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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宗教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7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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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处理我国宗教问题时,把握好宗教问题的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是认识宗教问题的两个基础的、本质的属性。总结我国处理宗教问题的经验教训,归结到一点,就是基本观点、基本政策要清楚和正确,基本方针要明晰和坚定。近年来,我国宗教工作沿着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宗教的。实际相结合的路子,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宗教工作;理论创新;长期性;群众性 

[中图分类号]B9[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我在国家宗教部门工作了18年,有机会与不少宗教领袖和信教群众亲密接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有机会亲历了宗教界为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的重要进程,因而,对于近年来我国宗教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感受颇深。 

近年来,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特点与规律,与改革开放的推进与探索紧密结合,形成了一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基本观点,进而凝练成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推进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颁布实施了《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配套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积累了新经验。 

勿庸讳言,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世界观上与一切有神论对立,并且不断要求和训练自己的成员确立和巩固科学世界观。正是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领导群众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就要特别注意防止把宗教问题看作可以较为快速地解决的非主流意识形态问题,从而导致认识的“短视症”,忽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特别注意防止把信仰上的差异扩大为政治上的对立,从而导致政策的狭隘性,忽略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宗教问题所具有的长期性和群众性,似乎是不言自明的问题,但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见解和浅薄之见曾经长期困扰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宗教工作,正是在这个关系到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认识和把握宗教的根基和关键的问题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才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工作在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上取得了重大进展。 

把宗教存在的长期性,不是作一般问题而是作根本问题来看,是强调观察宗教问题必须尊重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于是就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研究: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是一个历史范畴,要放到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进行考察;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有着深刻的客观基础,是由宗教赖以存在的根源的长期性决定的;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是整体而言,具体宗教能否长期存在取决于对社会的适应程度;强调宗教存在的长期性,主要是为了防治在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上的“短视症”。 

把宗教问题的群众性,不是作一般问题而是作关键问题来看,是因为正确对待宗教问题实质是个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应该一致起来。只有深入把握宗教问题的群众性,才能科学认识和正确发挥宗教的社会作用。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长期性和群众性,也是认识宗教问题应该把握的两个基础的、本质的属性。深刻认识宗教的长期性,分析宗教问题才能把握规律性和复杂性。对反复出现、长期存在的东西,要特别注意把握其规律。深刻认识宗教的群众性,从事宗教工作才能找准立足点和出发点。对大量出现、普遍存在的东西,要特别注意掌握好政策。 

从实践论的角度看,强调认识社会主义的宗教问题要透彻、深刻地把握长期性和群众性这两个基本属性,则是因为我们一度比较容易忽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和群众性,因而也就容易把宗教问题看简单了。这是长期以来导致我们在宗教问题上认识不清晰,或认识上左右摇摆,实践中发生错误和失误的病根。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唯物论,主张无神论,在世界观上与一切有神论对立,因此在领导群众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就要特别注意防止简单化和“短视症”,忽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注意防止把信仰上的差异扩大为政治上的对立,只看到宗教被敌对势力利用的消极面,忽略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宗教问题“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这是两个最基本、却恰恰容易出偏差、犯迷糊的老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求我们进一步调整观念,对这两个问题得出更自觉、清醒、透彻、深刻的认识。我们常说,宗教工作“左”不得,右不得,难的是“左”不得;急不得,松不得,主要是松不得。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群众性更加清晰明确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摆脱“‘左’了、右了”的困惑,避免“松了、紧了”的摇摆。 

在社会主义社会处理宗教问题时,把握好宗教问题的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怎么看”就清楚了,“怎么办”也就比较好统一认识,拿出办法来了。这就引出了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着眼宗教问题的“关键是群众性”,我们就要一切着眼于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选择,就要确定并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着眼宗教问题“特殊的复杂性”,我们就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中,国务院2004年颁布了第一部关于宗教事务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 

——同样着眼宗教问题“特殊的复杂性”,由于历史上我国经过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宗教一度成为帝国主义用作侵略我国的工具,至今一些反华势力还要利用宗教作为渗透、颠覆、西化、分化我国的突破口,所以我们要特别强调“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着眼宗教问题“根本是长期性”,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也会长期存在,在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就不能是“削弱”宗教、“促退”宗教,而必须立足宗教在这个阶段会长期存在甚至在某些地方、某些时候还会有所发展的现实,积极引导已经存在的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其积极作用。 

为此,就引出四句最重要、最基本的话: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就是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宗教问题的经验教训,可以讲很多。归结到一点,就是基本观点、基本政策要清楚和正确,基本方针要明晰和坚定。观点影响政策,支配行动。正确的观点使人头脑清醒,错误的观点则使人误入歧途。方针指导全局,把握方向,正确的方针确保走向光明、夺取胜利,错误的方针则会导致政策上的失误和工作上的被动。 

近年来我国宗教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是沿着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我国宗教的实际相结合的路子走过来的。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到一条战线,大到整个中国,都是如此。我们宗教工作的全部实践和经验同样鲜明地印证了这一点。我们要继续在这个“结合”上走新路、开新局,进行新的探索。 

改革开放的中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就更需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统筹各方,协调关系,求同存异,化解矛盾,尽可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在我们的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必须处理好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关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促进这五大关系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五大关系中,将“宗教关系”列为其中之一,至关重要。比方说“五口之家”,宗教正式算“一口”了。“家和万事兴”,这“一口”和顺不和顺、积极不积极,就非同小可。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刻剖析我国国情和世情、深化对宗教问题长期性和群众性认识的基础上,所得出的一个全新的、正确的观点。既然是“五口之家”的“一口”,就可以进一步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 

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和实践,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667页。中共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4页。中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我国宗教得以平稳健康地发展。宗教界普遍反映,当前是我国宗教平稳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宗教政策落实最好的时期。目前,我国信教人数有一亿多人,宗教教职人员约36万人,宗教活动场所约13万处,宗教团体近5500个,宗教院校110多所。各宗教都办有自己的刊物,出版了一大批宗教经典书籍。我们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世界佛教论坛和国际《道德经》论坛。自1980年至今,中国基督教会累计印行《圣经》达7000万册,共22种版本,成为世界上印刷圣经最多的教会。 

上个世纪以来,随着苏联的解体,社会主义运动的大潮在全世界高涨之后一度低落。于是很多政治家预言社会主义运动将由此衰落下去。可是,在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却开辟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使社会主义运动仍然朝气蓬勃、富有生机地向前迈进。西方很多政治家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个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世界观的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如何能够处理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可是,在21世纪宗教问题、民族问题使得世界很不安宁的时候,中国却是“风景这边独好”,正在走出一条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路子,总体上宗教和睦,民族团结,还要致力于“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这些,应该说是得益于近年来我国宗教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作者叶小文,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一副院长、党组书记,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原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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