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當阿難遇見摩登伽女(下)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来源:明伦创刊   作者:慧穹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阿難若真證初果,娑毗迦羅「先梵天咒」絕對無效,縱被攝入,不起作用,佛也不須去
救,因初果聖人絕不邪婬。律云:證初果的出家人,若世間業未了,返俗結婚,業結消除,
再出家,絕不犯邪婬。既然如此,佛又何須救助?摩登伽女也奈何不得。說淺白點,以生理
論,世間上只有男逼女,沒有女強男。因此,可以肯定阿難仍是凡夫,後之經文也站在這個
立場講,才能體會個中妙理。

  一位有解無行的凡夫

  不過,有個問題,什麼問題呢?錢謙益《蒙鈔》根據《護法藏因緣傳》(主要介紹西天
二十八祖,阿難為第二祖,在其出家因緣中說,阿難出家聞佛說法,得法眼淨,證須陀洹)
,認為阿難一出家即證初果,當然,遇摩登伽女時,阿難也是初果身分,這就發生問題了,
必須研究教理。
  依聲聞法言,證初果斷見惑八十八使有兩種說法:一種是頓斷八十八使,這是真正初果
。一種是鈍根須陀洹,名叫須陀洹,實際上只斷三界苦諦下二十八使。欲界苦諦十使(貪、
瞋、癡、慢、疑五鈍使,身見、邊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邪見五利使,合共十使)具足,
色界、無色界苦諦各有九使(上界不行瞋,除去瞋恨),二九一十八,只斷苦諦二十八使,
集、滅、道三諦下尚有六十使未斷,須繼續修行。斷三界苦諦二十八使,只得四不壞信。
  以我個人看法,聞法得證初果有廣狹之別。廣義則見聞佛法得四不壞信,對佛、法、僧
三寶及佛制定的戒法,有決定信心,但境界等同凡夫,因尚未修行。阿難見佛聞法得法眼淨
,因宿生善根,對佛、法、僧、戒,四諦之理信心堅定不移,非真證初果,否則,就不會有
「心雖明了,力不自由」的情況,但比起凡夫,相去甚遠。故以我的看法,《護法藏因緣傳
》所說,只是廣義四不壞信。
  若約狹義,初果一定斷見惑八十八使,須照聲聞三資糧、四加行次第而修,必定要下死
工夫。五停心觀、別相念、總相念,謂之三資糧,三資糧修成,才觀四諦十六行觀,證入內
凡位。修煖、頂、忍、世第一,到世第一最後剎那為須陀洹向。十六心滿,最後剎那,方頓
斷見惑八十八使證初果。這種初果決定了生死,如船入順水,一帆風順,任運而修,進斷思
惑,證二果、三果。
  因此,阿難在《楞嚴》法會初期,必定是凡夫,並未依三資糧、四加行修,只得四不壞
信,在七番破妄中,可明顯看出他的凡夫見解。從出家到《楞嚴》會上,因宿慧而多聞第一
,聞法不忘,有解無行。

  男女欲愛是生死根本

  為何以阿難示墮作為本經的緣起呢?憨山大師《楞嚴通議》裡講得非常周詳,憨山大師說:本經主要宗旨在破眾生生死輪迴的根本,眾生所以生死輪迴,問題出在男女欲愛不斷。
我們是人道眾生,以人的立場言,初見面先分性別,是男?是女?然後再分美醜。家裡有人
生育,先問是男的還是女的?這便證明眾生心中從來不曾忘記男女,就因這一念而輪轉不息

  記得光復之初,民國四十年左右,我來南部,那時,除女眾外,男眾出家或許很少穿僧
服,我穿的又是灰色,很年輕,經過農田,一群農夫正在抹草,一手執杖,一手撐傘,腳則
抹草。見我經過,議論紛紛,互問:是男的還是女的?有些較大膽的,丟下工作跟我面對面
瞧,再回去報告說:「看不出哦!真不知道是男還是女?」這一念便是生死根。本經目的在
破此,若非阿難逢此因緣,無以啟發圓頓大教,故古註多認為是示現,其實是事實,否則全
經成了演戲。

  學佛必須解行並重

  又本經目標也要破除眾生解而不行的毛病,解而不行得不到佛法實益,古人說:「說一
尺不如行一寸。」懂得再多,不過是個學者,學佛必須解行並重。《楞嚴經》盛行中國後,
部分人士誤為阿難多聞第一,沒修故遭此難,因此,修最要緊,修就好,不必看經,成了有
行無解。有行無解,問題更加嚴重,後有無聞比丘增上慢,造罪墮落,更嚴重危險。盲修瞎
練,不僅害己,也會害人!
  本經發起,就是勉勵學人要解行並重,行時即是解時,解時即是行時,即解即行,即行
即解,方得法益。好好下工夫研究憨山大師《通議》及蕅益大師《文句》的發起序,便可明
白。

  後記

  會公生前以國語、客語講解《楞嚴》,九十二年四月二十日講完《楞嚴》,會公了卻一
大夙願,引為平生最快慰事。會公因閱過大藏,講經說法,信手拈來有憑有據。從這一段「
楞嚴會上阿難有否證果」,能從眾多注解中,梳理各注的優缺點,再擇出合情合理的見地,
這等人天眼目,捨會公孰能致之?(完)
                         第413期 100年4月發行

标签:摩登伽女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