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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荆州区宗教的现状和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宫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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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荆州区宗教的现状和管理
  宫哲兵
  荆州市地处湖北省中部、江汉平原腹地,由原荆州地区和沙市市于1994年10月合并而成,辖荆州、沙市两区和江陵、公安、监利三县,代管松滋、石首、洪湖三市。全市有信教群众28.5万人,占总人口的4%。神职人员600多人,已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近200处,县以上爱国宗教团体18个。
  荆州区位于荆州市的西北部,与荆门、当阳、枝城三市接壤。这里曾是楚文化的中心,楚都纪南城是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南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建于南宋的荆州古城,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唐代始建的佛教铁女寺,名传海外,是全国重点开放寺庙。近代以来,这里曾是天主教沙市教区所在地,是基督教外国差会传教的重要地区,也是湖北省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的活动中心之一。
  一、宗教界现状
  1.信教群众
  荆州区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种宗教。1999年,全区人口56万,全区宗教信众5.8万人,占全区人口近10%。不同宗教的信众数字如下:佛教4.92万人;道教5000人;伊斯兰教800人;天主教500人;基督教2500人。从以上统计数字看,佛教的信众最多,占全部信众的84%,
  2.教职人员
  1999年,对教职人员进行了统计。佛教统计到和尚尼姑,道教统计到道士道姑(不包括散居道士),伊斯兰教统计到阿訇,天主教统计到神父,基督教统计到牧师,共有42人。分类如下:佛教36人;道教2人;伊斯兰教1人;天主教1人;基督教2人。从以上统计数字看,佛教教职人员最多,占全部教职人员的85.7%。
  3.寺观教堂
  1999年,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22处。其中正式登记13处,临时登记9处。分类如下:佛教18处;道教1处;伊斯兰教1处;天主教1处;基督教1处。佛教寺庙占全部宗教活动场所的82%。
  4.特点
  在信众方面有三个特点。第一是信众人数多,占全区人口近10%。与湖北的武汉市比较,武汉市的信众仅占全市人口1.6%。第二是基督教一度发展很快,从1987年的160人发展到1995年的2500人。但从1995年到1999年趋于稳定,没有增长。第三是其他宗教发展稳定,如天主教1987年480人,1995年500人,1999年500人。各类宗教从1995年以来,信众人数基本没有变化。
  在教职人员方面的特点是人数偏少。湖北省全省教职人员与信众之比是0.6%。城市的教职人员一般比例稍高,如武汉市教职人员与信众之比是1%左右。荆州区教职人员与信众之比是0.07%,显然是很少的。当然在统计方法上,有时各地是有差异的。即使考虑到统计方法的差异,荆州区的教职人员数及其比例仍是低的。 ’.
  在宗教活动场所方面有两个特点。第一是有名的寺观教堂多,区范围内就有全国重点开放的宗教场所4处。其中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各1处。第二是在90年代没有像其他地区那样出现乱建寺观教堂的风潮,寺观教堂的发展比较稳定。
  二、宗教管理界现状
  荆州区宗教局在宗教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80年代以来,落实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政策。批准开放了佛教铁女寺、天主教南口堂、基督教福音堂、伊斯兰教城区清真寺等历史上有影响的寺观教堂。又落实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政策。从滩桥镇接回了金子寿牧师,从纪南乡接来了周勤神甫,从沙市接来了马云坡阿訇。还在省天主教、基督教会的支持下,安排了刘美章神甫和刘苹平牧师到区里的教堂工作。
  近年来,积极落实党的宗教房产政策。区宗教局先后与涉及宗教房地产的30多家单位协调,找了近200人座谈调查,查阅了近千册档案资料,做了近千人的思想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共落实“文化大革命”中被占的房地产26处,共17110平方米。宗教房地产几乎全部归还给了宗教界。例如,荆州市艺术学校长期占用了天主教房地产,荆州i~-11管所长期占用了东岳庙的房地产,江陵中学长期占用了铁女寺的房地产,江陵县楚剧团长期占用了基督教房地产等等。每一项宗教房地产的落实,都涉及到几个单位的协调,涉及到占用和被占双方的切身利益,涉及到迁址、重建、安置等棘手问题。区宗教局在人手少、办公条件差的情况下出色地完成了这一任务。1995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工作单位。
  党的宗教政策重新得到了落实,寺观教堂回到了宗教界的手里,但是它们大多数都常年失修、破烂不堪。区宗教局尽了很大的努力,从国家宗教局和省宗教局争取到30多万元的维修款,把城区的天主教堂、基督教堂、铁女寺、清真寺进行了维修。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也得到了宗教界的普遍好评。
  对于历史上有影响的宗教活动场所,尽快创造条件使其对外开放。太晖观建于明代洪武年间,有600多年的道教活动历史,信教群众和部分人大代表强烈要求对外开放。区宗教局一方面及时落实还观于道的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刑州市、湖北省有关部门联系古观维修和对外开放的问题。目前这一问题正在得到解决。
  2.协助宗教团体开展工作
  荆州区五大宗教都先后成立了爱委会或协会组织,这些组织是沟通政府与信众的重要桥梁。区宗教局协助这些宗教团体建立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寺观教堂管理制度、教务活动制度等。有了这些制度,宗教活动和宗教生活才能规范化和正常化。
  对于各级宗教团体的负责人,经常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时事政治,安排他们到宜昌、庐山、西安、五祖寺等地区和先进宗教场所学习管理经验,扩大眼界,开放思想。为了解决宗教界后继乏人的问题,选派了金燕、肖安平到南京金陵神学院学习,选派了黎邦学等人到武汉中南神哲学院深造。
  宗教并非“净土”,其内部也矛盾重重,纠纷频繁。矛盾与纠纷的根源一是权,二是钱,与世俗社会大体相同。与权相关的,如争夺宗教领导职务以及任命工作人员的权力。与钱相关的,如房产出租的收入交给谁,谁有权支配教堂的资金等。荆州区宗教局多年来协助解决了许多宗教界的内部矛盾。例如1995年以来,区天主教教徒形成了两派。一派受宜昌教区个别神甫操纵,对政府采取不合作态度,另一派即爱国会组织。两派之间互相诽谤、辱骂,矛盾尖锐。区宗教局工作人员十多次深入教会内部,召开座谈会与个别谈心相结合,逐步消除了教徒之间的误会与隔阂。在湖北省、荆州市两级宗教局的帮助下,通过与宜昌教区协商,选派了毕业于中南神哲学院的黎邦学回荆州区主持天主教工作。有了一个年轻化、知识化的领导人,又有了两派之间的互相理解、互相勾通,目前区天主教出现了内部团结、活动规范的良好局面。
  在佛教铁女寺,住持与大弟子一度关系紧张,经常争吵。道教太晖观人际关系复杂,道人与道人、道人与教徒之间经常发生纠纷。区宗教局通过几十次耐心的说服教育,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了宗教界内部的安定、团结。
  3.依法管理宗教
  依法管理宗教,一是要保护宗教界的权利,二是要求宗教界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
  在落实宗教房地产工作中,区宗教局协助宗教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1997年,荆州市艺术学校占用天主教房地产问题,宗教局做了十几次协调工作,仍不能见效。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局支持天主教会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一年的调查、取证、协调,最后下达民事裁决书,宣判艺术学校败诉,要向天主教会支付33万元的房租、土地租金和拆毁房屋的损失等。民主街的清真寺房地产也长期被人占用。宗教局在长期协调工作无效后,同样支持伊斯兰教协会诉诸法律,并请法院按事实强制执行。1996年,清真寺阿訇马云坡与天门市阿訇马书伟在荆州区北门被人殴打,引起本地穆斯林群众10次上百人上访,回汉民族矛盾紧张。宗教局一方面对穆斯林做稳定工作,另一方面联系区公安局尽快侦察处理此案,终于避免了民族冲突,稳定了社会。
  为了规范宗教活动,从1996年以来,开展“双登”工作,即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登记工作。荆州区当时有42个宗教活动场所,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六条标准,严格把关对照,发现有20个不合格,22个基本合格。对不合格的,有的拆除,有的另作他用。对基本合格的,督促其规范化。在“双登’’工作中,还清理出一批不合格的教职人员,一般采用说服的方法;劝其自觉地返回家乡。符合条件的给予登记,共42人。1997—1999年连续3年,实行了年度检查,巩固了“双登’’成果。通过评比“五好”的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宗教界遵法守法的积极性。
  寺庙教堂的周边常常是封建迷信滋生蔓延的地方。例如在道教太晖观周边,卖香纸的有30多家,看相算命的有20多人,为谋利写宗教表文的有10多人,打着道教旗号骗取钱财的有10多人。近年来区宗教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观内宣传党的宗教政策,说明宗教与迷信的区别,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对于那些顽固不化、不听劝解的迷信活动者,则给于打击。1996年,自称大仙的巫医许艳梅在太晖观附近骗钱害人,又在观内无理取闹、殴打道人,被北门派出所治安拘留5天后,罚款处理。
  近年来,外地自—由传道人曾到荆州区岑河农场、八岭山乡、川店镇传播邪教。区宗教局与公安部门配合进行认真查处,打击了邪教势力和自由传道人的违法活动,稳定了宗教界。
  三、两位代表人物
  1.弘法法师
  比丘尼弘法法师,现任铁女寺住持。俗姓曹,名金秀,湖南安乡县人。生于1928年。弘法16岁出家,27岁投奔荆州铁女寺。铁女寺建于唐贞观3年,据江陵县志记载,当时江陵府有位叫孙坤的冶铁监官,蒙冤陷狱。孙坤有大姑、二姑两女。投告无门,舍身救父,一同投入冶铁炉中。被打捞起来后,已成为两具女体铸铁。皇上闻奏,感其孝烈志坚,释放其父亲并诏立“铁女祠”。弘法自从住进铁女寺,就要求自己像铁女一样意志坚强。
  “文化大革命”中,寺庙被砸,弘法和她师父宽量受尽侮辱,但誓不还俗。她们种菜自养,卖菜积资,不屈不挠地保全了庙产,抢救了铁女铸像。她相信春天总会到来,收集着一砖一石。后经统计,收集的石敦101个;地砖630块,可铺地320平方米。1985年归还古寺时,她卖菜积攒的钱已有2万多元。这些钱和石料全部用于重修铁女寺。
  90年代以来,弘法法师集资修建了大雄宝殿、观音宝殿、弥陀宝殿、知客室和僧舍20多间。近年来又修了藏经阁,存放台湾赠送的佛经92箱。铁女寺香火兴旺,佛事频繁。1994年,她隆重举办了“祈祷世界和平”大法会。目前铁女寺已是全国重点开放寺庙,日本、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地有不少佛教团体前来访问。几年前弘法被选为湖北省佛教协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政协委员。
  1999年11月笔者到铁女寺调查时,所遇居士香客,个个称赞弘法法师是菩萨心肠,积极人世,慈悲济世,抚幼赡老。她收养过一个12岁的孤女,孤女长到18岁以后自愿出家,成为她的弟子,取名唯慧。她先后将8位高龄多病的老人接到庙里瞻养,直到送终。现在庙中还有3位八九十岁的老人安度晚年。
  宏法法师对自己6个受戒的弟子非常爱护关心,她们有的已从佛学院毕业归来,有的已去新的寺庙独当一面。如今,铁女寺有比丘尼3人,即弘法法师与唯禅、唯云。
  弘法法师熟悉党的宗教政策,按法律法规开展宗教活动,寺内规章制度健全,生活与修持井井有条,晨钟暮鼓常年不断。开展“双登”工作时,铁女寺以及寺中比丘尼顺利登记发证。“年检”制度实行以后,铁女寺年年合格,受到区宗教局、周边群众和居士香案的好评。
  2.康世美局长
  康世美,女,1954年出生于湖北松滋市,1970年中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1982年从江陵县组织部调入统战部,开始接触宗教工作。1990年任县宗教局副局长。1994年成立荆州市时,任荆州区宗教局长。如果从1982年算起,康世美已经从事宗教工作18年。她在担任局长期间,对于落实党的宗教房产政策、建立和健全各教派爱国组织,开展“双登”工作,保护宗教界权利,依法管理宗教等方面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1998年,康世美被评为全省先进工作者。
  康世美能取得这样的成绩,首要的原因是勤奋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充分理解了党中央关于宗教问题的战略思想。1999年11月笔者访问她时,她深有感触地说:“江泽民主席高瞻远瞩,看到了宗教有利于社会稳定的一面,所以战略性地提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新思路。但是下面有相当多的中层、基层干部还不理解。他们说::还是毛泽东的时代好,说不准搞(宗教)就不能搞。’个别领导还挖苦我说,‘你整天爬在和尚、道士身上,累不累呀?”’尽管不少人不理解,但是康局长仍然执着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做宗教工作,必须爱护和关心宗教界人士,帮助宗教界排忧解难。基督教会有一位罗老太太,是共产党烈士的女儿。她年老多病,无子女照顾。每次去医院看病,经常是康局长背去背回。铁女寺,是康局长经常去的地方,弘法是康局长的朋友。铁女寺的庙产,长期被江陵中学占用。康局长上下奔走,各方呼吁,才落实政策,将庙产归还僧界。为了维修铁女寺,她四处联络,向上级反映,终于从湖北省政府那里批回维修费。铁女寺有三尊铜像,“文化大革命”中保存在文物单位。康局长将此事汇报给湖北省里,经过协调,终于使铜佛物归原主。铁女寺重新开放之际,康局长还到北京请全国佛协主席赵朴初写了“铁女寺”和“大雄宝殿”的匾额。
  对于宗教界存在的问题,康局长敢抓敢管,也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例如铁女寺开放以后,弘法法师家乡来了许多人,吃在庙里,住在庙里。铁女寺一度被人议论为“家庙”。康局长多次与弘法促膝谈心,批评她的这种做法,弘法法师接受了批评,使铁女寺有了明显改变。
  宗教界如发生矛盾,出现纠纷,他们还会直接找到康局长家里。我第一次与康局长见面是在她办公室里,基督教堂来的3个女性正在大声争吵。其中1人是教堂会计,1人是出纳,1人是主管牧师的太太,她们为财权争吵,找康局长评理。事后康局长对笔者说:“对待这些人,这些事,很容易烦,但是我常常自己做自己的思想工作。他们到家里找你,到办公室找你,是因为信任你,尊敬你,是把你作为裁判,如果不是这样,她们就不会找你了。这样一想,尽管影响休息,我仍然热情地接待他们,耐心地做说服工作。”
  康局长这样工作,不是为了升官出名。1998年市领导准备调康局长到市宗教局任副局长,市电视台还准备拍一部人物专题片——“女宗教局长的一天”,都被康局长婉言谢绝了。因为在她看来,自己只是“尽职尽责地做了一些工作”而已。她更多地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
  以上我们介绍了荆州区的宗教界现状。总的说来,荆州区宗教的现状是稳定的,发展是健康的,宗教活动是有序的,宗教管理是循法的。至于存在的问题,如宗教界内部纠纷问题、“家庙’’问题,在活动场所周围的迷信问题等,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摘自《当代宗教研究》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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