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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圆次第(2)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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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梦观法
  在睡眠状态中,我们五识(眼、耳、鼻、舌、身)的觉知消失回到阿赖耶识,因此,我们对五识不再有感觉,而这就是所称的睡眠。
  死亡和临终时,气会逐步消失溶入我们的心轮。虽然我们对死亡和睡眠的消失溶人都使用同样的语词,但在死亡中,我们所有的气完全都溶人了心轮,而睡眠则非真正的溶人。在此睡梦瑜伽的法门中,当溶人的阶段完成时,我们要学习认知净光。通常睡眠是我们无明恼障的一种显现。由于睡眠与我们的无明有关,因此它容易处于一种混饨、下意识的状态中。在此法中,我们要修行消除睡眠中的无明黑黯,进而认知其智慧,我们称之为“净光”或“光明”。这是我们在“那洛六法”中所修的,而它正说明了我们在死亡的溶入阶段也可以证到净光。若能消除睡眠的无明黑暗,进而认知净光的光明智慧,我们便能证悟法身。
  睡眠与死亡的溶人阶段中,其相异处在于,睡眠中有些梦并不完整或清晰,习气的障碍非常重,以致我们无法看清梦境的一切细节。虽然这些都是一种障碍的表现,但五识溶人阿赖耶识的结果,却是唤醒了我们的烦恼习气。
  修习认知梦境的本质,可以消除我们在梦境中所引发的恐惧情绪。梦境乃是源自烦恼惑迷,属于心的一种幻象。若把梦当真,以为实有,我们便会产生极大的恐惧、沮丧、嗔忿等的情绪。睡梦的修行教导我们如何去认知梦的本质——认知它是非真实存在的东西。我们不要想逃避恶梦,或耽溺于美梦。若要认识梦的本质,最重要的就是不要生起贪恋、执着或嗔忿的念头,在睡境中也是。举例来说,若我们梦见从高崖跌落,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了知自己只是在做梦。其次我们要知道高崖只是一个幻境,它并非真实存在。而跌落的人(我们)也非真的,一切都不过是一种幻觉而已。因此,主体(跌落的人)与客体(悬崖)均不具任何真实性。了解这层后,掉落悬崖的恐惧便会消失无踪。我们可以将此观一切主客体均属幻象而非真实存在的法门应用在一切事物之上。甚至我们想到被火烧到时,也可以用这个法门观之。
  当我们深入“睡梦瑜伽”的修行时,便会对所谓梦境的显化或转变有所了解。由于我们透过训练已能控制梦境,因此在梦中想做什么,想去哪里,自己便都能做主。若我们在梦中专注观想天道时,便能在刹那间真正感受到天道的幸福和欲乐。有时透过梦境获得这种体验也对我们有助益,知道人道中所感受到最幸福快乐的东西也无法与天道中的相比,这样就不会再起贪执,同时了解到一切都非具体实有。若我们观想下三道的痛苦时,借着梦境,我们也能真正感受到他们的痛苦,我们就会更急于追求解脱与开悟。在梦中,并非任何问题或困境我们都能进入,但一旦能控制梦境后,我们便能将它转化改变。
  梦观法,包括几步:明悉梦境、转变梦境、认证梦境为幻变、禅定于梦境之实相,最后一步就是在梦境中明心见性。修习梦观成就可证悟报身,最高则能在实际的生、死、中有三阶段成就法身。
  (四)光明成就法
  光明的要义,在于引生众生自心本具的光明。光明的妙用是能现三有世间轮回涅架种种境界之现源,是法界缘起,宇宙缘起之根本。见性悟心体空是根本,见光明是从体起用,有体有用才是悟心圆满,所以修光明也非常重要。光明有本有光明,修中光明,睡眠光明,死有光明等等。本有光明为因,为母光明,修道中之光明为道光明为子,使母子光明相会即二光融为一体成为佛果之光明。达到究竟了悟实相,可以成就报化二身。
  心的光明既为本具,故不管你修不修道,认识不认识,光明随时都显露出来,由于众生因业障蔽所以不能明见。光明成就法,就是修认识见光明之法。要彻见大光明,就可用圆满次第,强迫业气纳人中脉,转成智气,使本性光明出现。
  此外修光明还应抓四个时机:一、熟睡,六识已不清明,渐次收入阿赖耶识中(识蕴);二、梦境,意识同行蕴俱起时(行蕴);三、常时,起能所二执相人意识境,意识明显之时(想蕴);四、等引,感受往生习时(受蕴)。四个时机均是光明出现之时,通过要诀,才能认识。
  (五)中阴成就法
  人死亡时,地、水、火、风四大相继退散,眼、耳、鼻、舌、身五识也内返退失,一切知觉的对象皆退灭,也就是世间光消灭。地先退散,肉体同心灵渐渐消失了联系性;再是水退散,口鼻均有干燥之感;再是火的退散,体温渐渐下降;最后是气退散,呼吸停止。
  死亡之后,就进人中阴境,最上的中阴境,有光、燃、持三种景象。在最后呼吸刚停不久之时,神识尚未出离身体之际,会产生认知的各觉知,其觉于外,有如月一般的光明,在于内,如烟如雾。这就是刚死时经历的光明之境,称为光境。
  这种光境,不久转为燃境。就是死者刚死之时,因各种嗔心不显现,觉知外界,如太阳的光明,觉知内界,如流萤之光。
  这种燃境,不久就转入持境,此时各种贪欲不显现。觉知外界,如月遮挡日时日食的景象;觉于内,如油灯外遮半透明的罩。这是死时的持境。
  以上光、燃、持境衔接而生,修习有成,则转入净光明境。临终时的要决,是要舍弃世缘,放弃一切喜爱仇恨,在四大消散进行时,安止其心,不起想念,则子光明出现,然后母光明出现。一念灵明觉照,了解此两净光体性,如旧识重逢,即子母光明融合为一。这样就进入了净光明境,无明和幻识皆消灭,觉知外界,如黎明破晓之光;觉知内界,如秋日无云的晴空。即可安住于此净光明境。
  · 子光明,就是自己的清净法性身;母光明,就是宇宙中至上的意识身。由于子光的一念灵明,才能感召宇宙的母光明,于是子光明从中脉上升,从顶门出,与母光明合一,就是得证了,即中阴修持成就。
  (六)迁识成就法
  迁识成就,藏文名“破瓦”,即“开顶法”。此法位于六成就法最后,并非意味它最难修,恰恰相反是最易修的。“破瓦”法门被认为是最迅速的法门,感应最快最捷,直接打通顶门。开顶后,有些人一天就得到成就。有些人需要几十天时间才得成就。
  所谓迁识,指人在临命终时能以自力(气心力和定力)把自己的心识迁往他方净土或其他世界,使心识在迁往途中毫无障难而行,它则作为最佳之护送者。主要的关键在得气心自在,才能随意迁移。
  迁识法又名为不修成佛之法,是最快最易的法门。一般是观头顶佛身,脉道相通,然后用宝瓶气破顶门而出,直达佛心与佛成为一体,获得佛身成就。迁识中最上乘者为迁于光明之中,在临命终时,四大收摄,观真实义,毫不散乱,则与本有光明融合无间成就法身。其次如果死时对三境界后的死有光明若未能认识,则用忆想起化、报身之法,借佛力将神识迁入佛心或他方净土,也可以保证不入轮回。此外,在道中还有修四迁识法,一、净心迁识;二、调整身要迁识;三、强迫法迁识;四、夺舍迁识等。
  附:死亡过程与中阴状态
  藏传佛教关于死亡过程的分解阶段,各个密续系统有不同的解释,不过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八个阶段,以及地、水、火、风、空、识六大元素的分解。
  ┌──┬─────────┬─────────┬──────────┐
  │阶段│ 相关元素或现象 │ 说明 │内在征象,主观感受 │
  ├──┼─────────┼─────────┼──────────┤
  │ │地大元素分解:融入│身体无法移动;四肢│ │
  │ │ │软弱萎缩;视力模糊│闪光的幻象;海市蜃 │
  │ │水大元素 │ │楼 │
  │ │ │不清 │ │
  ├──┼─────────┼─────────┼──────────┤
  │ │水大元素分解;融人│体内液体干枯;外部│ │
  │ │ │听觉停止;口舌感到│烟雾 │
  │ │火大元素 │ │ │
  │ │ │干燥 │ │
  ├──┼─────────┼─────────┼──────────┤
  │ │ │火大元素分解,融人│ │
  │ │火大元素分解:融人│风大元素,体温由四│ │
  │ │ │肢冷却到心;嗅觉停│火光四射;如萤火虫 │
  │ │风大元素 │ │儿 │
  │ │ │止,吸气减弱、呼气│ │
  │ │ │增强 │ │
  ├──┼─────────┼─────────┼──────────┤
  │ │风大元素分解:融人│呼吸困难、最后停 │ │
  │四 │ │止;舌头变厚、无法│将灭的烛光 │
  │ │识大元素 │ │ │
  │ │ │移动 │ │
  ├──┼─────────┼─────────┼──────────┤
  │ │白色明点(白菩提) │ │白相出现,微弱的光 │
  │五 │自中脉头顶下降到 │ │亮,月·光普照的晴朗│
  │ │心 │ │天空 │
  ├──┼─────────┼─────────┼──────────┤
  │ │红色明点(红菩提) │ │红色增长,红色光辉 │
  │六 │自中脉由肚脐上升 │ │的升起,日光普照的 │
  │ │到心 │ │更晴朗天空;如日落 │
  ├──┼─────────┼─────────┼──────────┤
  │ │两种明点在心中如 │ │黑色近成就;心识一 │
  │七 │两个球体相合,围绕│ │片空白;漆黑无云、 │
  │ │ │ │五月无日的晴朗秋 │
  │ │心中不灭明点 │ │ │
  │ │ │ │日夜空 │
  ├──┼─────────┼─────────┼──────────┤
  │ │包容不灭明点的球 │ │净光,秋日黎明时的 │
  │八 │ │ │ │
  │ │体张开 │ │天空 │
  └──┴─────────┴─────────┴──────────┘
  ┌──────────┬─────────┬────────┐
  │ 名称 │ 现象 │ 心的状态 │
  ├──────────┼─────────┼────────┤
  │ │ │三天半都处于一片│
  │死亡甲阴身 │身心分离、开始死亡│ │
  │ │ │漆黑 │
  ├──────────┼─────────┼────────┤
  │死后中阴身、法性中阴│死后第一个经历 │心进人了自性 │
  │身 │ │ │
  ├──────────┼─────────┼────────┤
  │形成中阴身、寻香身 │死后于投胎前的状态│心将要投胎 │
  ├──────────┼─────────┼────────┤
  │ │此生一般状态的醒时│ │
  │生死之间中阴身 │ │ │
  │ │意识 │ │
  ├──────────┼─────────┼────────┤
  │睡梦中阴身 │睡眠时的做梦状态 │ │
  ├──────────┼─────────┼────────┤
  │禅定中阴身 │禅定时的安住状态 │ │
  └──────────┴─────────┴────────┘
  三 成熟道器之灌顶
  灌顶是学修密法必须的第一道程序。“灌顶”一词的梵藏文涵义是“授权”、“传道”、“培育”等意思。灌顶包括传密戒,传授密法的义理和全部修炼程序,也是对密弟子的身口意进行的特殊加持。
  密法分为四部,即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前三部密法的灌顶叫下密灌顶,无上瑜伽部为上密灌顶。无上瑜伽部有四级的渐次灌顶:瓶灌顶、秘密灌顶、智慧灌顶、胜义灌顶。下密灌顶只有瓶罐顶。灌顶内容分人坛、宣戒、传法加持三个部分。
  (一)瓶灌
  获此灌后,即获得授权能修生起次第;清净一切身业。由此修习,可得佛身金刚成就,通达五明身与智慧自在,果位中证得佛之化身;如果即身未成,于经死有、中有后,现起受生时,可乘此灌修习功德,得生所修本尊刹土。
  (二)秘密灌顶
  获此灌后,能修圆满次第的气、脉、明点甚深内道;清净一切语业。由此修习,可得佛语金刚成就,通达四无碍辩语与智慧自在;果位中证得佛之报身。如果即身未成,也可于经死有后,现起中有时,与如来藏自行开发之报身佛合体成就。
  (三)智慧灌顶
  获此灌后,可清净行者心境能所执着,能修无上瑜伽双运尊胜行;清净一切意业。由此修习,可得佛意金刚成就,通达四喜、四空道意与智慧自在。如即身未成,可于死有中现起光明时,证得佛之法身。
  (四)胜义灌顶
  获此灌后,能修大圆满法;清挣一切三门罪业,及一切微细所知障。修持圆满可证得佛之法界体性身,圆满证得佛果。
  四 应守持之戒律
  无上瑜珈有十四条根本戒,大圆满有二十七条根本戒,大幻化网有五条根本戒和十五戒,其中包含续部诸戒。无上瑜珈灌顶后须护持密乘戒,如果破戒而不忏悔则必堕金刚地狱。这里讲授比较共同的五根本戒和十四根本戒。
  (一)密乘五条根本戒
  《密乘幻化网》讲:“不舍无上敬上师,慈悲已人正道者,咒及手印不间断,密义切莫向外传。”
  1.不舍无上:
  无上即三宝,特指密宗的见解和行为。(密宗的见解指中观理论、一切法空性、原来清净等观点。密宗的行为,指显宗没有的方便。)我们未受灌顶,没有受戒前应当观察决定是否人密乘。如果已受戒后再认为密宗的见行有错误,心中一起此念即犯戒。受戒后如果我们不通达密宗的见解,就应该祈祷上师本尊。
  2.敬上师:
  这里的上师特指对于赐予灌顶、讲解续部和讲解窍诀的上师。对上师生不恭心及邪见,认为上师无功德或认为已得到法不再需要上师等,只要起心即破戒。我们依止上师应当先观察抉择,若依止后就不再观察,即使上师破戒也须恭敬。
  3.慈悲已人正道者:
  正道特指密宗。对已人密宗的金刚道友应当慈悲,若对其生嗔、生邪见并打骂或讲其过失则犯此条。仅心中起嗔,身口未为行为,罪大但仍未破戒。(凡是修无上瑜伽的,不论是否同一上师,皆为金刚道友,由同一上师赐灌顶者为近金刚友,如同一父之子,于统一坛城灌顶者,似一母之子。)起心利他未生嗔恨而行打骂不为犯戒。
  4.咒及手印不间断:
  咒指本尊心咒,手印指手印、观想本尊及本尊坛城等。①对此若连续二个月未修为犯戒;②若起心不再修原来本尊及手印等也为犯戒。
  5.密义切莫向外传:
  密义指大圆满的见行、心法、证悟的见解、法器、本尊的名、像及心咒,修行本尊的成就现象(不论吉否)、闭关处及修法等。这些皆不可对他人说。得法越密成就越大,说后就失去加持。修行过程中见现象后,一切善者皆增上即为上师本尊的加持,相反即为修行障碍。都不可讲,皆以不执着对治。在金刚道友之间可说一些普通密行,但对本尊名及成就现象不可说。尤其对未受过灌顶者、原来信仰后生起邪见者及外道需保密。若为调伏他们可浅讲,但讲后对方生邪见的话也属犯戒。
  不犯此戒的话即使不修行,在七世之内必定可以成就(此为金刚手菩萨所讲)。犯任一条若不忏悔,必下金刚地狱。若持戒修行就可以即身成就,中阴解脱或后世得暇满人身,15至25岁就能听闻大圆满窍诀并迅速成就。
  (二)密乘十四根本戒
  十四根本戒又称十四根本堕,是密乘四大教派公认的根本大戒。学密法最根本的就是戒律,破了戒就是断了学密的根,我们就没有办法即生成就,而且现世就会有种种不好的征兆,死后将堕入金刚地狱中。
  我们要从密乘道上走到究竟,必须要有正确的道路。众生由于无始以来业障深重,在没有戒律的情况下,会不由自主地随过去的习气走。大成就者为修学密乘的弟子制定了十四根本戒,就是让我们在到达彼岸以前,避免我们走错走偏的十四个重要的路标。另一方面,要求我们时刻牢记自己是密乘弟子,应以密乘的德行来感化众生、弘扬佛法、救度众生。
  十四根本戒不仅关系到行者个人的成就,也关系到整个大密乘的弘扬,因此每一个学密的弟子都必须明了,谨慎护持。
  第一戒:对上师身、口、意不恭敬。
  这是弟子对上师的戒律,即行者对上师是否恭敬,身、口、意是否与上师相应,是否按经论所说恭敬供养上师。此为十四根本戒中最重要的一条。因为密乘行者成就与否完全取决于上师的口耳传承、引导。因此,不恭敬上师,甚至违背、诽谤金刚上师是密乘中最严重的犯戒。
  当你向上师求得传承、灌顶、引导、开示乃至某一本尊心咒时,就与之建立了密乘的师徒关系。若对这个上师不恭敬、不信任,那么对他所传之法也没有正见,你所求的法也不是正法,对你来说这个法是没有用的,没有加持的,无论你如何精进修学亦无法成就。
  弟子对上师不恭敬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1.身不恭敬:
  譬如打上师;上师讲法时自己坐在高处;上师来往时不起立;故意坐在上师的法座上;用脚踩上师的影子,从上师的衣物上踏过;未经上师许可动用上师的法器、法本和其它物品;取笑上师身体上的缺陷;拍上师的肩,眼睛瞪上师,手指着上师的脸说话;对上师的法像不恭敬,随处乱放,以及其它对上师不恭敬的行为等等。
  2.口不恭敬:
  不听上师的教导,有三种不如法的表现:耳不听、心不记、无诚意而听。耳不听似倒扣的碗,无法输入知识;心不记如漏底的锅,上面进去,下面出来;心不诚,非为闻法而专为观察上师的过失而来,就如碗不干净,注入的甘露也会变成毒液。
  语不恭敬,指不仔细听上师传法,打断上师说话,说上师的风凉话或对上师不利的话。弟子对上师应建立起视师如佛的信心,上师的教导应视为正法来信仰,因为密宗靠的是口耳传承,上师讲的都是诀窍,你若不恭敬上师的口传,就无法成就。这是密行者最大的障碍。
  3.意不恭敬:
  包括怨恨上师、嗔恨上师以及其它对上师不净的想法;用种种方式扰乱上师的心;对上师引导的法要不如实观修,凭自己想象去修。从戒律上讲,起念时已经犯戒,应立刻忏悔。你如果扰乱上师的心,就应当向上师求得原谅。
  本戒主要指弟子断除从内心生起嗔恨或其它邪见、诽谤、行为不恭敬、欺诳、打骂等方式扰乱上师身、口、意。自作、教他作、见他作而随喜,都属犯戒。其破戒的界限为引发上师不认弟子,弟子也不认上师,失去师徒关系。如果因此而失去上师,以后想忏悔也没办法。因为密宗的忏悔方式是依靠金刚萨埵本尊或依靠一种坛城,而观想时将本尊及坛城等观想与自己的金刚上师无二。现在将金刚上师抛弃了,还怎么忏悔?如果对一位上师破了上师戒,就等于破了所有的上师戒,就算再拜其他上师亦无济于事。对过去所拜上师不恭敬也属犯戒。因为这条戒的上师不是单指你依止的上师,而是指所有与你有师徒关系的上师。
  第二戒:对显密律仪不遵守,违背师命。
  这条戒主要讲在进人密乘之前,若受过别解脱戒,菩萨戒等显乘的戒律,进入密乘之后,如果不遵守这些显乘的律仪,不仅违犯了显乘戒,亦是违犯十四根本戒。
  对于密乘戒不遵守,违背师命,主要是指在修法方面犯三味耶戒。例如:在密典己明示若未受灌顶,未有传承者不得擅自翻阅,而你心里不以为然,自己去翻阅修学;另外,在观修过程中不按照仪轨和引导如实去修,而依据自己想象胡乱增减或改造;对上师引导法以及三传承法产生怀疑,认为这些非佛法,都是犯此了条戒。
  第三戒:对金刚兄弟起怨诤。
  金刚兄弟有远,近,内三种。远的指皈依了三宝的众生;近的指人了密乘的佛弟子;内的指同坛金刚兄弟,即同一个上师传承、灌顶的金刚兄弟,尤其是同受无上灌顶,这种金刚道友可以说是同父同母的兄弟,彼此之间更不能互相争斗、怨恨,否则我们就无法宣扬佛法。因为单靠一个弟子是不可能弘法的,必须所有金刚道友团结一心。
  有些弟子进入密乘之后,也带领一帮人学密法,但是不懂得好好引导他们,慢慢地分帮结派,彼此争斗不断。还跟人家说密法好,好在你们之间相互争斗吗?人家看你们这样,谁还敢学密法呢?
  当然,凡夫聚在一起不生一点嗔恨心、嫉妒心,不产生一点矛盾是不可能的。生起嗔嫉心应赶紧对治。如果生起嗔心之后再去打骂,污辱对方的话,就犯了此条戒。这是一条特别容易犯的戒,希望大家小心护持。如果由于无始以来的习气而犯戒的话,应及时忏悔。
  如果确实是慈悲心,没有一点嗔恨、嫉妒心,并且没有其它更好的方法来帮助他改正的话,打骂是不犯戒。但要考虑对方接受与否,如果对方根本无法接受,并且反过来怨恨你的话,应设法消除他的怨恨。否则,还属犯戒。
  第四戒:忘失慈悲心嫉有情乐。
  这条戒纯属心戒。如果对任何一个众生起这样的念头:他如果远离安乐,我就高兴。动了这样的念头,就犯了此戒。比如,今天和某人吵架,便想:如果让他下地狱我就高兴,这个人从现在起世世代代我即使能度他也决不度;或者对乞丐等其他苦难众生说:?他们活该!应该那样!”等等都属于犯戒。我们有些人只顾自己的安乐,不顾他人的死活,甚至还持黑咒,诅咒他人。有些人修学密法不是为了普度众生,而是为了得神通,为了在大众中显现自己的威力。看《密勒日巴尊者传》不是学尊者如何苦行,如何成就,而是向往尊者的黑咒等等。这些都是跟慈悲心相违,都是犯此戒。
  第五戒:畏难不度,退失菩提心。
  此条讲遇违缘时,便会舍弃菩提心,生起众生难度我不度,佛果难成我不想成佛等念头,便犯此戒。
  有些弟子进入佛门,发了大愿,为自他共成佛道而修持,但在修学的道路上,遇到了违缘,就开始退失信心。而不知自己发了大愿之后,不仅是你自己的业障,还有众生的业障都会显现在你的身上。谁没有违缘?就是上师们在弘法过程中都会有许多违缘。问题不在于有没有违缘,而在于如何去克服。遇到违缘时,应想到这是自己业力所致,更应生起精进心,靠你修持的定力去克服。
  有的弟子学密之后,拜了很多上师,接了很多法,可后来看到密乘行者的难行苦行,开始对密乘退失了信心,不想学密法,这也属犯戒。
  第六条:轻显重密,诽谤显密经典非佛说。
  密以显为基础,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没有显的基础,密亦无所谓密,而在末法时代,单修显乘的教法是难成究竟果位的。一个密乘行者不应该用分别心去轻视、诽谤显乘。比如:心里想着密乘即身成佛殊胜,显教要修三大阿僧祇劫不殊胜;或者修道果的认为大圆满不殊胜,修大手印认为中观不殊胜等等。这样想都犯此条戒。如把这些想法跟其他人说,那就更严重犯戒。另外,上师是佛法僧的代表,如果认为只有你自己的上师殊胜,而说其他任何上师的过失亦犯此戒。为度化众生应该讲自己传承和上师的殊胜,但若排斥和诽谤了其他传承就犯此戒。
  第七条:泄露密法引起诽谤密乘。
  此条讲未经上师许可,轻易把密法公开泄露出去。在汉地,有这样的人,他们为了做善事,便把上师传给他们的法到处象传单一样传啊,发啊,让别人修,既不知法的律仪,亦不知上师传法的严密,还自以为在弘法利生,殊不知已严重犯戒,遇到业障现前还怨天尤人,说自己做了这么多好事还不得好报。
  我们说密法注重的是传承。在没有传承灌顶的情况下,把密法给了他们不是帮他们,而是害他们。而且每一个法都有护法,这样做会受到护法的惩罚。
  第八戒:损害自己的肉体,影响修行。
  在显乘中的四念处中,曾有“观身不净”这一念处,世尊在经典中也曾多次开示这个身体是一切痛苦的根本,如何不清净,以此来消除众生对身体的执着和爱恋。然而在胜义谛的见解中,一切法本自清净,一切法皆是佛的坛城。
  密乘是属于果位的修法,其见地自然有别于属于因位的显乘修法。密乘认为,我们的身体即是佛的坛城,五蕴即是五佛,都是清净的。进了密乘之后,如果对此见解不但不信,反而轻毁,并且用种种方式来损害自己的肉体,使自身五蕴受了不必要的苦,就犯此条戒。
  有些密乘行者为了表达自己的虔诚,以燃指,燃臂,燃身等等方式来供佛,都是犯此条戒。为什么不可以使自己的身体受损害呢?因为密乘中要修气脉、明点,自身的气脉受到损害,将对修气、脉、明点有严重的影响。
  但也不是说以后的修行不用吃苦了。修法中一点苦都不吃就可以成就,那是上上等根器。因为他们多生累劫积累了许多资粮,许多福报,所以这一生不必吃苦就可以成就。对于我们一般的凡夫来说,为修法而吃苦是应该的,而且应视为庄严的事。因为这是在消除业障,积累资粮。(为了修法而过午不食,断食等等不犯此戒。) ·
  虽然学佛很苦很难,可是比起今生几十年来追求世间所受的苦,再有无始以来在地狱、饿鬼、畜生道受的苦,学佛所受的苦又有多少呢?可是我们的弟子就是做不到,闭上二,三天关就喊苦,喊累。跑来问上师有没有什么更方便的方法,一个咒,一个灌顶就让我马上成就。
  为了学法而吃苦是非常幸运的。我们无始以来在六道中枉受了无数的苦,造了无数的业,因为没有遇到佛法。如今遇上了,只要吃一点苦,就可以解脱轮回的苦,最终成就佛果,这样的苦为什么不吃呢?所以不可以误解此戒的含义。
  第九戒:怀疑自性清净,持邪见性空正法。
  这条戒主要是说对缘起性空的错误认识。从真谛上讲,一切法都是清净的,众生与佛无二。一切法究竟都是空性的,无二的;轮回与涅架无二,一切音声都是清净的梵音,极乐净土就在心中。对于这些境界虽然未能证悟,但不能怀疑这些不存在,甚至毁谤它,否则就犯了此戒。应该提醒自己虽然还未证悟,但那是佛所说的,一定是正确的,并且不可对自性的清净产生怀疑,而应发愿早日证悟真谛。
  从俗谛上讲,众生与佛是不一样的。众生是无明杂染,而佛却觉悟清净。当众生处在不净现分的时候,轮回和业果都是真实的。你如果否定俗谛的道理,认为无因无果等等,也犯了此条戒。
  第十戒:与毁谤上师、三宝者为友。
  一个毁谤上师、三宝的人,已经不是你的金刚道友了。因为他已经犯了皈依戒,破了戒体,他不仅不能算密乘弟子,甚至不能算佛弟子。不可与这种人为友,一些秘密的东西和上师的因缘等都不能对他讲。你如果知道他毁谤了上师三宝,就应当躲开他,不再与他交往。甚至你不可以再对他说任何友善的话,他所讲的话你都不能听受。而你如果与他为友,那是不尊重上师三宝的表现,同样是犯戒。为什么不能与他为友呢?因为这种众生往往会得到魔的加持,一般的行者不仅无力度化他们,反而会被他们染污,退失对上师三宝的信心。不与他们为友并不是说要嗔恨他们,应当想到他们可怕的果报,更生起悲心,并祈愿上师三宝加持他们不要再造这样的恶业。当听他毁谤时,就应阻止他们,阻止不了时,就不应该再与之为友了。
  第十一戒:对不变乐所生慧的妙法以分别心去揣测。
  密乘是果位的修法。果位的修法意思是:这个苹果已经成熟了,你把它摘下来就可以吃了。而你如果要从开荒、撒种、育苗、施肥开始,直到树长大,经过辛勤地培育,结出苹果,再来吃,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果位的修法就是这个“苹果”上师(佛)已经帮你培育好了,就摆在那里,你现在只要一张口就可以吃到。正因为密乘是果位的修法,所以许多修法比较殊胜,凡夫之心无法揣测,也不可用言语来解释,只有真正实修了才知道其中的奥秘。而你自己不去吃“苹果”,却用凡夫心来揣测上师给你的这个“苹果”会不会有毒,这个“苹果”是大是小,就犯了此条戒。
  许多大成就者说:“极乐世界我现在已经到了。”许多人就不相信了,开始揣测了。其实大成就者的心与佛的心是无二的,这难道不是到了极乐世界吗?所以不能用凡夫心去揣测殊胜法。
  第十二条:诽谤密行者不符合世俗的行为。
  这里不符合世俗的行为是指:如闭关不务劳动,使用一些特殊的法器、甘露,还有密行者为度化众生而显现疯癫行等善巧方便。
  第十三条:不如法使用法器,把密供物视为不洁而拒绝食用。
  这条戒是说对于密乘法器(金刚铃,杵,骨饰,璎珞,头盖骨,手鼓等)不如法使用,以及对于五肉五甘露,应当用时而不享用,对于荟供的酒肉,视为不洁而拒绝食用,就是犯此条戒。
  不可误解为非要吃肉饮酒不可。在不影响身体的情况下,不吃肉是允许而且是值得提倡的。显乘不能喝酒,密乘也不允许。作为刚开始学密宗者,饮酒决不允许。修行到一定程度的瑜伽士为了打破自己对清净与不清净的分别心,就专门使用这些。现在我们还没到达这个境界,不应该去打破,也不允许打破。而现在,我们可以分别也应该分别,清净的就是清净的,不清净的就是不清净的。若说一切都清净就什么事都去做,就是堕入金刚地狱的一个重要因缘。没有到那个层次是不允许,到了那个层次就应该做。这是修行的次第问题。
  须知一切法的本性都是清净平等的,应当发愿能早日受用这些殊胜的法器和甘露,因为这些都是打破自己执着的很巧妙的方便。
  第十四条:诽谤女性,怀疑女性不能即身成佛。
  本性原本空性,这就是空行母之意。在本性上没有什么男女之分。在密乘中女性一样可以即身成就,所以不可以轻视修行的女性,对不学佛的女性也不能有偏见,把她们看成是最低级和肮脏的,如果心里这么想,并对人说:女性如何不好,女性不能即身成佛,就犯此戒。
  这十四条戒以第一条为最严重,然后依次排列到第十四戒。如破了第一戒,其余十三戒守得再好也无济无事。
  由于我们无始以来的习气,要做到完全不犯戒是不大可能的。犯了戒之后,应及时地向上师忏悔,或金刚道友之间互相忏悔。在犯戒的四个小时内,忏悔是比较容易而且不算破戒。一天一夜,就失戒了,但还是容易忏悔,忏悔后再受灌顶。一年,二年就严重,忏悔起来就不大容易了。过了三年之后,依金刚萨埵的修法,也许不会堕入金刚地狱,但已经破了三昧耶戒,是会有因果的。犯了戒应及时忏悔,应依四力而行忏悔。
  附:莲花生大士开示即身取证简要之法
  因果业报,须信非虚;
  生死事大,无常迅速,应求解脱。
  先寻择金刚上师,以为依止,
  虔诵四皈依,誓心不退,
  发大菩提心,广度有情;
  严持净戒,以立根基;
  常观十二支因缘,明生死本。
  次习禅定,内观自心,本来清净;
  修深般若波罗密,了知诸法,犹如梦幻;
  心不执着,身随所安。
  妄念起时,勿随勿制;
  缘境违顺,尘影好丑,不起爱憎;
  惟常觉照,而忘觉照;
  佛心自心,本自如如;
  我见破尽,心一境性,即是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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