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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宗教概述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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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宗教概述
  省文化厅
  宗教是构成岭南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岭南历史上曾有过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传播,并且在中国宗教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首先,岭南为外来宗教入传中国的第一站,同时又是中外宗教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这得益于岭南地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由于岭南地区濒临南海,从汉代开始,海上交通就十分发达。广州一直是中国一个重要的对外通商口岸。即使是明清海禁时期,厂州仍保留着“一口通商”的特殊地位。这就使得包括宗教在内的外国文化得以最早进入岭南。佛教虽然被认为最早是于汉代通过西域由陆路传入中国的,但交广海路仍是佛教入传中国最早的途径之一(一些学者甚至认为佛教由交广海路传入中国较从西域陆路传入中国的时间更早。见《学术研究》1990年第5期曹旅宁文),且影响更大。据《牟子理惑论》所记,东汉末年岭南的佛教已经相当兴盛。如果佛教不是传入时间较早的话,这种兴盛是不人可能出现的。六朝时期,就有不少来自外国的僧人进入岭南后,又转而北上建康等地传教,其中见诸文字记载、较为著名的就有昙摩耶舍、求那罗跋陀、达摩、真谛等;至唐代;又有南天竺国密宗僧金刚智携徒不空由海路经广州北上洛阳传播密宗。这些外国僧人多受到当朝统治者的礼遇,从而扩大了佛教的传播和影响。与此同时,有不少中国僧人经由岭南取道海路西行取经求佛法。据唐义净《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记载,东印度有一寺名支那寺(据义净注,支那为当时印度人对广州的称呼),是室利笈多王(在位时问相当于中国的西晋末)为由广州到该地的20位僧人建造的,可见西晋时已有中国僧人由广州西行求法了。同书载,至唐代,包括义净在内的56个到印度等国求法的僧人,有34人是经岭南由海路出发的。天主教和基督教也是如此。天主教以澳门为基地,基督教以香港为基地,首先进入岭南,通过岭南向中国北方广为传播。第一个在中国传播天主教的教士利玛窦,就是先在岭南活动,然后北上传教的。后来,有不少西方传教土经岭南向中国北方地区传播天主教和基督教。应当肯定岭南这座桥梁,对外来宗教在中国的传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于上述的原因,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岭南地区成为全国外来宗教势力最为强盛的地区之一。如两晋和六朝时期,大量外国僧人来到岭南传教和翻译佛经,民众对佛教的信仰十分普遍。且涌现出不少著名的僧人,使得岭南成为中国当时少数几个佛教重地之一。唐宋两代,由于大量的阿拉伯商人前来经商,广州的伊斯兰教之盛居于全国之冠。及至清代及民国时期,广东的天主教、基督教势力,与河北、山东、上海等地同居于全国的前列,而基督教教派之多,更是他省无法相比。其中信义宗,广东的信徒人数居全国之首;浸礼宗,占全国信徒的六分之一;未分宗派的各教会,教徒人数以广东最多。
  比较而言,在岭南流传的各种宗教中,道教和佛教更加为广大民众所接受,深入至民众的文化心理中。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其本身就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自不必说。而佛教这一外来宗数能为岭南人如此广泛的容纳和接受,究其原因,乃是产生佛教的印度与中国的传统文化心理较为接近有极大的关系。秦汉以降,随着中原移民的不断增多,中原的传统文化已在岭南地区文化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这种传统文化是根植于农耕为主的农业社会中的。而佛教,正是产生于以农耕为主的印度民族中。同是以农耕为主的国家,其民族的文化心理性格十分接近,故而佛教的理论就极易为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所理解和接受。佛教理论中被赋予的“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更是适应了以崇鬼尚神而著称的岭南人的心理追求。
  当然,天主教和基督教,由于传教士的努力,在岭南地区也得到较为广泛的传播,并拥有相当数量的信徒。如民国初年,当时的广东省政府高级官员中,信奉基督教的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民众中也有不少基督教徒或天主教徒。这与岭南近代较早较多地接触西方文化有一定的关系。但天主教和基督教毕竟末能像道教、佛教那样在民众的文化心理中扎下根来。这是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文化背景与中国民族的文化背景存在较大差异,其所倡导的理论不易为中国民众理解所致。伊斯兰教则更是影响有限,其中主要的原因,除了文化背景差异较大外,伊斯兰教教徒所遵行的生活习惯(如不吃猪肉等)更是岭南人所难以接受的。故伊斯兰教只在唐宋间阿拉伯商人大批前来岭南贸易时兴盛一时(也只限于在阿拉伯商人中),后随着这种贸易的衰落,伊斯兰教在岭中也就随之衰落。只是到了叩清两代,少量回族十兵南成戍,岭南始又有伊斯兰教,且亦仅限于回族士兵及他们的后裔中。
  对于早期外来的宗教,岭南人基本上是以一种宽容的态度来对待的。当然,这种宽容和官府的态度是有很大关系的,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岭南较早就开始井且长期与海外交往,形成了较强烈的对外交往意识,对外来文化具有较大的承受能力。尽管明代中期以后及清代中前期,朝廷禁止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中国传播,但这两教在岭南不但没有被禁绝,反而还在曲折中得到发展。
  但鸦片战争后,尤其是《天津条约》签订后,天主教和基督教凭借条约的保护,大量涌入岭南,到处设堂传教,势力迅速发展,与当地官民发生尖锐的矛盾和冲突,造成一系列教案,激起民众对之的仇视和对抗。
  岭南地区发生的教案的数量,居于全国的前列。这与天主教、基督排入岭南最早,而后在岭南传播最盛,从而与当地居民发生较多摩擦有着直接的关系。据曾昭德神父称:“我曾调查南京仇教以前教案之数,共有五十四案,要以传教初年发生于广东者为多。”又据黄廷柱统计,从同治三年(1864年)至民国8年(1919年),广东先后发生大小教案66宗。但岭南地区的教案规模较小,自发性较强,也较为分散,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远没有在四川、山东、直隶发生的那样规模宏大、影响深远。教案的内容,也多是反对教士、教民强占田宅、仗势凌人、破坏传统风俗习惯等,其方式幼稚而落后、导致教案的发生,更多的是教士、教民在扩展教会势力的过程中与民众发生直接的利益冲突。当然,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的日益加深,岭南人民产生一定的仇外心理,也是教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入民国后,以广州“沙基惨案”为导火线,广东发生以广州为中心的颇具规模的非暴力的反基督教运动。但这次运动虽名为反基督教,实质上其矛头乃直指对中国侵略日益加深的西方列强,而直接针对作为一种文化的基督教本身,则是居于较次要的位置。
  就普通民众而言,岭南人不论信奉哪一种宗教,与其说是基于宗教信仰,不如说更多地是基于现实生活的观念,即以自己现实的生活观念来理解和接受宗教。他们信奉佛教,并不期望修炼成正果,达到凤凰涅槃的境界;他们信奉道教,也不是期望能飞升成仙。他们更多的是把佛教的观音大士和道教的诸神作为神通广大的万能神祇来供奉、拜祭,祈求这些神祇保佑他们,给他们带来好运。民间历来不分道释乱拜神,便是这种观念的一种反映。他们信奉天主。教或基督教,同样更多的是为了在苦难的生活中寻找一片精神寄托之处,为了在生活中得到仁慈上帝的护佑。这种观念深深地根植于民众的心理之中。这种现实生活观念反映在对宗教的选择上是十分明显的。如对于道教,人们更加倾向于选择正一道,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正一道以行符箓为主,其道士以为民众做斋醮祈禳为业,迎合了岭南人崇尚鬼神的心理。而佛教,岭南人则选择了禅宗和净土宗,唯识、华严、天台等宗在岭南却未能够流行,究其原因,主要是禅宗和净土宗简化了佛教的教义和修行程序,特别是禅宗,提出人人皆有佛性,一悟即至佛地,而不必苦苦修行,这迎合了岭南人讲求实惠的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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