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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保护藏传佛教的一系列政策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4日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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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中央政府对藏传佛教的保护,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副所长豆格才让列举出一组数字:
  1979年,中央政府对西藏寺庙、灵塔祭殿等宗教场所进行维修,先后拨款7亿多元,包括拉萨三大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大昭寺等寺庙都得到修复;
  1989年到1994年,国家拨款5500多万元和大量黄金白银,对布达拉宫进行重点维修;
  2002年,投资3.3亿元的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启动……目前,西藏开放的寺院和宗教活动场所有1700多处。
  西藏主要佛教经典得到抢救性保护和科学整理,其中最著名的是国家投资3500万元,历时16年完成藏文《大藏经》的整理和出版。
  印经业成为各大寺院创收的途径之一。德格印经院、自治区佛协印经院及色拉寺、拉卜楞寺、塔尔寺等寺院的印经院最为著名。
  此外,寺院学经制度在各大寺院恢复。政府还将僧侣纳入社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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