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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预设的安立——说“德福一致”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曾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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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预设的安立——说“德福一致”
  曾锦坤
  “做善事得善报,做恶事得恶报”,这是每个人心中共同的期许。不论好人坏人,都有这样的认同。一个恶人到行凶被逮时,终于也只好俯首认罪了。如果不是他心中有这种对社会公义的认许,许多离奇而查无实据的案件恐怕永远都无法破解。佛洛伊德进而认为,许多意外灾害都导源于一种自我惩罚;这是一种石破天惊的意见。犯错而至心忏悔,你才能摆脱罪恶的纠缠;不然困扰你的不是别人,而竟是你自己。我们心中何以会有这种公义的期许,是一个很难答覆的问题。或许社会学家会说这是一种社会规范的内化,或许心理学家会说这是历代积累而成的种族潜意识,或许哲学家会说这是道德意识——良知的作用。总之,意见很多,却都难以证己驳它。幸好在这里我们不是要探讨公义的来源,所以这个困结也就巧避过去了。我们所要理解的是,这个德福一致的理想如何完成,即如何可能的问题,有德即有福,福之多少与德之多少相互配合,这是我们一致的要求,这才成就一个完美的社会。
  德福一致是个共同的理想,但在现实世间又未必尽然。伯夷叔齐行善不辍,却饿死于首阳山。桀纣穷凶极恶,却贵为帝王安享荣华富贵。世间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善良百姓所受的委屈又岂只几部书所能完整记载的呢?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就为伯夷叔齐抱不平,这是历史早期对现实世间德福不一致的正面批判;事实上司马迁本人就是一个具体的例子,他是在借他人酒杯浇灌自己胸中的块垒。屈原的一生是个悲剧,有血性的人读之无不落涕。德福一致是人生的一大理想,讽刺的是现实人生往往德福并不一致。要求愈高,失望愈彻底,此中如何解释调和,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安定世界须先安定人心,否则公义一失,这个世界就流于万劫不复了。世界上各大派哲学和宗教对这个问题都提出一套看法,理论有高低优劣,为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些参考,也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了相当的基本资料。以下我们即来看看各家学说大致的情形。
  康德肯定德福一致是人类内心普遍的要求,同时他亦承认在现实世间,德福一致只是一个理想,而不是一个已然实现的事实。为了使德福一致的目标落实而圆满,康德提出他著名的三大预设说。预设也者,事实成立之先决条件也。德福一致的实现,必须依赖此三个条件;假如这三个条件未能充分完成,那么德福一致永远也就没有实现的可能了。首先,是意志自由。人类的行为表面上看起来受很多条件的决定,但是追究起来,最后的决定因素是人本身的选择和意志,意志才是行为最后的决定者。不管环境条件多么复杂,人的意志都能超越它,不受它的拘限。即使人最后失败了,但是这失败仍是出于个人的选择;这选择就是意志自由的表现。意志自由是道德行为的一项性质,出于意志选择的行为才是道德行为,而也唯有道德行为人类才须要为它负责任,唯有道德行为人类才能进而要求德福一致。其次,是灵魂不朽。德福一致是个理想,现实世间并不能达到德福一致。为了使德福一致成为必然的事实,我们必须假定生命能无限制地延长。今生未能圆满的善报和恶报将于来生圆满。终归圆满,这是德福一致的完成。而这终归圆满,必然是以时间的延长、生命不仅止于此生为条件的二厄就是灵魂不朽的顶设。再其次,是上帝存在。生命无限制地延续,固然使得德福一致的目标成为可能,但是它也很可能使得德福不能一致成为可能。因为今生不能达到的理想,可能下一生也不能达到,以至于无量生都不能达到。如果这个目标必然能够达到,它很可能今生就已经达到了;而如果今生未能达到,它很可能无量世的未来生永远都不能达到。未来世只是今世在时间上的重复与延续而已。如果是前者,那么确实是终归于德福一致;如果是后者,那么德福不一致将是一个永久的遗憾。于此,谁能保证灵魂不朽必然导致前者而不是后者呢?这就是上帝存在的预设。上帝是人生命以外的一股力量,它保证灵魂不朽必然归于德福一致而不是德福不一致。由于上帝的全知全能,袍使得我们人类无法保证的理想终当成为一个事实,这是上帝存在的预设的必需性,也是真正德福一致的圆满落实。一上帝存在,不存在于我们的力量所能者之中,但我们却必须肯定之——肯定之以保证圆善之真实的可能,以补‘我们之无能于圆善之实现’这种无能。一“德福一致既是超感性的关系,不是感触世界中所能有者,然则谁能保障其可能?门:只有上帝能保之。上帝的存在,是我们的力量之外者。圆善中,德是属于目的王国者,福是属于自然王国者;这两王国的合一便是上帝王国。因此,唯人格神的上帝这一个体性的无限存有,始能保障德福一致。因此,在此问题上,我们必须肯定上帝之存在。灵魂不灭之肯定,使圆善中纯德一面为可能,因而亦主观实践地或偏面地使圆善为可能者;而上帝存在之肯定,则是客观而完整地使圆善为可能者。”(圆善论,页二〇八,及页二二)三大预设必须同时成立,德福一致的理想才能真正落实。我们如果要求德福一致,则必然地要拖带出三大顼设;三大顶设是德福一致的先决条件。然则我们何以会普遍地要求德福一致呢?这种要求本身就是不可理解者,它是生命的一个大奥秘。
  康德的理论是顺著基督教的传统而说的,它并非没有可以批评的地方。意志自由不应当仅止是一项顶设。在人实际证会的历程中,他时时都可以当下肯认它的存在,这是具体而真实的。如果意志自由仅止于一项预设,那么所有的道德学说都将悬空而虚乏无力了。其次,上帝存在的预设,东方人便不太能够接受。“人人皆可以为尧舜”,“众生皆有佛性”,圣性与佛性的肯认,是儒佛两家共同的特质。上帝全知全能全在,不知上帝的“全在”之中是否亦包含了我?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上帝亦在我之中(同质的在),我亦是上帝的一部分,则我亦将可以成为上帝,我即是上帝。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上帝的全在并不包括在我之中,则至少我的生命在上帝之外,上帝即不是全在的;这又将导致“上帝全在:这一命题的否定。如果上帝不是全在的,他自然不会是至真至善至美的;因为那包括上帝和我的生命的“理念”(最起码的)至少比单纯的上帝显得更真更善更美。因此,上帝必须全在,袍必须包括我,我必然可以成为上帝;这种结论是必然的归趋。儒佛两家都已解决这个问题,基督教于此似乎一间未达。如此,就康德的三大预设而言,似乎只有两大顶设存在,而德福一致的架构必须根本更动。事实上,对德福一致的完美解说,原本即不属于康德。
  肯定人人皆可以为尧舜,这是儒家的一项特质,也是儒家优越于耶教传统的一个地方。然则儒家对德福一致的解说如何呢?“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易传这两句话不知道受过多少人攻击。道德行为应该以个体为单位,自作者自受,行为者和受报者应该是同一个人。祖先行为而子孙受报,不管就行善得福或积恶为害而言,都是极不合乎公义的,违背了道德行为的根本原则。易传这两句话之所以受到抨击,也是理所必至的。虽然,古代医书以“医家”为“医生”,以“病家”为“病患”。“家”者,“者一也。易传这两句话是否同样应解释作“积善的人必有余庆,积不善的人必有余殃”呢?是有这种可能,不过我倒并没有这么乐观。依照语义解说,固然可以得到此义,但是依照词语的习惯用法,“家一应作“家庭”来解说没错。要解释作“者”,除非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况且,就儒者之以祖先是子孙生命的本源,子孙是祖先生命的延续,一体无二,重同昧异的倾向看来,偶尔说错一两句话也是很正常的。只是我们探讨儒家德福一致的理论,似乎不应该依据独特的这两句话作为标准。
  儒者在这方面的学说,是以道义与命限两个概念作基础的。道德就是行义,行吾心之所不容已。孟子说四端,阳明说致良知,天道论者说天理,语异质同,都是行义一个观念而已。实行仁义道德,有他先天的根据,这是道德标准的超越性。行义者外无所慕,这是道德实践的非功利性。行义者非受逼迫制约而是出于自愿自决,我们由此说道德实践的意志自由、自决自主。虽仁义而内不执己外不执事、三轮体空,我们由此说道德实践是行所无事的,“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当然,道德实践必须面对个别的事例,这是道德实践的具体当机性。我们由此说儒家的伦理学是一种情境伦理学。道德行为系应对二个别的事例而发,从外在事象看起来,道德表现似乎是经验相对性的,从内在心理看起来,道德行为却正是绝对超越性的。禹稷颜回同道,一本于仁心,一皆行其心之所不容自己而已。至于表现为仁为义,或表现为侧隐羞恶,表现为温清定省,事象的差别又是因外在面对的机宜而决定的。
  儒者反对上帝存在,由道德行为的内在体证而肯定意志自由。儒者认为生命仅止于当下,或者说生命仅止于此生之一期生灭。如此,儒者与康德哲学的三大预设,对德福一致这个问题的解决,可说截然不同。而在与佛教相较之下,灵魂不朽的肯定和否定,亦站在对立的立场。对于德福一致,儒者有一个特别的概念——命限的观念。命可以有三种解释。先天赋予的天命性理,仁义礼智信,这是儒学的本质,儒者所最重视的。其次是个体本身的气质命限,人有愚智灵钝、厚薄胖瘦,甚至寿命短长,在先天上个体出生时都决定了一大半,后天能改变之而范围有限,这是行为者不可不知的命限,也就是我们本文所要探究的。再其次是个体所面对的环境命运,变化大而稳定性低,全凭机缘运气,极难自主,一般人所要测算的大都属于这种命运。命的三个方面相互之间当然会有关系,此中尤以同属于经验层次的命限与命运的关系最为密切。我们在谈儒者的命限观时,有时范围宽松一些,也可以把命运包括进去。如是,形成先天与后天的对比,即行义与命限的对比。
  “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求在外者也。”(尽心上)义理在心,求则必得,为则必成,我欲仁斯仁至矣,这是道德行义的一面。现实事业的完成,须待外在客观的诸多条件,这是无法自主必得的;事业如此,幸福亦然,这是命限的一面。虽然,儒者还是重义而轻命的,孟子尽心下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儒者重视行义尽其在己的一面,至于幸福,不但不可必得,也非儒者之所重视。求之尚且不可必得,不重视不追求,缺陷当然也更大了;这是儒家理论向来尚未正式开发的领域。要在缺陷中安心行道,需要很高的自觉和勇气。论语季氏篇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此中天命似乎三义都包括进去了,而偏重在说性命义。五十而知天命,所知的天命意义仿此。但是孔子对命限的强调则是显然可见的,论语末章末节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命限是确实存在的,不能自觉而承当,就会形成勇于作乱。易终于未济,其亦以现实世间终无圆成完满之日之故乎?
  重义不重命,行义不能致福,现实世间就会成为一个悲剧世间·孔子被围于陈蔡,子路别不住了,问孔子:君子亦有穷乎?孔子只能无耐地回答: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孔子的回答固然好,但是未免也太悲壮,太一厢情愿了。论语又说“富而无骄易,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操之在己;至于行义受祸,为仁困穷,就算当事者能无怨天尤人,目击者又如何能安心呢?孔子一生修德,丧父、丧妻、丧子、丧徒,这不是一幅人间悲剧吗?中国没有希腊般的悲剧,但我觉得儒者的生命精神本质上就是一种悲剧精神,因为德福一致的问题,在儒家自来就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我说儒家是个悲剧,并非就其在政治上被利用而言,而是说其生命精神本身原本就是悲剧性的。或许你会以为这是一个特例,但事实上史不绝书。颜回短命,伯牛有疾;子路横死,曾点失明,这都是顺手拈来德福不一致的现成事例。明儒罗近溪毕生修持,晚年家中遭火而动心,这可见在德福不一致的情况下,要无怨无尤地安心乐天是非常困难的。
  或许有人会说,从现实层面看来,德福不能一致是人间的一个缺憾;但是在行义者的眼中,外无所羡,内无所执,三轮体空,却也是当下圆满,无一丝一毫缺欠。不错,在行义者的心中确实是如此,但这毕竟是心理意义上的圆善,而不是事实意义上的圆善。人心普遍而不已地要求德福一致,这是一个永恒的理想。然而现实世间又恒常表现出德福不能一致的情况,与人类的理想严重冲突。理想终归只是理想,而现实世间又难免层出不穷的悲剧。光靠心理意义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是以我们说儒者虽有进于康德的一面,而于德福一致的问题实亦不能圆满解决;于此,我们可以进而谈论佛教对德福一致的看法。
  佛教劈头就肯定三世因果,与儒者生命限于当下或限于此生此世的说法,形成一个强烈的对比。个体造的业,依然由个体承受;业力不散失,佛道不成,个体将生生世世轮回于三界六道的苦海之中;而在业报尚未完全结束之前,个体是无法成佛而进入无余涅槃的。前世因造成今世果,今世因又造成来世果,业作不断,生死不息。三世因果六道轮回的理论,显然把灵魂不灭的观念充分发挥,而且为德福一致的理论拓展了一个极为广大的空间。
  生命的起源,并不限定于今生今世。无始时来,一念不觉,无明风动,执空为有,三千大干世界即宛然在目。由个体的生命托带出宇宙万有,个体生命是别业,宇宙万有是共业。世间哲学于此建立存有的客观实在性,甚至建立宇宙万有为离心外在客观实存的客观实在论;而不知这些其实都是虚妄执著。不但个体生命是虚妄执著,宇宙万象的本质也是虚妄执著的。生命由个体的无明业力所创造,而个体一旦受生,即轮回生死苦海,生生死死,永不得超脱。直到旧业已尽,新业不生,个体彻底觉悟修持圆满了,才能了脱生死,进入涅槃大海。这种生命轮回的学说,将个体生命的长度延伸至无限,使德福一致的实现呈现出极大的可能性。
  支持佛教之德福一致理论的,是因果业报的学说。在因果业报的学说中,德福一致不但具有极大的实现可能,而且是个必然完成的事实。于此,印顺法师提出四项特质,可以作为我们谈论因果业报时的参考。他说:“一、自力创造非他力……佛陀使业力从神秘的祭祀与咒术中解放出来,使人类合理的行为,成为改善过去,开拓未来的力量。二、机会均等非特殊……佛法从业力的立场,彻底反对他(神创阶级性),认为人类的种种差别,一切为业所决定。……三、前途光明非绝望。……佛法的业力说,以一切为有情行为价值所成。既成环境的恶劣,由于过去的错误,应从现在身心合理努力中去变革。即使是此生无力自拔,但未来的惨运,并非结局,而是过程……四、善恶有报非怀疑。现在行为与境遇的不必一致,引起一些人对于道德律——为善得福,为恶得祸的怀疑……惟有三世业感说,能说明现在行为与遭遇的不一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尽可尽自己的努力以向上,不必因现在遭遇而动摇为善的决心。”(佛法概论,页九六)相对于康德的三大顼设,自力创造非他力,即是道德行为中的意志自由,意志自由是以自作白受,既非环境决定,亦不会殃及子孙。善恶有报非怀疑,使得德福一致的理想终极完成。灵魂不朽是康德与佛教共同承认的,不过就佛教而言,灵魂不朽仍是自身业力之所致,并非上帝的保证。业报是自作自受,此中没有最后的审判。三大顶设不再只是顼设,而是一个必然的事实;在三世业感的学说中,德福一致才能获得真正的保障和彻底的解决。
  就佛教而言,因果本身也是虚妄无实的,利根可以直接观照因果性空而超脱生死。惟利根能如此,我们一般众生是无法从这本源上下手的。冈果业力本性空无,是以于此争论因果同时异时或因果同质异质,都将流於戏论。因果缘起性空,它的本性即是不可思议,这那里是我们众生的心识所能臆测讨论的呢?一切对因果性质的分析·,如果不是说其解析矛盾而归于不可思议,最后终当使得一切讨论归于徒劳。利根可以直接观照因果性空,对于一般众生来说,这是行不通的。觉后空空无大下,但对一个在缠在缚的众生来说,迷时分明有六道这一句话才是真实真切的。前者有鼓励作用,后者才是我们真正面对的问题。在迷众生如果以前句自我陶醉而轻忽第二句的真实,未免是自欺欺人的。更有人以为三界六道是佛陀为渡众生而方便说法,这么豁达的见解我们不敢苟同。至诚说法尚且不能感悟众生,更何况是方便善巧呢?若然,佛何以称得上是如语者实语者吗?就算是方便善巧,也是对开悟者来说是方便善巧;对博地凡夫来说,它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佛教的三世冈果说不但解决德福一致的问题,而且也使儒者气质命限的学说有一个终极的根据。气质的差别不再只是如儒者所说的造化不齐,而是有它的前生前世造作惑业为原冈。今生今世的遭遇命限不再只是环境际会的偶然,而是以个体过去无量世的业力为根据的。业报因果,丝毫不爽。儒者心中的困结,在具有宿命通的修行者看来,一切了如指掌;在六通具足的佛陀眼中,更是丝毫瞒昧不得的了。过去冈造成现在果,现在因又造成未来果。就今生今世而言,它固然是受决定者,同时也是作决定者。冈为今生同时具有这两重身份,是以佛教的因果学说,既不流于无因论者,也不致流于宿命论者。大致说来,满业可改,而引业难改。“人与人间所有的差别,如相貌不同,眷属不同,贫富不同,知识才能不同等,是过去的满业与现生业所使然的。这种差别,不但不全是过去业所规定的,更多是由于众生共业所限制,自己现业所造成。从引业所感的果报说,如生为人类,此生即没有变革的可能。”(佛法概论,页一〇〇)有些人以为一切都已经被决定,这是太悲观了;或者以为一切未决,心灵神通的力量无限,这又未免太乐观了;轻视现实,终致成为幻想。唯有现实与可能兼筹并颅,才是不卑不亢的中道行者。
  本文就德福一致的问题,作一个纯理论的描述,介绍康德、儒家及佛教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并比较其优劣异同。康德的三大预设固然未能周全踏实,而儒者只达致心理意义之德福一致和万化不齐的理论,尤其令个人感觉始终是个缺憾。德福一致的彻底成全,不得不落实在佛教的理论系统中。三世因果的理论才是德福一致说的最后归宿,这是康德三大顼设的安立和落实。佛教对德福一致问题的处理,明显地优越于世间其他的宗教和哲学。理论如此,事实是否真实如此呢?我想,三世冈果的论证,由佛教内部的人出面来说明,或许远比其他人的说明要切实一些。
  《菩提树》199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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