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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杀生”与“吃素”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来源:微信公众号【孟君369】   作者:孟君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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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掀起了“吃素”的风潮。除了“健康”因素外,“吃素”(不杀生)是否还有灵性方面的意义?

 

根据巴利《律藏经分别》,“任何比丘,若故意夺人之生命,或因此而求持杀具者、或赞叹死之美、或以死劝导,云:咄!男子!此恶若之生,于汝何益?汝死胜于生。”如是心意,如是决心,以种种方便赞叹死之美,以死劝导者,此亦波罗夷不共住。

 

戒律订立之初,不杀生戒仅是不杀人。随著时间的流逝,不杀生戒被扩大到不杀动物和毁损植物。不杀生戒被解释为不断绝一切生灵的命根,而令其享尽天然的寿命。

 

佛教在引进中国的初期,和尚还可以吃肉。和尚不准吃肉,是在一千四百多年以前,南朝的梁武帝萧衍首先提出来的。萧衍手不释卷,《大般涅经》里规定:“戒杀生”。萧衍想,学活用,干脆不准吃肉!一经决定,立即行动。紧急传旨:臣民提倡吃素。

 

一、论生命的起源。

俗话说:“先有盘古后有天”,宇宙洪荒,神灵更上。天地初成,万物始现。大地孕育植被,海洋哺育生灵,生灵进化万类。故,生命乃天地所生,天地乃神灵所造。

 

二、论生命的价值。

若天地无道,生命何以生?故,生命乃自然之道,理应珍爱生命。若生命有违道,则天地以万物为刍狗。故,生命非尊贵,理应正确看待生命。比如,在生态和谐的环境中,植物生长繁茂,动物可以饱肚安生。若动物过度繁殖则食物就会短缺,大量动物会因饥饿而死去。动物违背了自然之道,就要面对被惩罚的后果(剥夺生命)。所以,生命必须遵守自然之道,这样的生命才有价值!否则,生命如同草芥。

 

三、论杀生。

从善则生从恶而殁,生命因善恶分贵贱。遵道从善者不可杀,悖道从恶者不可活,此乃天地之理。所以,若不想被杀应依照道德规范自己,不去杀生方不可被杀。比如,杀人者必须死,违法者必受法律制裁。

 

四、论吃素。

天地大仁(天地的孕养大德),万物泛生(各种各样的生命出现),食链相成(形成食物链),自然之道(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动物相食(吃肉的现实),自然之理(自然存在的道理),不偏不倚(维持和谐,不过度食用),情理之中(在天理许可范围内)。食物链是维护自然和谐的法则,在食物链中存在吃肉的现实。所以,人可以适当的进食肉类,但不应过度食用。

 

五、论慈悲。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生命生来平等。从天地角度,一切生命拥有平等的权利,理应共享自然资源。现实中,人类因优越的智能成为自然界的霸主,霸占了自然环境。若人类不限制自身的繁殖,返还领土于其它动物,而仅仅以不食肉做为慈悲的标准,这无疑是伪善作秀。比如,没有领土,动物何以生存?纵使人人不杀生,动物焉以生存?所以,真正的慈悲是舍我为它(舍弃人类自身利益——限制自身繁殖),而不是表面的“恩惠”(只做表面的形式,不顾及动物存活的根本)。因此,吃素不代表根本的慈悲。(试想,你是否愿意让动物自由安乐的生活在你家。这才是真正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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