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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中论讲记 二、观去来品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8日
来源:   作者: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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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中论讲记 二、观去来品

 

  本品主要观察来去。人们认为有来去,比如从彼处来到此处,从这里去往那里;从善趣转生到恶趣,又从恶趣转生到善趣;心中先生起柱子的执著,之后又去执著瓶子;心中先生起无的分别,之后又生起有的分别。

  世间虽然有来去的说法,但依佛法的究竟奥义,来去是不存在的。顶礼句里有“不来亦不去”一句,而不来不去的道理就在本品宣说。以前上师如意宝讲过,《观去来品》的推理比较难懂,如果懂了,其他品的推理也容易懂。虽然每一个推理都有不同的特点,但只要你懂了其中一种,其他的推理也容易通达。因此,第二品是关键的一品。

  一品一品学下去,可能有的道友会觉得很多推理基本相同,不来不去、不生不灭等似乎都差不多。但实际上,每一个推理都有不同的作用。众生的实执千差万别,我们只有以不同的推理断除他们的种种实执和邪念,这才能给他们最大的利益。为什么佛陀要讲八万四千法门,为什么龙猛菩萨要著《中观六论》,目的就是要对治众生的各种分别妄念。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分别和执著,也就需要不同的法来对治。比如在座的道友,有的对《俱舍论》特别有信心,因为《俱舍论》对他的相续有很大帮助;有的认为《大圆满前行》是至高无上的法,因为他觉得《大圆满前行》最适合他;有的认为中观最殊胜,因为中观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利益。就刚刚学过的第一品十四个颂词来说,我想每个道友的理解和受益也会不同,也许有的人认为第一颂非常好,而有的则受益于第十四个颂词。所以,每一部论典、每一个颂词都有宣说的必要。

  当然,没有信心的人,释迦牟尼佛的三藏十二部对他的相续也不会有一点利益。但对有信心、也有前世因缘的人来讲,只要即生付出精进,单单一部法已经足以让他获得无穷利益,更何况所有的佛法。所以,针对不同的相续,种种法门都会带来不同的利益。

  因此,在平时说话、讲考或传法的过程中,不要一口断定“这个法不好”或“这个法没有用”。对某个人来讲,可能某一部法不一定用得上,比如对大圆满自宗根机的人来说,不一定要学《俱舍论》;但对某些人来说,要断烦恼,大圆满用不上,而《俱舍论》却起很大的作用。所以,我们平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语言。智者说话相当谨慎,但愚者却很随便,往往因为说话而造了很多恶业。

  关于不来不去的道理,佛经云:“妙力伏,色法无来亦无去。”妙力伏是佛的一位眷属,佛对他说:妙力伏啊,你应该知道,一切色法是无来无去的。当然不仅色法,一切心法也是无来无去的。

  佛经虽然有这个教义,但到底怎么无有来去呢?这就需要《中论》的推理了。所以,对于现在的知识界人士来说,我们把《中论》介绍给他有相当的必要性。为什么呢?因为《中论》对佛经里“无来无去”、“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教义是以理证抉择的;只要以智慧一一分析,就能获得空性的见解。当然,没有智慧的人不会懂得这种分析,但有智慧的人学了以后,就会对佛经里所谓“无来无去”的道理生起定解,知道一切万法的确没有来去,只不过众生因迷乱实执不能见而已。那时候,他们对佛陀的教义一定会生起不可思议的信心。

  虽然有些道友还不知道为什么要学《中论》,但读过《般若经》的道友就会知道,如果没有中观的理证,佛经所宣讲的空性教义就很难解释。所以,我们要通达理解佛经的空性教义,就一定要借助龙猛菩萨的理证。

  我看了龙猛菩萨的传记之后对菩萨生起了极大的信心,佛陀在那么多的经典中对龙猛菩萨作了授记,而菩萨对佛教的贡献又如是广大……我们知道,龙猛菩萨已经真实通达了佛的密意,而《中论》也真实解释了佛的密意,但现在很多讲经的人是否通达了佛的密意很难说。所以,大家一定要依靠得地菩萨的论典来理解佛经的密意,像印度的二胜六庄严,他们的论典非常可靠。能学习这样的论典,对我们每个人来讲非常难得。

  戊二、(观去来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己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以理广破来去;二、以理证略说。

  庚一、(以理广破来去)分五:一、于作业观察三时而破;二、于作者观察三类而破;三、破有来去之能立;四、观察去法与去者一体异体而破;五、观察去法之一异而破。

  辛一、(于作业观察三时而破)分二:一、总破三时道;二、别破去时之道。

  壬一、(总破三时道):

  我们观察来去,主要从去上抉择,破了去,来也就不成立了,因为去来只是从不同方向上观待安立的。

  要观察去,首先要分析作、所作和作者。作是作的行为;所作是作的业;作者是作业的人,也就是能作。在藏文文法当中,作有能作的作和所作的作。比如我用斧子砍树,每一个砍的动作叫能作方面的作;而树上的木头一块块被砍下来,树最终倒在地上,这是所作方面的作。而单从能作方面来看,作又有自动的作与他动的作。比如我去色达,这是作者自身的行为,所以是自动的作;我用斧子砍木柴,斧子是能作,要借人的力量,所以是他动的作。

  这里我们所要观察的去,不是他动性的,而是自动性的动作。比如一个作者,他从什么地方来,是从自己的身体上表现出的;到什么地方去,也是从自己的身体上表现出的。所以,从文法上讲,他的动作是自动性的。

  人们认为去是存在的,比如我从家里走到经堂,这就是去。但实际上,这只是名言的一种假相,在胜义中去是不成立的。

  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

  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

  已去的道路上没有去,未去的道路上也没有去,离开了已去与未去,去时的道路上同样没有去。

  在名言中,从这里出发前往某地称为去。在去的过程中,对照作、作业、作者,也有去、去业、去者。比如我去经堂,去的人是我——我是去者;我跑过去或如理如法地走过去,这是去的行为,也就是去法;依靠我的身体和去的行为所经过的道路,就是去业。我们以胜义理证观察,这个去是在已去、未去的道路上建立呢,还是在去时的道路上建立?在三时的道路上都无法建立。

  “已去无有去”,在已经去过的道路上,去的行为已经刹那刹那灭完了,哪里还有去呢?就像世人所谓“过去的事不再提了”,在去过的道路上没有一个真实存在的去。

  “未去亦无去”,在还没有去的道路上,去的行为尚未产生,像石女的儿子一样,所以也没有去。比如待会儿下了课我要回去,我将要去的道路就是未去,这上面哪有去呢?

  “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去时”也就是正在去的道路。下面还会有“见时”、“烧时”等概念,从时间上看,这些都是指现在的时间,排除了过去和未来。除了已去与未去以外,去时的道路上也没有去。

  人们认为:已去的道路已经去完了,没有去;未去的道路还没有产生,也没有去,这两点可以成立。但在正在去的道路上人正在走,此时肯定有去。我想很多人这方面的实执可能比较强,没有学过中观的人往往会这么想:我正在去啊!我背着书包正走在路上,这不叫去那什么叫去呢?

  其实这个去并不成立,因为去时的道路——正在去的作业根本无法成立。人们用脚来行走,已经跨越的道路是已去,还没有跨越的是未去,除了已去、未去之外,并没有一段去时的道路。如果认为脚正踩踏的地方就是去时的道路,那我们可以观察脚趾下方的微尘:脚趾后方的已经踩过了,是已去;前方的还没有踩,是未去;在已踩和未踩以外,你能不能指点出一段正在踩的道路呢?肯定不能。如果连去时的道路都不成立,那它上面的去更无法成立了。

  以上我们从三时的道路——作业上作了观察,结果任何作业上都没有去,由此可知去根本不成立。

  不从作业上观察,单从去的行为上观察也可以。比如将我正在走路拍下来进行观察,虽然名言中去的行为是连续的,但照片上我正在走路却是静止的,可以说处在一个非常细微的刹那中。这个行为之前的行为已经过去了,是已去;而这个行为之后的行为还没有产生,是未去;已去和未去都没有去。那是不是照片上的这个行为叫去呢?这个行为动都不动,怎么能叫去呢?如果把去安立在一个刹那上,说它是正在去,那也不合理。因为,这个刹那如果可分,那它要么是已去要么是未去,而不可分的刹那根本不存在。所以,所谓的去时不成立,没有去时——正在去,也就不会有去时去。

  不仅走路中没有去,在万事万物的迁变中都没有去。人们认为河水去年、今年一直在流淌,但观察河水流过的地方,已去、未去、正去的地方有没有真实的流动呢?没有。人们认为心念在刹那刹那不停地迁变,但观察心执著的对境,已去、未去、正去的对境上有没有真实的迁变呢?没有。

  当然名言中可以成立去,这条道路我以前去过、现在正在去、以后也会去,这些都成立。但这些都是分别念假立的。下课后,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动作到底有没有去?“啊,堪布,我已经发现去了。你看我的这个动作就是去呀!”但请仔细分析一下你的身体、行为和道路,看正在跨步的时候有没有去,肯定没有去。要知道去只是分别念假立的名言,是一种迷乱显现,实际根本不存在。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达大慈大悲的佛陀所宣讲的“诸法无来去”的教义。

  我们为什么要学中观呢?目的就是要通达佛经的殊胜密意。只有以中观的理证抉择,人们才能真正接受空性真理,可以说它就是通向空性的桥梁。尤其是现在的知识分子,要遣除他们的执著,一定要用中观的推理。这些知识分子虽然自认为很有智慧,但在中观的推理面前却往往感到迷惑,这是因为出世间的智慧更为深细的缘故。但真理毕竟是真理,他们再再推究之后,一定会对佛陀的智慧生起坚定不移的信心。

  在学习中观的过程中,认真、努力最重要。有些人以前并不怎么聪明,但通过背诵、思维,现在越来越有智慧,超越了很多人。就像赛跑,落后的人通过努力渐渐跑到了前面。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二规教言论》中说:“若自相续增学问,昔过己者成同等,昔同等者居其上,最终获得极无上。”所以,有智慧的人通过精进和努力,相续中的学问再再增上,以前胜过自己的,现在与他平等了;以前和自己平等的,现在已经超越他了;最终自己获得无上的佛果。

  而有些人恰恰相反,开始还可以,但渐渐就不行了。也像赛跑,有些人本来跑在前面,但慢慢落到中间,甚至倒在地上不能动了。我们的闻思修行就是一场赛跑,在这个过程中,希望大家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太可惜了。有些人虽然多年闻思修行,但中间遇到了不好的因缘生起了邪见,然后就倒在地上一直起不来,实在可惜!

  当然,除了非常聪明的人以外,刚开始学时一般人很难听得懂中观。有些藏传佛教的大德说:刚学因明和中观,就像被棍棒打到头上,有种昏厥的感觉,一直反应不过来,但闻思过三四次以后就会通达。当然,也有可能听了三四次还是不能通达。总之,希望大家认真观察、好好努力!

  壬二、(别破去时之道)分二:一、说对方之宗;二、破彼宗。

  癸一、(说对方之宗):

  动处则有去,此去时之动,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时去。

  在脚提放的地方有去,这就是去时的去——去时上的动作,这一动作并非在已去、未去的道路上有,因此说是去时有去。

  这一颂是外道或有实宗的观点。对方认为:何处有脚部提放的动作,这个地方就有去的行为。这个地方,就是指脚正在跨越的道路,也就是去时。在去时上的动作,就是去法。虽然去法存在,但并不是在已去的道路上存在,也不是在未去的道路上存在,而是在去时——正在跨越的道路上存在,所以说去时有去。

  去时也可以理解成正在去的动作本身——脚部正在提放、正在跨越的动作。对方认为,在这个去时的动作中有去。比如,一个人正往东方去,此时他脚部的动作就是去时,这里面有去。不是在已去的动作中有去,也不是在未去的动作中有去,而是在去时的动作中有去,所以说是去时有去。

  癸二、(破彼宗)分三:一、若去法有去则成去时无去;二、若去时有去则成去法无去;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

  子一、(若去法有去则成去时无去):

  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去时——正在去,它既可以表示去的作业——道路,也可以表示正在去的动作本身。但不管是什么,去时一定要依靠一个去的行为才能成立。

  对方认为去时有去,但这一点只能在名言中以假立的方式成立。在胜义中,既然是“去时去”,“去时”和“去法”就应该同时成立,也就是说,在去时去的过程中,既要有“去时”的自体,又要有“去法”的自体。所以,一定要通达下面对于“去”这一动作的观察。在去时去的过程中,如果是名言中,既可以假立“去时”,也可以假立“去”,合起来是“去时去”;但在胜义中,这个“去”的行为只有一个,是用它成立“去时”还是用它成立“去法”?这是破的关键。

  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

  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

  去时怎么会有去法呢?如果去法有去,那么离开了去的行为的缘故,去时不可得。

  从科判上看,这一颂和下一颂都是从去时和去法上作观察。前面讲过了,在去的过程中有三个法:去者、去法和去业。这就像汉语言中的主语、谓语和宾语,具足了主谓宾句子就完整,不具足就不完整。同样的道理,只有具足了这三个法,去的过程才能圆满。

  按月称菩萨《显句论》的观点,这里的去时就是指正在去的道路。对方认为,在已去、未去的道路上没有去法,而在正去的道路上有去法。

  正去的道路上怎么会有去法呢?在这个去的过程中,既要有去时,又要有去法,而这两者都要依靠去的行为。有了去的行为才能成立去法,否则怎么是去法呢?同样,也要有去的行为才能成立去时——去的道路,因为作为去的作业,一定要依靠它的行为。而去的行为只有一个,如果用它成立了去法本身,那么去时就不能成立了。为什么呢?因为胜义的观察不像名言,在名言中既可以假立一个去时,也可以假立一个去法,合起来成为去时去;但在胜义中,任何具自性的法要存在都只能有一个,去的行为——去法也不例外,如果用它成立自身,那就不能再成立去时了。所以,如果去法单独成立,就没有去法来成立去时,那么去时就不可得了。没有去时,只有去法,怎么能成立去时去呢?

  如果去时表示正在去的动作本身,那么在这个去时当中也没有去法。比如我从印度灵鹫山到王舍城,已经过去的动作是已去,还没有产生的动作是未去,而正在去的动作就是去时。在这个去时当中,有没有去法呢?没有。因为去时本身都不成立,这一点前面已经破过了。再举一个比喻,我用一根针穿破一百张纸,在穿破其中一张纸的刹那上安立正在穿的动作——穿时。但这个“穿时”实际不成立,因为这张纸有上下两面,所以穿破上面和下面的时间必定不同,也就是说这个过程是可分的,故“穿时”不成立。

  所以,不管怎么安立,去时去都不成立。

  子二、(若去时有去则成去法无去):

  若言去时去,彼者于去时,

  应成无去法,去时有去故。

  如果说去时有去,那么去时的去法就不存在,因为唯一的去已经用来成立去时的缘故。

  在去时去的过程中,只有一个去,如果用它成立去时,那么去法就无法成立。去时要依靠去,有了行为,才能成立所谓去时的道路;而去法要成立,也要依靠这个去的行为,没有去的行为,就不是去法。两者都要用去的行为,如果用去的行为成立了去时,那么去法就无法成立。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去时和去法是观待的缘故,二者自性不成立。去时要不要依靠去法呢?要依靠去法,没有去法,去时不可能成立;去法要不要依靠去时呢?也要依靠去时,没有去时,去法也不可能成立。所以,去时未建立之前不可能有去法;去法未成立之前也不可能有去时,也就是一者不成立另一者也不成立,一者成立另一者才成立。由于二者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去时去不成立。

  子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分二:一、有二去法之过失;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丑一、(有二去法之过失):

  前面的推理大家应该清楚,首先是总破三时的道路:已去的没有去,以脚趾前端为界限,它之后的地方都踩过了,所以在已经去过的道路上再不会有去;而在脚趾还没有踩过的地方,所去的道路、能去的作者以及去法三者都不存在,所以也没有去;在已去、未去之间也没有正在去——去时,因为去时只不过是假立,并无实体,所以去时也没有去。

  其次,在别破去时之道时,我们从去时和去法上作了观察。比如去经堂,去的动作只有一个,那它是跟去法相关呢,还是跟去时相关?也就是说,它是用来成立去法还是去时?虽然在名言中可以有与去法以及去时相关的两个行为,但在胜义中去的行为只有一个:如果它成立去法,那么去时就无法成立;如果去的行为成立去时,那么去法就不存在。

  这里宣说去时有去则有二去法的过失。

  若去时有去,则有二种去。

  一谓为去时,二谓去时去。

  如果去时有去,就会有二种去法:一是令去时成立的去法,二是去时成立后的去法。

  在胜义中去的行为只有一个,成立去时就不会有去法,成立去法就不会有去时。如果要成立去时去,就会出现两种去的行为:一个是成立去时的行为(地面要成为去时——作业,必须以去的行为为前提,这样方可称为道路),第二个是在去时的道路上的去法。但这是不合理的。

  虽然在名言中可以有两种行为,比如正在走路,身体有一种动作,这叫能去的行为;道路上也有一种动作,这叫所去的行为。但到了胜义有两种行为就成了过失。为什么呢?因为,在去的过程中去的行为只有一个,如果它既要成立去时又要成立去法,那么就有两个去的行为,这明显相违。

  丑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

  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如果有两个去法,则有两个去者。因为离开了去者,去法不可得。

  在一个去的过程中,必定有一个去者、一个去法和一个去业——道路,这在名言中可以假立,但在胜义中并不成立。因为,如果要成立去时去,则会有两个去法:与能作相关的去法、与所作相关的去法;有两个去法,就应该有两个去者,因为离开了去者,单独的去法得不到。

  比如去经堂,去者本来只有一个,如果能作的行为和所作的行为都真实存在,那就要有两个去法,有两个去法就会有两个去者:一个是去者本身——依靠能作的去法所建立的去者,一个是由所作道路上的去法引出的去者。这样一来,一个人去经堂就成了两个人去经堂。在名言中,一个作者可以同时做两件事情,比如一个人一边看书一边听音乐,这在名言中以不经观察、如梦如幻的方式是可以安立的。但在胜义中,这个作者并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因为有看和听两种行为。

  如果去时去的道理不好懂,我们可以观察吃时吃——正在吃。人们认为吃时吃存在,但这个吃的行为是建立吃法呢,还是建立所吃?如果承认前者,那么所吃就无法建立了。如果承认后者,那么吃法就无法建立了。如果说吃的行为既要与吃法有关又要与所吃有关,那就要有两个吃的行为,有两个吃的行为就要有两个吃者:一个是吃者自身——依靠吃法建立的吃者;一个是和所吃的饭有关,依靠所吃的吃法所建立的吃者。这样一来,就不是一个人在吃了,而是两个人在吃。所以,所谓的吃时吃无法成立。

  这个问题不好懂,大家要好好分析,今天不行明天,明天不行后天。吃饭的时候,在能吃、所吃方面要好好想;行走的时候,在能去、所去方面也应好好思维……这样就一定能通达无来无去的道理。从前常啼菩萨寻求智慧波罗蜜多法门时,一位如来的身相出现在他面前,如来赞叹了求法的功德,给他指路之后就消失了。在路上他一直在想:这尊佛从哪里来的?到哪里去了?见了法胜菩萨之后他询问了这个问题。法胜菩萨为他宣说了《诸佛无来无去品》。所以大家在走路的过程中也应该好好观察有没有来去,这样观察下去就会了知来去只不过是名言假立,根本不存在实体。

  当然,究竟的空性并不是单空,而是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站在中观应成派的角度,所谓诸法不存在并非只破有边,而是破除所有的边:不是有,不是无,不是有无二俱,也不是非有非无,远离四边才是中观的究竟奥义。

  以上从作业的角度作了观察,下面从作者的角度分析。

  辛二、(于作者观察三类而破)分三:一、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而成;二、总破三类去者;三、别破去者去。

  壬一、(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而成):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离开去者,去法的确不能成立,但去者存在,所以去法也应该存在。如果的确有去法,去者也可以成立,但去法不存在,又怎么会有去者呢?

  颂词前两句是对方的观点,对方认为:没有去者就没有去法,但去者是存在的,所以也应该有去法。比如我去成都,如果没有我这个去者,当然不会有去法;但世人都会认为有我这个去者,有去者就肯定有去法。

  后两句是中观宗的观点,中观宗认为:如果有去法则可以成立去者,但并没有去法又怎么会有去者呢?这是以同等理遮破对方。因为,去者和去法是观待的,没有去法就没有去者,没有去者也就没有去法。所以,在对方以去者成立去法时,我们就可以反过来以遮破去法的方式遮破去者。就像有道友说:道路应该有,有了道路就会有去者在道路上行走。其实这只是世人的想法而已。实际上道路和去者是观待的,一者不成立,另一者也不可能成立。就像父亲不成立,观待父亲的儿子就不会成立,没有儿子也不可能成立父亲一样。

  再总结此颂的意义。世间人看到天授在道路上行走就认为:去法存在,去者存在之故;即所立存在,能立存在之故。同等理破曰:先前没有去法的缘故,没有去者天授。虽然同样是观待,但对方不得不承认我们的观点。因为,互相观待的法,一者要成立另一者必须先成立,如果能观待不成立则所观待也不成立。总之,对方的观点只是分别假立,而我们的观点以理证成立。

  壬二、(总破三类去者):

  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

  去者不能去,不去者也不能去,除了去者与不去者之外,并无第三类去者。

  对方认为去法肯定存在,因为某人正在去是现量所见。但去法并不存在,其原因是:

  “去者则不去”,去者之所以成为去者,他一定要有去的行为,不具足这个行为就不叫去者,就像没有杀生行为的人就不是屠夫一样。但即使有去的行为成立了去者,去者也不能去,因为在去的过程中只有一个去的行为,它成立了去者,就没有去的行为了;如果去者还要去就有两个行为,有两个行为就会有两个去者。所以,去者不能去。

  “不去者不去”,去者都不能去,不去者更不能去。不去者本身就不具足去的行为,不具足去的行为怎么能去呢?就像柱子、瓶子等法一样,都不具足去的行为,所以不去者不能去。

  “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去者、不去者都不能去,那么这两者以外有没有第三类去者呢?没有。不管我们如何观察都找不到,既然不存在第三类去者,就更不可能有它的去。

  因为三类去者都不能去,所以去法不存在。但世人始终认为有来有去,这种观念可谓深入人心。学了中观以后我们要知道,所谓来去只是名言中的幻化,只是在如梦如幻的众生面前存在这种如梦如幻的显现;在胜义中并没有来去。所以,所谓来去只是众生面前的一种暂时存在。

  虽然我们知道这种暂时的存在是虚妄的,但要遣除它还需要一个过程。慈诚罗珠堪布的讲义讲了一个比喻:即使见到黄色海螺的具眼翳者知道海螺本来是白色的,但他仍然不能见到白色,只有治疗到了一定阶段,患者才能见到白色的海螺。同样的道理,虽然我们现在从道理上知道了一切万法不来不去,但实际生活中还是觉得有来有去,这就是我们现在的状态。在这个时候,我们首先要知道这是自己的迷乱,然后还要依靠龙猛菩萨的理证再再抉择,并依靠上师三宝的加持生起证悟。不仅是显宗,很多大圆满的窍诀也要依靠中观的理证来抉择。上师如意宝在《大圆满直指心性注疏》里说:我们要依靠中观最尖锐的理证来破斥心的来去。《大圆满心性休息》也有如是教言。

  这种观察方式相当重要,我们要在平时的生活中运用这些推理,比如在生嗔恨心时,应观察它的来去,这样就会明白烦恼即菩提。昨天我家来了一位客人,他说因为一件事情生了特别大的嗔恨心,一位在场的堪布开玩笑说:“好好好,我们把嗔恨的善根回向菩提!”所以,我们要用这些理证来观察心的来龙去脉,以通达其本性。

  壬三、(别破去者去)分三:一、若去法有去则去者无去;二、若去者有去则去法无去;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

  癸一、(若去法有去则去者无去):

  前面讲了,一切万法的来去在世俗中存在,在胜义中并不存在。这是否相违呢?不相违。因为,世俗中的一切都是假立的,假相的来去可以存在,但在胜义中来去根本不成立。这并不是用镇压的方式强迫大家承认,因为一切万法的本来实相就是无来无去,在众生面前显现的来去只不过是由暂时的迷乱引起的。假立的来去不必破,真实的来去必须破,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说:名言中假立的来去并不是这里所要推翻的,这里要推翻的是万法实相中的来去。

  对于不来不去的道理,我们要依靠佛经成立,但最主要的是要依靠龙猛菩萨无与伦比的智慧。《中论》的观点是任何学者都不得不承认的,因为这是依靠严密的推理建立的,智者一定会接受以理证成立的结论。如果没有理由推翻却又偏偏不肯接受,这就是愚者。所以,在和智者交流时,中观的理证相当重要。现在许多世间人认为,所谓的空性只不过是佛教的说法,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这只能说明他们并不了解佛教,并不了解中观,如果有所了解,就不会这么说。

  下面我们根据全知麦彭仁波切和果仁巴大师的分析方法,对“别破去者去”分别作一些解释。全知麦彭仁波切是从去者和去法是一体还是异体的角度来分析的。果仁巴大师是从去的行为与作者、去法有关还是与二者都有关的角度来分析的。此处的这三个科判就是按果仁巴大师的分析方法分的。

  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

  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

  离开了去法,去者了不可得。去法已成立了去者,没有去法而说去者有去,怎么能成立呢?

  先按全知麦彭仁波切的方法分析。“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离开了去法,去者了不可得,如果去法去者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体,那就只能成立去者,并没有单独的去法;“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没有去法还说去者去就根本没有意义。所以,去者和去法一体不可能成立。比如我去色达,如果去的行为和我成了一体,有了我这个去者就没有单独的去法;没有单独的去法,我去色达就成了说法而已,并不能真实成立。再比如吃饭,如果吃和吃者一体,那么吃者以外就没有单独的吃的行为,没有吃的行为吃者吃就无从安立。

  对抉择空性的人来讲,中观的观察很重要。现在人的分别念非常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依靠理证的抉择来建立中观的实相见解就相当重要。其实世间学问并不究竟,新的学说不断将旧学说推翻,但任何智者都无法推翻中观的空性见解,所以我们应无有畏惧地面对知识分子。当我们说“来去不存在”时,他们肯定会大吃一惊,会认为我们精神有问题:来去怎么会不存在?因为很多没有学过中观的人所理解的空性就是瓶子里没有水的断空。如果对方是正直的人,那我们就可以给他们讲中观的道理,对方可能理解起来会有点困难,但只要将理证宣讲清楚,对方就无法否认。所以,用中观的推理方式来抉择空性相当重要。

  癸二、(若去者有去则去法无去):

  去者去何处,彼去者将成,

  无去之去者,许去者去故。

  无论去者去往何处,去者都将成为无有去法的去者,这是因为你们承许去者去的缘故。

  这一颂说去者去法他体也不合理。对方认为去者和去法就像牦牛和瓶子一样是彼此无关的他体法。如果二者是他体,即去者和去法同时成立,则无论去者去往何处,去者将成为没有去法的去者。比如去拉萨,去者和去法是他体,这样一来去者就没有去的行为。为什么呢?因为你们“许去者去故”,而去者并没有去的行为。

  癸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

  若谓去者去,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者,说去者有去。

  如果说去者有去,此人则有过失:离开去法而有去者,说去者还能去。

  如果对方认为,去者和去法虽然在本体上是他体,但它们之间还是有一种联系——需要互相观待,不能分开。这只不过是一种说法而已。它们到底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说是他体,那就有“离去有去者”之过,去者就成了离开去法的去者;如果说是一体,那么以去法成立去者后去法就不存在了,去法不存在怎么能“说去者有去”呢?所以,去法和去者既是他体又是一体的说法根本不成立。

  这样观察以后我们就会知道,去者和去法是互相观待的假立法,但人们却把这种假立的法当作真实存在,于是产生了种种执著,这些执著只有证悟空性才能断除。

  刚才说了,这三颂的科判是根据全知果仁巴的注释分的,下面再根据全知果仁巴的分析方法对以上三颂作抉择。去的行为是与去法、去者相联还是与这两者都相联?

  “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如果去的行为与去法相联,去者就无法建立,因为离开了去的行为去者不可得,没有去者还说去者去就不合理。所以,在成立去法的情况下说去者去就有“离去有去者”的过失。

  “去者去何处,彼去者将成,无去之去者,许去者去故。”如果去的行为与去者相联,那就没有去的行为成立去法了;没有去法,即使有去者也没办法去。在只能成立去者的情况下,说去者去,就只好成立“无去之去者”了。

  “若谓去者去,是人则有咎。离去有去者,说去者有去。”第三颂是对以上两颂的总结。如果说去者去,就会有两种过失:一、“离去有去者”;二、“说去者有去”。另外还有一层意思:如果说去的行为既与去者相联又与去法相联,就有两个行为,有两个行为就成了两个作者,这极其过分。对方可能认为,未出发前我就是去者,一上路就是去者去。但这种概念只能在名言中假立,实际上并不合理。因为,未出发前怎么会是去者呢?以未来的去法成立现在的去者显然不合理。既然出发之前不可能有去者,那么去的时候去者和去法都要成立就一定要有两个去法。

  辛三、(破有来去之能立)分五:一、破来去之因——发;二、破来去之业——道;三、破来去之对治——住;四、破来去之果——返回;五、破住等具有存在之能立。

  壬一、(破来去之因——发)分二:一、承许作业也不成发;二、不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癸一、(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已去中无发,未去中无发,

  去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

  已去的道路中没有出发,未去的道路中没有出发,正在去的道路中也没有出发,什么地方有出发呢?

  发是出发、发动的意思,这在汉文和藏文中都基本相同。对方认为:没有出发就没有去,就像没有龟毛也不会有龟毛制成的衣服一样;但是出发存在,所以它的果——去也存在。破曰:如果有出发,那么它在三时的道路或行为中应该存在,但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在已去的道路或行为中没有出发。已去的已经去完了,而出发是现在的状态,所以,在已去的作业中没有发。

  其次,在未去的道路或行为中没有出发。对于未去的道路,人们的确有“还没出发”、“就要出发”的说法,但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这段道路还不存在。虽然面前有一段地面,但还没有去它就不叫道路。也就是说,道路是观待去者和行为而安立的,离开此二者的缘故这段地面并不能安立为道路。所以,既然道路还不存在,它上面的出发也就不可能成立。对于未去的行为,由于时间相违,所以也没有出发。

  最后,正去的道路或行为中也没有出发。有人认为,已去、未去中都没有出发,但正去的道路或行为中有出发。在名言中出发是去的因,但真正观察时,出发就是去。前面抉择过,在已去、未去之外,并不存在一个正在去。没有正在去的道路或行为也就不会有出发,所以正去时也没有出发。况且,去时中有发就会有两个行为、两个作者的过失。

  从三时观察都没有出发,就说明发根本不存在。这是在有出发的作业的情况下作的观察。

  癸二、(不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于未发之前,何处发可成?

  去无去时无,未去何有发?

  在未出发之前——停留之际,哪里有出发呢?已去的道不存在,去时的道不存在,这些没有出发;而未去的道,又怎么会有出发呢?

  前面观察了在有作业的情况下没有发,那么在不承许作业的情况下在什么地方成立发呢?没有地方成立发。

  对一个停留者来说,已去的道路和正去的道路都不存在,因为发是去的因,没有发自然不会有已去的道路,也不会有正去的道路。既然没有这两种道路,也就不会有这上面的发。那么未去的道路上有发吗?未去的道路还不存在,怎么会有发呢?也没有发。所以,没有出发之前,何处也没有发。

  这是根据全知果仁巴的科判作的观察。

  壬二、(破来去之业——道):

  一切无有发,何故而分别?

  去无未去无,亦复去时无。

  一切情况下都没有发,为什么还要分别呢?连发都没有,又怎么会有道路呢?所以已去的道路不存在,未去的道路不存在,去时的道路也不存在。

  对方认为:道路是存在的,所以有发。破曰:不管是去还是停留,一切情况下都没有发,没有发为什么还要起这种分别呢?连发都不存在,又怎么会有道路呢?不可能有。已去、未去、去时这三时的道路都不存在。

  壬三、(破来去之对治——住)分二:一、总破住;二、别破去者住。

  癸一、(总破住):

  去者则不住,不去者不住,

  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

  是去者则不能住,不去者也不能住,离开了去者与不去者之外,哪里还有第三种住呢?

  对方认为:去是存在的,因为住存在。住是去的对治法,有对治法就说明该法是存在的。就如有光明就有黑暗,有此岸就有彼岸,有烦恼就有智慧,有白色就有黑色一样。

  实际上住并不存在。首先,去者不能住。去者就是已经出发正在去往别处的人,具有去的行为怎么能住呢?不可能。因为住不是去,二者是对治的法。再者,不去者也不能住。不去者本来就安住着,是安住者就不能再住。如果能再住就有两种行为乃至两种作者的过失。这个道理可以举例说明,比如一根树枝断了,那是断者断还是不断者断呢?不断者断也不合理,因为不断者的本体就是完好的,完好怎么能断呢?断者断也不合理,因为断者已经断完了何必再断呢?再断就有两个断的行为及两个断者的过失。那么,除了去者和不去者以外,有没有第三种住的情况呢?没有。因为第三品根本不存在,那怎么能住呢?不能住。

  认识空性的道理要依靠胜义理证。在胜义观察中,住要么是去者住要么是不去者住,如果二者都不住就说明没有住。比如天授从王舍城去鹿野苑,他有去的行为故不住;供施住在王舍城不去鹿野苑,他虽不具有去的行为但也不住,因为再住就有两个住的行为。再比如去喇荣,如果正在去,那就是去者,去者不能住;如果已经住在喇荣,那就是住者,住者也不能再住。所以,在真实的观察中住不存在。

  人们认为的住只是迷乱分别,是宿世今生颠倒串习的结果。就像一个小孩,他从小学的是无神论,并没学过佛法,长大以后自然没有正见。同样的道理,要树立正见,也应反复串习。比如,小孩子从小就学习佛法,长大以后自然会有正见。如果我们了知存在的东西都是假立的,实际上并不存在,在法界本体中住和不住、来和去等无二无别,明白这一道理后加以串习就会生起正见。

  癸二、(别破去者住):

  若当离于去,去者不可得,

  去者若当住,云何有此义?

  不离去法,去者无法安住;而如果离开了去法,去者又了不可得,因此,你们说去者能够安住,哪里有这样的道理呢?

  对方认为:虽然不去者和第三品都不住,但去者应该有住。比如我是去者,我到了成都住下来,这不是去者住吗?所以,去者可以住。

  但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如果不离去法,去者肯定不能住。因为正在去的时候有去的行为,所以不可能住。当去者住下来之后就离开去法而成了住者,既然已经不是去者,也就没有去者住。所以,去者住不可能成立。

  如果对方又认为:去法存在,因为去之外的住存在。这也不合理,因为住观待于去,而三时中都没有去,所以没有住。首先,“去时”不成立,即使有去时也不可能有去法,再进一步,即使去法成立也不可能成立住法,二者于同一时间成立相违故;同样,既然在已去与未去的道路上没有去法,则于其上的住法不成立。

  壬四、(破来去之果——返回):

  去时无有回,去未去无回。

  正在去的道路上没有返回,已去与未去的道路上也没有返回。

  这里说返回,其他的讲义中有的说止,有的说息,实际都是去之后的另一个行为。对方认为去肯定成立,因为我去了以后就要返回,果——返回存在的缘故,因——去也存在。

  这里从三时的角度对返回作了观察:“去时无有回”,在正在去的道路上没有返回,比如我去色达,正在去的时候哪里有返回呢?在去的行为结束以后才有返回,去的动作正在进行的过程中不可能有返回,如果有就成了相违。“去未去无回”,“去”是已去的道路,已去的道路不存在了,所以不会有返回;“未去”是未去的道路,还没有去怎么会有返回呢?比如还没去色达哪里有返回呢?也没有。所以,在去、未去、正去这三时中都没有返回。

  壬五、(破住等具有存在之能立):

  所有去发回,皆同于去义。

  住的能立——去发回都不存在,这与去的能立不存在是一样的道理。同样,发回的能立也不存在。

  住的能立——去发回不存在的道理与去的能立不存在的道理是同样的。对方认为安住存在且有三个能立:一、与安住相对的去存在;二、安住的初始动作——发存在;三、返回存在。但龙猛菩萨说这三个能立都不存在。

  首先,去不存在。前面以破住来破去,现在以破去来说明住不存在,因为去和住是相对的法。前文破住是:“去者则不住,不去者不住,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现在破去:“住者则不去,不住者不去,离住不住者,何有第三去?”这就遮破了去法。

  其次,发不存在。发是去的初始,从发动或趋入的角度来讲它也可以是住的初始,这两方面在藏文中都有体现。前面破去的发是:“已去中无发,未去中无发,去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这里破住的发是:“已住中无发,未住中无发,住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这就遮破了住的发。

  最后,回不存在。前面破去的回是:“去时无有回,去未去无回。”这里破住的回是:“住时无有回,住未住无回。”正在安住时没有回,因为住和回相违;已住的状态中没有回,因为已经住完不存在了;未住的状态中也没有回,因为还没有住,也就谈不上回。所以回也不存在。

  至于发回的能立也不存在的道理,大家可以类推。

  颂词懂了,大家还要串习。甚深的空性教义不像其他的知识,不反复专心串习可能一下子很难真正通达。所以,大家还是要花一定的时间下功夫。

  辛四、(观察去法与去者一体异体而破)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壬一、(略说):

  去法即去者,是事则不然,

  去法异去者,是事亦不然。

  去法与去者是一体,这是不合理的;去法与去者是他体,也是不合理的。

  对方认为,我亲眼见到人们在路上来来去去,或自己走或借助工具而行,难道这些去法和去者都不存在吗?对此我们可以反问:如果去法和去者自性存在,那么它们是一体还是他体?

  如果去法去者二者是一体,那么这是“不然”的,即不合理;如果去法异于去者,去法是一个本体,去者是另一个本体,这也“不然”。

  壬二、(广说)分二:一、去去者一体不合理;二、去去者异体也不合理。

  癸一、(去去者一体不合理):

  若谓于去法,即为是去者,

  作者及作业,是事则为一。

  如果说去法即是去者,二者成为一体,那么一切作者与其所作的行为就成了一体。

  如果去法和去者成为无二无别的一体,就像柱子的无常和所作一样,那么一切作者与作法就成为一体了。比如吃者和吃法,看者和看法,砍树者和砍法……都成为一体了。但这一点,谁也不敢承认。所以,去法去者一体不合理。

  癸二、(去去者异体也不合理):

  若谓于去法,有异于去者,

  离去者有去,离去有去者。

  如果说去法与去者成为他体,则有离开去者而有去法、离开去法而有去者的过失。

  如果去法和去者是他体——各具自性的事物,那就有离开了去者还有去法以及离开了去法还有去者的过失。去者一定是有了去法才成为去者的,如果去者没有去法而单独存在就不合理;去法也一定是去者的去法,如果没有去者而去法单独存在也不合理。可见,承认去法去者他体就把二者的观待关系割裂了。

  人们总是凭想像别别建立去者和去法,比如天授要去汉地但还没有去,人们却称他是去者。但我们何时能在去的行为以外找到一个去者呢?即使历经百年、用种种方式寻找也找不到。

  中观的推理是探求真理的工具,掌握了它就可以破除一切虚妄分别,而现在人们的分别念又特别多,所以中观的推理非常重要。有些道友傲慢心很重,“我以前读过什么什么学校”,“我以前如何如何”,“我以前学过大圆满”,“我以前学过大手印”……有些是世间法上的傲慢,有些是佛法上的傲慢。但一遇到中观的推理,他们的“智慧”就用不上了,所以大家不要有傲慢心,还是要好好学习。

  壬三、(摄义):

  去去者是二,若于一异法,

  二门俱不成,云何当有成?

  去法与去者这二法,如果在一体、异体的二门中都不成立,那它们的自性又怎么成立呢?

  去法与去者一体是一门、他体是一门,这二门都不合理,上面以广说的方式已经抉择了此理。“二门俱不成,云何当有成?”既然这二门都不成立,那怎么还能成立去法和去者呢?虽然在名言中去者去法可以成立,但它们经不起胜义的观察,并非真实存在。在真实义中要存在,要么是一体要么是他体。但观察时,一体不成立,他体也不成立。既然都不成立,那还有没有其他的存在方式呢?没有。所以去法和去者不可能存在。

  按宗喀巴大师的注释,上面抉择了去法和去者一体、他体的情况以后,这一颂抉择不可言说的情况——非一非异。宗大师说:犊子部认为有一个不可思议的我,它和五蕴非一非异,但这一点不成立;和这个道理一样,如果认为去法和去者不是一体、不是他体,也不合理。宗大师以此单独安立了一个科判。

  以上观察了去者和去法是一体还是异体,下面观察一去法、异去法,也就是去者是用这个去法去还是用另一个去法去。

  辛五、(观察去法之一异而破)分二:一、观察一去法而破;二、观察异去法而破。

  壬一、(观察一去法而破):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是去,

  先无有去法,故无去者去。

  以这个去法才能了知去者,所以去者不能再用这个去法去;而先前又没有去法来成立去者,所以没有去者去。

  对方认为:既然“天授在走路”、“说者在说话”、“作者在做事”等概念全都存在,那么“去者在去”也可以成立。

  我们知道,去者是以去法来成立的,比如去成都的人是去者,这是以他的去法来成立的。既然以去法才能表明去者,那么去者要去还能不能再用这个去法呢?不能用。因为去法只有一个,成立了去者就不能再作去者的去。

  如果先前有一个去法成立去者,之后再用现在的去法而去,这样也可以说去者去。但在去者之前去法根本不可能成立,没有去法就不能成立去者,去者不成立,有去法也不能去,犹如石女的儿子。所以,去者去不成立。

  龙猛菩萨的中观理证经得起任何观察,不管什么智者,谁也举不出不空的例子。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等论典中也经常赞叹龙猛菩萨具有非常殊胜的智慧。世间人有一点智慧就造恶业甚至毁坏人类,而龙猛菩萨却用智慧来救渡众生。这样的圣者,任何世间智者,像牛顿、爱因斯坦等都无法与之相比。

  壬二、(观察异去法而破):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异去,

  于一去者中,不得二去故。

  以这个去法才能了知这是去者,所以去者不能用其他去法而去,因为在一个去者中不存在两个去法。

  去法没有成立之前,去者不可能成立,因为去者一定要依靠去法才能成立。既然之前没有去法,只有依靠现在这个去法才能了知这是去者,那去者用哪个去法去呢?能不能还用这个去法呢?不能。这一点前面说过了。那能不能用和这个去法不同的另一个去法呢?也不能。为什么呢?因为在一个去者当中,不应该既有表明去者的去法,又有表明去的行为的去法。否则,有两个去法就会有两个去者的过失。

  庚二、(以理证略说)分二:一、观察是否去者而破;二、观察第三者而破。

  辛一、(观察是否去者而破):

  决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

  不决定去者,亦不用三去。

  决定成立的去者不能从三种道路上去;不是决定成立的去者也不能从三种道路上去。

  决定的去者就是依去法而成立的去者,比如我有去成都的行为,所以我是决定去成都者。从已去、未去、去时这三时或三种道路上观察决定的去者都不能去,所以“不能用三去”。对于“三去”,宗喀巴大师认为是去者、去法、去业,即决定的去者从作者、行为、道路三方面观察都不合理。不决定去者就是不依去法的非去者,不管从已去、未去、去时三方面观察,还是从去者、去法、去业三方面观察,非去者都不成立。所以,去者非去者以三去观察都不成立。

  辛二、(观察第三者而破):

  去法定不定,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所去处皆无。

  去法既决定又不决定的去者也不从三种道路上去,所以,去法、去者、所去的道路都不存在。

  前面抉择了决定的去者和不决定的去者都不能去,这里观察第三品——定不定二俱的去者更不可能去。对于“三去”,全知麦彭仁波切按照《佛护论》的观点是从已去、未去、去时抉择的,宗喀巴大师的《理证海》则从作的行为、道路、作者三方面作了抉择。

  通过以上观察可以知道,在实相中没有去者、去的行为以及去业——道路,即“是故去去者,所去处皆无。”

  本品一直在观察去,并没有直接宣说来,但来也属于去,二者只是方向不同:从这里前往别处叫去,从别处到这里叫来。所以,观察了去,也就观察了来。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说:这里所观察的来去是脚步上的行为,但这只是一种表示,它要说明的是一切万法都没有来去。

  大家应该清楚,所谓的来去:脚上的动作、车辆的运行乃至万法的运动,这一切都如虚空一般在胜义中根本不存在。对于不来不去的道理,《等持王经》、《无尽慧经》和《般若经》等经典都有宣说,对经中所宣说的道理以理证的方式抉择相当重要。《中论》开篇即说:“不来亦不去……”,当时道友们都有疑惑:怎么会没有来去呢?通过理证观察以后,我想很多道友对空性都有一定的认识,知道来去只是分别念假立而已,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从家里到经堂来,从经堂回家里去”等,这些都是分别念形成的概念,以理观察时,去法、去者、道路都不成立,哪里找得到来去?不仅外境的法,当我们观察内心的贪嗔痴时会知道心也没有来去,这样就能通达心的本性。所以我想,我们要到达万法空性的境界,以中观的理证观察相当重要,不管修学大圆满、大手印、大威德等何种高深法门,始终不能离开这样的观察。

  堪布阿琼仁波切有一个非常保密的密法教言,教言说:即生开悟对个别人来说确实是存在的,但要有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殊胜证悟境界的上师;二是具有证量的教言;三是具有把上师观成真正佛陀的具信弟子。具足这三种条件,在因缘聚合时,上师简单一句话,弟子就有可能当下顿然开悟。

  这里的上师一定要具有殊胜证悟。教言要像全知龙钦绕降、全知麦彭仁波切等传下来的具有证量的法。弟子则不能像现在求密法的某些人一样,整天看上师的过失:上师偏心,上师有嗔心,上师行为不如法……整天这样观察,同时还想依靠上师的教言获得成就;我们应该把上师观成佛陀。如果具足了这三种条件,哪怕上师一句话,弟子也很有可能当下开悟。希望大家好好观察,看自己是否具有这些条件。如果没有具相上师,弟子很可能被引入漫无边际的黑暗中。如果自己的信心不够却一味盲修,那也只是浪费时间。

  本品抉择了如虚空般不来不去的法界实相,而能观察的无显智慧也没有本体,只是一种妙用。对此,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里以喻说明:如同用火焚烧木柴,木柴焚尽时火也会熄灭;同样的道理,所执的法不存在,能执的分别心也尽息无余,这就是所谓的无显智慧。对于这一真实智慧,在大圆满、大手印中还有不同的说法或名称。

  作为一般根机的人,中观的观察方法相当重要。在全知无垢光尊者和堪布阿琼等大德的教言中都这样宣说:首先以中观的方式来观察自己心的来龙去脉,之后就会知道:心并不像我们以前所想像的那样存在,它没有来源和去处。在慈诚罗珠堪布的《中观根本慧论讲记》里面,也宣说了证悟大圆满为什么首先要以中观的方式来观察等教言。当我们以中观的观察方式对心性有所认识后,见解就不容易退转。

  因此,希望大家在学习《观去来品》时能够深入观察。没有深入观察,只是口头上“无来无去”地滑过去,也没有什么意义。其实这些道理并不简单,一旦深入细致地观察,就可以趋入甚深密法大圆满。

  无有来去是诸法的胜义实相,无常是诸法的世俗实相。空性不好通达,但周遭人事的迁变却很容易让人体会到无常的力量。昨天我去色达,在街上遇到了当年读甘孜师范的一位同学。看着这个“老人”,我在想:他是谁啊?但一直想不起来,很尴尬。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原来是二十年前的同学。我说他已经老了,他也说我也老得可怜。我的心里生起了强烈的无常感。通过他的表情,我看到了自己的变化。短暂的人生一晃就过去了!那时我仿佛正在翻阅一本厚厚的经典,品味着人生无常的道理。生命在流淌,世事皆无常,我们应珍惜眼前的时光。在流动迁变中,我们应当寻求永恒不变的真理。

  己二、(以教证总结):

  在学习理证的同时辅以教证,就会对空性生起更深的信解。尤其是教证中的比喻很值得我们细细品味,比如“诸法如虚空”,它的喻义是说,在法界实相中没有任何可执著的相状。镜中影像的比喻也很好,当美女的容貌依靠因缘在镜中显现时,其本体丝毫也无实有,无论如何寻找也找不到,同样,万法的来也去像影像一样不存在。

  《金刚经》云:“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般若波罗蜜经》云:“彼微尘等,亦无所从来,亦无所去,以彼去来不可见故。”“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法去来不可见故,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五阴去来不可见者,是名般若波罗蜜。’”

  《无尽慧经》云:“无去无来者,名为圣去来。”

  《无言说经》云:“来去无有实,诸法如虚空。”

  《中观根本慧论·观去来品》传讲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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