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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舍道事佛考辨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4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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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武帝舍道事佛考辨

  南朝梁武帝萧衍是中国历史上极力弘扬佛教的皇帝之一。他在位的四十余年,佛教几乎发展成国教。尤其是他以国君身份舍道事佛,在中国宗教史、政治史上更有着重要影响。但近二、三十年来,对梁武帝舍道事佛一事争议颇大,甚或有完全否认其真实性者。本文从考察基本文献出发辨析种种说法,力图拨开历史迷雾探寻事件原貌。

  一 佛教文献中关于梁武帝舍道事佛的记载

  梁武帝舍道事佛之始末,南朝正史只字未提。有关此事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唐初僧人的著作中。然而,自唐初开始,佛教典籍对舍道事佛的具体时间就说法不一。统而言之,共有四种记载。

  第一种记载为,梁武帝舍道事佛发生在天监三年四月八日,天监四年四月十七日萧纶遵敕受菩萨戒。见唐初沙门法琳《辩正论》卷八收录了梁武帝和萧纶舍道事佛的四篇文章[1](549-550)。第二种记载为,梁武帝舍道事佛发生在天监三年四月八日,但萧纶遵敕受菩萨戒却在同年四月十七日。见唐初沙门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甲收录舍道事佛的四篇文章[2](370)。第三种记载为,梁武舍道事佛在天监二年。见宋代沙门志磐《佛祖统纪》卷第三十七云[3](348下)。第四种记载为,梁武帝舍道事佛在其暮年。见唐代沙门神清《北山录》卷九[4](628上)上述四种记载,以前两种参考价值较大。与《集古今佛道论衡》相比,法琳《辩正论》成书时间更早。故而,本文将主要以法琳《辩正论》录文为依据,讨论武帝舍道事佛的真伪及时间。

  二 梁武帝舍道事佛之疏、敕文不为伪作

  对于萧衍《舍道事佛疏文》、萧衍《敕舍道事佛》、萧纶《遵敕舍老子受菩萨戒启》,或认为此三篇文章为佛教徒伪造,武帝舍道事佛一事纯属子虚乌有。其理由主要有二。一则,邵陵王萧纶为梁武帝第六子,生于天监四至七年(505-508),天监四年萧纶不会上武帝启要求受菩萨戒。二则,武帝固然崇佛,但并未像他疏、敕中宣称那样的对待儒、道二教,更不会称儒教为“邪”教。

  此说不能成立。萧纶天监四年未受菩萨戒,当然不会有误。但据此断定武帝舍道事佛之文为无中生有,确实有些武断。现存此组文章为唐初僧人法琳、道宣、道世等人辑录。唐初由于佛道二教斗争异常激烈,僧人辑录此组文章时对之篡改以符合佛教弘教明法的需要,当是必然之事。故而其文献时间上的不一致,应该有两种可能:或者全部是伪作,佛教徒无中生有;或者是佛教徒对萧衍等人原文节录时作过改造。因此,不能仅仅根据时间上的不一致就断定武帝舍道事佛疏敕文是伪作。

  再者,武帝敕令中称儒、道二教为“邪”、佛教为“正”,并不与武帝对儒学的一贯态度完全矛盾。此说任继愈已有论证。任先生认为,《隋书》卷十三《音乐志上》载武帝曾制《善哉》《大乐》《大欢》《天道》《仙道》《神王》《龙王》《灭过恶》《除爱水》《断苦轮》等十篇佛乐,并称之为“正乐”,所以称佛教为“正道”当不会有疑[5](15-18)。

  第三,称儒教为“邪”者,当是佛教徒篡改之笔。佛教典籍中,“邪”指邪曲,“正”指中正。一切法随顺自性清净藏者,称为“内”、为“正”;若诸法违逆此理,则称为“外”、为“邪”。在现存的舍道事佛组文中,武帝称儒、道二教为“外”、“邪”。按照佛法对“邪正”、“内外”的界定,这种称呼似乎不会有错。唐初称道教为“邪”教者就比较普遍,《法苑珠林》卷五十五“舍邪归正”一类中专收录舍道入佛的事迹。但自汉代以来,佛教对儒家的称呼极少用“邪”教的。因为在中土语境中,“邪正”指邪恶和正直。中国人是无法接受以“邪”教称呼儒家。沈约《均圣论》、道安《二教论》以及颜之推《颜氏家训》都是以“内”、“外”称呼佛教与儒教。再者,从梁武帝疏敕文的本意来看,是呼吁名公大臣放弃道教改尊佛教,没有必要连同儒家贤圣也攻击,斥责“周公、孔子”“为化既邪”。最后,法琳收录武帝原文中“道有九十六种,唯佛一道是于正道。其余九十五种,皆是外道。朕舍外道,以事如来”,两处“外道”,道宣等人已经改成“邪道”了。道宣能对原文篡改,以常理推测,佛教护法斗士法琳也篡改过。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现存萧衍《敕舍道事佛》称儒家为“邪”教者,即“老子、周公、孔子等,虽是如来弟子,而为化既邪,止是世间之善,不能隔凡成圣。公卿百官侯王宗室,宜反伪就真,舍邪入正”一句,应该是法琳篡改过。原作不会有“周公、孔子”“为化既邪”的字句。

  最后,梁武帝称“老子、周公、孔子等,虽是如来弟子……止是世间之善,不能隔凡成圣”,是强调佛教优于儒、道二教。这种思想在南朝是比较常见的。刘宋时期宗炳的《明佛论》说:“中国君子明于礼义,而暗于知人之心,宁知佛之心乎……彼佛经也,包《五典》之德,深加远大之实;含《老》《庄》之虚,而重增皆空之尽。高言实理,肃焉感神。其映如日,其清如风。非圣谁说乎?”“乃知周、孔所述,盖于蛮触之域,应求治之粗感,且宁乏于一生之内耳。逸乎生表者,存而未论也……若老子、庄周之道,松乔、列、真之术。信可以洗心养身,而亦皆无取于六经。而学者唯守救粗之阙文,以《书》《礼》为限。断闻穷神积劫之远化,炫目前而永忽,不亦悲乎。”[6](9中、下)萧子显《南齐书·高逸传后论》亦云将佛教和儒、道以至诸子百家比较,证明佛教优于中土诸家学说。而萧子显的观点,与梁武帝“周、孔、老子,只是人间之善”极其相似。《南齐书》成书于萧梁普通年间,书成表奏武帝,诏付秘阁。萧子显本人甚受萧衍器重,曾上启求撰萧衍文集。萧子显的佛教态度正是此一时期上层社会的基本看法。此正说明武帝疏敕文有其时代思想背景,不当为伪作。

  从唐代僧人著作对此事的记载来看,武帝舍道事佛疏敕文也不为伪作。唐代大白马寺僧玄嶷撰《甄正论》卷下云:“至梁武帝初年,为修静所惑,曾致遵奉(道教)。后悟非是究竟之法,亲制舍道之文,见在《梁武集》内。”[7](568下)此处“舍道之文,见在《梁武集》内”颇需留意。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当时有《梁武帝诗赋集》、《梁武帝集》、《梁武帝别集目录》、《梁武帝净业赋》。释玄嶷所言《梁武集》,应该就是《梁武帝集》。此集梁代原有三十二卷,唐初时存二十卷,五代时仅存十卷。《甄正论》一书,《开元释教录》卷九记其为武后朝所作,《佛祖统纪》卷三十九归入武后万岁通天元年(696)。是则,《甄正论》与《辩正论》《集古今佛道论衡》《广弘明集》《法苑珠林》等著作的成书时间相差不远,而八世纪以前的长安城也没有发生大规模损毁书籍的事件,玄嶷之说因此不可轻易否定。再者,此一事件屡屡为唐代僧人引用。法琳《辩正论》卷二《三教治道篇第二下》云:“案:梁武先世事道,潜龙之日亲奉老子。至天监三年,既得自在。四月八日,出勅舍道。” [1](497下)释道宣《续高僧传》卷十五《义解后论》:“梁武端拱御历,膺奉护持。天监初年,舍邪归正。游心佛理,陶思幽微,于重云殿千僧讲众。”[8](548中)卷二十三《释昙显传》:“会梁武启运,天监三年,下勅舍道。帝手制疏,文极周尽。”[8](625中)在唐初佛道论争异常激烈的宗教生态下,确实出现了许多由佛教徒制作的伪作,如《汉法本内传》《周书异记》《穆天子传》等。但他们的作伪方法多是依托某一可信度较高的事件而妄自发挥、编造,完全无中生有伪造诏敕等公文者尚未发现。所以,梁武帝舍道事佛被佛教徒频繁征引以攻击道教,当是实有此组文献。否则,将会授道教以口实,自取其辱。

  三 梁武帝舍道事佛当在大同七至十一年

  萧纶上武帝《遵敕舍老子受菩萨戒启》时的身份是“侍中、安前将军、丹阳尹”。《梁书·萧纶传》:“(大同)七年,出为使持节、都督郢定霍司四州诸军事、平西将军、郢州刺史,迁为安前将军、丹阳尹。中大同元年,出为镇东将军、南徐州刺史。”侍中一职,梁代实有宰相之权。萧纶迁为丹阳尹,实际上就在京畿,仍有可能加官侍中,或者史书于此略而不述。故而,萧纶任侍中、安前将军、丹阳尹是在大同七年至中大同元年(541-546)。但武帝《舍道事佛疏文》中有云“天监三年四月八日,梁国皇帝兰陵萧衍稽首和南”。天监三年和大同七年至中大同元年,这两个时间点或段,那一个是梁武帝作舍道事佛疏敕文的时间[①]?

  法琳《辩正论》辑录舍道事佛组文时,武帝《敕舍道事佛》后有“天监三年四月十一日”,萧纶启文后有“天监四年三月十七日”,武帝回复萧纶的敕文后有“天监四年三月十八日中书舍人臣任孝恭宣”,这些屡屡出现的时间信息要人们相信此事确实发生在天监三年。但法琳的记载,无法令人相信。一则,他的佛教徒的身份以及《辩正论》作为唐初佛道论争的产物,令人怀疑他所辑录文献的客观性;二则,如前所论,萧纶的生年能直接否定他在天监三、四年参与了此事。三则,如怀疑武帝舍道事佛真实性的学者指摘那样,天监三年及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武帝与道教关系密切,特别是他与时人称为“山中宰相”的道士陶弘景关系非同一般。所以,所以武帝舍道事佛疏敕文不会作于天监三年。

  在探讨武帝舍道事佛的真伪和时间之际,有一则材料常被人们忽视。法琳《辩正论》辑录武帝《敕舍道事佛》文后有“天监三年四月十一日功德局主陈奭,尚书都功德主顾、尚书令何敬容,中书舍人任孝恭,御史中丞刘洽,诏告舍人周善”47字。此47字在道宣的《集古今佛道论衡》《广弘明集》和道世的《法苑珠林》中被删去,而在文前加上“至四月十一日,又勅门下”10字。因为《广弘明集》的影响及其以辑录文献为主的编纂特点,有些学者常据《广弘明集》推断武帝舍道事佛原貌,《辩正论》中的此则材料就被忽视。另有学者,武断地认为此则材料为伪造,否定它的参考价值[②]。那么,法琳《辩正论》中的此则材料是真是伪,是考订舍道事佛疏敕文作年必须考证的首要问题。此则材料中的五人的排列顺序比较混乱。以官职与品位排序,是古人常用的方法之一。如《玉台新咏》中作家的顺序,又如《广弘明集》卷十一陆云公《述御讲波若序》中听武帝佛讲名单,都是先皇室后大臣,大臣也是按官职品位先高后低。而此五人中职品最高的是中书令何敬容,他排在第二位;排在第一位的是功德局主陈奭,最后一位是诏告舍人周善。其顺序即不是由大到小,也不是由小到大。其次,从个人的身份职责来看,此五人身份混杂,唯独中书舍人一职与颁布诏令有关。依照疏、敕文的一般写法,这些材料不会是诏敕原有,很可能后人整理的,而整理者可能就是法琳本人。法琳自己辑录一封名单的目的,是以此五人为代表,说明武帝舍道事佛在大臣中引起反响,有不少人也舍道事佛,而后面收录的萧纶启文,又将武帝舍道事佛的影响扩及皇室。所以,对于这封名单,当有如下结论:第一,此封名单不为法琳或者其它僧人凭空捏造,当是依照回应武帝舍道事佛敕令的文章汇集而成。第二,何敬容“中书令”和任孝恭“中书舍人”的身份,不为法琳追述。因为,如前所论,舍道事佛原有此文,法琳等人没必要苦费心机画蛇添足,此其一;其二,名单顺序混乱,正说明法琳辑录的随意性及名单的真实性;其三,名单中只有何敬容和任孝恭史有传录,如属作伪,梁代崇佛王公大臣比比皆是,不当是史传不录的陈奭、周善、刘洽等三人;其四,虽然此处所记何敬容、任孝恭二人身份为其平生所任最高官职,似有追述之嫌疑,但在舍道事佛组文中,萧纶的官职却不是其平生最高任职。因此,何敬容、任孝恭官职身份当是据实所录。所以,《辩正论》中辑录的何敬容等人的名单,是考订武帝舍道事佛时间的可靠依据。而道宣等人删除此封名单,是为了增加武帝天监三年舍道事佛的可信度,使篡改更加完美。

  何敬容任尚书令的时间,史有确载,在大同五年至十一年间(539-545)。而任孝恭仕历史书记载不详。《梁书·任孝恭传》:“初为奉朝请,进直寿光省,为司文侍郎,俄兼中书通事舍人。敕遣制《建陵寺刹下铭》,又启撰《高祖集》序文,并富丽,自是专掌公家笔翰……太清二年……城陷见害。”《高祖集》为萧子显整理而成。《梁书·萧子显传》:“(中大通)三年,以本官领国子博士。髙祖所制经义,未列学官。子显在职,表置助教一人,生十人。又启撰《髙祖集》,并《普通北伐记》。”萧子显准备编纂整理《梁武帝集》是在中大通三年以后,任孝恭写序当晚于此年。所以,任孝恭任中书舍人始于中大通三年(531)前后,终于太清二年。何敬容任尚书令、任孝恭任中书舍人,其时间与萧纶任侍中、安前将军、丹阳尹的时间在大同七年至大同十一年重合。故而,可以肯定,梁武帝舍道事佛疏敕文与萧纶上启受菩萨戒都在此段时间内。

  四 余论

  唐初佛教典籍中,常将梁武帝舍道事佛和北齐文宣帝颁布《听道士度为沙门诏》联系起来。法琳《辩正论》卷二云:“梁武先世事道……四月八日,出勅舍道。修静不胜愤恨。于是,遂与门徒及边境亡命,叛入高齐。又倾金玉赠诸贵游,托以襟期,冀兴道法。文宣帝令昙显法师挫其锋锐。修静神气顿尽,结舌不言,其徒尔日并皆舍邪归正,求哀出家。未发心者,勅令染剃。具如别传所载。”[1](497下)道宣《续高僧传·释昙显传》《集古今佛道论衡》《广弘明集》和道世《法苑珠林》都有此记载。陆修静卒于刘宋元徽年间,因此陆修静率门徒与释昙显斗法一事绝不可信。但南北朝道士之间有流动交往,此陆修静或为别一萧梁末期北上的道士,佛教徒附会为刘宋时期的著名道士陆修静了。而北齐文宣帝高洋打击道教一事,史书有记载。《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六云:“(天保六年八月)齐主还邺,以佛道二敎不同,欲去其一,集二家论难于前。遂敇道士皆剃发为沙门。有不从者,杀四人,乃奉命。于是齐境皆无道士。”《续高僧传》卷八:“有弟子法存者,本是李老。监齐天保屏除,归于释种。明解时事,分略有据。上乃擢为合水寺都维那。”[8](486上)是则,北齐文宣帝朝释昙显与道士辨论,不全为僧人伪造之事实。唐初僧人将梁武、北齐文宣二人之事联系起来,正说明两件事情在时间上原本相差不远。北齐高洋事发生在天保六年(555),距大同后期武帝舍道事佛相差10多年。此又证明,武帝舍道事佛的时间在大同七至十一年(541-545),或者说大同后期。

  联系梁代后期佛道二教的发展状况,梁武帝舍道事佛的具体历史背景可探测一二。《续高僧传》卷五:“逮梁大同中,敬重三宝,利动昏心。浇波之俦,肆情下达。僧正宪网,无施于过门。帝欲自御僧官,维任法侣,勅主书遍令许者署名。于时盛哲,无敢抗者,匿然投笔。后以疏闻藏,藏以笔横轹之。”[8](466中)僧传中记载,因智藏反对武帝最终没有亲任白衣僧正。此一结果,颇值怀疑。据武帝自述,自己欲任僧官的原因是当时的白衣僧正不懂佛教戒律,依照俗法整治犯戒之僧刑罚过重,是则梁代已有非出家僧人担任的白衣僧正一职。既然有此一惯例,智藏阻止皇帝亲任白衣僧正理由不充分。联系上文考定大同后期武帝舍道事佛一事,我们可以推测事件的原貌为,大同后期武帝欲为白衣僧正整顿僧侣队伍受到来自僧侣阶层的阻挠,于是舍道事佛争取僧侣队伍对他出任白衣僧正的支持。而在道教群体中,武帝尊崇的道教领袖人物陶弘景已于大同二年去世。缺少杰出领袖的道教,渐渐淡出了萧衍的视野。在此一佛道二教宗教势力大大失衡的背景下,武帝的舍道事佛之举便可以顺利进行。但是,武帝舍道事佛对梁代道教的影响是有限的。一则,既然直接目的是纯洁僧侣队伍而不是排斥道教,武帝号召人们崇佛弃道很大程度上属于表态性的,他并没有象北齐文宣帝高洋那样强令推行。二则,大同后期的舍道事佛距离侯景之乱只有六、七年。及至陈霸先禅代,又崇奉道教、兴修道观。因此,可以说,梁武帝舍道灭佛证明了佛教在梁代的迅猛发展,但对道教的影响却并不显著。

  唐初佛道斗争愈演愈烈,僧人不满于梁武帝大同后期舍道事佛。于是,在此时佛教徒的著作中,武帝舍道事佛的时间被大大提前。法琳置舍道事佛于天监三年,或许因为武帝家族世奉道教,其即位之初犹有奉道之举,故不便置之于天监一、二年;而置萧纶事为天监四年者,因为萧纶最早可能生于此年。至道宣,干脆将萧衍父子舍道之事同置于天监三年,并删掉了与舍道有关五人的身份记载。宋代沙门志磐更将时间提前之天监二年。与前三种记载相比,中唐神清“武帝暮年”之说,似乎较为公允。

  参考文献:

  [1]法琳 辩正论[M],《大正藏》52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

  [2]道宣 集古今佛道论衡[M],《大正藏》52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

  [3]志磐 佛祖统纪[M],《大正藏》49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

  [4]神清 北山录[M],《大正藏》52册, 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

  [5]任继愈 中国佛教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6]僧祐 弘明集[M ],《大正藏》52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

  [7]玄嶷 甄正论[M],《大正藏》52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

  [8]道宣 续高僧传[M],《大正藏》50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

  附:文中<南齐书·高逸传后论>一段话,曾得到成都中医大学王家葵先生指点,然观点与王先生有异。(发表时标注的这句话限于版面,被编者删去。现附上,以示谢意)

  [①] 也有学者在这两种可能外,寻找武帝舍道事佛的时间。赵以武认为,武帝舍道事佛当在天监十八年受菩萨戒时。理由是《续高僧传》卷六《慧约传》对武帝受菩萨戒的记载和舍道事佛一事有诸多接近之处:时间都在四月八日,地点一在等觉殿、另一在重云殿,人数一为四万八千、另一为两万。(《关于梁武帝“舍道事佛”的原因及其时间》,见《嘉应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第1至5页)此说在学理上站不住脚。梁武帝一生从事的佛教活动非常多。在天监十八年受菩萨戒之前,曾建造圆坛从慧超受菩萨戒。此外,多次舍身佛寺、讲解佛经、举办无碍法会。这些法事活动的经过,有些见诸史书,有些史书不载。如果仅凭几个相似点就轻率断定,天监十八年受菩萨戒后必然舍道事佛,则结论过于武断。

  [②] 有日本学者认为,此数人身份是唐初僧人据大同七年重云殿讲经名单伪造(內藤龙雄《梁武帝舍道非史实性》,《印度学佛教学研究》第五卷第二号,第490至491页,1957年。太田悌藏《梁武帝舍道奉佛疑》,《结城令闻教授颂寿纪念论文集》,第417至431页,1964年)。今按,大同七年讲经事见在《广弘明集》卷十一梁陆云公《述御讲波若序》中,其中云:“爰以大同七年三月十二日,讲《金字波若波罗蜜三慧经》于华林园之重云殿……凡听众,自皇太子、王侯宗室外戚及尚书令何敬容、百辟卿士、虏使主崔长谦、使副阳休之及外域杂使一千三百六十人,皆路逾九驿,途遥万里。仰皇化以载驰。闻天华而踊跃。”此名单中只有尚书令何敬容一人。此说过于武断,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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