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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文化”的深刻内涵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8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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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是文化”的深刻内涵

  赵朴老在工作中对“佛教是文化”的表述

  1990年10月,赵朴老到福建参加佛教活动和考察宗教政策落实情况,一路上他和福建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余险峰谈起宗教学研究的话题。说在一次青年工作的会议上,在说到当前的社会道德风气对青年的影响时,钱学森先生深有感触地对他说,宗教的道德可以作为今天社会主义道德的补充。过后不久,钱先生又写信给他,提出“宗教是一门文化”的观点……赵朴老认为这是一位科学家的话,是科学家对宗教的评价。当时他说,有一年,他到一地督促落实宗教政策,到一座寺庙,见墙上贴了一些标语,如“宗教是精神污染”、“反对封建迷信”一类。余险峰说:恐怕是当地占用寺庙、阻碍落实宗教政策的单位所为。因为这种情况在福建也有。赵朴老点头说,他对随行的地方干部说,不要给人家扣帽子。问他们谁知道“迷信”和“污染”两个字同宗教的关系和这两个词的来源?他们答不上来。赵朴老告诉他们,这两个词来源于佛经,佛经是反对迷信、提倡正信,反对污染而强调出污泥而不染的人生哲学的。

  当时赵朴老谈兴正浓,说知道人们如果简单地摈弃宗教会是什么样子吗?那就连话都说不周全。他接着举例说,“世界”、“如实”、“现行”、“现实”、“相对”、“绝对”、“弘扬”、“刹那”、“悲观”、“清规戒律”、“临时抱佛脚”等一系列日常用语,都是来源于佛教的。赵朴初曾严肃而又语重心长地说:“宗教是一门文化,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

  “宗教是文化”推动了当时宗教政策的贯彻和佛教的发展

  赵朴老这段谈话,反映了他提出“宗教是文化”的深刻背景和意义所在,是他大力推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落实、弘扬祖国传统文化的善巧方便。中国共产党信奉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是不信宗教的。但作为执政党又必须遵循《宪法》所制定的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款。这是过去、现在和未来一段时期存在的一个基本事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目标,虽然搁置和淡化了执政党与宗教间存在的意识形态差异和矛盾,但在过去几十年极左思想影响下形成的对宗教的某些错误认识或偏见依然相当严重,这些思维定式使相当多的人有意无意地将宗教贴上封建迷信、鸦片、精神污染、愚昧落后、阻碍社会进步的麻烦制造者的标签,正是在这样一种与世界大多数国家完全不同的社会氛围下,不仅主流社会中大多数知识分子讳言宗教,与宗教保持距离,而且许多佛教徒竟然也是如此,以致出现了许多社会各界人士宁愿从挂着“气功”招牌的“法轮功”等邪教那里去满足宗教需要,也忌讳到寺观教堂中去接触真正的宗教,这是我国长期的政治运动造成的群体心理扭曲、畸形,是在社会转型时期难免出现的价值失范、信仰危机。赵朴老敏锐地洞察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明确提出“佛教是文化”。就佛教来讲,“佛教文化说”在中国最具说服力,最能消除政教学三界存在的心结,是政教学三界可以达成共识的交汇点和平台,是佛教突破种种禁锢的利器和方便法门。虽然这个观念不是全新的发明,而且其简单化的表述在理论上还是个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的提法,但它的确在中国上世纪80年代后期特定的政治和社会情况中起到了极大的思想解放作用。它突破了过去仅仅从意识形态和政治方面思考宗教的陈旧模式,从而扩大了宗教研究的视角,开启了新的研究领域。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宗教是文化”这个观念,“宗教是鸦片”这一观念的影响已越来越小,从而大大推动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佛教事业的发展。

  “宗教是文化”,并不是说宗教仅仅是文化

  当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佛教事业的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作为宗教领袖的赵朴老又开始了“因势利导”、“以权显实”的导向。这种导向最具代表的则体现在1991年10月,赵朴老在全国政协宗教委员会报告会上所作的一次讲话。他指出:宗教包容丰富的文化内涵,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宗教是文化。从宗教的实在整体来说,它既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又是一种社会实体。从它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来说,它既是一种特定形态的信仰,又是一种文化形态。

  这段话非常重要,是赵朴老为了避免人们对“宗教是文化”产生误解所作的概念明确的界定。换句话说,“宗教是文化”,并不是说宗教仅仅是文化,只是以宗教包含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这一前提而提出来的。赵朴老在关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谈话中也有类似的观点。他将宗教的实在整体划分为宗教的信仰形态、文化形态和由宗教信徒结成的社会实体这3个部分,并认为宗教的这3个部分都可以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显然,在宗教的这3种形态中,宗教的“信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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