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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在内蒙古的传入和发展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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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在内蒙古的传入和发展
  藏传佛教从13世纪后期,在元世祖忽必烈的扶持下,开始传入蒙古地区。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元朝统治时期,喇嘛教一直是以宫廷贵族信仰为主的宗教,元朝统治者崇奉喇嘛教,授予许多特权,抬举上层喇嘛,有的被封为帝师、国师,成为封建贵族阶级的一部分。但由于未在广大蒙古族群众中间未扎下根基,因而随着元朝政权统治的瓦解而逐渐消失。16世纪后期,在阿拉坦汗的倡导和扶持下,喇嘛教在蒙古地区广泛传播和发展起来。阿拉坦汗的势力伸展到青海以后,他也仿照忽必烈的做法企图利用喇嘛教维护其统治,同第三世达赖喇嘛取得联系,使喇嘛教得以广泛传播,为以后的更大发展奠定了基础。从17世纪中期起,在清朝统治者和蒙古封建贵族的扶持下,喇嘛教在蒙古地区发展到鼎盛时期。经过200余年的传播和发展,其影响遍及整个蒙古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领域,对蒙古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蒙古民族全民信仰的宗教。特别是清朝统治阶级征服蒙古地区以后,为了用喇嘛教麻醉和控制蒙古族人民群众,采取了全面保护、利用、奖励喇嘛教和"以政护教","以教固政"的政策,使喇嘛人数急剧增加,寺庙星罗棋布,形成"喇嘛众多、寺庙林立"的局面。至解放前,内蒙古有近千座寺庙,5万多名喇嘛。
  喇嘛教的广泛传播,不仅代替了内蒙古地区原有的萨满教,而且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多方面较大地影响了蒙古族群众。解放前喇嘛教的势力很大,成为封建贵族阶级统治人民群众的重要工具。特别是清朝统治时期,在政治上,赋予喇嘛教寺庙许多封建特权,上层喇嘛与王公贵族结合在一起,统治压迫劳动人民;在经济上,寺庙一般都有庙仓,占有大量牲畜、大片草场和耕地。对被它管辖的"阿拉巴特"(属民)和贫苦农牧民进行超经济剥削。蒙古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生老病死等各方面都受喇嘛的支配和约束,严重妨碍了蒙古民族人口的兴旺与经济、文化的发展。因此,喇嘛教在历史上,特别是清朝统治时期对蒙古族和社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消极作用。与此同时随着喇嘛教的传入,也进一步打开了蒙、藏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特别是堪称百科全书的《甘珠尔》、《丹珠尔》经卷的释译,客观上促进了蒙古民族的哲学、文学和蒙医学的发展。此外,对清朝利用在蒙古地区发展藏传佛教以加强对藏区的军事威慑和政治笼络,对巩固中央政权、维护祖国统一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后,我区藏传佛教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发生了新的变化。在民主改革、废除寺庙封建地租剥削、废除等级制度和压迫制度、实行民主管理过程中,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正确执行了一系列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既使广大群众在政治、经济上摆脱了喇嘛教的控制和束缚,又未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既保证了喇嘛和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又调动了喇嘛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既改造了喇嘛,又制止了来自喇嘛教方面的非法违法活动。1951年3月、1953年6月、1955年11月分别召开了三次全区喇嘛教代表会议,确立了我区喇嘛教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方向。1957年4月17日,中国佛教协会内蒙古分会在呼和浩特市正式成立。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区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刻变革和经济、文化事业的大发展,以及我们对喇嘛教的有效工作,使内蒙古喇嘛教的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
  "文革"时期,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我区喇嘛教工作陷入停滞状态。喇嘛寺庙也蒙受了巨大损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全面正确地开展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1.对自治区宗教界人士在历次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复查。平反了全部冤假错案。2.恢复和建立了爱国宗教团体。1981年,恢复了中国佛教协会内蒙古分会,各盟市和一些重点旗县也恢复和建立了宗教团体。3.落实了宗教团体房产政策。4.恢复和合理布局了宗教活动场所。国家先后拨款对全区一批重点寺庙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缮。5.解决了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喇嘛生活问题。1981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对全区3800多名年老体弱、无依无靠失去劳动能力的喇嘛,由国家养起来,每人每月发给一定数目的生活费。自治区、盟市、旗县财政每年下拨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老喇嘛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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