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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净法师:佛教文化对当前社会文化建设的资养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8日
来源:觉之路佛教博客   作者:理净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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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国佛学院副教授   理净法师

  内容提要:

  佛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了社会教育、道德、历史、文化等各个组成部分。对中国的社会道德、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都产生过很大影响。今天倡导“文化大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和推动佛教文化至关重要。本文就佛教的五戒十善、六和精神、知因报恩、人间佛教等方面阐述了佛教文化对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性,以此推动佛教文化的大力发展。

  关键词:佛教文化 五戒十善  六和  人间佛教

  绪 论

  建设“和谐社会”是当前国际社会所共同关注的课题,也是全社会每一个公民所要承担的责任。“和谐社会”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全人类所共同祈望的社会形式,需要一个多元性的社会文化背景和社会意识形态。佛教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因素,是社会多元文化的组成部分,在建立“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作为佛教徒理应发挥自身的特色做出应有的贡献。国家提出多元文化来加强和促进社会文化的大发展,而佛教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文明”和“文化大发展”具有很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我们应当把握这一重要时机,全面推动佛教文化的大力发展!

  道德教育是人类当前社会文化教育的重要部分,由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现代化的科学技术进步,给人们的物质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变化,使人们生活走上了富裕道路,这无可厚非是现代化的科技创造出的成果。但也由于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人们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使得人类社会产生了互相斗争、相互残杀,破坏了人类本有的平等、和谐的生存环境;使得世界连年战火不断、生灵涂炭,无数的百姓失去亲人和家园;使得社会你争我夺、烧杀抢劫,国家财产和百姓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使得人与人之间明争暗斗、争名夺利,失去了相互的信任和相互的理解。为了金钱利益父子反目成仇相互仇杀,失去了人类本有的父慈子孝的伦理道德;为了名利争夺上下级之间互相勾结互相排挤,失去了人类本有的互亲互爱的伦理道德。正因为物质的诱惑和名利的引诱,使得人们人类社会的道德风尚日下,我们所共同生存的社会环境也变得越来越恶劣。为了加强道德教育和社会道德风尚,我们应当发挥和推动佛教的文化教育,使佛教文化为“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佛教文化教育可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五戒十善——奉公守法

  佛教作为一种世界性的宗教,它的产生和发展不仅反映了人们的心理需求和情感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映人们的道德需求和对善的伦理追求。佛教对于伦理道德的追求,除了教理和教义之外,具有抑恶扬善的佛教戒律就体现出佛教对人生善恶道德的要求,如五戒十善等皆是说明佛教的伦理道德思想。在佛教戒律二字是梵语的译意,“戒”梵语尸罗,意思是清凉、道德、规矩之意,具有防非止恶的作用;“律”梵语毗尼,意思是调伏、善治、化度之意,具有调伏诸恶的作用,所以佛教的清规戒律就是佛教伦理道德的主要体现。

  佛教的戒律种类细分很多,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菩萨戒等[①],但是五戒是无论在家还是出家的共同戒规,凡是佛教信徒皆要受持和遵守此五戒十善[②]。如果我们将佛教五戒与儒家五常相比较,二者有很大的相同之处。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就是修身养性、治家、齐国、平天下,是我们社会伦理道德思想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佛教的五戒所主张的伦理思想,也是教育人们净化身心、自利、利他、广度众生。如儒家讲:仁、义、礼、智、信;而佛教讲:不杀生即是仁,不偷盗即是义,不邪淫即是礼,不妄语即是信,不饮酒即是智。儒家和佛教的最大共同特点是“奉公守法”,儒家以“君子慎独”来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和言行,在时时处处都要作到“君子”的规范;而佛教以“以戒为师”来要求佛教徒重在“自律”,“犯戒”是佛弟子不可悔罪。如果每个人都能以“五戒十善”来要求自己,那我们的社会定能处处和谐、人人互爱。佛教的“五戒十善”并不是只适用于佛教徒,而适用于社会的每一个人,奉行“五戒十善”是做人的标准。如果一个人不能做到“五戒十善”那就不能成为社会有用人才,一个人如果没有“五戒十善”的约束那就很有可能走向犯罪。

  因此,佛教“五戒十善”的作用与世间法的法规一样,对人们的所作所为起着一定的约束作用,使得人们对哪些事应该作,哪些事不应当作起到一定的约束力,对社会起到止恶扬善的道德规范。如果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每个人都能像佛教徒自觉遵守戒律一样遵守国家法律,那我们的社会就会呈现出一片和平、安定的景象。比如人们最熟悉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③]的这一著名关于佛教“清规戒律”的诠释,是佛教戒规的通戒,也是佛教戒律精神的总结。“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就是涉及世间法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要求人们对恶行进行制止,而对善行要加以赞扬的伦理规范。这就无形中从自身作起而影响和教育他人,作一个人益于众生和社会的人。

  二、六和思想——诚信意识

  佛教的“六和” 精神是管理佛教僧团的主要方法和手段,也是社会“诚信意识”的主要体现。“六和”者,一是身和同住:即大家一起共住要和合共处;二是口和无诤:即大家一起共住要和谐无诤;三是意和同悦:即大家一起共住要思想统一;四是戒和同修:即大家一起共住要共同持戒;五是见和同解:即大家一起共住要见解一致;六是利和同均:即大家一起共住要利益均等。佛教主张奉行“六和”精神使得和谐清净共住,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相互共处。在我们今天建立“和谐社会”这一重要课题上,如果能够重视和发扬佛教的“六和精神”,那我们的社会上出现的很多问题和困难就会迎刃而解。

  我们之所以提出“诚信第一”,就是因为人们经济意识的强盛,由于社会不良现象的诱惑而忽视了对“诚信”的要求。长期以来我们注重社会的经济收入和物质增长,而忽视了“心灵精神”对社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片面的认为只有物质生活提高才是社会安定的保障,使得社会上争名夺利、拉帮结派、崇尚金钱、腐化坠落,种种社会问题和不良现象出现,这些非法行为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为了建设“和谐社会”,应当大力推动佛教文化发展,通过佛教文化教育促进社会道德教育的发展,以佛教“六和精神”来严格管理自己的行为准则,加强个人的思想品德和修养,促进社会文化的大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发扬佛教的“六和精神”对建设和谐社会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佛教僧团的“六和”精神,对社会和谐能够起到三点积极作用:一是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制度;二是建立合理公平的分配原则;三是建立统一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准则。社会和谐的标志是多方面的,需要社会文化教育、思想道德、遵法守纪、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等等各方面的和谐。而佛教“六和”精神能够引导人们自觉遵法守纪,形成社会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统一思想认识和行为准则。所以说,佛教“六和”精神,对建立和谐社会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三、知恩报恩——孝道精神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金钱意识也越来越强,无论是做任何事都会无意识中与经济挂上钩,没有经济利益的事无论如何也没有人去做。人们常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虽然有很多人不以为然,可谁又能不受金钱的诱惑呢?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说明人们做任何事总是为自己有利益,这好像是天经地义。由于社会经济变轨时期形成的具有特殊性这种不正常社会现象,明显给我们人类的生存空间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为了改变这种不良现象,人们开始重视“道德教育”,而佛教的语文化教育正好能够填补社会道德教育的不足之处,使得社会道德教育更加完善和有效。

  佛教主张“知恩报恩”的伦理道德观,在佛教认为每个人在一生的生活中无时无刻都在接受他人的帮助,一切众生对我们皆有恩,我们应当报一切众生之恩。父母养育我们有养育之恩,老师传授我们知识有教导之恩,三宝指引我们出离生死有解脱之恩,国土支持我们居住有安居之恩,农民耕种粮食为我们吃,工人织布给我们穿,乃至一切众生皆在无时无刻为我们的生存和工作辛勤劳动和服务,所以我们要报众生恩。如《心地观经》云:“世出世恩有其四种:一父母恩,二众生恩,三国土恩,四三宝恩。如是四恩,一切众生平等荷负。”[④]如果人们都能在内心中时刻想到父母的养育之恩,那就不会有五逆不孝杀害父母等人间悲剧;如果人们都能够在内心时刻想到国家的强盛和社会安给了我们生存的幸福环境,那就不会再有人们为了自己利破坏社会环境生态平衡;如果人们能够时刻想到自己的知识和文化都是老师教授的,那人们就应当重视文化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俗话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有恩不报非君子”等举不胜举的佳句,可人们却因为一己之利而将做人的本性全都忘记,这就是我们人类道德教育的悲哀。而佛教主张“知恩报恩”的伦理道德思想,正好弥补社会当前道德严重缺泛的不良现象。只有人们共同存有一颗真诚“知恩报恩”之心,每个只想回报社会、回报人类,就会抵制社会上贪得无厌的罪恶现象,那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团结和谐、互帮互助,我们生存的世界才会呈现出和平安定、繁荣昌盛的新局面。

  在“孝道”上,佛教与儒家最大不同者,就是儒家主张“孝”是奉养父母、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佛教主张剃除须发,远离父母、辞亲出家。所以在儒家的伦理道德观看来佛教是为“不孝”,既然是为不孝何有伦理道德可言。而其实佛教不仅非常重视“孝道”,而且还主张“大孝”。其实儒家所说奉养父母那只是“小孝”,只能给父母肉体上的暂时安慰,不能解决生死根本问题。而佛教主张“辞亲出家”是引导父母信仰三宝,修行佛法出离生死之苦,这是一种舍小家而入大家,舍小孝而敬大孝。关于佛教主张孝道的例子非常之多,如《善生经》云:“子以五事敬顺父母:一者、供奉能使无泛;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⑤]佛教不仅孝养当生父母,而且还主张要孝养三世之父母,认为一切众生皆是我过去父母,应当敬重、关心、度化信仰三宝修行佛法。如《梵网经》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⑥]由此可见佛教的伦理观不是不重视“孝道”,而是将孝道扩大了其“孝”的对象和范围,使得“孝道”的伦理观更加完美和全面。

  四、人间佛教——社会爱心

  当今人们虽然在物质上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可却在精神上变得极为的贫穷,在心理上产生了一定畸形。这些生活现象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也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正常发展。我们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各阶层的不同文化教育来引导,首先要改善人们的心理压力,使得人们有一个健康的心理素质,然后引导人们在精神上要得到满足,发挥人类本有的爱心理念,唯有人们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才能推动社会和谐的进程。

  “人间佛教”思想是今天中国佛教发展的指导方针,也是佛教在中国发展的必然阶段,中国是大乘佛教真正的发祥地,而“人间佛教”是大乘佛教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菩萨慈悲精神在“人间”的体现和实践。如印顺法师说:“人间佛教,是整个佛法的重心,关涉到一切圣教。这一论题的核心,就是‘人——菩萨——佛’,从人而发心学菩萨行,由学菩萨行而成佛。在现实人间弘扬佛法,利乐众生,造福社会。”[⑦]赵朴初居士1983年,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上,作《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的报告时,提出把“人间佛教”思想作为中国佛教协会的指导方针。而赵朴初居士的“人间佛教”思想,是继承了太虚的“人生佛教”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将“人间佛教”思想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五戒十善,四摄六度,并且发展成为关怀社会、净化社会的理念。如赵朴初居士说:“我们提倡人间佛教的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播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就会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⑧]星云大师可以说是当代“人间佛教”思想的推行者,在《佛光山的性格》一文中说:“佛教一旦离开了生活,便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佛法,不是指导我们人生方向的指南针。佛教如果不能充实我们生活的内涵,那么佛教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佛陀的教化,本来就是改善我们的人生,净化我们的心灵,提升我们的品质……我一生的理想,就是弘扬人间佛教、生活佛教。”[⑨]

  佛教向来被称为“人生佛教”,其精神主要体现在佛教的人性化和生活化,佛教的出现本来就是为了引导人们的生活,帮助人们正确认识人生观。佛教的思想如果脱离了生活,也就失去了其生存的意义;如果不能帮助人们正确认识人生观,也就失去了佛教应有的价值。所以,佛教真正的存在价值和生存意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佛教的“人间佛教”思想。由此可见,我们今天倡导“人间佛教”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当前我们所处的社会需要“爱心”,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漠不关心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我们生存的世界除了战争之外,还有人为和自然的种种灾难,也有社会竞争而带来的工作压力,这些都使人们生活地非常辛苦。人们虽然物质生活有所提高,但却在精神上越来越负重,需要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来支持,而佛教作为精神文化的重要部分,承担起了人们精神文化的支柱。因此发扬“人间佛教”精神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机遇,树立起佛教对社会的公众形象。

  结 论

  “慈悲济世”是大乘佛教的根本精神,是佛陀出世说法的本怀,也是我们今天建立“人间佛教”的动力。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大家庭,人与人之间需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相互支持、相互爱护。由于过去世的业力所感,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不相同,我们的社会发展并不平衡、贫富差距较大,人与人之间的生活也不平等,需要我们相互献出爱心。佛陀将所有人看作自己的父母、兄弟、儿女,主张一切众生平等。所以佛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看待每一个众生。佛教文化教育是我们社会的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乘佛教的根本精神就是“止恶行善”[⑩],是建设人类社会道德的基础。我们只有能够正确认识到佛教文化的积极性,才能感受到佛教的这种伟大思想境界。使得大乘佛教为社会的精神文明和道德教育添加力量!“道德教育”是国家教育的根本,同时也是佛教教育的根本。自古以来凡是佛教兴盛的地方,国家必定安定、经济文化也随着发达,所以有学者们说佛教是“和平的宗教”,这说明了佛教是爱好和平反对战争,佛教徒每天做功果时都有祈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的词句。如果我们能够重视佛教的文化教育,大力提倡和正确宣扬佛教的文化教育,使佛教的文化教育普及于社会,推动社会道德教育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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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家信众优婆塞(近事男)、优婆夷(近事女)受持三、五戒;出家沙弥、沙弥尼受持十戒;出家比丘、比丘尼受持具足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菩萨戒包括在家、出家二众。

[②] 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

[③] 见《法句经》卷下,《大正藏》第4卷,第567页。

[④] 见《大乘本生心地观经》第2卷,《大正藏》第3卷,第297页。

[⑤] 见《长阿含经》第11卷,《大正藏》第1卷,第71页。

[⑥]  见《梵网经》第2卷,《大正藏》第24卷,第1006页。

[⑦]  印顺:《人间佛教要略》刊载于《法音》1997年第04期。

[⑧] 《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三十周年》:见《法音》 1983 年 第 6 期 , 总 第 14 期 ,第 13 页。

[⑨]《佛光山的性格》:见《星云大师讲演集》与《云水日月》。

[⑩]  止恶行善:止恶是要人们对一切恶绝不去做,行善是要人们对一切善努力去做;善与恶是相对而言,而不是绝对的存在,在佛法中认为凡是对他人有利的事情就是“善”,凡是对他人不利的事情就是“恶”。所以说“止恶”是对自己严格要求,“行善”是全心全意帮助他人。这也是人类社会“舍己为人”的精神,所以说大乘佛教的菩萨行就是建设类社会的“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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