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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国佛僧饮酒习俗小考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4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杨富学 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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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鄯善国佛僧饮酒习俗小考

  杨富学 许娜

  原刊《新疆文史》总第40期,

  2007年,第66-71页

  摘要:本文主要根据西域出土佉卢文文献资料,对古代鄯善国佛僧饮酒现象进行了考察,分别从其所处地域环境与文化背景、僧团成员复杂化构成、佛教在禁酒问题上存在的矛盾等方面,进一步探讨了这一佛教世俗化的独特产物。关键词:佛教;民族学;佉卢文文献;习俗;历史 西域是葡萄酒的故乡,这里有着悠久的酿酒与饮酒的历史。《史记?大宛列传》载:公元前138年,张骞奉汉武帝之命出使西域,看到“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俗嗜酒,马嗜苜蓿”。1975年,考古工作者在新疆天山北麓,从一座距今2000年的古墓中发掘出一套酿酒器具,其中有球形青铜壶、扁形陶瓷发酵器和木制压榨葡萄的工具等。2004年夏,在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二区发现的古墓壁画中有一幅“庄园主生活图”,在其下角画有一块葡萄地,由下角的方形框内绘有密集的的藤类植物,旁边写有“蒲萄”二字,应象征着葡萄园。画面上还再现了葡萄酿酒从榨汁到蒸馏的全过程,非常完整地反映出十六国早期高昌地区从生产葡萄到酿制葡萄酒的过程。 [①] 在高昌国时期,葡萄酒的饮用更为普遍,吐鲁番出土文书中与酒有关的资料很多,北凉玄始十二年(423)二月九日的文书残稿记有“酒吏”,说明高昌官府很早就重视对酒的管理。高昌各县城酿酒,寺院是重地。在高昌,不论僧俗都有以酒为租者。 [②] 在古代鄯善国境内出土的佉卢文文书中,也有大量关于产酒、饮酒与用酒的记录: 1. Kh. 633载:“尚有一瓶属于前年之酒放在钵利耶伐多(Priyavata)处。据称,该瓶已破。该贰瓶酒应由钵利耶伐多赔偿。” [③] 2. Kh. 173载:“在特迦遮(T?acas)的官邸有酒十五希(khi),斯伐耶(Svaya)之百户十户长左归耶和护军酒十五希,苏耆耶(Su?iya)之百户中酒十五希,昆格耶(Kun?eya)之百户中酒十五希,修业(Mochakamasa)之百户中左尼耶之百户中酒十希。” [④] 3. Kh. 567载:“酒库记有帐单,税监苏耆耶(Su?iya)及钵耆娑(P?isa)现欠酒已达一百五十米里马(milima)。” [⑤] 4. Kh. 637罗列了基特耶(Kirteya)在山中作vasdhiga时,王廷将酒作为礼物送与他人的一系列清单。 [⑥] 5. Kh. 272载国王曾给州长索阇伽说:“去年,皇家之?uka酒已在汝处征收。现传闻税监和差役已将所征之酒全部饮完。当汝接此令时,应立即从速全部征收去年之?uka酒和今年之酒,并应倒在一起。” [⑦] 上述文献所涉人物既有普通百姓,也有政府官员,更有国王及其他王室成员,政府机构中不仅设置有征收酒税的官员,如“税监”和“差役”,而且还有专门的酒库和帐单,王廷对酒及酒税的管理的比较严格的。这些记载说明葡萄酒的生产与饮用在古鄯善国上下都是相当普及的。流风所及,古鄯善国的佛教僧侣也形成了饮酒之习俗。鄯善原名楼兰,是西域古国之一。据史书记载,自东汉建武以来,塔里木盆地诸国更相兼并,至三国时代,仅存五国,鄯善即其中之一。《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松之注引《魏略?西戎传》曰:“由南道行,且志(末)国、小宛国、精绝国、楼蓝国,皆并属鄯善也。”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魏晋时期。新疆发现的佉卢文文书除Kh. 661号文书出土于安得悦遗址,属于古代于阗国外,其余绝大多数都属于古代鄯善国。 [⑧] 在属于古代鄯善国的文献中,有不少都涉及到佛僧饮酒或使用酒的问题。这里仅撷取其中保存比较完好,意思比较明确的文书,简列其内容于下: 1. Kh. 345号文书提到僧人阿难陀先那(Anamdasena)向主瞿波(Cu?upa)借谷物30米里马之后,他又向主瞿波借酒15希。 [⑨] 2. Kh. 652号文书记载说僧人达摩罗陀(Dhamalada)把地卖给司书莱钵多迦(Lyipat?a),得到了十希酒和三a?jasdha。 [⑩] 3. Kh. 655号文书称僧人佛陀尸罗(Buddha?ira)及其子将misi地一块买给僧人佛陀钵诃摩(Buddhapharma),该地拥有大面积葡萄庄园,可作酿酒之用。 [11] 4. Kh. 358号文书载:“汝处寺主(Viharavala)正在挥霍和浪费自己领地的酒肉。” [12] 这4件文书分别记录的是古代鄯善国佛教僧侣借酒、买酒、酿酒与饮酒的史实,是古鄯善国佛僧普遍饮酒现象的具体反映。如所周知,佛教是主张“出世”的,它要求人们戒除“三毒”(贪、嗔、痴),摈弃一切欲望和追求,皈依于“三宝”(佛、法、僧)。饮酒作为一种物质欲,当然是应当摈弃的。佛教入门的最初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即要求戒酒。五戒之中,前四种都属于“性戒”,只有饮酒为“遮戒”。遮为防范之意,饮酒本身并不是罪恶,但饮酒容易使人神志不清,智慧不明,往往会招致其那四种罪恶的产生,触犯其他的戒律,故需“遮”。在佛教经典中常有劝人莫饮酒的内容,如《大萨遮尼乾所说经?问罪过品第七》曰:“饮酒多放逸,现世常愚痴。忘失一切事,常被智者呵。来世常暗钝,多失诸功德。是故黠慧人,离诸饮酒失。” [13] 在律部著作中,酒戒更是被反复强调的大戒。《十诵律》卷17载:“佛言:‘如是过罪若过是罪,皆由饮酒故。从今日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饮酒,乃至小草头一滴亦不得饮。’佛种种因缘,诃责饮酒。” [14] 梁武帝更是根据《大般涅槃经》、《楞严经》中主张戒食酒肉的内容特撰《断酒肉文》,在全国推行断酒之戒。 [15] 与戒酒相关的内容,还被历代高僧大德编为歌谣供信徒传唱,以示警戒。如敦煌出土的S. 1073文献《和菩萨戒文》的唱辞写道:诸菩萨,莫沽酒,沽酒洋(烊)铜来灌口。足下火出焰连天,狱卒持锏斩两手。总为昏痴颠倒人,身作身当身自受。仍被驱将入阿鼻,铁壁千重无处走。 这些内容说明,从经典到现实,戒酒都是佛教戒律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戒酒也是佛教慈悲精神的具体表现。然而,我们从上引古代鄯善国境内出土的佉卢文文书中却看到该地普遍存在着佛教僧侣饮酒的习俗,甚至还可以自己酿造葡萄酒。何以如此,值得深究。佛教是一种适应性极强的宗教。在由印度向外传播过程中,为了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教义、法门与戒律上都有所变通。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戒律习俗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同当地的地域环境与礼仪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不同于印度本土,易于被当地僧尼接受和遵守的戒律。鄯善国僧侣饮酒习俗的形成就是佛教戒律适应当地社会生活的一个例证。 地域环境与文化背景的差异,形成了鄯善国佛教戒律与印度本土佛教戒律的差异。印度地处热带,幅员广大,物产丰饶,环境优美,远非鄯善国所可比拟。《汉书?西域传》载:“鄯善国……地沙卤,少田,寄田仰谷旁国。鄯国出玉,多葭草、柽柳、胡桐、白草。民随畜牧逐水草。”《魏书?西域传》亦载:“鄯善国……地沙卤,少水草,北即白龙堆路。”法显《佛国记》更是直称鄯善国“其地崎岖、薄瘠”。 [16] 这些记载清晰地描绘出鄯善国恶劣的生态环境。其地为沙漠所包围,社会经济以畜牧业为主,其次才是农业、园艺业和手工业。有的虽然在城镇过着定居生活,但其从事经济生产仍然以畜牧业为主,在城镇周围只有少量粗放的农业耕地。其相应的畜牧业和农产品类型则不外乎奶酪、酥油、肉类等,需要从邻国购进谷物,因此不仅是僧尼,也包括当地大多数世俗百姓都以食肉为主;园艺业以种植葡萄和石榴为主,手工业就以配制葡萄酒为主,葡萄酒也是国王征收赋税的主要内容,为此王国设有酒局,专门指派僧侣负责收藏葡萄酒,这也为僧尼用酒提供了便利条件。李时珍《本草纲目?酒?发明》称:“酒,天之美禄也……少饮则和血行气,壮神御寒,消愁遣兴。”现代医学的研究证明,适量饮酒可以促进消化,减轻心赃负担,预防心血管疾病,而且还能加速血液循环,有效地调节和改善机体内的生物化学代谢和神经传导,有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延年益寿。适量饮酒既有益于身体,也是人生的一种乐趣。鄯善国地处西鄙,冬季气候干冷异常,饮用葡萄酒却能帮助僧人滋养健身、抵御寒冷,能使衣着并不丰厚的僧侣增加热量,顺利过冬。修行过程中既要遵守清规戒律,但也不能一味地照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只有这样才能集中心智研习佛法、延续慧命。这也算是僧人们在严酷的修行条件中开启的善巧之门。佛教戒律强调禁酒,这是通常的情况,但佛经中也有饮酒无罪的教导。《佛说未曾有因缘经》卷下载: 尔时会中,国王太子名曰祇陀,闻佛所说十善道法、因缘果报,无有穷尽。长跪叉手,白天尊曰:“佛昔令我受持五戒,今欲还舍受十善法。所以者何?五戒法中,酒戒难持,畏得罪故。”世尊告曰:“汝饮酒时,为何恶耶?”祇陀白佛:“国中豪强,时时相率,赍持酒食,共相娱乐,以致欢乐。自无恶也。何以故?得酒念戒,无放逸故。是故饮酒,不行恶也。”佛言:“善哉,善哉!祇陀,汝今已得智慧方便。若世间人能如汝者,终身饮酒,有何恶哉!如是行者,乃应生福,无有罪也。夫人行善,凡有二种:一者有漏,二者无漏。有漏善者,常受人天快乐果报;无漏善者,度生死苦,涅槃果报。若人饮酒,不起恶业,欢喜心故;不起烦恼,善心因缘,受善果报。汝持五戒,何有失乎!饮酒念戒,益增其福。先持五戒,今受十善,功德倍胜十善报也。” [17] 这里通过祇陀太子与佛陀的问答,阐释了佛祖对饮酒问题的具体看法,认为在“五戒法中,酒戒难持”,主要担心因饮酒而获得罪过。但如果能像祇陀太子那样,将饮酒作为修行的手段,“饮酒不起恶业,欢喜心故;不起烦恼,善心因缘”,那么,饮酒不仅无罪,而且还能“益增其福”、“受善果报”,即使“终身饮酒有何恶哉!”易言之,只要饮酒后不作恶,保持神智清楚,能够守持四大“性戒”,那就不能算是罪过。如此一来,饮酒不惟非罪,而且还可给身处欲望与戒律矛盾之中的佛僧内心世界带来些许安慰。在五戒中,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属于“根本戒”,其中并不包括戒酒,可见酒在佛教中未入深恶痛绝之列。《三国志?吴书?刘繇传》附记笮融事迹说:“笮融初聚众数百,往依徐州牧陶谦。谦使督广陵、彭城漕运……每浴佛,多设酒饭,布席于路,经数十里,人民来观及就食且万人,费以巨亿数。”说明,即使在中原地区,佛教对酒禁戒也不是绝对的。佛教在禁酒问题上的善巧方便之门,使鄯善僧侣可以公开饮酒而不致被视为离经叛道之举,因为在佛教经典中毕竟是有据可循的。鄯善王国的上层僧侣集团实际上是由一批僧侣地主构成的。他们在出家之后,不可能完全脱离世俗家庭,这一现象层出不穷,有家有室的出家人真是举不胜举。他们娶妻生子,不仅拥有家庭,而且还占有土地和奴隶,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和低级僧侣来维持其奢侈富裕的生活;他们既肩负着牧师的职能,又兼任政府各种高官厚职,国王需要他们从精神领域维护王权,因而不断巩固上层僧侣的地位,为之享受奢华生活提供保障,上行下效,饮酒之风也由此形成并愈演愈烈。此外,在鄯善国僧侣界,还有许多僧尼是先出家,后来才成家的,成家后一般都不住在寺院了;还有一些人是就近出家,即选择离家较近的寺院出家,虽然许多人在寺院挂籍,却常年居住在俗家,与家人共同生活。 [18] 这样,僧尼对世俗的家庭就有了难以割舍的牵挂,他们出家不离家,也与俗人一样可为家庭置办产业,甚至可蓄婢或牟利,并参与各种社交活动,如此一来,饮酒积习也更加难以摈弃了。佛教世俗化的整体趋势也影响并推动了鄯善国僧尼的日常生活。佛教的产生、发展都根植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沃土之中,其思想根源存在于世俗社会之中,时刻受世俗社会思想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佛教在西域扎根壮大,不得不迎合所处世俗社会环境的地理条件、风俗习惯、政治主张、人文思想和道德观念等,因此,佛教世俗化的整体趋势不可阻挡。从以上探讨的僧尼饮酒的特殊现象,说明这一演进过程在鄯善地区突出表现为守持佛理教戒与向往家庭生活的客观矛盾,它的逐步融合与全面渗透的历史过程,也为后世研究佛教世俗化,树立了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鲜明旗帜。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L. A. 怀特有一句名言:“文化的目的就是满足人的需要。” [19] 此说正是鄯善国佛僧之饮酒习俗之形成的绝佳脚注。值得注意的是,在自然条件与鄯善国相仿的敦煌地区,从吐蕃统治到晚唐五代及北宋初期,也曾一度存在着佛僧饮酒的习俗。敦煌出土文书中的佛寺帐册中有大量反映寺院卧酒(酿酒)、用酒及僧尼饮酒的帐目,大致可分为五种:一、《付酒本历》,指寺院为卧酒、沽酒支付麦粟的专帐;二、敦煌寺院《破酒历》,即酒的消费破用专帐;三、《算酒历》,即酒的收支结算帐;四、《诸色斛斗破用历》,即寺院的流水帐,其中有不少关于酿酒用酒及僧尼饮酒的记载;五、《算会牒》,即决算帐目,其中亦有不少关于酿酒用酒及僧尼饮酒的记载。 [20] 敦煌自古以来就是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交汇之地,但佛教信仰长期以汉传佛教为主,而在汉传佛教中,酒是一直被严格禁止的。那么,自中唐到宋初,敦煌何以出现了饮酒习俗呢?我认为可能是受吐蕃影响所致。吐蕃于贞元二年(786年)占领中统治敦煌, [21] 历经晚唐、五代,到北宋景祐三年(1036年)曹氏归义军政权终结,前后历时250年,期间吐蕃占领敦煌62年(786~848年)。吐蕃地区的僧人是有饮酒习惯的,这是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间重要的区别之一。吐蕃人把这种习惯带到敦煌并一直沿袭下来,自然会对敦煌汉族佛教界产生一定的影响。至于吐蕃饮酒习俗与鄯善饮酒习俗有无关联,因史料缺乏,我们不得而知。若考虑到敦煌与西域间长期存在的密切关系, [22] 鄯善佛僧饮酒习俗在西域的遗风直接影响吐蕃也是不无可能的。 [①] 李肖:《吐鲁番新出壁画“庄园生活图”简介》,《吐鲁番学研究》2004年第1期,第126~127页。 [②] 王素:《高昌史稿?交通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112~114页。 [③] A. M. Boyer etc., Kharosthī Inscriptions. Discovered by Sir Aurel Stein in Chinese Turkestan, Oxford 1929, p. 238. 以下简称Kharosthī Inscriptions;T. Burrow, A Translation of the Kharosthī Documents from Chinese Turkestan, London 1940, p. 131. 以下简称Translation。 [④] 林梅村:《沙海古卷——中国所出佉卢文书(初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194页; Kharosthī Inscriptions, p. 69. 本文书中的希(khi)及后文出现的米里马(milima),均为佉卢文文书之重量单位,1米里马等于20希。见杨富学:《佉卢文书所见鄯善国之货币——兼论与回鹘货币之关系》,《敦煌学辑刊》1995年第2期,第88页。 [⑤] Kharosthī Inscriptions, p. 208; Translation, p. 112. [⑥] Kharosthī Inscriptions, p. 239; Translation, p. 132. [⑦] Kharosthī Inscriptions, p. 102; Translation, p. 49. [⑧] 马雍:《古代鄯善、于阗地区佉卢文字资料综考》,《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6~49页。 [⑨] Kharosthī Inscriptions, p. 125-126; Translation, pp. 65-66. [⑩] Kharosthī Inscriptions, p. 245; Translation, p.135. [11] Kharosthī Inscriptions, p.246; Translation, p. 135-136. [12] Kharosthī Inscriptions, p. 130; Translation, p. 70. [13] 《大正藏》卷9《法华部》,No. 272,页340c。 [14] 《大正藏》卷23《律部二》,No. 1435,页121b。 [15] [唐]道宣:《广弘明集》卷11,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05~309页。 [16] [晋]法显著,章巽校注:《法显传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7~8页。 [17] 《大正藏》卷17《经集部四》,No. 754,页585a。 [18] Ratna Chandra Agrawala, Life of Buddhist Monks in Chinese Turkestan, Sarūpa-Bhārati or the Homage of Indology being the Dr. Lakshman Sarup Memorial Volume, Hoshiarpur 1954, pp. 173-181; 陈世良:《魏晋时代的鄯善佛教》,《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3期,第87~88页;夏雷鸣:《从佉卢文文书看鄯善国僧人的社会生活——兼谈晚唐至宋敦煌世俗佛教的发端》,《丝绸之路民族古文字与文化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6年(待刊)。 [19] 转引自张猛、顾昕、张继宗编著:《人的创世纪》,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54页。 [20] 李正宇:《晚唐至北宋敦煌僧尼普听饮酒——敦煌世俗佛教系列研究之二》,《敦煌研究》2005年第3期,第69页。 [21] 关于吐蕃攻占敦煌的时间,学界一直存在着多种说法,这里取陈国灿先生之说。见陈著《唐朝吐蕃陷落沙州城的时间问题》,《敦煌学辑刊》1985年第1期,第1~7页。又载《敦煌学史事新证》,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472~485页。 [22] 参见巴桑旺堆:《藏文文献中的若干古于阗史料》,《敦煌学辑刊》1986年第1期,第69~73页;尕藏加:《藏文文献中所见西域佛教之比较研究》,《敦煌学辑刊》1993年第2期,第50~57页;杨铭:《唐代吐蕃与西域诸族关系研究》,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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