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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三十一)~G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8日
来源:   作者:界定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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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三十一)~G

 

  887经至889经三经主要叙述何为“信”。

  有一位婆罗门来到佛陀前,自称他的名字叫“信”。这里就提到一个名字之“信”与真实之“信”的区别。光名字中有“信”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将“信”的内涵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才是。因此佛陀说:“所谓信者,信增上戒、施、舍、慧,是则为信,非名字是信也。”而889经则叙述“等起”,所谓“夫等起者,谓起于信,起戒、闻、舍、慧,是为等起,非名字为等起也”。而这里的“等起”,似乎可以理解为某种动力产生的主因或主导。一般将“等起”视为一种增上缘,谓“思之心所”为生起一切之因;以其能引生身语二业,并于第二刹那以后即与彼身语业同时俱存。又可细分为因等起与刹那等起两种:一为因等起,谓造业时,意业在前为因;以能引生业,又以对应于其后所生之果,故称之为因。二为刹那等起,谓造业时之心、心所与业同一刹那而起。此外,或称因等起为“转心”,称刹那等起为“随转心”。名字只是一个符号或代号,而将名字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加以落实,那尚有很长的一段山路需要我们去跋涉。

  890经叙述无为法及无为道迹。

  无为法:“谓贪欲永尽,嗔恚、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无为法。”

  无为道迹:“谓八圣道分。”

  关于什么叫“无为法”,我想很难用一两句话所能解释清楚,《大毗婆沙论》对此解释说“若法无生无灭,无因无果,得无为相,是无为义。”《俱舍论》称“言无事者谓无体性。毗婆沙师不许此释。若尔彼释事义云何?(中略)说因名事,显无为法都无有因。是故无为虽实有物,常无用,故无因无果。”所谓“无生无灭,无因无果”,乃是无为的基本特征,的确难思难议,用世间的逻辑推理肯定无法演绎下去。我个人觉得还是佛陀在本经中说得更为直截了当,那就是将贪嗔痴三毒乃至“一切烦恼永尽”,这就叫无为法。离开了一切烦恼的束缚,得到了最终的绝对的超脱,此时谈不上造业与因果,故而就是“不生不灭”。《般若心经》中所谓的“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实际上就是一种无为境相。至于如何去修习无法法,佛陀在此明确说是修习八正道。(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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