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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二·十三、种子本有说(注解)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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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二·十三、种子本有说(注解)

 

  注解

  1 “护月”,亦名“月藏”。梵文“candrapala”。在十师之外,护法以之为本有师代表。

  2 即非依他起故。

  3 “有三”二字,《金藏》无。

  4 “次”字,《金藏》作“后”。

  5 “唯”字,《金藏》无。

  6 “后有漏例同”五字,《金藏》无。

  7 《大乘庄严经论》,唐波罗颇迦多罗﹝梵文为“prabhakaramitra”﹞所译。汉传颂与释论为无著﹝梵文为“asavga”﹞所造。藏传颂为慈氏﹝梵文为“maitreya”﹞所造,全释论文为世亲所造。另有两全释者,

  一、安慧,二、无性。汉译卷一〈种姓品〉。

  8 “意”疑为“界”。藏文经名为“ba ru ra'i mdo”。安慧释论﹝德格, mi, 42b.4﹞亦作“ri lu'i phuv po'i mdo sde”,彼释论云:

  由有情界差别故,界差别无有量故。如《籽粒经》﹝世亲释论说云“如《籽粒聚经》,即指《多界经》说”。“籽粒聚”者,即恶叉聚(藏文作“ba ru rahi phuv po”,藏文《瑜伽》则有处作“cho lu'i phuv po”,有两处作“dbav po'i tshogs”、“dbav po”,亦名“drag po”),故汉译为“恶叉”﹞云“世尊说言:苾刍!籽粒聚坚约一逾缮那,广约一逾缮那。若有士夫或一百年,或过百年后,取出一籽;若说此籽粒属声闻界、此籽属独觉界,如是速有尽且无,而有情界则不如是尽”。如是正教所说“界”者,其义为何?随其说《多界经》所应者,即由显示眼等界不同为门言界无量。然于此处即说种姓为界:亦说为界,亦说为种姓,亦说为因,亦说为种子,即属异名。

  9 《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一云:

  余契经中,世尊自说恶叉聚喻。说此喻已,告诸苾刍:有情身中,有多界性。彼亦摄在此十八界。所依、能依,境界摄故。又佛于彼《多界经》中说界差别有六十二﹝六根、六境、六识;地、水、风、空、识界;欲、恚、害、无欲、无恚、无害界;乐、苦、喜、忧、舍、无明界;受、想、行、识界、欲、色、无色界;色、无色、灭界;过去、未来、现在界;劣、中、妙界;善、不善、无记界;学、无学、非学非无学界;有漏、无漏界;有为、无为界。详见《法蕴足论》卷九、《俱舍论光记》卷六﹞彼亦摄在一十八界,即所依等三事摄故。

  问:何故世尊为众说彼六十二界?答:为对外道身见为本有六十二见趣别故。

  10 “叉”字,《金藏》误作“又”。

  《瑜伽》卷五十一云:

  又如经说恶叉聚﹝藏文作“dbav po'i tshogs”。《决定藏论》卷上作“种本积聚﹞喻,由于阿赖耶识中有多界故。

  卷五十六云:

  如佛世尊于恶叉聚﹝藏文同前﹞喻中说:我于彼界终不宣说界有边际。”

  卷九十六云:

  譬如世间大恶叉聚﹝藏文作“phuv por gtogs pa'i cho lu rnams/”﹞。于此聚中有多品类,种类﹝同﹞一故,虽说为一,而有无量。如是于其一一界中,各有无量品类差别。种类﹝同﹞一故,虽各说一,而实无量。

  11 《瑜伽论记》卷九十八云:

  “大恶叉聚”者,三藏云:恶叉相如此间无食子,落在地时多为聚故,以为喻也。

  智周《演秘》云:

  西域有之,人以为染,并取其油。

  “恶叉”可为梵文“rudrqksa”;藏文《瑜伽》两处译为“dbav po'i  tshogs”。而藏文“ba ru ra”,为梵文“vaheda”,或“vibhitaka”。汉文当为“苦楝”或“川楝”。此三均以多籽植物,喻种子差别无量。

  12 《瑜伽》卷五十六亦云:

  因义、种子义、本性﹝藏文作“rang bz/in”﹞义、种姓义、微细义、任持﹝藏文作“gz/i”﹞义,是界义。

  13 原文见《瑜伽》第二卷。“二”字,《金藏》作余作“三”。

  原文为:

  又种子体无始时来相续不绝,性虽无始有之,然由净、不净业﹝即善不善业﹞差别熏发,望数数取异熟果说彼为新。若果已生,说此种子为已受果。由此道理,生死流转相续不绝,乃至未般涅槃。又诸种子未与果者,或顺生受,或顺后受,虽经百千劫,从自种子一切自体,复圆满生。虽余果生,要由自种,若至寿量尽边,尔时此种名已受果﹝藏文抄误,作否定式﹞,所余自体种子未与果故,不名已受果。

  14 “复”字,《金藏》误作“净”。

  15 原作“三”,应作“二”。《演秘》释文、《金藏》合。

  16 《瑜伽》卷二原文为:

  复次,此一切种子识,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种子悉皆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缺三种菩提种子。随所生处自体之中,余体种子皆悉随遂。是故欲界自体中,亦有色、无色界一切种子;如是色界自体中,亦有欲、无色界一切种子;无色界自体中亦有欲、色界一切种子。

  17 “种”字,《金藏》、金陵本作“经”。

  18 “二”字,《金藏》作“三”。

  19 谓复引四种经论。

  20 今引七卷唐魏译《入楞伽经》卷二云:

  复次,大慧!有五种种姓。何等为五?谓声闻乘种姓、缘觉乘种姓、如来乘种姓、不定种姓、无种姓。

  大慧!云何知是声闻乘种姓?谓若闻说于蕴、界、处自相、共相,若知、若证,举身毛竖,心乐修习。于缘起相﹝藏文作“与缘起非异相”﹞,不乐观察,应知此声闻乘种姓。彼于自乘见所证已,于五、六地﹝四卷宋译作“八地”﹞断﹝现起﹞烦恼结,不断烦恼习,住不思议死,正师子吼言: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藏文无此四字﹞。修习人无我﹝藏文作“补特伽罗无我”﹞,乃至生﹝起﹞于得涅槃觉﹝藏文作“bla”﹞。

  大慧!复有众生求证涅槃,言能觉知我、人﹝藏文作“有情”﹞、众生﹝藏文作“命者”﹞、养者、取者﹝藏文作“数取趣”。此前并有“士夫”,四卷宋译、十卷魏译,均有。七卷魏译并多“作者”,为七数﹞,此是﹝所求﹞涅槃。复有说言见一切法因作者﹝藏文无“作者”,十卷魏译同。四卷宋同七卷唐译﹞有,此是涅槃。大慧!彼无解脱,以未能见法无我故。此是声闻乘及外道种姓,于未出离中,生出离想。应勤修习,舍此恶见。

  大慧!云何知是缘觉乘种姓?谓若闻说缘觉乘法,举身毛竖,悲泣流泪。离愦闹缘,无所染著﹝藏文作“以离愦闹为缘故,于诸事染著”。与三本汉译相反﹞。若有时闻说现种种身,或聚或散神通变化,其心信受,无所违逆。当知此是缘觉乘种姓,应为其说缘觉乘法。

  大慧!如来乘种姓所证法有三种:所谓自性无自性法﹝十卷魏译及四卷宋译破初一为二:“一者、证实法性,二者、离实法证性”。“实法”宋译作“自性”﹞、内身自证圣智法、外诸佛刹广大法。大慧!若有闻说此﹝三﹞一一法,及自心所现身财,建立﹝藏文无“建立”义﹞阿赖耶识不思议境,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此是如来乘姓。

  大慧!不定种姓者,谓闻说彼三种﹝乘﹞法时,随生信解而顺修学。大慧!为初洽地人而说种姓,欲令其入无影像地﹝藏文作“snav ba med pa'i sa/”﹞作此建立。大慧!彼住三昧乐声闻﹝十卷魏译并有“缘觉”﹞若能证知自所依识﹝藏文作“so sor rav gi kun gz/i/”﹞,见法无我,净烦恼习,毕竟当得如来之身。

  21 《无上依经》上卷云:

  佛告阿难:世间中有三品众生:一者、著有,二、著无,三者、不著有无。

  著有者,复有二种:一者、背涅槃道,无涅槃性,不求涅槃,愿乐生死。二者、于我法中不生渴仰,诽谤大乘。阿难!是等众生非佛弟子,佛非大师、非归依处。如是人等已住愚盲,必堕险怖大暗之中,于旷野地,更入黑秽棘刺稠林。以生死缚作于后际,落阐提﹝梵文为“icchantika”;藏文为“'dod chen”﹞网,不能自出。

  著断无者,亦有二种:一者、行无方便,二者、行有方便。行无方便,复有二人:一者、在佛法外九十六种异学外道﹝见《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襄第二十事。六师之下,弟子各有十五派别,合原师共十六,再乘以六便得。原文如前第一卷引﹞。如支罗歌、波育婆等。二者、在佛法中能生信心,坚著我见,不爱正理,我说此人同彼外道。复有增上慢人在正法中观空,生于有无二见,是真空者﹝即遍计所执本无所有,非拨无而空﹞;直向无上菩提一道、净解脱门、如来显了开示正说,于中生空见,我说不可治。阿难!若有人执我见如须弥山大,我不惊怪,亦不毁呰;增上慢人执著空见,如一毛发作十六分,我不许可。

  行有方便,亦有二人:一、声闻乘唯修自利,而不能为利益他事,二、缘觉乘:少能利他,少事而住,少得云足。

  不著有无者,最上利根,修行大乘。是人不著生死如阐提,不行无方便如外道,不行有方便如二乘。云何而行?观于生死及涅槃界平等一相,至得正道﹝即无分别智﹞,其心安止,住无住处清净涅槃,游行生死,不被染污,修大悲心以为根本,志力高强,坚住不动。

  佛言:阿难!若人贪著三有、诽谤大乘,名一阐提,堕邪定聚﹝即无种姓﹞;若人著无,行无方便,堕不定聚﹝即不定种姓﹞;复有著无,行有方便﹝即二乘﹞;不著有无,行平等道,名正定聚﹝即如来乘﹞。阿难!不著有无,修行平等,唯除此人,余有四人:一者、一阐提,二者、外道,三者、声闻,四者、缘觉。

  22 《善勇猛般若》即《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十六会,共分八卷。

  如善勇猛菩萨请说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云:

  甚深般若波罗蜜多通摄声闻、独觉、菩萨及正等觉一切法故,唯愿世尊哀愍我等,为具宣说如来镜智!若有情类于声闻乘姓决定者,闻此法已,速能证得自无漏地;若有情类于独觉乘姓决定者,闻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离;若有情类于无上乘姓决定者,闻此法已,速证无上正等菩提;若有情类虽未已入正性离生,而于三乘姓不定者,闻此法已,皆发无上正等觉心;唯愿如来应等正觉为答所问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令诸有情善根增长。

  复次,世尊!我今不为下劣信解﹝成贫穷乘、懈怠懒惰、怠惰所蔽、陷恶见泥、魔罗所絷、无惭无愧、性不廉俭、忘失正念、心常迷乱、没欲淤泥、多行谄曲、多行诳惑、不知报恩、成就恶欲、乐行恶行、毁坏尸罗、戒不清净、毁坏正见、乐行魔境、好自称誉、好讥毁他、爱重利养、贪著衣钵、潜行矫诈、好绮谬语、诈现异相、激磨求索、以利规利,此等种种秽恶﹞诸有情故,请问如来应等正觉甚深般若波罗蜜多。

  23 “姓”字,《金藏》误作“性”。

  24 《庄严经论》第一卷末〈种姓品〉云:

  云何名姓?“功德度义故”。“度﹝藏文作“sgrol ba”﹞”者,出生功德义。

  又云:

  此中先分别﹝种姓为﹞有体。偈云:由界、及由信,由行,及由果,由此四差别,应知有姓体。

  释曰:种姓有体由四差别﹝安慧释谓由四种因相(藏文作“gtan tshigs”)﹞:一、由界差别,二、由信差别,三、由行差别,四、由果差别。由界差别者:众生有种种界,无量差别。如《多界修多罗》﹝藏文作“ba ru ra'i mdo”﹞说。由界差别故,应知三乘种姓有差别﹝安慧释(德格版, mi, 41B.6)云“言‘由界差别’者,所谓‘界’,所谓‘种子’,及所谓‘种姓’等,乃同一义,仅由名异而别。此于有情界中,有情体性及种子均异。若分别有情体性者,则有无量。云何耶?如是有有情具嗔行体性,有有情具贪行体性,有有情具痴行体性;有有情具声闻种姓体性,有有情具独觉种姓体性,有有情具大乘种姓体性,如是有无量不同。若一切有情唯一种姓,则或以喜贪为体性,或以喜嗔等为体性,何故不同?由显现有情不同体性为无量故,即所谓不仅种姓同一,而且各各有大小乘三分种姓之义”﹞。

  由信差别者,众生有种种信﹝藏文作“mos pa”﹞可得﹝藏文有“唯于无始”﹞。或有因力起﹝藏文无此句﹞,或有缘力起,能于三乘随信一乘,非信一切。若无姓差别,则亦无信差别﹝安慧释(德格版, mi, 42A.2)云“言‘由信差别’者,谓诸有情胜解及净信亦不同、差异。譬如有人嗜甘,而不嗜酸;有人嗜酸,而不嗜苦。无论由善相识引导或不引导,有人唯信声闻乘,无论如何不相信大乘等,显现信解差别。若唯一种姓而非多种多样,何以得成多种不同信解?即是所谓由显现差别信解故,不仅种姓同一可知有三种种姓之义。此即第二因相”﹞。

  由行差别者,众生行行,或有能进﹝藏文作“决定进行”﹞,或有不能进。若无姓差别,则亦无行差别﹝安慧释(德格版, mi, 42A.5)云“言‘由行差别’者,谓有具声闻种姓补特伽罗由以善相识为缘,于与具大乘种姓相似大乘法中,生起胜解及净信,或有人能进行地及波罗蜜多;或有人不能进行。譬如舍利子由大乘善相识度已,经二十劫行大乘法;而其后由外道取眼,便不能进行而舍菩萨行,终于声闻乘中般涅槃。若唯一种姓,则有人能行大乘,何故有人不能?一切皆能进行始为应理。如是即是所谓由有人能进行、有人不能进行故,三乘种姓各各别有之义。此为第三因相”﹞。

  由果差别者,众生﹝藏文无“众生”﹞菩提有下、中、上,子果相似故。若无姓差别,则亦无果差别﹝安慧释(德格版, mi, 42B.1)云:“言‘由果差别’者,谓果佳劣亦有三种可得。云何耶?如声闻果为劣下,如独觉果为次中,如大乘为胜上菩提。由果佳劣三种可得故,能生之因无有三种,则不相宜。犹如世间亦显现米麦等及果品,种种不同果实差别,彼等不止同一有因,而且种种亦各有因,如是由果既有三种菩提,其因种姓无有三种,则不相宜。若唯一种姓,何故能成三种果法?此即第四因相”﹞。

  由此四差别,是故应知种姓有体。

  25 《瑜伽》第二十一〈声闻地〉分别有种姓及无种姓,两种定性种姓,

  则不定种姓可以比知。举二乘定姓,则无上乘种姓可以比知,由均相对而别安立故。如云:

  云何住种姓者所有诸相﹝藏文作“rtags”。论列二十三标相及六位。其总标相﹞?谓与一切无涅槃法补特伽罗诸相﹝论出六种标相﹞相违,当知即名安住种姓补特伽罗所有诸相。

  问:何等名为无涅槃法补特伽罗所有诸相,成就彼故,应知说名无涅槃法补特伽罗?答:无涅槃法补特伽罗有众多相,我当说彼相少分。﹝即六种标相。﹞

  26 “姓”字,《金藏》误作“性”。

  27 谓引无漏本有种子证文。

  28 “三无漏根”谓:未知当知、已知、具知三根。

  29 《瑜伽》卷五十七原文:

  三约现行不成就,约种子或成就。谓般涅槃法;或不成就,谓不般涅槃法。

  30 《地持经》,北凉昙无谶﹝梵文为“dharmaraksa”﹞译,八卷。

  31 《善戒经》,宋求那跋摩﹝梵文为“gunavarman”﹞译,十卷。

  32 即《瑜伽》卷三十五。

  33 见《瑜伽》卷三十五〈初持瑜伽处种姓品第一〉:

  又﹝原文﹞从无始﹝世﹞,展转传来,法尔所得,﹝是名﹞本性住﹝种﹞姓。

  34 “彼”,谓《瑜伽》前文。有“﹝菩萨﹞六处﹝殊胜﹞”。

  35 亦连同以上引经论通证中如《瑜伽》卷二十一等文,均能证“定有法尔无漏种子,不由熏生”。

  36 灵泰《抄》云:

  即如前无始时来有种种界。

  37 智周《演秘》云:

  据本名“初”。如一贪心,本唯一种。此种生现,现行灭已,此还自类前后引生;至对治道,种方永断,故无杂乱、中断等过。

  38 灵泰《抄》云:

  量云:后念七识定能熏新熏种。因云能熏摄故。犹如前念。

  39 “姓”字,《金藏》有,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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