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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信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贾廷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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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民间信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作者:贾廷秀 周从标

  摘要:民间信仰现象在我国历史悠久、根基深厚、影响广泛。能否正确引导和最大限度地调动蕴藏在人数众多的民间信仰群众中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克服和减少民间信仰活动中的不和谐因素,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民间信仰; 社会主义新农村; 影响

  中图分类号:C9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7)07-0173-03

  信仰,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对于信仰特别是民间信仰,可以从多个角度去认识。笔者将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分析民间信仰产生、发展的社会历史根源,探讨民间信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影响问题。

  一、 中国传统民间信仰的起源及特点

  民间信仰意指那些在民间广泛存在的、属于非官方的、非组织的、具有自发性的一种情感寄托、崇拜以及伴随精神信仰而发生的行为和行动。即“民众中自发产生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和相应的仪式制度。”和西方发达国家拥有一支长期的、强制性的官方宗教不同,中国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社会,农民占了人口的绝大多数。生产力水平低下和科学知识的匮乏,决定了人们对自然界的征服是有限的。

  中国传统民间信仰的产生和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从形成过程来看,与经济生活水平、人的认知能力、人的生存能力密切相关。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和考古发掘来看,传统民间信仰,源于最古老的“有灵崇拜”即“万物有灵”;源于对未知世界的敬畏;源于对大自然、祖先、伟人创业与蔽护的感恩;源于在人力无法企及时对神灵庇护的祷告;源于被各种苦难折磨时的一种精神寄托,“中国民间信仰是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民众在绝望时的精神慰籍和寄托”;源于对美好生活的一种追求和期盼。因而中国民间信仰从诞生的一开始就植根于广大民众尤其是农民中,在后来的发展中其主要阵地亦在农村。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民间信仰几乎等同于“农民”信仰。善男信女在广大农村的分布如汪洋大海,大量的庙宇普建于民间,信神、求神、烧香拜佛活动和集体的、公开的信仰活动融于民俗活动中,影响和支配着广大村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中国传统民间信仰具有以下特点:其一,农耕经济和乡土生活是其文化底蕴。中国农民的生活,是以农耕经济和乡土社会为基础展开的,农耕经济是其生产方式,乡土社会是其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融合为一,便构成了中国农民的生活。农耕经济和乡土生活,发展了中国农民的血缘意识、地缘意识,也使农民的精神世界空间极为狭窄,精神信仰呈现出封闭性、保守性的特征。其二,草根性(非文本性)标志出了民间信仰与制度化宗教的根本区别。中国民间信仰从诞生的一开始就植根于广大民众尤其是农民中,在后来的发展中其主要阵地亦在农村。它独立地存在为一种“民间宗教”,其内容主要包括:“神、祖先、鬼的信仰;庙祭、年度祭祀和生命周期的仪式;血缘性的家族和地域性庙宇的仪式组织;世界观和宇宙观的象征体系”。民间信仰与制度化宗教相比,没有系统的仪式、经典、组织与领导,以草根性为其基本特征,是一种有着内在体系性与自身运作逻辑的信仰形态。其三,多神崇拜,泛神特征形成了民间信仰的多元性。中国民众没有像西方基督徒那样视上帝为“永恒不动的基石”的坚定信仰,正如一个美国人所说:“人们不能想象一个西方人同时既是基督徒,又是穆斯林,又是犹太教,然而人们常说每个中国人都头戴儒冠(在国事典礼上),身着道袍(在有人得病道士光临时),足蹬蹭履(举行丧礼时)。农民这种多神崇拜,泛神特征,显然也是他们功利主义信仰的表现。其四,“因我需要”的拜神特点形成了民间信仰的功利性。由于中国古代重经验、重实用、轻理论、轻信仰、“敬鬼神而远之”的思想环境,使民间因实用而产生神的特点一直持续了下去,并成为中国民间信仰的特性之一。随着民间因需要而产生的神愈来愈多,中国民间信仰表现出强烈的实用性和功利性,呈现出“因我需要”的拜神特点,拜神具有明显的功利和实用的目的,多为求生存、保平安、祈健康、消灾难,或是其他的具体目的。其五,兼具世俗与神圣的双重特性。中国民众对神灵、偶像缺乏虔诚的信奉、祭拜。在中国人那里,神灵也神圣也世俗。出于功利主义的需要,农民们对神的信仰是半信半疑。需要时近,不需要时远;而在需要满足不了时,不但不信,而且还与神发怒,有时还与神戏谑。

  二、 民间信仰的功能及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从民间信仰所发挥的功能这一角度来看,历史上,中国传统民间信仰,与传统社会中人民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密不可分,具有一定的政治功能、文化娱乐功能、经济功能。长期以来在中国民间形成的对同一神明的顶礼膜拜、对同一文化的认同和对同一伟人和同一伟业的认可,使得民间信仰在广大信众中具有很强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它支配着农民的精神生活,在道德教化、形成共同价值观念、凝聚社会力量,实现社会整合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仅如此,民间信仰甚至还成为处理地方事务机构之外,历代统治者为加强和稳固统治,实现国家权力“话语”地方化的重要工具,对于地方社会而言民间信仰还具有超强的社会整合功能。因而,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灵纽带,是任何武力、行政力量不能相比的。”古今中外的事实也说明,民间信仰对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今天,民间信仰在广大农村依然根基深厚、影响广泛,因而对农村建设的影响十分突出。作为非制度化的宗教,其社会作用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一) 民间信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

  就整体来看,当代中国农民中的主流信仰仍然是进步的、健康的和积极向上的,是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相一致的。农民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广泛的认同感。值得注意的是,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间信仰环境的宽松,在广大农村民间信仰成为非常活跃的现象,呈现出越来越繁荣的趋势,并发挥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1. 民间信仰具有很强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组成了文化中国的一部分。某些地方的某些民间信仰在对台、海外联谊工作方面,发挥着独特的积极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两岸关系上,两岸所具有的共同的血缘关系的历史、共同的祖先和文化源流,早已渗透融化到大陆与台湾人民心中,每年两岸三地大规模的民间祭祖祀神活动,成为加强世界所有华人尤其是两岸华人联系的一个桥梁和纽带。海外炎黄子孙的寻根热兴起,山陕炎黄故乡和各地的华人华侨华裔故乡成为连接海内外中华儿女精神世界的纽带和桥梁。

  2. “信仰搭台,经济唱戏”,民间信仰成为促进各地经济对外联系的平台之一。在改革开放的今天, 大规模的经济交流活动中往往可以看到文化交流活动的身影,文化与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而文化交流中,民间信仰成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些民间信仰的活动场所往往是当地开展文化经贸活动的重要场所,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发展旅游经济等,对传承文化、发展经济具有促进作用。

  3. 弥补和丰富了部分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发挥着民间传统道德的教化功能。从主体来讲,中国民间信仰蕴含了一种教人敬畏、感恩、有度、为忠、为善、为孝、惩恶以及与自然、植物、动物和谐相处的总体精神目标和理念。它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民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民间信仰所宣扬的某些道德价值观念有一定的社会伦理价值,在现代农村仍能起到一定的道德教化作用。如祖先崇拜,在祭祖中我们缅怀祖先的养育之恩,以增强家庭团结,强化家庭成员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尊老爱幼是中国社会、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不仅是人类亲情的自然要求,也是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人伦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社会,“孝”体现的是责任义务,“敬”则表现出亲情与人际关系的非利益升华,故历代至今盛行不衰。而土地崇拜、自然崇拜中蕴藏着珍惜土地、爱护环境、热爱自然、亲近自然等生态伦理思想;在民间信仰中的许多地方神一般都是当地传说中的那些见义勇为、匡扶正义、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世人楷模转化而成,这些无疑具有弘扬正气、扬善抑恶的积极作用。此外民间信仰的神歌、仪式歌、宝卷、戏曲、舞蹈、美术、谜语、灯会、传说故事诸方面,不仅展示了民间信仰与民间生活、民间文艺之间的内在关系;而且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一定的美学和艺术价值。对于这些优秀的文化精神方面我们要予以继承并发扬光大,使之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内涵,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 民间信仰也有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

  不能否认,民间信仰中有一部分具有消极的、迷信的成分和因素,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消极作用。首当其冲的是淡化、冲击主流信仰。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农民的政治信仰悄悄地发生了嬗变,业已形成的社会主义信念、集体主义精神、爱国主义情怀日益消解。相当一部分农民认为,不管什么思想、理论,只要能让农民过上好日子,他们都欢迎。尽管引起这种变化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民间信仰的冲击和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随着信仰环境的宽松以及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乱建滥建庙宇浪费土地资源、浪费社会财力,搞摊派加重农民负担;加之民间信仰容易被利用来进行迷信活动,大型活动容易引起突发事件,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对科学的抵触心理,听天由命的世界观,巫术迷信对人精神的惑乱等等,导致乡村社会封建迷信的流行。尤其是风水、卜筮、命相及巫术,在乡村十分流行。人们幻想通过这些手段,借助某种超自然神力的介入,便可达到预测凶吉,把握地脉,推算命运、除病祛邪的目的。近年来,我国乡村社会封建迷信的流行,主要是传统迷信的死灰复燃。求仙、算命、看相、占卜等已濒临绝迹的巫术迷信重新还魂,控制着一部分农民的精神世界。结婚拜天地、丧葬看风水,有病跳大神,出门择吉日,闹得乡村社会乌烟瘴气。有些人过分沉迷而影响正常的生活和生产,更有甚者贻误生命。

  民间信仰与邪教鱼目混珠,导致部分人对法轮功邪教的迷信。法轮功作为现代迷信和邪教,其影响遍布全国城乡,尤其是在我国一些偏远落后的农村,它更有市场。农民信仰法轮大法,其心理动因较为复杂。一般人幻想通过修练法轮大法这种特殊的功法而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还有一些人幻想通过修练法轮大法,获得李洪志的点化,提高“德”修,降低“业”力,净人身体,最终达到“开功、开悟、功成圆满”、“灵魂不灭”,升入“天国”。法轮功这套歪理邪说对于那些文化素质较低,不懂现代科学而又面临着农村缺医少药、生活贫困无力医治、一心想要通过奇术异术而创造生命奇迹的农民群众来说,特别具有诱惑力。尤其是李洪志的法轮大法不仅盗用中国老百姓较为熟悉的佛教义理及一些概念,并借用现代科学的术语进行包装,玩弄概念游戏,诸如法轮、业力、轮回、物质、分子、光年、空间、宇宙等等。当这些理论与中国农民传统的民间宗教信仰心态相吻合及他们在现代科学面前茫然无知而又盲目迷信时,这种诱惑力更强。法轮功在农村社会的流行,是农民愚昧无知、非理性信仰的表现。正如法国人霍尔巴赫所说的:“人之所以迷信,只是由于恐惧,人之所以恐惧,只是由于无知。”

  三、 几点思考

  民间信仰现象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历史悠久、根基深厚、影响广泛。关注农民的信仰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系统工程,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研究表明,新时期农民个人信仰嬗变的原因是复杂的,农业生产的风险,社会保障的缺失,使得农民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具体而言,家庭的极度困难、天灾人祸的打击、家庭矛盾的紧张、无法解释的怪事、寻求心灵安宁、修心养性、追求来世幸福等,都是导致农民放弃主流信仰,转而信仰鬼神,寻求精神慰藉的动因。但值得引起高度关注的原因还有,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村社会控制力的弱化导致:农村基层组织权威下降;民主法制不健全,政治民主化落后;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淡化了主流意识形态。毛泽东曾深刻指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社会主义思想不去占领,资本主义思想必然去占领。由于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弱化,加之社会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一些难以避免的因素,结果便导致农民的精神信仰出现危机,如道德的失范、迷信的死灰复燃等,一些非社会主义的或反社会主义的思想也乘虚而入,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占领意识形态领域。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被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占据。

  文化素质偏低导致愚昧落后。正是由于农民文化素质的偏低而导致的愚昧,才使其精神信仰陷入了非理性的泥潭。多年来的事实证明,对于我国社会广泛存在的民间信仰,简单地视之为封建迷信予以打击取缔的做法不仅行不通,而且十分有害。同样,对民间信仰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者党政参与、运用行政力量来促进其发展,也是有害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尊重其客观存在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政府各级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积极引导,抑制消极作用,发挥积极作用,使民间信仰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和谐因素。

  同时,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建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教育,倡导科学,净化农村的精神空气,积极引导民间信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的发展需要先进的精神信仰为导航,信仰文化的长期堕距将阻碍社会进步与发展;引导农民由物质需求向精神需求的跨越,引导农民建构科学、合理的信仰,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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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肖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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