [4]日本学者武邑尚邦就是藉助《明灯抄》和《大疏抄》的引文来确定《略抄》为净眼所撰的。武邑氏的论述令我深受启迪。参阅武邑尚邦《因明学》第二部第250~254页,京都市法藏馆,昭和六十一年。
  [5] 《大正藏》第68卷214a。
  [6] 《大正藏》第68卷232a。
  [7]《大正藏》第68卷440a。
  [8] 文轨系庄严寺沙门,故世称此疏为《庄严疏》。
  [9] 窥基《因明入正理论疏》(世称《大疏》)卷六页九左。
  [10] 此为《略抄》写本的行数,以裨检索,下同。
  [11]《大正藏》第68卷214a、 215b。
  [12] 见《庄严疏》校者附记,民国二十三年(1934)支那内学院出版(以下简称内院本《庄严疏》或《庄严疏》)。
  [13] 《庄严疏》卷二页三左右,支那内学院版,下同。
  [14] 《庄严疏》卷二页三左右,支那内学院版。
  [15] 《庄严疏》卷二页十五左右。
  [16] 《庄严疏》卷三页六左右。
  [17] 此段佚文可补入内院本《庄严疏》卷三页二右。
  [18] 此段佚文可补入内院本《庄严疏》卷三页一右。
  [19] 此段佚文似可补入内院本《庄严疏》卷三页二右。
  [20] 此段佚文似可补入内院本《庄严疏》卷三页五右。
  [21] 此段佚文似可补入内院本《庄严疏》卷三页六右。
  [22] 此段佚文似可补入内院本《庄严疏》卷三页六右。
  [23] 此段佚文似可补入内院本《庄严疏》卷三页九右。
  [24] 此段佚文似可补入内院本《庄严疏》卷三页十七右。
  [25] 《庄严疏》卷三页四左。
  [26] 《大正藏》第68卷272c。
  [27] 《大正藏》第68卷317c。
  [28] 《大正藏》第68卷627a。
  [29] 《大正藏》第68卷627b。
  [30] 《大正藏》第68卷652c。
  [31] 《大正藏》第68卷243a。
  [32] 《大正藏》第68卷433a。
  [33] 见《后疏》写本第319~32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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