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工巧明>> 地理>>正文内容

平兴寺客堂规约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平兴寺客堂规约
  伽兰是摄十方一切众僧修道境界法·为待一切经游来往受供处所·无彼无此·无主无客·僧理平等·同护佛法·然沙门释侣·三界之宾·逆旅之况·颇存于此·故律中曲制主客待遇·幸相共鉴:
  一、客人来寺住宿·应按手续登记清楚·并收留身份证·戒牒·僧俗客人离寺·客堂应查看室内各种用物·不得失误·必须查问藏经楼·库房借物是否还清。
  二、十方僧俗檀那护法来寺·一以诚敬待之·不得有攀权附势·厚此薄彼之念。
  三、凡来寺客人·如发现有行踪诡异·言辞闪烁者·即须仔细查问·以免不法之徒托迹佛门·致酿祸端·若颟顸失察者·知客受罚。
  四、值日知客或照客必须在客堂值班·搞好卫生·准备茶水·不得避懒偷闲。
  五、内外诸师有事须白客堂·知客应量情解决·若住众有口角相争·客堂应秉公处理·不得置之不理。
  六、游客及闲杂人等在寺内闹事·知客急宜规劝·制止·不得坐视不管。
  七、二时课诵·过堂·诵戒·出坡·若僧值缺席·知客应照管殿堂礼诵如仪·不得失误。
  八、斋主来寺举办法事·有关负责人应协同知客妥善办理。
  九、凡来讨单者·令先看各项规约·察其言行能循规守矩者·以三个月观察·尔后方许安单·若挂单者以三天为限·若粗野邪见之辈·或患有传染病·精神失常者·概不留住。
  十、客堂一应事务·应秉公办理·不得徇私·凡客堂所属之处·室内一切设备用具·均宜检点·如数登记。
  十一、客堂照客须听从知客调遣·作务勤快·待客礼貌·不得偷懒·失礼。
  十二、凡有佛事·客堂须预先挂牌·不得失误。
  客堂 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