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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跃辰:七十空性论今诠 第八章 流转还灭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来源:   作者:赵跃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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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跃辰:七十空性论今诠 第八章 流转还灭

 

  第一节  正明流转还灭无自性

  第一条  预启其门

  问:如说一切无常,以说一切无常故,即显不空。

  答:一切无常者,非常无有常,常无常依性,其性岂能有。(五八)

  一切无常者,当知意说非常或无有常。若有性者,可说常或无常。其性岂能有,谓无有也。

  摄曰:佛说“一切无常”语,意唯遮“常”非表性,性有可说常无常,过故彼性岂能有。

  本颂五十八: 一切无常者,非常无有常,

  常无常依性,其性岂能有。

  [分析]

  如果有人来问:“一切法无常。那么‘一切法无常’这一法,是常是无常?”若是常,则至少有一法是常了,此论不成立;若无常,则此法有不成立的时候,那就还是有常,此论还是不成立。很巧妙的悖论,简直就是罗素著名“理发师悖论”在龙树时代的版本。龙树回答,常不常相依,故“一切法无自性”本身也无自性。法尊法师注解:此法只用来否定“常”,不是肯定性表述。

  二十世纪初,著名数学家罗素提出了一个极重要的数理逻辑悖论,俗称“理发师悖论”。其简化通俗版大意是:“一个只给自己不理发的人理发的理发师,该不该给自己理发?”答案无论如何都会自相矛盾。如果他给自己理发,他就不应该给自己理发;如果他不给自己理发,他就应该给自己理发。理发师悖论,以及同期出现的几个其它悖论,给当时的集合论的可靠性造成崩溃性打击,迫使数学家们对集合论等数学基础进行深刻的反思与探讨,导致若干近代认识论重大而颇为艰涩难懂的进展。但数学家们得出的,用以避免集合论里悖论的规则很简单,其一是“全称(一切)否定性命题,不得作用于命题自身”。法尊法师不大可能熟悉数学领域的进展,但他的注解基本遵循了这个规则。

  第二条  正明其义

  第一款  流转无自性

  问:贪、嗔、痴应有,经中广说故。

  答:爱非爱颠倒,缘生贪嗔痴,是故贪嗔痴,非由自性有。(五九)

  从爱缘、非爱缘、颠倒缘生贪、嗔、痴,故贪、嗔、痴非由自性而有。

  复次:于彼起贪欲,嗔恚或愚痴,皆由分别生,分别非实有。(六O)

  于一境上起贪、嗔、痴,故贪、嗔、痴并由分别而生。分别非实有故,分别所生贪、嗔、痴等亦非实有。云何非实?

  所分别无故,岂有能分别,以是缘生故,能所别皆空。(六一)

  所分别全无。若无所分别,岂有能分别?由缘生故,所分别自性空,能分别亦自性空。

  摄曰:贪等如次依爱缘,非爱及倒故无性;一境三毒唯分别,分别尚无况三毒;分别无由所别无,缘生所别亦无性。

  本颂五十九: 爱非爱颠倒,缘生贪嗔痴,

  是故贪嗔痴,非由自性有。

  本颂六十: 于彼起贪欲,嗔恚或愚痴,

  皆由分别生,分别非实有。

  本颂六十一: 所分别无故,岂有能分别,

  以是缘生故,能所别皆空。

  [分析]

  爱、取为十二支因缘第七、八两支。受支生起后,在我执作用下以自我为中心,会对受分别采取不同态度。喜欢的就爱,进而寻求(取);不喜欢的就讨厌(非爱),进而排斥(非取);爱非爱之间还有中性的不在乎,是无记。寻求而不满足是贪,排斥而不能去则嗔,无记而不了别为痴。

  如此过程中的诸法,明显都是依赖外缘条件,相互不可割裂的,都无自体,性空非实。

  第二款  还灭无自性

  复次:

  四倒生无明,见真则非有:此无故行无,余支亦如是。(六二)

  由见真实故,不复从四倒而生无明。由此无明无故,则不生诸行,如是余支亦不生。

  摄曰:无明缘于四倒生,见真则不起四倒,四倒无故无明无,无明无故余支灭。

  第二节  特示流转还灭之律理

  复次:依彼有此生,彼无此不有,有性及无性,为无为涅槃。(六三)

  若依彼而生此,则此从彼生,彼无此亦非有。有性、无性寂灭及有为、无为寂灭,即是涅槃。

  本颂六十二: 四倒生无明,见真则非有:

  此无故行无,余支亦如是。

  本颂六十三: 依彼有此生,彼无此不有,

  有性及无性,为无为涅槃。

  [分析]

  四倒生无明之说可舍,如前所述,不如统一到无明为十二支之首。见真亦在前颂讨论过。颂六十三的前两句跟著名的缘起颂“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几乎完全一样,大意是诸法相依,不能独有。有性无性,有为无为等均是观待对立的妄想,而诸法本来无生涅槃。

  [小结]

  此二颂是重复强调已有的结论:十二支无自体,非实有。远离妄想,则诸法无生本来涅槃。

  复次:

  诸法因缘生,分别为真实,

  谓于缘起法贪着、顾恋、分别、执持。

  佛说即无明,发生十二支。(六四)

  复次:见真知法空,则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故灭十二支。(六五)

  行如寻香城、幻事及阳焰、水泡与水沫、梦境旋火轮。(六六)

  如实了知诸法性空,即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无明灭故,十二支悉灭。何以故?若审观察,诸行如幻、如阳焰、如寻香城等,是故性空。善了知此则无明不起,即无明灭,故十二支皆当息灭。

  摄曰:“依彼有此”是生理,“彼无此灭”为灭律;有性无性为无为,一切寂灭即涅槃。缘生无性分别有,无明发生十二支。欲灭无明须见真,无明灭则余支灭;诸行如幻等性空,善知即能灭无明。

  本颂六十四: 诸法因缘生,分别为真实,

  佛说即无明,发生十二支。

  本颂六十五: 见真知法空,则不生无明,

  此即无明灭,故灭十二支。

  本颂六十六: 行如寻香城、幻事及阳焰、

  水泡与水沫、梦境旋火轮。

  [分析]

  颂六十六似应置于颂六十四之前。此三颂总括流转还灭之解脱道。颂六十六直叙诸行无常,虚幻非实。颂六十四直叙观待、割裂法界为自他及各个诸法(分别),并执以为实有,此即无明,由此而有十二支因缘辗转相生,生死轮转。实证真如实相,即无明尽,十二支还灭,如是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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