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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寺名做商名 中国式“佛商”该上岸了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来源:凤凰网   作者: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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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以“法门寺”为“商标”的法门寺景区

 

随处可见“法门寺”标识的法门寺景区导视系统

 

  或许又是一例典型的中国特色——在普罗大众口中,少林寺其实是“少林寺景区”,潭拓寺是“潭拓寺景区”、戒台寺是“戒台寺景区”等等。以至于“法门寺”,真名叫做“陕西法门寺景区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而这个政商合资企业的发展计划书标题为《陕西宝鸡法门寺发展战略策划纲要》。

  从国家工商行政系统对于企业名称的管理规定来看,上述寺院的名称,就像“同仁堂”、“健力宝”这些概念一样,实际上被直接用作了经营单位的“字号”、“商号”,起到的全然就是“注册商标”的意义和作用。冠名,作为一种特殊的广告形式,在中国的“宗教经济”领域里发挥得淋漓尽致。

  寺院名号被滥用,有没有维权的可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这方面的监管不力,有没有完善的可能?拦路卖票、以寺冠名、功德箱财政、政商把持的“寺院管委会”……这些曾经为了搞活经济而不惜代价的“不争论”,这些摸着石头过河过了三十多年的“基层创新”,什么时候才能全面考量得失?什么时候才能“全面上岸”?

  为法律法规所不容 为公序良俗所不忍

  且不说“法门寺景区”庞杂到包括温泉疗养、灵境墓地等活人、死人经济同步发展的大型经营范畴,单以小型的“潭拓寺景区”为例,从其较为单纯的收入结构(下图),就能判断一个景区和一个寺院的距离。

 

  资料来源: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潭柘寺景区创5A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潭拓寺景区的官方文件里清晰载明,该景区的经营范畴是:“旅游开发服务;生产销售旅游产品、旅游纪品、花木;销售包装、食品、酒、工艺美术品、冷饮;停车场收费”。这是个连酒都卖的景区,其官方网站的进站首页,赫然却是“潭拓寺”的大招牌(下图)。这让真正的潭拓寺修行僧团,该怎么设计自己的网页?

 

“潭拓寺景区”官网进站首页

 

  从国家既有的明文规定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4年第10号令《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二十条载明:“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年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第2款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和文字——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修正)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然而实话实说,纵然有这些明文规定,可能也算不上佛教寺院的硬性撑腰条款。按国家工商行政系统的管理原则来讲,或许只有寺院把自己的名字注册保护了,才有维权的把握。不过试想太平盛世里,所有寺院和道观都跑去工商局注册保护自己的名号,估计这社会也颠倒到一定程度了。

  但话又说回来,一个严肃的宗教信仰符号被商业行为如此亲密地捆绑和享用,千百年来都叹未曾有。从讲究正义和秩序的“自然法”层面来看,借圣敛财之心委实可诛,抵突“自然法”俨然是人神共愤的节奏。

  从操作层面讲,涉及名称、字号、商标之类法律法规,都属于协调民事纠纷的范畴,而民事领域里讲究的是“民不举、官不纠”。如果多数寺院在被卖名甚至卖身的状态下昏昏噩噩得过且过,于涂污三宝不起烦恼,这佛法衰微江河日下也就随它去了。但如果哪个寺院还刚骨尚存、有志争取,哪怕整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再模糊再空白,在维护“公序良俗”上也不会随意失了民心,这个国度的这一丝希望,一定还有留存。

  政府官员们都爱讲“工作抓手”,如今汉传佛教界在商业洪流中的维权抓手,除了目前有识之士们反复提倡的“单方面宣布免门票”以外——“单方面拒绝景区盗用寺院冠名”,或许同样是个有力的抓手。全中国这么多寺院命运雷同,只要有一个“拒绝冠名”的成功判例,渐进地也就“一空一切空”了。重要的是,哪家寺院哪位大德站出来,勇敢发声。

  以寺冠名——中国式商业现象

  北京海淀的中关村里有一座漂亮宏伟的基督教堂,信众汹涌门庭若市,但方圆多少里之内绝对看不到类似“海淀堂咖啡馆”这种招牌。而“法门寺”这个老字号,大到政府和财团、小到挂件儿零食卫生纸,都用得心安理得毫无挂碍。中国人对自家的信仰,有着一种格外的不矜持和不客气。

 

从风景区到卫生纸,以寺冠名——中国式商业现象

 

  马克思曾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被绞死的危险。”——这段话并不适合今天的中国,在今天的中国地界儿上,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赚到银子圈到钱,那是本事乃至于是“正义”,怎么会有什么莫名其妙的“原罪感”?当年一身铜臭的曲江集团,给“法门寺景区”设计的广告词正经儿八百是“善护意业,清净无染——世界唯一释迦牟尼佛真身指骨舍利供奉之地”,自己都被自己的“正能量”感动得一地鸡皮疙瘩。

 像以寺冠名这类借圣生财之道,披上文化和传统的时尚外衣,摇身一变就是创造美好生活的新思路。这份天经地义的理直气壮,有时候看得人陷入一种疑情,简直搞不清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该不该有操守要不要有底线。中国人的家底儿该有多廉价,中国人的心地该有多贫困,中国人的矜持退守到哪个地步了,这样的商业现象才能大行其道?

  “政教合一”? 摸着石头过河这么多年,是时候上岸了

  明贤法师曾经总结了“功德箱财政”这一概念——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历史上,佛教的功德箱曾经一度肩挑着寺院自养、地方政府收入、民生经济等多重大任。地方政府带领寺院以圈地开景区、拦路收门票的方式发家致富,几乎可以调侃为中国特色语境之下的“政教合一”。

  曾有声音为地方政府辩解说,把寺院开成景区宾馆餐厅游乐场,也是一心为了搞活地方经济、增加人民收入,不应该把他们的初衷做“有罪推定”。曾经积贫积弱的中国,为了富裕尤其是“一部分人的先富裕”,在“不争论”的要求下毅然下水,奋勇争先地摸着石头过河。

  然而时隔三十多年后,眼看着我们的国家在经济上实现了翻身,却在思想文化、道德水准、价值信仰上出现了大滑坡,然而当初那批摸着石头过河的人依然愿意继续泡在水里,不肯上岸。但时代的风向是一定会转换的,无论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和政治领域,全面规范是众望所归,“全面上岸”是大势所趋。

  “政教合一”、“庙产兴商”这些不规范不地道的发展模式,迟早要被叫停被治理。有鉴于此,仍然还寄生在“宗教经济”身上的利益相关人群,仍然还在为“宗教搭台”铺设方便的有关部门,都有必要赶紧擦干上岸、另谋出路。

 

本文来源:

凤凰网 http://fo.ifeng.com/a/20141023/40844780_0.shtml

荷都网 http://www.heduwang.com/article/26334.html

商洛日报 http://www.slrbs.com/shyf/fyxs/2014-10-23/214480.html

山西晚报 http://www.sxwbs.com/wb/news_13/gn/4198889.shtml

邯郸之窗 http://www.hdzc.net/html/shop/zixun/2014_10/23/154988.html

恩施新闻网 http://www.enshi.cn/20140508/ca305966.htm

娄底新闻网 http://news.ldnews.cn/zhnews/domesticnews/201410/367913.shtml

微山信息港 http://www.weishan.cc/article-206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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