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四十二章经讲记(第45期)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4日
来源:明伦创刊   作者:明伦社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第四十一章
经文
佛言:夫为道者,如牛负重,行深泥中,疲极不敢左右顾视,出离淤泥,乃可苏息。沙
门当观情欲,甚於淤泥,直心念道,可免苦矣。
(表注於第三版右上方)
讲义
此章多设比喻,而义理自寓其中。为道者,乃修佛道之人,求了生死者也。
如牛负重,为修道者说也。负重句下,有一行字,即指为道者也,不行不足以为道也。
牛负重物,行深泥中,其苦可知,是何喻人之罪业也。人无不负重罪,地藏经云,众生
所造业,设有形相,虚空不能容。众生之罪,重何如此,实由无始以来,一念不觉,昧其本
性,而成情识,於是内眙贪慎痴,外造杀盗淫。修道之人,苟能觉悟,当可少放本性之光,
苟放性光,自不复造新业,然如此道人,千万人中,不获其一,其馀学者,率皆学之愈久,
造业愈多。设於佛经,一闻即悟,即悟即修,恶有不能成者,咎在闻之不悟,悟之不修耳。
由是旧业不去,新业续加,诚如牛之负重,有增无减,言念及此,能不惶悚。今者四夷烽火
,竞造核弹,终有施爆之时,而食物不及人口之增,尤为世患,虽可助以人工,然饮食中,
多含农药糖精色素,食之不免口毒生癌。众生多灾福薄,皆是共业所感。
行深泥中者,泥喻苦报,众生受之,如在泥中,而不自觉,再造罪业,再增其苦,故云
深泥也。娑婆诸苦,即是深泥。佛与菩萨,大兴慈悲,救拔苦众,使出离之。
或谓佛菩萨,吾尚未之见,安得蒙其救拔耶?讵知三藏俱存,有人依祖注而说,即是佛
菩萨施行救拔也。然施救在佛,受救在人,虽有讲经道场,而闻者信者,竟有几人。不闻不
信,何异於牛自耽於深泥也。苟知其苦,而求出离,是为行道者矣。然既入深泥,非可欲行
即出,必如佛法修之,而後可耳。修法无他,去贪絈痴慢疑也,而其首要,在破我执。学净
土者,不破我执,尚可带业往生,否则必学四念住,我执不破,何能起修。破我虽难,佛有
方便,斯行六度是也。
六度第一即是布施,斯有三义,首重法施,学者行之不易,必须深入经藏,以契佛理,
浅出时语,以契众机,不慎一字之差,即造地狱之业。此当量力而为,不可勉强也。次为无
畏施,又分二类,一为积极无畏施,人有恐怖,或有生命之危,必为解脱之。释迦牟尼佛,
因地修行,曾以其身饲鹰喂虎。凡夫於此,亦不能勉强也。二为消极无畏施,不与人苦,不
令人烦恼,此必学而行之。次为财施,有匮乏者,咸乐施之。
持戒参第三十七章讲义
忍辱者,当知今人多不从理,斯应视为当然,惟忍之是也。盖娑婆众生,无不迷惑颠倒
,既学於佛,见识必当异乎常人。古人云:有容德乃大。谚云:宰相肚里好撑船。不能容忍
,则发絈心,絈心如火,可烧功德林。为修行人,故须忍辱。然逆境忍之尚易,至若顺境,
如应邀博弈饮舞,忍之尤难,惟如破此一关,忍之尤难,惟如破此一关,忍辱之功德深矣。
六度之四为精进,娑婆众生,脱离深泥之苦,惟求佛法,然非易事也。余之学佛,历四
十年,备尝艰苦,幸亲六位名师,犹自号为不通。六师者,学净於印光法师,学禅於真空大
师,唯识学於梅撷芸高士,密法则受於三位活佛,今皆求之不得矣。禅师赵州和尚,八十岁
,犹须行脚参访。学佛必先求法开悟,悟後必须勤修,修应现其成绩。念佛应得一心不乱,
参禅开悟,尤须大死一番,故无论求修何法,舍精进而能成者,未之闻也。经云疲极,事属
当然,众生既负无始重罪,长在轮回,如牛负重深泥,能不疲乎,虽然,惟有精进,始能出
离。
不敢左右顾视者,左有五欲,右有六尘,顾视则为所诱,深泥不可出矣修道必须生死心
切,自不惑於欲尘。印光祖师,於其净室,大书一死字,即此意也。梁武帝请宝志公观戏毕
,问观感,志公答以心在生死,戏事未暇见闻。帝之不信。志公曰,汝诚命一死囚,捧满盆
油,走城南北,一滴不溢则赦死,否则随由刽手斩之。所过路旁,置女乐以诱之。帝如其言
,果不溢也。怪而询之,囚对曰,一心惧死,不敢他顾。帝悟之。故知生死心切,则不复贪
五欲六尘也。
出离淤泥,乃可苏息者,修小乘法,生前断见思惑,证阿罗汉果,是出淤泥,可以苏息
。至如修念佛法门,当生得理一心,往生可必者,甚罕有也。若得事一心,伏惑而已,不继
之念佛,临终惑起,往生犹恐不能也。是故修净土者,未得理一心,无可苏息也。
当观情欲四句,训示为道者,脱若之法也。情欲即是五欲六尘,较之淤泥,为害尤厉。
淤泥但污其身,情欲则污其心,心污必入地狱,可不惧哉。直心,即是不敢左右顾视。念道
,视所修法而异,如此可免若矣,此苦一为生前诸小苦,一为死後轮回大苦。


            第45期 公元1975年8月15日发行 45,46期合刊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