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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与法师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3日
来源:不详   作者:文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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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尚与法师

  □ 文刀

  “和尚”一词来自宗教,是人们对佛教出家人的通称。佛教强调忍耐、不争、和平,这是佛教徒所崇尚并遵守的准则与修行办法。

  在梵语中,佛教的出家人,受过具足戒者,男性称作比丘,女性称作比丘尼。把比丘译成汉文,最准确的意思是乞士。“上于诸佛乞法资益慧命;下于施主乞食资益色身。”乞士乞食的目的是求佛法,乞食不求法则是乞丐之所为。直到现在,在南亚一些南传佛教国家中,出家人仍保持乞食的习惯。我国汉传佛教提倡农禅并重,出家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自食其力,早就不乞食了。

  在古代印度,称比丘为乌社,这是当时对教师的俚俗称呼。公元1世纪前后,佛教由西域(我国新疆地区)等地传入中原。而在西域的于阗、疏勒一带则将比丘称作乌社或和阇,“和尚”则是乌社、和阇的讹误之音,但却合乎佛教的本意。于是“和尚”一词喧宾夺主,自然而然地成了佛教出家人的统称。

  “和尚”二字第一次见诸我国正史是在《晋书·佛图澄传》中:法常与法佐两人彻夜谈话,言及和尚,直到天明。法佐去见高僧佛图澄,却没想到他已经知道了谈话内容。“于是国人每相语曰:莫起恶心,和尚知汝。”又据《魏书·释老传》:佛图澄为后赵石勒所崇信,尊称其为大和尚,这就成了大和尚的由来。

  和尚,本来是个褒意词,至少是个中性词。但现在,更多的人而对出家人不称和尚而称法师或大师,否则就是失礼,大不敬,这是不对的。

  法师,不是随便叫的,也不是想当就当得了的。按佛教的说法,法师必须是“上弘大法,下为物师”的人才能称法师。按《十种法师颂》的要求:书写、供养、施他、听、披读、受持、正开演说、育、及思修等,有此十种功德者方可称法师。如此看来,一般和尚是不可称作法师的,即使别人称其为法师那也是不敢当的,否则就是“妄”了。至于大师,只有佛才称三界大师。《瑜伽师地论》说:“能化导无量众生,会苦寂灭。又为摧灭邪秽外道,出现世间,故号大师。”在我国,唐懿宗咸通十一年(公元870年),云颢、僧彻等四人曾破天荒地被敕赐大师称号。大师者即众生之师范,必须具备:诸戒行终无误失;善建立法;善制所学;所有疑惑皆能善解;教授出离等五大功德。因而,随意称呼大师就更是不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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