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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中论讲记 一、观因缘品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8日
来源:   作者: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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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中论讲记 一、观因缘品

 

  本品观察因缘。一般人都认为因缘聚合产生了果法,但这只是一种迷乱的执著,因为在真实的胜义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因缘。《无热恼龙王请问经》云:“何者缘生则无生,不具彼生之自性,何依缘起则空性,若知空性不放逸。”意思是说,任何一个法如果是依靠因缘而生那必定是无生,因为并不存在具有自性的生,所以任何依靠因缘聚合而现起的法必定是空性,而菩萨了知这一空性的道理后,他的行为就不会放逸。《般若经》亦云:“色法无生……”即色法乃至一切法都是无生。

  我们要知道,解释一个观点时理证和教证都是必需的。教证就是作为立论之依据的佛经论典中的词句;而理证则是有理有据的推理,比如因明和中观中的推断,它们并不是毫无依据的凭空想像,都有确凿充分的理由。在本品中,龙猛菩萨凭自力以理证作抉择,并辅以教证,圆满地宣说了产生万法的因缘是空性的道理。

  戊一、(观因缘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己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总破四生;二、别破他生。

  庚一、(总破四生):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诸法不是自生,也不是从他法而生,不从自他共生,更不会从无因而生,由此可知诸法无生。

  在名言中,依因缘而生的万事万物之假相是成立的,佛陀在经中也对这些法安立了具体的法相;但在胜义中,不管是轮回还是涅槃,不管是世间还是出世间,任何法都是无生的。

  “诸法不自生”,数论外道认为诸法自生,是自性变现了一切万法,但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如果是自己产生自己,则有无义生、无穷生的过失。

  “亦不从他生”,在果仁巴大师的《中论释》里讲承许他生观点的是外道和内道的有实宗,但他们的观点不合理,因为承许他生有火焰生黑暗等一切生一切的过失。人们一般认为因和非因之间存在差别(“因”指某法的真因,“非因”指非某法的真因),但因果如果真正是自相的“他体”,从对果法同样起不到作用这一点来看,因和非因就不会有任何差别。在佛护论师的注释中,即以此因——因与非因相同的根据相同之类推因来遮破他生。这个推理在慈诚罗珠堪布的讲义中有讲解,大家可以参阅。

  “不共”,裸体外道许自他共生,即由自生与他生共同产生万法。但共生不仅不能避免上述过失,反而会同时具有这两种过失。

  “不无因”,顺世外道认为诸法无因而生。但无因生是最下劣的见解,有果法恒时存在或者恒时无有等诸多过失。

  由此可知,一切诸法不是自生、不是他生、不是共生、不是无因生,而是无生。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里说:破四边生在《入中论》里讲得很广;离一多的观察方法在《中观庄严论释》里讲得很广。如果对《入中论》的观察方式还不熟,那么本颂的真正含义恐怕也难以掌握。《入中论》是趋入《中论》的阶梯,是从意义上解释《中论》的殊胜论典,大家也要好好学。

  由于对本颂的不同解释,在印度出现了中观应成派和中观自续派,这在印度佛教和藏传佛教的历史典籍中都有详细记载。龙猛菩萨的《中观根本慧论》和圣天菩萨的《中观四百论》被称为母中观,因为这两部论不属于自续派,也不属于应成派,而是二派的来源。《中观四百论》主要讲中观的修行,所以两派对此论的辩论不是很大;而《中观根本慧论》主要讲见解,后代中观论师依据对本论的不同解释建立了各自的宗派。应成派的代表人物有佛护论师、月称论师、寂天论师等;自续派的代表人物有清辩论师、静命论师、智藏论师等。佛护论师虽然早于月称论师,但并没有像月称论师那样作广大的破立,所以并不是应成派的真正开创者。而月称论师在破清辩论师观点的同时,建立了圆满的中观应成派。

  那么,二派究竟有何差别呢?

  首先,佛护论师在解释这一颂的时候直接说:一切万法无自生、无他生……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法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真实的产生。

  对此,清辩论师造《般若灯论释》予以辩驳:宣说一切法无生一定要加胜义简别,不加胜义简别就不合理。意思是说,名言中的柱子等是存在的,如果一概说“柱子等无生”就有诽谤名言的过失。所以《般若灯论释》说:一切万法在胜义中无自生、无他生……

  之后,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驳斥了清辩论师的观点,认为加胜义简别没有必要,因为说胜义中不生已间接说明在名言中可以有自性生,但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在抉择胜义谛的时候直接说“一切万法不存在”就够了,不必加胜义简别。

  佛护论师曾提出:若有生,则可用无义生之过患进行驳斥,意思是以“无义生之过患”来遮破自生。对此,清辩论师认为:“此宗的安立有不具备能立及譬喻之过患。”自续派以三相推理成立无生,认为凡是推理必须具足能立及比喻。比如“声是无常,所作故,如同柱子。”其中“声”是有法,“无常”是所立法,“所作”是能立的因,因所成立的是立宗,“柱子”是比喻。以“所作”的因推断有法的“声”是“无常”,再加上一个同品的比喻“柱子”,就圆满了一个推理。其中能立是主要的根据,比喻是支分的根据,缺了这两项完整的推理就不成立。

  月称论师反驳道:“此宗之能立及譬喻,乃用对方自宗已承认之观点进行破斥,故无须能立及譬喻。”意思是:对方承许一切万法实有存在,其比喻、能立和立宗之间必定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要破斥对方的观点,只要指出其矛盾之处就可以了,故中观宗无须能立及比喻。

  我们应当知道,自续派着重建立相似胜义,其使用的理论是自续推理。所谓自续推理,其宗法、能立、比喻都是自他共同承许的,比如“柱子无常,所作故,如瓶。”其中柱子、所作、瓶都是自他共许的法。和自续派不同的是,在应成派面前柱子根本不成立,只不过随顺他宗的承许而展开应成推理。

  月称论师于《显句论》中引用教证对加胜义简别的观点进行了破斥:“若为中观派,则不能以自之比量推测而立宗,以未承认他法之故。圣天论师云:‘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回诤论》亦云:‘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我无立宗故,唯我为无过。’”

  以上我们简单介绍了应成派和自续派分派的情况以及二派的主要区别。现在汉地和国外的有些人讲:“藏传佛教的中观应成派和自续派的说法不合理……”他们认为是藏传佛教把中观分成了两派。这说明他们根本不懂中观教义,更不懂佛教历史,只是想当然地随便乱说。其实,应成派与自续派的分派及辩论在印度一直存在,这在印度的历史典籍以及布敦大师的《印度佛教史》中都有清晰的记载,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澄清宝珠论》中对此也作了说明。

  庚二、(别破他生)分二:一、破论中所说之他生;二、破世人共称之他生。

  辛一、(破论中所说之他生)分二:一、宣说他宗;二、破彼观点。

  壬一、(宣说他宗):

  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

  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此四缘产生了诸法,除此四缘之外再无第五缘。

  这里的他宗主要指内道有实宗有部、经部,他们认为:他生存在,因为一切万法都是依靠他体的因缘聚合而生之故;如果没有他生,那怎么解释一切万法的产生呢?比如青稞的果实就是依靠与果实他体的缘而生的。

  宣讲这一颂的时候,论师们一般都会解释六因四缘。六因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能作因,即对某法的产生不作障碍的一切法,比如瓶、柱等法对苗芽的产生未作障碍,它们就是苗芽的能作因;俱有因,即同时产生的法互为因果、相互起帮助的作用,比如组成色法的八微尘彼此依存、相互起作用,它们互为俱有因;同类因,前面的法产生后面同类的法,前面的法即为后面法的同类因,比如瓶子,它的前刹那产生后刹那,前刹那就是同类因;相应因,心王和心所在所缘境等五个方面相同,并互相起作用,故称为相应因,比如心王和受心所,它们同时生起,二者是相应因;遍行因属同类因的分支,亦即三界中欲界的烦恼心,如前刹那的嗔心产生后刹那的嗔心,前刹那的嗔心为遍行因;异熟因,前世造业后世感果,前世的业为异熟因,比如以前世的善业感得后世的人天果,前世的善业即是异熟因。

  四缘即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次第缘)、增上缘。因缘即除能作因外的其余五因,比如产生苗芽的种子即为因缘;等无间缘即次第缘,真实无间趣入无余涅槃的前一刹那心与心所不产生后一刹那心与心所,故非等无间缘,此外的一切心与心所都是等无间缘,它是同类因的一种支分;所缘缘(缘缘)即六识所缘的境,比如看色法的时候色法作为所缘的对境,所以叫所缘缘;增上缘即能作因。以上根据《俱舍论》介绍了六因四缘。

  从因缘生法的角度而言,四缘已经包括了一切能生的因。外道中有一因论者,他们认为存在一个创造万法的因,比如遍入天、大自在天等天尊,或者常有自在的神我、微尘、时间等等。然而这些纯属臆造,无法成立。因为在名言中除了四缘之外,再不会有第五缘存在。

  按《俱舍论》的观点,因和缘是相互含摄的关系,因缘相当于五种因,另外三个缘都包括在能作因当中。在分开讲的时候,对果的本体起作用的是因,对果的差别法起作用的是缘;在结合起来讲的时候,只要是对果起作用的法,既可以叫因也可以叫缘,所以破缘也就是破因。

  我们刚学完《俱舍论》,对于这部论典的重要性,我想大家都有所体会。没有通达《俱舍论》,不管学中观还是因明都比较困难。从考试的情况来看,有的道友学得很好,有的道友可能没认真学,有的道友甚至连书都没有看,更有甚者传承是否圆满也不好说。学《三戒论》时也有这种情况。以前的考试,无论是讲、辩、著哪一种,有些道友从来没有消息。如果还这样,接下来的中观、因明、现观,会全部在你的视线中一一消失,那就非常可惜!所以大家不能这样学习五部大论。

  壬二、(破彼观点)分四:一、破因果他生;二、破缘能立法相;三、以观有无而破;四、破四缘各自法相。

  癸一、(破因果他生)分二:一、破依他缘生;二、破依他作生。

  子一、(破依他缘生):

  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

  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

  诸法的自性不在缘中,没有自性的缘故,他性也没有。

  有实宗认为:果法依他缘而生,所以是他生。破曰:如果缘和果像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样,缘有缘的自性,果有果的自性,二者是他体,那么也可以成立他生;但他体并不成立,又怎么会有他生呢?

  我们知道,一切果法,眼识也好苗芽也好,它的自性不可能在缘当中:每一个缘中没有果法的自性,四缘等诸缘的和合中也没有果法的自性,就如各自分开的每个人都没有眼睛,他们聚合到一起也没有眼睛一样。

  如果说果法在缘中存在,那应该可以现见。比如苗芽,如果它在种子、水、土、阳光等缘上存在,那我们应该能见到,但不论对哪个缘观察都见不到。再说,即使在种子等缘上真的有芽,生也没有必要,否则就有无义生、无穷生的过失。因此,缘中没有果的自性。

  缘中既然无有果的自性,也就不可能有他性,因为自他是互相观待的。比如石女的儿子不存在,那观待石女儿——“自”而安立的人——“他”也不可能存在。没有自哪里有他?果的自性不存在,缘的他性也无法建立,没有他性就不会有他生。真正的他性应该是同时的。就像慈氏与近藏二人,他们的相续在同一时间存在,这才叫他体。但缘和果不能同时存在,缘存在的时候果还没有产生,果存在的时候缘已经消失,它们就像柱子和石女的儿子一样不成立他体,因此他生无法成立。《入中论》云:“芽种既非同时有,无他云何种是他,芽从种生终不成,故当弃舍他生宗。”意思是说,既然芽种不会同时存在,则无法成立二者是他体;不是他体,所谓的他生——芽从种生就不能成立。所以,有智者应当舍弃他生宗。

  子二、(破依他作生):

  世间人非常可怜,无始以来的俱生我执很强烈,更有甚者其相续中所熏习的外道的遍计思想也非常严重。而学过小乘宗派的人又认为柱子、心等存在,实执相当严重。要知道,各种宗派的安立都是由我见等常断见引发的,这些都是所破。

  佛法并非不能破斥这些邪见,只不过很多佛教徒不懂中观和因明的道理,如果懂了就能遣除自他一切执著。但世间人往往自作聪明,认为自己什么都懂。其实,不要说看不见的东西,就是看得见的事物他们也弄不明白。如果对方能接受四生都不成立的殊胜理证,就一定会对本师释迦牟尼佛及佛教的真理生起信心。

  但大家不要认为学中观只是破他宗,实际上真正要破的就是自己的执著。四生虽然是外道及内道有实宗的观点,但这些执著我们的相续中并不是没有。学了小乘的经论后,大家会认为因缘是存在的,因为这不仅相合众生的分别念,而且释迦牟尼佛也在很多小乘经典中这样宣说。但实际上,佛陀说因缘存在只是针对某些根机的众生暂时作的引导,在以胜义理论抉择真实胜义时因缘是不成立的。

  一般来说,因缘生法是人们都会有的一种认识。学过宗派的人、没有学过宗派的人都会认为,在种子及地水火风等因缘具足后才产生了芽,种子和芽肯定是他体的。但在以胜义理证观察的时候这根本不成立。《入中论》就着重破斥了这种因缘聚合的他生。

  下面开始讲颂词:

  作非具有缘,无缘作不成,

  无作则非缘,若具作可生。

  作用具有缘不成立,不具有缘也不成立;缘不具有作用则是非缘,若具有作用则可生果,但这样的缘不成立。

  有人认为:不是缘亲自生果,而是缘的作用生果。比如眼识,它不是由眼根和色法等缘亲自产生,而是由这些缘先成办一个作用,再由这个作用产生眼识。

  这一颂破缘的作用,从缘和它的作用彼此是否具有的角度来观察。

  首先观察作用,作用具缘不具缘都不成立。

  一、作用具有缘不成立。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作用存在,当然它可以具有缘。但作用存不存在呢?不存在。因为如果作用能生果,它就要产生三时中的某一个果法,但三时的果法都不依靠作用而生。首先,已生的果法不依靠作用。既然眼识、稻谷、鲜花等果法已经产生,就不需要作用来再生,否则就有无穷生等过失。其次,未生的果法不依靠作用。未生的果法不存在,与石女儿或虚空没有任何差别,作用怎么让它产生呢?比如明天的鲜花还不存在,即使有作用也不能让它产生。最后,正生的果法也不依靠作用。所谓正生只不过是分别念假立而已,虽然人们认为在未来和过去之间有“正生”,但它根本不存在。任何一个法,要么已生要么未生,除此之外并没有中间的状态。比如鲜花,它要么已开要么未开,根本没有正开。没有正生,也就没有正生时的作用。既然三时的果都不依作用来生,这就说明作用根本不成立;没有作用,作用具有缘就不合理。

  二、作用不具缘也不成立。生果是缘的作用,作用不具有缘就不能生果。如果不具缘的作用也能生果,那么煤炭也能生苗芽。为什么呢?因为,没有缘也能生果就等于非缘也能生果。而且这样的作用也有成为无因的过失,有缘的情况下可以有作用,但缘和石女儿一样不存在却仍有作用,这就有无因的过失。所以,不具有缘的作用根本不存在,就像毛线不存在,氆氇也不存在一样。

  下面我们再观察缘具不具备作用都不成立。

  三、缘不具有作用就不是缘。有生果的作用才是缘,远离了作用就不是缘,不是缘就不能生果。

  四、缘具有作用则可以生果,但并没有这样的缘。前面讲过,三时的果法都不生,不生果也就不会有作用,没有作用就不会有具备作用的缘。

  概括来讲:如果二者互不具足,那么缘都不能成为缘;如果二者互相具足,则不论生不生果,都不需要缘。总之,不论作用具不具有缘,也不论缘具不具有作用,四种情况都不合理。所以,依靠作用生果的说法不成立。

  《中论》的推理可能比较难懂,一旦懂了利益就很大。有智慧的人特别喜欢学《中论》、《中观四百论》、《俱舍论》等论典。以前这些人总感觉,自己的智慧用在哪方面都不太合适,而现在通过精进学习中观、因明等深法后,感到自己的智慧有了用武之地,同时也对佛陀的深广智慧生起了坚定不移的信心。没有智慧的人却很苦恼,虽然天天也在听各种各样的理证,但始终听不懂。所以,既有智慧又遇到中观、因明、俱舍的道友,应该值得欢喜!因为,这些佛法的道理很珍贵,也很甚深,没有因缘遇都遇不到,即使遇到了,依靠自己的智慧也不一定能通达,虽然现在讲法的法师很多,但他们不一定有这些论典的传承,也不一定能讲。而这些善缘我们现在都具足,所以大家应该心生欢喜。

  智慧不太高的道友也不要太难过,对中观的空性道理,不管听得懂、听不懂,只要你以信心谛听,而且圆满传承,功德就不可思议。所以,听课应尽量专注、心不外散。中观的意义本来就很深奥,再加上散乱,这样怎能通达?

  我想,我们这里的很多年轻人如果能把智慧用在中观和因明上,那你们此生乃至生生世世都不会在菩提道上退转。

  在藏传佛教的历史上,高僧大德们历来都很重视《中论》,只要认真闻思打下一定基础,对万事万物的实执就容易破掉。《赞戒论》的作者——革蒙旺波丹增诺吾说过:只要认真地闻思三遍《中观根本慧论》,对大圆满的见解一定会有所认识。法王如意宝以前在课堂上讲过这个教言,老道友应该能记得。所以,对这部论典一定要有信心,因为它的确可以帮助我们断除各种实执。

  那些前世对中观有串习的道友,只要听我讲一遍,马上就会懂;而前世串习薄弱、即生也没有长期闻思过的道友,听一遍不一定懂。所以我们安排了课后辅导,你们在我这里听一遍后,堪布、堪姆的辅导还要听。如果还不懂,就应该向聪明的道友再三询问,这样就一定会懂。

  道理懂了以后,还要长期思维:边吃饭边思维,边走路边思维……时时刻刻都可以思维。以前曲恰堪布也说,可以一边睡觉一边思维。我想,如果在平时的任何威仪中,大家都能这样观察、这样串习的话,那么再甚深的佛法道理也会慢慢通达。

  癸二、(破缘能立法相):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

  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

  因为这些法生了果,所以名为缘,那么,当果法还没有生起的时候,这些法为什么不叫非缘呢?

  对方认为:不必观察作用是否具有缘、缘是否具有作用,反正依靠眼根、色法、作意产生了眼识之果,所以眼根等就是缘。

  对此中观宗破斥道:如果像你们说的那样,眼根等生了眼识故为缘,那么眼识还没有生时,这些法就只能叫非缘。就如箱子里的种子,虽然人们认为“这是为明年准备的种子”,口头上也这么说,心里也这么想,但所谓的“种子”也只是分别念假立而已。一观察就知道,它还没起到生果的作用,因为未来的果像石女的儿子一样不存在。所以,此时的“种子”并不是真正的缘,只能是非缘。如果有人认为,虽然还没有生果,但缘上面有生果的能力和作用,那我们就可以用前面的推理——作用具不具有缘、缘具不具有作用来遮破。

  所以,眼根等只能是非缘,因为它们对未生的眼识并不起作用,就像沙子对芝麻油不起作用一样。龙猛菩萨的中观理证和世人的想法完全背离。世人都认为,眼根能生眼识,沙子不能榨出芝麻油,二者有很大的差别;但在抉择胜义中缘不能生果的时候,中观宗认为二者没有任何差别。

  对方又认为:虽然以前是非缘,但后来依靠他缘也可以成为缘。比如眼根,还没有生眼识之前是非缘,生了眼识之后就成了缘。

  中观宗驳斥道:如果这样,那以前不是油的缘的沙子,以后是否也可以变成油的缘?显然不能。因为,只要成立实有,非缘就不会变成缘。《显句论》说:如果认为一切万法实有,就要承认非缘也是实有;既然非缘是实有,就不可能变成缘。如果非缘可以变成缘,那你们所承认的缘就不是实有。

  按中观宗的观点,一切万法如梦如幻、虚妄不实的缘故,在名言中就可以随着因缘幻变。所以,只有成立空性,才可以建立转变。而你们承认万法实有,既然是实有,非缘变成缘就不可能。

  虽然中观宗认为胜义中因缘生果不成立,但在不观察的情况下,因缘和合生果是存在的,即名言中的因果不虚、前世后世等道理无欺成立。所以,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在破了一切万法的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在名言中只要因缘聚合因必定生果。虽然这是假立的,但假立的现象在假立的世俗中却不可否认。如果能学习《中观庄严论释》,我想对大家的相续一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大家学中观一定要分清胜义和世俗。在胜义中,不管是依靠各个因缘还是因缘的聚合,或者不管是依靠因缘还是作用,都得不到真实的生。为什么呢?因为,这一切都是假的,在假的里面根本得不到真实的法。所以佛陀说:一切法如幻如梦,凡世俗法皆是假立。但我们也要知道,在没有获得究竟圣果之前,虽然世俗中的一切法都是假立的,但因果始终不会虚耗,也不会错乱。比如青稞的种子,在未受损害的情况下它一定会生果,并且只会生青稞,而不会生稻谷。所以,虽然在胜义中要破因果,但在名言中不得不承认因果不虚,这个问题相当重要。

  癸三、(以观有无而破):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

  在缘中先有果、先无果都不合理。先没有果,缘是谁的缘?先有了果,又何必依靠缘?

  这一颂和藏文译本稍有差别,慈诚罗珠堪布改译为:“有果及无果,缘者俱不可。”对方认为一切果依缘而生,但中观宗以理观察时,不论果先在缘中是有是无都不成立。

  如果果在缘中不存在,那么缘是谁的缘呢?就不是果的缘了。因为缘和果是观待的,就像长与短、东和西一样。再比如儿子和父亲,有了儿子才叫父亲;没有儿子,“父亲”又是谁的父亲呢?又如,“种子”是“果”的缘,但“果”先前还不存在,那它的“种子”怎么成立呢?无法成立。所以,如果先前没有果或者说缘中没有果,那“缘”就不是缘。

  如果果在缘中已经存在,那又何必依靠缘来生呢?缘唯一的作用就是生果,如果果在因位时已经有了或者说果在缘中存在,那么缘的作用也就失去了。比如种子上已经有了果,那么种子对果也就没有意义了。所以缘也不成立。

  从表面上看,中观的很多推理方式基本上相同,但实际上,每一个推理都是在从不同的角度打破我们的实执。我们相续中有各种各样、千差万别的实执分别,这些实执分别,有的人依靠这个颂词可以破除,有的人必须要依靠其他颂词才能破掉。比如在座的金刚道友,有些认为有作用才能生果,对这样的邪念,依靠“缘具不具有作用”的推理就可以破除;有些则认为缘中有果或无果才能生果,对这些执著,依靠这一颂就可以破除。所以,只要我们深入细致地分析就会知道,看似相同的推理所表达的内容却是截然不同的。

  虽然每个颂词都有不同的破斥角度,但总的来讲,不管是《中论》还是其他中观论典,它们所讲的内容都相同——遣除一切实执。所以,我们学习中观意义很深远。世人被无明眼翳所遮蔽,其所见所想全部是颠倒之相,他们的观点和中观的道理完全相违。虽然龙猛菩萨也观待世间安立一些观点,但在抉择正见的时候,则根本不依世间而完全依靠正量。以中观理证所抉择的一切万法的本来实相世间人可能不承认,不承认也没关系,只要我们循着理证追究到底,即使再著名的文学家、科学家,他们也没办法安立一个实有的法。

  前两天讲考《中观四百论》,有些道友讲得挺好,有些道友讲得不是很好,只是在字面上滑过去,但不管怎么样,和没有参加讲考的人相比在闻思的效果上还是有很大差别。没有参加讲考的人,《中观四百论》听是听了,传承是有了,但能不能解释一个偈颂也很难说。而有些参加讲考的人,可能以前没有经验,虽然在家里准备得挺好,但一上台到了僧众面前就紧张,讲得也不太好,但他们在压力下能讲成这样也很难得。

  以前我在上师如意宝面前讲考《戒律根本颂》,当时准备得特别好,觉得在多少人面前讲都没问题。但到台上后,好像不知道处于什么状态,讲了一半才醒过来。有了这些经验,我也很能体会道友们的感受。《中观四百论》的内容比较多,有四百个颂词,有的道友不但能解释颂词,而且科判也了如指掌,确实讲得很好。《中观四百论》是一部很殊胜的论典,搞懂其意义并再三串习,就一定能破掉相续中的实执。

  现在学习《中观根本慧论》,大家的心要专注在闻思上。花同样的时间闻思,四个月后,有些人法义上全部通达了,有些人只能懂个大概,有些人可能一点也不懂。什么原因呢?与前世的宿缘有关系,但最主要是看自己有没有精进。具有精进的人,背考也可以,讲考也可以,笔考也可以,什么善法都可以;但没有精进的人,好像什么都不行。学习还要注意方法:听课之前要预习,听的时候要专心,听了之后还要再再温习。对每一个颂词,不但字面能解释,内容也要理解。如果这些都做到了,复习起来就比较容易,否则平时也不精进,又没有好的方法,到了考试的时候真的有点困难。

  癸四、(破四缘各自法相)分四:一、破因缘;二、破所缘缘;三、破等无间缘;四、破增上缘。

  子一、(破因缘):

  若果非有生,亦复非无生,

  亦非有无生,何得言有缘?

  如果不能产生有的果法,也不能产生无的果法,并且也不能产生亦有亦无的果法,那怎么说因缘存在呢?

  对方认为:世尊曾说“能生者即为因”,并以此建立了因缘的法相。既然法相存在,因缘也必定存在。

  首先我们要清楚,对方认为能生果的就是因缘,比如种子能生苗芽,种子就是苗芽的因缘,既然“能生果”这一法相存在,那么因缘必然成立。佛陀最初的确宣说了因缘等世俗法,但这只是为了随顺众生;如果不这样,而直接宣说空性,就难以引导众生。

  但详细观察之下“因缘生果”根本不成立。如果所生果法的自性存在,那么能生因缘法的自性也可以成立。但有、无、亦有亦无的果法皆不生,所以能生的因缘也不存在。

  首先,有的果法不生。果法在因缘中已有或在因位已经存在,则不需要再生。比如苗芽,它在种子上已经有了,就不需要再把种子种到地里让其生芽,有了芽还要生就有无穷生、无义生的过失。

  其次,无的果法也不生。如果果法不存在,那即使具足成千上万的因缘也不可能产生果。就如虚空本来不存在,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使其变成存在一样。

  最后,亦有亦无的果法也不生。亦有亦无的果法本来就不存在,所以无生。有就如柱子,无就如虚空,如同柱子和虚空融为一体不成立那样,一个亦有亦无的果法根本不成立。

  既然什么样的果法都不生,那么能生的因缘也不可能存在,所以因缘生果是不合理的。大家也要知道,中观宗遮破因缘却并未否定佛语。佛陀宣说“能生者即为因”并非就世间万物的真相而说,而是从事物的假相上说的,因为在迷乱众生面前始终存在着虚假的相,这就像医生说“海螺是黄色的”一样。正常人肯定不会承认海螺是黄色,但他们知道医生的用意,因为对患了眼翳的人来说海螺的确是黄色的,为了不让患者太恐惧,医生就随顺而说。同样的道理,为了接引某些众生佛陀宣说因缘,但我们要知道佛陀的甚深密意。其他不了义经典中的说法也要这样解释,否则,我们的相续中会不断产生这样的疑惑:“佛陀的教言是不是相违呢?”

  子二、(破所缘缘):

  按《俱舍论》的观点,所缘缘即产生眼识等心、心所法所要依靠的对境,比如依靠柱子产生眼识,柱子就是所缘缘。“所缘缘”中前面的“缘”是执取的意思,“所缘”就是所执取的对境;后面的“缘”是四缘的缘,也就是产生果法的缘。从眼识来看,所缘缘就是所见的色法,眼识是能见。

  若有此缘法,则彼无实义,

  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如果已经有了能缘的法——眼识,所缘缘就无有实义了;如果没有能缘的法,又怎么会有所缘缘呢?

  人们认为眼识的产生要依靠所缘缘,但观察的时候,有的眼识和无的眼识都不需要它。

  “缘法”即能缘的有境,也就是心和心所法;“彼”是指所缘缘,也就是色声香味触法。如果能缘的有境心识已经存在,所缘缘的存在就没有实义了;如果有境心识不存在,所缘缘的存在也没有实义。比如依靠柱子生起眼识,那眼识是有还是无?如果是有,眼识已经存在了,那么所缘缘也就没有实义了。既然见柱子的眼识已经有了,还要柱子干什么?如果是无,既然眼识不存在,又怎么会有所缘缘呢?没有。能缘和所缘是观待的,没有所见的柱子,就不会有见柱子的眼识;没有见柱子的眼识,也不会有所见的柱子。既然不论能缘的有境存在与否都不存在所缘缘,那么所谓的所缘缘就不成立。

  在解释颂词的过程中抓住要点相当重要,抓住要点后,稍微发挥就可让内容表达得很充分,如果抓不住要点,不管怎么讲也表达不出本来的含义。

  这一颂还可以从所缘的对境存在与否来观察。如果对境存在,那么它与有境二者就同时了,这样就失去了因果关系,因为任何一对因果都不能同时建立。比如第一刹那有柱子,第二刹那产生取柱子的眼识,眼识是依靠前刹那的柱子而生,这才能成为因果,而二者同时并不能成为因果。所以,存在的对境无法安立为所缘缘。如果对境不存在,犹如石女的儿子,就更无法安立为所缘缘了。因此,无论所缘的对境存在与否都不成立所缘缘。

  子三、(破等无间缘):

  等无间缘就是次第缘,在鸠摩罗什大师的《中论》译本及波罗颇蜜多罗翻译的《般若灯论释》中都译作次第缘。等无间缘就是前因灭尽的时候,中间无有他法的阻碍,直接提供生果作用的因法之灭尽。比如胜法位的最后刹那灭尽后,无间生起见道的果,前面有漏心的灭尽,就是后面无漏心的等无间缘;又如苗芽的最初刹那,就是以种子最后刹那的灭尽作为等无间缘的。

  果若未生时,则不应有灭,

  灭法何能缘,故无次第缘。

  果法如果还没有生起,则不应该有因法的灭尽;即使有灭法,也只是不存在而已,又怎么能作为缘而生果呢?因此,次第缘是不存在的。

  中观宗站在万法实相的高度,从果未生的角度遮破了灭法为等无间缘。

  “果若未生时,则不应有灭”,果如果还没有生起,就不会有因的灭法。为什么呢?因为果和因是观待的,还没有果,因从何而谈呢?没有因,就没有因的灭法。比如,青稞的苗芽还没有生出来,你就不能说这个青稞粒是它的种子——因;而没有种子,那么种子的灭也不能成立。所以,果法未生就不会有灭,没有灭也就不会有等无间缘。

  此外,如果果未生也有灭,那么果的产生与因的灭尽都成了无因。首先,如果果法还没有生,因就灭了,那么果法的产生成了无因。其次,因之所以灭是因为生了果,所以果的产生就是因法灭的因,如果果法还没有生,那么因法的灭也就成了无因。《显句论》云:“果法尚未生起,因岂能灭尽?所谓灭尽之缘为何?生灭二缘均不存在,故生灭二者将成为无因。”

  “灭法何能缘”,假使果未生的时候已经有了因法的灭,那这个灭法又怎么能作缘呢?灭法毕竟是不存在的法,不存在的法不可能生果。比如种子灭了以后就成了无实法,和虚空没有差别,这样的法怎么会有真实的生果作用呢?如果说种子虽然灭了,但有一种相续保证了生果,这也不合理。因为相续也只是名言中假立的法,在胜义谛乃至在真实的名言中相续都不成立。

  有部宗认为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以及过去法的灭都是实有。宗喀巴大师在中观方面有八个特殊的见解,其中有一个就是灭法实有。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等论典中对灭法作了观察:如果说因和果之间是中断的,由中间的灭法生果,那么在灭法和果之间还有没有灭法呢?如果有,那么,第二个灭法和果之间还要有灭法,下一个灭法和果之间又要有灭法……这样一来,灭法就遍满整个虚空。如果在某个灭法和果之间不再有灭法,那这个灭法和果就没有中断而成为一体,这样就有恒常的过失。另外,如果灭法是有实法,那么它是心还是色?是心是色都不合理。比如心识的灭法,它是不是心?如果是心,那就和前一刹那的心一样,没有变化,这样便有未灭的过失;如果不是心,那这个心识的灭就成了色法,因为有实法不离色、心,既然不是心,就一定是色法。所以灭法不成立。

  有人认为种子灭后有一种生果的作用,实际上种子的灭法只是名言假立,在胜义智慧前法灭后还能起实质性的作用去生果是经不起观察的。其实灭法就是不存在,不存在的法能起作用吗?根本不可能。因为它和虚空、石女儿没有任何差别。如果它能起作用,那么虚空、石女儿也能起作用。如果不起作用也能作缘,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一个法不是缘,一切非缘都成了缘。所以灭法不能作为缘。《无畏论》说:“灭尽不能作缘,因所谓灭尽仅为不存在而已,不存在不能为缘故。”

  子四、(破增上缘):

  所谓增上缘就是能作因。《俱舍论》云:“能作因称增上缘。”除了自己外,对自己的产生不作障碍的一切法即能作因。对方认为,有此法故有彼法,此法即是增上缘,比如撑起宝伞地面上就会出现黑影,鸟飞过就会留下影子,宝伞与鸟就是增上缘。有了这边才有那边,有了上面才有下面,这些互相观待的法彼此也为增上缘。

  诸法无自性,故无有有相,

  说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因为诸法无有自性,所以无法成立有相;不存在有相,而说有此法故有彼法(即成立增上缘),这是不合理的。

  “有”即四边中的有边。人们认为诸法有,于是才给诸法安立了法相:缘的法相、果的法相等。如果一个法有自性,就可以成立它的有相;但依靠胜义量抉择万法却得不到稍许自性,故其有相和法相就不存在;有相不存在,则对方所谓的增上缘也就不成立。

  要抉择诸法无自性就应当依靠胜义量,名言量的现量和比量只能了知事物的颜色、形状等,胜义量才能了达万法的实相。胜义有假胜义和真胜义,假胜义是单空,真胜义是远离四边八戏的大空性。远离了胜义量仅以肉眼看、身体触摸都得不到万法实相。为什么呢?因为五根识都是颠倒迷乱的非量,无法与真实义相符。就像精神癫狂者,其所见所想唯是颠倒一样。所以,要抉择万法的实相,一定要用圣者的教量和比量,教量即《般若经》等经典,比量即龙猛菩萨等大德所使用的胜义理论。

  辛二、(破世人共称之他生)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壬一、(略说):

  在藏传佛教中果仁巴尊者是一位颇具名望的大德,他是萨迦派著名论师,在中观、因明、现观庄严论等方面都有不共的见解。他曾对宗喀巴大师的著作加以分析,并撰著了一些辩论书,有很大的影响。这次传讲《中论》,我主要参阅尊者的注疏、宗喀巴大师的《理证海》以及全知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我以前说过,传讲《中论》时,萨迦派主要依果仁巴尊者的注疏,格鲁派主要依宗大师的注疏,宁玛派主要依全知麦彭仁波切的注疏,这些都是比较有名的解释《中论》的论典。

  按果仁巴尊者的科判,在遮破宗派所承认的依靠四缘的他生之后,这里是破世间共称的他生。和学过宗派的人相比,世人的观点比较简单,他们认为:不必详细观察,因缘肯定是存在的,现量看到的就是事实,比如由毛线产生了氆氇,毛线就是氆氇的因缘。

  略广因缘中,求果不可得,

  因缘中若无,云何从缘出?

  在和合以及个别的因缘中,都得不到所求的果法。既然因缘中没有果,又怎么从因缘中生果呢?

  所谓略广因缘,略指因缘的和合;广指分开的因缘,比如地水火风等各自分开的因缘。果如果存在,就应该在因缘中找得到,但略广两种因缘中都得不到果法,所以因缘无法生果。

  在广的因缘中得不到果法。对方认为毛线是氆氇的因缘,但在每根毛线中都找不到氆氇。苗芽也同样,人们认为种子、地、水、火、风等都是它的因缘,但在各个因缘上一一寻找都找不到苗芽。

  如果认为每一根毛线上有氆氇,那我们可以用可现不可得因来遮破。比如有人说“前面有一个瓶子”,但当不可得的条件——远而不可得、近而不可得等都不具足时仍然没有得到瓶子,这只能说明瓶子本来就不存在。同理,如果每一根毛线上真的有氆氇,那我们应该看得到,但根本得不到的缘故说明并没有氆氇。此外,还有众多果法的过失:如果每根毛线上都有一张氆氇,那就会有很多氆氇,而且毛线上又有很多细毛,那氆氇就更多了。

  在略的因缘中寻找也没有氆氇。每一根毛线上没有氆氇,那毛线的和合中有没有氆氇呢?也没有。人们认为和合中有氆氇,但这只是分别念安立的假名,实际上和合中并不会出生氆氇。比如人们认为每个指头不叫拳头,它们的聚合才叫拳头。既然每个指头上都没有拳头,那它们聚合的时候也不会有拳头。

  既然略和广的因缘中都没有果,所谓因缘生果也就不成立。如果缘中没有果也可以生果,那么茅草等非缘也应能产生氆氇。由此可知,所有因果关系都是假相。在人们的相续中,由于长期熏习俱生、遍计的执著而形成了种种概念,始终有“这是什么什么”的计执,但实际上根本不存在一个真正的实体法。

  因缘不存在,一切万法也就不存在。慈诚罗珠堪布的讲记引用《中观宝鬘论》的教证说:就如糖的本性是甜的、火的本性是热的一样,一切万法的本性是离一切戏论的空性。

  虽然凡夫的根识不能现见这样的本性,但通过长期修习断除执著后就可以如实现见。其实众生所见的生住灭、所分别的存在不存在全都是颠倒的假相,对这些假相我们不能执著,要断执著最重要的是对般若空性教法生起信心。本师释迦牟尼佛宣说了《般若经》,龙猛菩萨、月称菩萨等大论师撰著了《中论》、《入中论》等论典。作为后学者,要树立空性正见,学习这些经论非常有必要。

  壬二、(广说)分三:一、观察缘中无果之自性;二、观察果是否为缘之自性;三、彼二之摄义。

  癸一、(观察缘中无果之自性):

  若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

  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如果说缘中没有果,而果却能从缘中产生,那么该果法为何不从非缘中产生呢?

  缘中没有果就不是缘,因为缘中有果才可以说是果的因缘,缘中无果又怎能是果的因缘呢?比如种子上没有芽,就不能说它是芽的因缘。如果不是果的因缘,也能从这种“因缘”中生果,那为什么不从非缘中生果呢?缘中没有果实际上就不是缘,它和非缘一样,果从这样的缘中产生就是从非缘中产生。虽然我们说瓶子、柱子是芽的非缘,种子是芽的缘,但瓶子、柱子和种子同样都没有芽,为什么单单种子能生芽,而瓶子、柱子却不能生呢?

  这里是破斥实有的因缘生果,并没有破名言中假立的因缘生果。假立的因缘生果是下至牧童上至班智达都承认的,中观宗并不遮破。那不破是否表示这种因缘生果具有不能破斥的自性呢?当然不是。因为在胜义中根本不会有因缘生果。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入中论释》中说:世人所承认的他生和中观所承许的因缘生果,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区别。

  癸二、(观察果是否为缘之自性):

  若果是缘性,诸缘非自性,

  从无自性生,岂得缘自性?

  如果说果就是缘的本性,但诸缘并没有自性,那从无自性的缘中如何能产生果法呢?又怎能得到缘的自性呢?

  对方认为:如果缘和果是异体,则可以观察缘中有没有果,但二者并不是异体,而是一体。比如,灰色的种子变成绿色的芽的形象时,种子的本体并没有改变。又如,当毛线聚合后形成氆氇的形象时,也并没有离开毛线的本体。所以,果和缘的本体是一致的。

  如果毛线的本体成立,那可以说它变成了氆氇,即二者是一体。但毛线的自性并不成立,毛线只不过由许多细毛搓成,除细毛外并不存在毛线的本体;每根细毛无非是众多微尘的聚合,除微尘外也不存在细毛的本体;微尘又是极微的聚合,极微也没有本体。既然如此,依极微、微尘、细毛而成立的毛线也只能是空性,而不会有自性。如果毛线不成立,那毛线织成的氆氇也不可能成立,即不能说毛线和氆氇是一个本体。比如柱子,如果柱子的本体成立,那么柱子的无常也可以成立;但柱子只是假名的概念,其本体跟石女儿没有任何差别,根本不存在。没有柱子也就不会有柱子的无常,因为无常建立在柱子之上。没有柱子却说柱子是无常法,就如同描绘石女儿的相貌一样没有实义。同样,毛线也不过是分别念假立而已,并无自性;没有毛线却说由毛线产生了氆氇,即二者是一个本体,这也不合理。

  癸三、(彼二之摄义):

  故缘非自性,非缘性成果,

  非有中无果,非缘岂成缘?

  所以,缘的自性不成立;缘没有自性,果和缘是一个本体也不成立。缘中没有果故不能生果,非缘中也没有果又怎么能变成缘呢?

  “故缘非自性”,所以缘不具有自性。如云:“氆氇自因成,因自他法成,其本体不成,岂由他生成?”氆氇由毛线生成,毛线又由微尘等他法生成,二者都依靠他法而生所以都没有本体。既然因、果的本体都不成立,就无法成立他性,没有他性哪里有他生呢?没有。“非缘性成果,非有”,因为缘没有自性,所以说缘生果且果和缘是一个本体都不成立。有人认为果是缘的自性,但缘本身都没有自性,它也要依靠其他的法来成立,所以果和缘是一个本体不成立。以上说明缘不能生果。

  “中无果,非缘岂成缘?”有人认为,原来不是缘,后来变成了缘,所以果由非缘产生。中观宗回答:既然缘中没有果,那非缘中更没有果。就像毛线中没有氆氇,茅草中更不会有氆氇一样。茅草既然是非缘,又怎么会变成缘呢?实有的非缘是不可能转变的。所以非缘也不能生果。

  又有人认为:缘非缘应当存在。如果缘非缘不存在,那怎么会有果法且在众多经典中提到呢?世人不也常说“非缘中不能生,因缘中可以生”吗?比如,沙子不能生油,芝麻能生油。既然经典及世人都有这种说法,就说明缘非缘存在。

  中观宗驳斥道:如果果法存在,那么观待它的缘及非缘也可以存在。比如,如果氆氇的本体存在,那么毛线的缘以及茅草的非缘也可以存在。然而,真正观察时果法并不存在,它不从缘中产生,也不从非缘中产生。既然果不存在,那么缘及非缘都不可能存在。

  按《无畏论》的观点,缘要生果,缘一定要能自生,因为只有能生自才能生他。但这种缘是不存在的。前面说过,作为氆氇的缘——毛线也要依靠一根根细毛,细毛也要依靠微尘,所以缘不能生自,也没有自性。既然如此,缘就不可能生果;缘都不能生果,非缘更不能生果;既然果法不存在,那么缘和非缘也不可能成立。

  虽然经典和世人都有缘非缘的说法,但这只是暂时的名言假立,在胜义中缘和非缘都不成立。

  没有缘非缘,也就没有它们所生的果法。所以一切法全部是世人分别念的造作。经云:“世间因缘悉如是,但彼凡夫妄分别。”意思是说,世间的因缘都是如此,并非真实存在,但凡夫却妄加分别。宗喀巴大师也说:人们对因和缘的耽执根深蒂固,学过宗派的人执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名言正理,未学过宗派的农民对种子生庄稼的因果也有耽执。正是为了对治这些耽执,龙猛菩萨才宣说了《观因缘品》。

  一般人们认为有业因果和前后世,而这里却破了因缘,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否也被一概否认了呢?当然不是。因为这是在胜义中破,并非在名言中破。在能取所取未消失之前,名言中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欺存在。

  这一品学完后大家要总结一下:本品说了什么?自己有何感想?是否了达了因缘的空性?以后我们讲考时要谈学习中观的感想,也要总结主要内容和特点,还要分析龙猛菩萨用了什么样的理证,等等。如果一开始就能尽心尽力学《中论》,每一品都下一番功夫,那对我们一生肯定有很深远的影响,利益也很大。

  大家到这里来,既不是为了挖金也不是为了其他事情,目的就是学法,除了学法以外再没有别的重要的事,这一点你们自己也清楚。我辛辛苦苦、尽心尽力地讲,你们也要专心致志地听,否则就没有任何实义。堪布、堪姆们也不要太“慈悲”,应当严格抓闻思。如果太“慈悲”:你老人家不看书也行,睡觉也行,看电视也行……这样舒服是舒服,但要享受生活还不如到大城市里去,在这个山沟也享受不到什么,除了佛法甘露以外也没有别的好享受。所以,希望大家把一切精力用在学习上。

  己二、(以教证总结):

  经云:“若诸缘起彼无起,彼起自体不可得,若缘自在说彼空,解空名为不放逸。若人知无一物起,亦复知无一物灭,彼非有故亦非无,见彼世间悉空寂。本来寂静无诸起,自性如是已涅槃,能为依怙转*轮,说诸法空开示彼。有无不起俱亦非,非有非无无起处,世间因缘悉如是,但彼凡夫妄分别。常无起法是如来,彼一切法如善逝。”

  《般若波罗蜜经》云:“文殊师利如是应知,彼一切法不起不灭,名为如来。”

  《梵王请问经》云:“彼处一切爱灭尽故彼名无起,彼若无起,彼即菩提。世间颠倒,虚妄起着;第一义中,佛不出世,亦不涅槃,从本已来,无起灭故。”“已解彼诸阴,无起亦无灭,虽行彼世间,世法不能染。”

  《龙王请问经》云:“何法仗因,彼者仗缘;何法仗缘,彼者不生;何者不生,彼者空性;何者空性,彼者无相;何者无相,彼者无愿;何者无愿,彼者寂灭。”

  《中观根本慧论·观因缘品》传讲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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