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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中最重要的“缘生”义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3日
来源:不详   作者:威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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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中最重要的“缘生”义
  诸君不是常常的听得说,我们学佛的唯一目标,只为的是要破我们的我见,乃至于有我只是凡夫,无我才是贤圣,有我只是外道,无我才是佛法么。依着这些说法看来,自然可以证明“破我见”这件事,在我们学佛的程途中间,极阅重要,毫无可疑。
  可是我见如何能破呢?简明的说,我们平常自认这个躯壳襄面,有一个常一自在的我,能作人身的主宰,这便谓之“人我创,但是我们若是真的从这个躯壳里面来寻这个我,却会始终寻他不着。试看,我们这个人身,虽然能见能闻,能觉能知,能作能止,能取能舍,俨然实有一个主宰的我,然而他只是由五蕴诸法的假和合而成。假如这个躯壳里面,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归于地,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大小便利,皆归于水,暖气归火,动转归风,四大各离,色蕴尽去,受想行识四蕴,也就随着没有了,试问这一个能作主宰的我究竟在那里呢?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答案,便是,世间实在没有人我,只有五蕴诸法,这便可算破了这个人我见。
  不过在这时候,人我见虽是破了,却还有一个法我见未破。因为他推穷人我的所在,最后只得了这些五蕴诸法,于是便又认这些法是常一自在的,也就是我们的主宰,这便谓之“法我”。试看,这些万法,能离能合,能来能去,能动能静,能变能常,不俨然是一个能作主宰的大我么?由此而起的法我见,便不同那人我见的易破,若是加上现代科学家的说法,所谓物质不减的定律,和所谓能力不减的定律,更足以证明这些万法的常一自在,能作主宰,像这样的法我见,是何等的牢不可破呢?
  法我见既如此牢不可破,而学佛的人,又非彻底的破却他不可,那么,佛教中间破这个法我见的妙义,不是更关重要么。因此之故,我要郑重地将这一层妙义阐扬一番,使一般学佛的同愿,大家都能由破人我而进破法我,探得佛法的中心,证人贤圣的极地,愿大家都加以十二分的注意。这是一层什么妙义呢?这便是所谓“缘生剑义。
  何谓“缘生”呢?缘谓众缘,是托他为由的意思,生谓生起,是由此出生的意思。这句话就是说,一切万法,莫不由众缘而生,他们都不是常一自在的,也都不是能作主宰的,只因一时的众缘会合,才有他们显现出来,假令众缘没有会合的机会,也就无所谓一切万法了。在这中间,须得先举出几个例子来。
  譬如我们装了一部收音机,他能放出种种演说歌唱的声音,约略的看来,也好像是常一自在能作主宰的一法,可是他实在只是那些真空管、钱圈、放声器、电流,和外来的电波等等众缘会合而生的,若是缺了一件,他便缺了一缘,便不能放出声音来,所以真空管没有发明以前,世间没有这样的收音机。
  又譬如我们拿着一面凸形的镜子,承着日光,再用一张纸或是一团艾,放在镜子下面,接着那日光的焦点,那时便会燃烧起来,这个燃烧的火,自然也是一法,而他却只是由镜子日光纸艾等等众缘会合而生的,缺了一缘,便也没有他这一法,所以平常的纸受着日光的晒,并不会发生燃烧的事。
  又譬如我们种下了一粒谷子,自然可以发芽抽茎,开花结实,而得到许多的新谷,这也好像是常一自在能作主宰的一法,然而仔细研究起来,他除了种子的生发以外,又必须仗着泥土的滋养,日光的曝照,雨露的泽润,和人工的耕耘培植灌溉施肥等等众缘会合而后能生,若是遇了大水大旱的年岁,我们的新谷便也成了梦想了。
  又譬如我们张开眼睛,能见一切物事,颜色的赤白明合,形状的大小方圆,态度的屈伸动静,都可以一目了然,谁说这不是常一自在能作主宰的一法呢,但是他实由那些对象、虚空、光明、眼根,和我们的作意,以及诸识种子等等众缘会合而生,若是没有外面的光明,我们也不能见,若是没有自心的作意,我们也不能见,其他诸缘亦复如是,总之,眼识九缘生,是缺一不可的。
  我们看了上面所述的这几个例子,也可以悟到一切万法莫非缘生,众缘不具,便没有万法,所以说“法从缘生”,又说“缘阙不生”,这中间的妙义,想必也可以不待烦言而解了。
  既明缘生的妙义,便能破却那牢不可破的法我见,而那粗浅易破的人我见更无庸说,由此自当如《仁王经》所说“深入缘生空无相愿”,又如《维摩经》所说“深人缘起断诸邪见剑,握住佛法的秘键,证得贤圣的胜果,这一层妙义的重要,不是很值得我们注意么。
  在佛教制度里面,凡造佛像,或建佛塔,其中应安二种舍利,一为“生身舍利”,便是大师遗骨,一为“法身舍利”,便是有名的《缘生偈》,偈云:
  “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
  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
  这偈又名《缘起偈》,又名《缘起颂》,又名《缘起法颂》,又名《法身舍利偈》,又名《法身偈》,又名《法颂舍利》,又名《佛法身》。将他藏于塔像之中,和大师遗骨同加礼敬,有时没有生身舍利,且迳用这一首偈颂独作塔像的肝心,这自然是因为他足以代表全部佛说的妙法而最关重要,所以才这样的尊重他,如若不然,也就不会称为法身舍利了。
  说到这里,我知道大家对于这个佛教中最重要的缘生义,一定也可以有相当的认识了。
  不过这一义在佛教中,亦复有种种不同的说法,若是加以分析,也就纷繁异常,我们于今既然注意这个问题,自有特为提出研究之必要,且待我一一说来。
  缘生就是佛家因果论的中坚,可是从名词上说来,缘字在因果论里面,实在有两种不同的地位。
  一种是较低的地位,他只是那因生果的一种外助,虽然这些果必定仗着他的外助而后能生,可是比之那生果的内因,是要疏远得多了,所以说“亲生为因,疏助为缘剑。在这一说上,乃是认“因创是第一因,“缘”是次级因,而“果”却是“因”和“缘”合生的,这样的地位自然较低。
  又一种是特高的地位,他不仅是那因生果的一种外助,就是那生果的内因,也要算是一种缘,这个缘字的意义,便包括得很宽了,所以说,“诸支因分说名缘起,诸支果分说缘已生。”在这一说上,乃是认内“因”是一种“缘”,外助也是一种“缘”,而“果”却是众“缘”合生的,这样的地位自然特高。
  依前一说而说因缘,那因缘两字便是对立的两件东西,而缘字的力量弱且不及因字的力量强,依后一说而说因缘,那因缘两字便是连合的一件东西,而因字的范围小且不及缘字的范围大。这两种地位,自然大不相同,于今所研究的缘生一义上的缘字,究竟处于那一种地位呢?这便当说,是处于后一说的特高地位,并且从事实上说来,两说实在就是一说,因为他们都说有一种内因,也都说有一种外助,由这内因和外助的会合而生出果来,这是他们所共认的事实,只不过名词的用法和界说有些不同罢了。
  此外,还有两点,在佛家因果论里,也容易引人误会和迷闷的,须得附带加以辨明,使一般学者对于缘生一义不复有所疑惑。
  (一)缘字在佛家因果论上,有时或改称为“因”,这并不是推翻了这个缘而去取那个因,只因这个缘字实在就是因果论里面的因,所以直称为因,在这中间,我们应当知道,他的内容,和缘生的缘字仍是一样。
  (二)缘字在佛家因果论上,有时或增称“因缘”,这并不是从缘生的缘字上有所增加,只因这个缘和那个因正是一件东西,本有联合的可能,并且分开来说,这一件东西里面,便有一种内因和一种外助,所以合称为因缘,在这中间,我们也应当知道,他的内容,和缘生的缘字仍是一样。进一层说,这能生万法的“缘剑,究竟有几种呢?这在佛教里面,自然也曾详细的研究过,不过对于这个缘字的分类,各派的说法,也并不一致,南方所传,常说二十四缘,而北方所传,却只说四缘。
  (甲)南方所传的二十四缘:
  1.正因或日根本缘 Hetu
  2.所缘缘(?)或译对象缘 Arammana
  3.增上缘或译胜缘 Adhipati
  4.无间缘或译迩缘 Anantara
  5.等无间缘或译密迩缘 Sammanantara
  6.同分缘或译同在缘 Sahajata
  7.相互缘(7) Annam-anna
  8.依他缘(?) Nissaya
  9.平等缘(?) Upanissaya
  10.先有缘(7) Pureiata
  11.后生缘(?) Pacchajata
  12,次第缘 Asevana
  13.业缘或日行缘 Kamma
  14,异熟缘或译效果缘 Vipaka
  15.能养缘(7) Ahara
  16.调制缘(?) Indriya
  17.禅那缘或日定缘 Jhana
  18.道缘(?) Magga
  19.相应缘 Sampayutta
  20.不相应缘 Vippayutta
  21.本处缘或译在缘(7) Atthi
  22.他在缘或译不在缘(7) Natthi
  23.能障缘或译中止缘(?) Vigata
  24.不障缘或译相续缘 Avigata
  (乙)北方所传的四缘:
  1.因缘 Hetupratyaya
  2.等无间缘或日次等缘 Samanantarapratyaya
  3.所缘缘或日缘缘知觉缘 Alambanapratyaya
  4.增上缘 Adhipatapratyaya
  那南方所传的二十四缘,散漫复杂,不如北方所传的四缘,简括精密,于今且丢开那二十四缘而只说四缘,
  提起这个四缘,本来也可以约为两种:一种是内因,便是第一的因缘,一种是外助,便是第四的增上缘,而那第二的等无间缘和第三的所缘缘,却都是从增上缘那一部分开出,都是外助的一种,只因这两种外助关系重要,值得另行举出,所以便分列四缘,而实际上只有内因和外助两种。并且,若是彻底的说,那第一的因缘,也可以说是一种增上缘,那么,四缘又实在就是一缘,然而我们要明了这个缘的内容,还是以四缘说为最好,因为他既不拢侗,又无遗漏,挺然四柱,颠扑不破,我于今须得详说一番。
  (一)因缘
  一切万法的生起,必须藉着一种内因,无论色法心法,都是有的,这便谓之因缘。因缘的本体,只有两种:一即种子,二即现行。由种子出生现行,和由种子出生种子,都是因缘,由现行熏生种子,也是因缘,其余便不是的。譬如世间草木的种子,只算是一种增上缘,不当称为因缘,这个因缘,单独不能生一切法,必须更仗其他的外缘,心法便要会合下面所说的三种缘才可以生,色法也要会合下面所说的增上缘才可以生,所以说,心法四缘生,色法二缘生,
  因缘的现象也有两种:一是同时因果,二是异时因果,那种子出生现行,和现行熏生种子,便是同时因果,那种子出生种子,便是异时因果,
  (二)等无间缘
  一切万法的生起,必须藉着一种外助,而心法对于继承前念的外助关系,便谓之等无间缘。本来心法乃是念念相续的,后一念的生起,必由前一念的开导,而这前后两念,却是相续无间,力用齐等,所以称马等无间缘。这等无间缘的本体,只指现行,不谈种子。
  等无间缘的作用也有两种:一是开避,从消极方面说,前念减时,让出了他的地位,于是后念始生,譬如二人同行,前人不进,后人也不能进。二是引导,从积极方面说,前念减时,留下了他的潜在能力,招引后念,使他继续的因袭而活动,譬如二人探险,前人安全的进了一步,后人便袭得了他这一步的成功。
  (三)所缘缘
  一切万法的生起,必须藉着一种外助,而心法对于所缘境界的外助关系,便谓之所缘缘。本来心法乃是用一切境界作对象的,他至少必须攀缘一个对象,这一个对象便是他的所缘,同时他若是没有这个所缘,便失了他的作用,无所依托,他也就不能生起了。譬如某处岩洞中有一淤池,长年合黑,不见天日,所产生的便都是一些盲鱼。
  这个所缘缘也有两种:一是亲所缘缘,二是疏所缘缘。所谓亲,是说这一个所缘的对象和那能缘的心体不相离,非他人的识所变,也非自身中别识所变,乃是这一个识的见分所变的相分,这相分和见分直接毫无间隔,而见分又必须缘着这相分而起,所以谓之亲所缘缘。所谓疏,是说这一个所缘的对象和那能缘的心体相离,即他人的识所变,或自身中别识所变,而这一个识却仗着他做本质,也就是他的见分所依托,可是这个本质,不能被这一个识的见分直接亲缘着,中间须隔一层影像,所以谓之疏所缘缘。由此,当知我们见着一样物事的时候,这物事的本身,只是我们的疏所缘缘,而我们眼识上所现的影像相分,才是我们的亲所缘缘。譬之科学家说,我们心灵所见,只是那视神经所摄的映像,并不是直接见着那实在的物质。
  一切万法,都可以做所缘缘,因为他们都可以做我们心识的对象,色法固然是所缘缘,心法和非色非心法也有时可以做所缘缘,现在法固然是所缘缘,过去法和未来法也有时可以做所缘缘,有为法固然是所缘缘,无为法也有时可以做所缘缘。而且佛家又再进一步,说一切万法就是在他还没有做我们心识的对象之时,也仍然得称为所缘缘,因为他们在一切时都是潜在缘,犹之乎薪等在不烧时也称燃料。
  (四)增上缘
  一切万法的生起,必须藉着一种外助,而色心诸法对于互相影响的外助关系,便谓之增上缘,本来一法生于世间,他必须藉着其他诸法的外助,同时他对于其他诸法,也自然有很多的影响,这种相互间的力量,足以使他们的生起更加强盛,所以称为增上缘。譬如一片稻田之中,藉着种子的生发而长成许多的谷子,这种子便是他的增上缘,可是这中间泥土的滋养,日光的曝照,雨露的泽润,和人工的耕耘培植灌溉施肥等等,也都不可阙,这些便也都是他的增上缘,而他能充人类的食料,也就是他对于其他诸法的一种增上缘。又譬如喜马拉亚山上的雪,足以影响气候,而且因气候的变化,又影响到全世界各处的衣食以及生活情形,这些间接的增上缘,更是多得不可穷诘。
  一切万法,除了自己不能做自己的增上缘,和有为法不能做无为法的增上缘之外,其他都可以做增上缘。而且佛家又再进一步,说这增上缘又可以分积极消极两种,就积极方面说,一切万法,对于自己以外的一切法,都有一种影响他人的力量,足以助着他人生起,即使极小,也不是全没有。就消极方面说,这一法对于另一法,虽然没有确定的影响,或且简直没有发出一些助着他人生起的力量,但是他只要不做那另一法生起的障碍,也就是增上缘。所以增上缘的范围,极其广大,可以说没有一法不具有这增上缘的功能。
  进一层说,前面所说的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也都是增上缘之一。四缘的内容,便是如此,一切万法的生起,都包括在这四个条件中间了。若是没有这些缘,便没有一切万法,谁说这些法是常一自在,能作主宰的呢?窃愿一般学佛的同愿,都从这缘生一义上,精思彻悟,以破尽那人法二我,探得佛法的中心,证人贤圣的极地,才不辜负了我佛所说的这一层妙义,才不轻弃了佛家所尊重的这一颗法身舍利,这便是我这次阐扬缘生义的唯一期望。
  可是,我在这次阐扬的最后,还得为大家进一解,便是,缘生虽是我佛所说的一层妙义,虽是佛家所尊重的一颗法身舍利,但是从第一义谛上说来,一切法本不生,还说什么缘生,所以缘生一义也只是一种戏论,我们万不可用他破了法我之后,却又执着了他,若是执着了他,那时便又成了一种法我见,依然还在凡夫外道中间讨生活了。试看龙树菩萨的《中观论》上,不是屡屡的破这个缘生一义么?于今只举出他那《观因缘品》中的偈辞,以见梗概:
  “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
  亦不出。
  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说中
  第一。
  按能说是因缘二句,唐译作‘缘起戏论息,说者善灭故”,宋译亦作‘缘生戏论息,说者善灭故”。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
  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
  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是缘为有果,是缘为无果。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
  若果非有生,亦复非无生。亦非有无生,何得言有缘。
  果若未生时,则不应有灭。灭法何能缘,故无次第缘。
  如诸佛所说,真实微妙法。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诸法无自性,故无有有相。说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略广因缘中,求果不可得。因缘中若无,云何从缘出。
  若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若果从缘生,是缘无自性。从无自性生,何得从缘生。
  果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以果无有故,缘非缘亦无。”
  关于龙树菩萨所说的这一义,有许多学佛的初心菩萨是不知道的,可是要谈缘生,必须知道这一义,要谈佛家的因果论,也必须知道这一义。何以故?我们知道佛教常常破斥外道的拨无因果,也常常指摘凡夫的不明因果,那么,佛教自然是有因果的了,然而就第一义谛说,所谓因果,体性都空,了不可得,也就可以说是本来无因无果,必须了解这样的无因无果,才可以谈佛家的因果论,否则落在有边了。缘生一义,是佛家因果论的中坚,自然也是一样,虽然他是我们破我的一件法宝,我们应该尊重他而不应该这样的破他,但是眼前落在有边的人太多,大都不解真正的佛家因果论,我不得不远承龙树菩萨的遗绪,将这个消息透露出来,就做这篇论文的殿后,以免读者又生流弊。 (《威音》第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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