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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四大部派宗义讲释》读後感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陈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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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四大部派宗义讲释》读後感
  本文荣获九十学年度第二学期张维城、张裴金枝居士奖学金
  ◎ 陈平坤
  摘 要
  本文除了抒发《佛教四大部派宗义讲释》的阅後「感想」,另外思论四个问题:(1)「缘起」思惟与「实有」之见可否相容?(2)「胜义自性(有)」,意含「实有」(Reality)乃至「实体」(Substance),抑或应为「真实」(truth)之义?(3)四大部派所修「道次第」,能否依据一定原则看待,并安排其各自的地位与意义?(4)可以根据「乘」义大、小来决定二(三)乘圣贤的果位高下吗?
  藉由掌握日慧法师的讲释要点,同时引据经论相关说法,本文在论述中回应上列问题,得出如下「意见」:(1)「缘起」一旦贯彻於思惟中,「实有」之义势无成立的真实依据。(2)作为「胜义自性」之「有」,由於实是依准圣人的智慧境界而成立,因此,应许「真实」才能切合其中确意。(3)「以无所得行」这一原则贯彻所有对治义的修道活动,四部所教的「道次第」,或能各住其位,或可获致相持并进的作用。(4)大、小分乘,但有「方便」之义,却不能据以陟降各乘行人的果证上下,因为非己境界的缘故。
  本文最後则揣测法师讲述四部宗义之用心,归在希望藉此讲述以引导学人通教明义、入修佛道。其中,或亦寓有合会三部宗义归於中观根本见地一主意。
  关键词:经部 唯识 中观 实有 宗义书 毘婆沙 无自性 胜义自性 补特伽罗 诸法性空  藏传佛教
  壹、前 言
  西元七世纪,西藏执政王松赞干(干)布在位期间,佛教分从尼泊尔及唐朝当时的「中原」两地,正式传入西藏(时名「吐蕃」)地区【1】,自此开启藏传佛教的传播、传承,以至在今日世界上益见发皇的历史阶程。
  在佛法传入西藏地区以前,佛教於印度兴起,继而在中国发展,时已千年以上。佛法传入西藏之後,西藏学人面对未分先後、不论深浅,一股脑儿流入的佛教经典、论著,其所遭遇的情况,正似佛教初传入中国一般。因此,整理佛教经论,分别佛法义理,从而统摄各类教说以拈出纲要,就成为当时藏传佛教学人亟需从事的一项不可谓容易、但势将有利於後进的重要工作。这项类如一般所说的「判教」工作,其具体成果便是陆续出现题名为「宗义」的著书,例如:却吉坚赞(一四六九~一五四六)的《宗义建立》、贡却亟美汪波(一七二八~一七九一)的《宗义宝鬘》等。【2】
  虽然藏传佛教分成四大教派,或别为十数【3】,但是对於有关显教佛法的修学路径,则总括分为大、中、小三乘;而约为大、小二乘教义,其下又各有两大部派。换言之,大乘下有中观部与唯识(瑜伽行)派,而小乘之下,则有说一切有(毘婆沙)部与经部宗——所谓「佛法三乘四宗派,第四第五非佛说。」【4】上来说及的西藏佛教「宗义」书,就是以先小乘说一切有部(毘婆沙宗),接著经部宗,而後大乘唯识(瑜伽行)学派,终於中观学派的顺序,来论介四大部派的学说要义。日慧法师撰著《佛教四大部派宗义讲释》(以下简称《宗义讲释》)乙书,其内容也正是依据「宗义」书对四部宗义更为详细的讲述。
  贰、《宗义讲释》架构提要
  在藏传佛教的「宗义」书中,先论介说一切有部义,接著讲说经部学要,然後再论示大乘唯识学说,而止於中观宗义的排序,其所根据的,与其说是佛教思想或教理发展先後的历史次序,无宁说是依照义理浅深程度而分别的一种讲述安排。【5】日慧法师的《宗义讲释》,在形式上,乃按照「宗义」书所论四宗先後顺序而开演教理,但在内容上,该书循先浅後深的安排,相对地也有畸轻畸重的讲述。具体说来,毘婆沙宗、经部宗都各约占九十页的篇幅,而唯识宗有将近一百四十页,中观宗则超过了三百二十页之多。【6】
  《宗义讲释》的正论部分,总为三章: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正释四大部派宗义〉,第三章〈结论〉。第二章是本书主体,其内容为四大部派宗义的分别讲述及解说。此固不烦费舌,而从该书前有「导论」、後有「结论」,实际上也可以看出,该书当有一贯精神,用以统摄书论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中,自应有能够表显出日慧法师所学、所思的主要观解。对於法师思想所宗或学问精义的发掘,构成此篇报告所将试予言明的重点之一。不过,对於这一课题且暂置不论,现在先看日慧法师如何讲释四大部派宗义。
  (一)该书第一章为「导论」,分三大节。其中,第三节「略举外道二宗」,简单提出主张「断灭」及持守「常住」观点的二种「外道」见解。此外,第一节「分教立宗的由来」,主要是在对汉传、藏传不同的「判教」说法,先做概要介绍,再溯论印度佛教所明的四谛、无相与善辨等「三法轮」教说,最後归於主张中观宗见:「无相法轮」为了义教,而不依唯识学派以「善辨法轮」为了义教说的看法。【7】
  至於第二节「对内外宗的辨别」,内容重在分别归依佛、法、僧三宝的「内宗」,以及未归依三宝的「外道」。其准据为:坽所归宗的「教主」有无殊胜功德;夌所受的「教法」是基於自利抑或为一切众生;奅所依「宗见」有否「四法印」、「二无我」,是否超出三界、不落二边,能否灭度生死烦恼。
  (二)第二章〈正释四大部派宗义〉,分四大节,针对毘婆沙、经部、唯识与中观四大部派,各立乙节详细讲述各部派的学说要义。
  在西藏「宗义」书中,一般设立「性相」、「释名」、「差别」与「宗见」四个项目作为论介各部宗义的纲领;不过,日慧法师是将前三者合为一项,标名「立宗」,连同「宗见」一项,而构成展开「宗义」讲释的两大支柱。【8】其中,一宗之根本主张或重要论见,并及於其所持论的理由,都在「宗见」这一项下解说。由此可知,「宗见」是了解一宗学说要义最主要的部分。
  在第一节「小乘二部宗」中,分成两项:第一、毘婆沙宗,介绍毘婆沙,也就是说一切有部宗义;不过,书中只论及迦湿弥罗派学说。第二、经部宗,介绍经部宗,或名喻说宗。【9】其中,不仅讲述随理行派,也加进随教行派重要的主张。
  第二节「大乘二部宗」,也下立两项:第一、唯识宗,讲述「一切法唯是识」【10】的唯识学说。以主张「根识所现」境相虚妄的虚相派古唯识学为主,辅之以认为「根识所现」境相实有的实相派唯识今学,用收比较、别异的功效。第二、中观宗,阐说宣扬「一切法无自性」【11】论见的中观学说。其中,讲述只随敌评破观点而不自建理论的「应成派」说法,较之根据「因明」(含括印度的逻辑学暨知识论)以论证一切事物都无自性的「自续派」学义,显然要来得详细。
  (三)第三章〈结论〉,谈论五个问题,进而提出相关看法。(1)说明四部宗义固分大小,有浅深的差别,终究都是佛教,因而提醒学人毋须妄起私意纳此摒彼。(2)揭明「佛法三乘四宗派,第四第五非佛说」这一看法,乃只就佛学主流而论。在主流之下,仍可派分诸多支流,而且并属「佛说」。此外,南、北传佛教各个支流,实可纳入四大部派下加以定位。【12】(3)举扬中观学派论破内学或外道「实有见」的本怀,同时强调如果依据中观宗见,乃是对修道方便采取开放的态度。只要能得一心相续,都可据以入道证果。(4)提醒学人务须闻言观行,以免被妄称得果登地者所惑、所误。(5)提出「一点纯粹个人的意见」【13】:宗喀巴大师(一四一七~一四七八)或应为中观宗应成派下的随瑜伽行者,因此,其所见,尤其有关修道方面便与其前传统应成派有些出入;不过,此一观点确实与否,还须留待学界研究、证验。
  参、思考几点问题
  如上大略介绍《宗义讲释》之後,可知该书实与一般所谓「佛学概论」类同。作者在藏传佛教「宗义」书的基础上,有所增润【14】,因此呈现更完整且详细的讲释成果。
  面对这一「述而不作」【15】、属於概论性质的撰述,以下拈出些许感思和疑义。因此,即使下来论述或偶见质疑之处,最多也只是个人的一番思问,并不是针对作者学识的怀疑,尤其不是对於各部宗义的唐突。为避免读者误会,所以谨先在此申明立场。
  本文申论的问题有:(1)在「缘起」思惟中,允许建立任何独立不变义的「实有」吗?(2)「胜义自性」尽属常识所知的「实有(体)」之见吗?(3)根据四部的「修道次第」,可以重获根本及枝末的安排吗?(4)圣贤果位之高下,能够根据所「乘」大、小决定吗?
  一、缘起思惟与「实有」
  佛陀「论因说因」【16】以为身、心存在的样态,是「缘起」的。也就是说,论及个体生命、人生行业,乃至宇宙万有,皆为依「因」待「缘」而生起、而存在的。
  然而,同样意许「缘起」为佛说正法,佛教各宗学派对於「缘起」作为理则的适用范围,看法却未见一致。譬如,毘婆沙「主张内心、外境及诸无为法皆是实有」【17】,经部宗认为「无为法」不是「实有」,只有「外境」和「内心」真实存在【18】,唯识宗不许真有「外境」存在,只肯认「依他起实有」,以「唯识」才具有真实存在的意义。【19】
  这些「实有」到底是感性经验所及的「存在」,或者只是理智能力所解的「存有」,持论者的思惟,诚如印顺导师所指出的,并是一种「假必依实」的设定或模态。垿具体而言便是人「我」可不实在,但是色受想行识「五蕴」则为「实有」。经验所及或不实在,理智所思当是「实有」。乃至即使理智所及,也仍不外虚妄;精神所游,总该说是真实不过了吧!一切不都是属於「假必依实」这种理论设定或思惟模态下的产物?类似这些看法,难道「佛陀」再来也必不应许吗?或者,纯然诉诸理性知见,上来所建立的观点,难道都可归为「尽属谬见」,便得了结了吗?答案似乎不能遽下然否,还须深入勘察问题才得。
  佛陀以解脱(人类)个体生命所面临的生老病死及苦恼境界,为其修道暨教学的关怀中心。「原始佛教」埇宣说苦、苦集、苦灭、苦灭道迹等「四圣谛」埐,修习「无常想」,体证「无我」,解脱以自我为中心所起的爱欲、执见等种种烦恼及生死问题。垹所谓「一切法无我」埁,主要对准学人的生命自体,不必是论及於个体生命活动之外种种所依事物或所知境界。换言之,佛陀原始教说的「无我」法义,可说是「以人为本」。夎生命个体为色受想行识「五蕴」和合而成,人们所意想作为独立存在、永恒不变的(人)「我」,实无这一根本体性。然而,经说即此而止,自身或五蕴以外的境界实在与否,一来明文阙然,况且师或异授,因而便容许学人可对「佛说」展开多方言议的发展,终於形成十八乃至二十部之多的佛教学派及其论义。奊毘婆沙(说一切有)部和经部,便是具有较大且长远影响的两个学派。
  既然「无我」论说中所否定的「我」,可以只是「人」我而不必意指「法」我,那麼,「所谓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娙的「缘起」观法,也可以认为只是就人生或人间事务而成立。「缘起」,因而并非普遍适用於指说存在於宇宙间的一切事物,以至成为一种没有任何功能限定或意义范围的佛说教法。由此,在「五蕴」之间、之内安立一个独立的、常恒不变的「我」,或在「五蕴」之外、之上寻求一种具有「实体」意义的存有,也就不必是违反「佛说缘起」的经教和义理。在「五蕴和合上立补特伽罗(我)」的有部毘婆沙师娖,与主张内在於生命个体当有「相续(心)识」为一种「实有」的经部宗娭,莫不持此同一想法。
  问题是这种观点符合佛陀根据「缘起」论理而说「无我」的究竟实义吗?
  基督宗教的「上帝」(God),及印度婆罗门教的「大梵天」(Mahabrahma-deva),被奉教者相信为宇宙创造者或众生之父。宇宙一切事物由他(们)所生成,也任他(们)主宰,所以万有虽可说是「被生成」的或「缘(他而)起」的,但「他」(们)则「自古以固存」娮,是自然而有、自在而不能说为「缘起」的。这种非缘起的最上或第一「存有者」,不仅非经验所知,而且也超出人们理性能力范围之外。由於理智多会要求「论因」、「说因」,一种不因他而生、而有的存在,难道不是不可思议吗?理智无力处,「信仰」即得生起;因此接受这类教说,就人而言,能够依靠的便是直觉力或信念力了!问题是,即令程度不一,佛教传统下的异说,终究还是肯认「缘起」确为佛陀的根本教诲之一。异说固然或直觉或相信某种「实有」,却仍然在其宗义中允许「缘起论」有其一定的施用范围。如果这里所说确是一个无诤的事实,那麼疑难却也於此处现起了。
  「缘起」,如果是一存在界中的事实,那麼「实有」无论如何便不可能。由人们所安立的任何「实有」意义,将因没有相应的实在者,而成为一种「戏论」(prapabca)或者「谬见」。然而,如果「缘起」乃是思惟界内的理法,那麼,肯定一种「实有」,再在这种「实有」之下或之外,说明某些事物是「缘起」的;这两种「思想之产物」,如何共存於同一思惟方式之内而不会相互排挤呢?这也就是说,一旦佛教学人运用「缘起」观法来理会宇宙间任一事物的存在与其意义,如果这种思惟是彻底的,是一贯的,那麼它如何能够不贯彻、适用於所思及的任何一个事物之上,因此而把内存於该一事物的「实有性」,或者是思想者所赋予的「实有」意义都解消呢?更明确地说,就是在一个彻底的「缘起」观法或思惟的运作之下,「实有」义并无任何立身之地。职是之故,如果还存任何「实有」的肯定,便不源自理智,而只可能是诉诸直觉或信仰(念)使然。然则,无论它是否确为存在界里的事实,也都将不再是可以思议、言论的对象范围。不过,假使实情真是如此,那麼这或许并不切合佛说的「无我」;至少,这样解佛所说义,将要违失在原始佛教中佛陀劝导行者要通过「缘起」观法,审察、思惟一切事理的用心。
  二、胜义自性与「真实」
  在「缘起」思惟之下,无法允许任何具独立存在意味的「实有」,乃是因「缘起」同「实有」在人的理智运作中,不啻是相互背反的两种观念,或认识与解说事象的型态。诚如三论宗吉藏大师(五四九~六二三)所言:「夫论『自』者,谓非『他』为义;必是因他,则非自矣!故自则不因,因则不自;遂言因而复自,则义成楯。」娕也就是说一种事物如果自然而有,则必非依他(缘起)而存在,两者意义既背反,如何并存於同一类思惟或认知活动之中呢?
  然而,这样辨明,是否就言义完足,无懈可击了呢?或许未必。因为,人们还是可以认为,所谓「缘起」只是就凡常意识理解事物时的阐说模式而立,如果超越凡常经验,另有圣人或非凡境界存在,那麼「缘起」也许并不能适用於说解所有「实际的」与「可能的」事物,因而确是存在义非「缘起」的东西——真实。
  这样一种非凡的圣人境界,或可认为它不过是人们的想像,乃至於最多只是持说者「信仰」所念及的世界。然而,单就人类理性能力所得想像、心灵可以仰信而论,这种世界毕竟还是「可能的」。而在「可能世界」中的东西,现在尚未经验固是事实,却也不可说是终究不能证实的。因为,如果有人真的亲自证见了,那麼所有一切对它的否认又如何自持呢?
  话虽如此,假设我们肯定圣、凡确是两种分别存在且有实义的世界,同时「缘起」也只在凡常经验世界中能成立其说解事理的功用,那麼对圣人世界里的任何一种「实有」,凡心常识到底怎样想像得及或仰信得切,以此相应它的内涵呢?
  佛教学问,在求解脱烦恼、解脱生死,对於圣人世界之存在,不论认为该世界中的事物之存在体性为真实的娏,或者是一种「假名」娗,论理终究还须认为它是一种「有」。「有」,意即「存在」,但不是凡常心识所知所解的一般经验存在,所以或称之为「胜义有」。娊「胜义」,意指胜出凡常经验所见或理智所知,因此对於这种「有」,虚实、常断、生灭等种种分别名相,皆无力可道得它具体而真实的蕴涵,所以也可名之为「妙有」娞,乃至於对凡常心行而说是「不可思议」、「不可说(示)」。娳不过,凡常心识言行「不可思议」、「不可说(示)」的「胜义有」,仍然有佛教学人尝试以「假名」说示,似乎意在为凡、圣之间搭起一座可藉以理解其实义、或摹拟其像貌的桥梁。唯识宗所提出的「三性说」,即属此类。
  一如《宗义讲释》所说,唯识宗下分「虚相」、「实相」两派。孬但不论只主八识中「藏(阿赖耶)识」实有的前者,或认为八识皆实有的後者宧,「不许外境有」但主「一切法唯是识」宭,则是两派共同的根本见地。在这一「诸法唯识」的主张下宬,为要说明一切事物的存在意义,唯识宗乃有「依他起」、「圆成实」与「遍计执」等「三(自)性」的安立。尃其中,「依他起」与「圆成」二者,乃是「决定有体,名胜义有」。
  「依他起性」作为某种「胜义有」,实是缘於圣者的最高智慧所见:一切事物皆依因待缘而生成,而存在。别於凡心的圣智实有,「依他起」当然含具「胜义的」实有意义。「圆成实性」实指超离「戏论」而为无分别的所谓「圣智」的本质内涵。「圣智」超胜凡识,自然是「胜义有」。然而,问题却藏於「实有」这一概念里头。
  所谓「实有」,它的内涵是什麼呢?
  如前所论,凡常所说含独立自有、常恒不变义的「实有」,乃是与「缘起」内涵无法相容的观念。如果真是肯定「缘起」说,贯彻「缘起」思惟,那麼,任何说名为「实有」的东西,无论如何精巧,必然含有一定程度的「假名性」或「施设性」。也就是说,根本只是方便於言说或有利於一般人理解的指称,一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所说:「是世俗法,非第一实义。」屔然而,这里名为「胜义有」的「依他起性」与「圆成实性」,却不仅是在凡常心识中成立的「假名」,而是在肯定「圣智」实在这一前提之下而建立的观念。因此,在排除凡常所见独立存在、常恒不变的意指後,如果仍然说名「实有」,那麼这种「实有」便须有不同的「意义」。然则,这个意义是什麼呢?应就所谓的「圣智」来探得,因为,正是「圣智」,方赋予两者(胜义的)「实有性」。
  问题是这「圣智」的内涵,对於非其境界者,又如何思议、言说呢?不能真实说议,只得采取对所拟设安立的名言,望求解义。这是唯识宗在「三自性」之外,又置有「三无性」的原因。
  「三无性」说中的「胜义无(自)性性」,指出「圣智」所体证的诸法真如,以「无生」为其实质性相,而这一真如实相自身并「无自性」;因此,「圆成实性」作为一种「实有」,它的意义实质,便是对「无自性」的真如实相自体而建立,或者说是依於「圣智」而成立的,并不等同於凡常所知识的独一常住的「实有」,更非一般所谓作为事物存在的基础,用以说明事物存在的意义之「实体」(Substance)型态的概念或观念。
  这种「实有」,在「缘起」观下,可得适当定位,明确表示。所谓「实有」(Reality),更切当的意涵或应是「真实」(truth),因为,那是相对於圣智境界的宣称,并不是就凡常知见所及对象的肯定。然而,问题是「唯识」宗义似乎并不满足於此,而认为「了义说」终是「一切法唯是识」峿,肯定「识」是最真实的「存有」,虽然「唯」字不是特指常恒不变的意思峮,究竟还是意向「唯一」的。唯一,总得敌对到底是「缘起」、还是「非缘起」的质难。
  三、「修道次第」的根本和枝末
  从有些事物「空」,但有些事物「不空」——「实有」,到主张一切事物皆是「缘起」,都「无自性」(所以是「空」)的中观宗义。峱这些学派观点的建立,如果只是纯粹理性的建构,就只是理智的游戏,说说而已!但是,这些观念之提供或思想之呈显,总是一种「方便」(upaya)。所谓「方便」,意近教示的手段或特定过程,其主要意义乃是藉此导引学人趣入实修佛道之路。实修佛道,目的是解脱生死苦恼,乃至於成就无上正等菩提。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记载佛陀告诉须菩提:
  菩萨云何以法施摄取众生?……一者,世间;二者,出世间。……是菩萨如是世间法施已,种种因缘,教化令远离世间法;远离世间法已,以方便力令得圣无漏法、及圣无漏法果。何等是圣无漏法?何等是圣无漏法果?圣无漏法者,三十七助道法、三解脱门;圣无漏法果者,须陀洹果,乃至阿罗汉果、辟支佛道、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次,是法中一切种智,是名菩萨摩诃萨圣无漏法。……断一切烦恼习相续,是名圣无漏法果。峷
  佛教所说超出世间的种种法义,不外是「圣无漏法」的修习,以及通过这类圣所修法、所学道的实践,冀能获得「圣无漏法果」。其中,小、大两乘,乃至大乘下的不同学派,虽然对所修道法、所得道果的具体内容看法不一崀;但是,肯定要能超出世间法位,则为彼此的共识。
  然而,不论所得道果是「阿罗汉」(arhant)已达究竟,或者还须直到「成佛」(buddha bhavati)方能圆满的问题,且就四大部派对所修道法的不同看法进行探讨。这些修道方法不同,固然显而易见;不过,其中是否也有原则得以循之安排四类见解孰得根本、谁是枝末呢?
  今如《宗义讲释》所说峹,毘婆沙宗将修道历程及其相对位阶,分成「五道八地」,也就是「资粮」、「加行」、「见」、「修」与「无学」等五道,与「见白」、「种性」、「八人」、「见」、「薄」、「离欲」、「已办」与「独觉」(或曰「四向四果」)等八种地位。这些修道阶程的安立,站在宗教修持立场来看,自是根据学人实际习行佛法所产生的身心或精神状态而有。然则,如果修行状况与学人身心条件存在著一种互动的关系,那麼所谓修行,便可能种类繁多,因此根据修行实状而安立的相对阶位,也会不止如此,或不必一如上数。帩不过,固定分类数目,一来有利於说解,再者也可方便行者依以从事初步的检证吧!
  五道、八地之安立,使学人修行时可得据以参照而层层胜进。不过,就小乘所谓声闻行者来说帨,修行五阶道法,主要落在对治作为「人我」的「补特伽罗」庨;然而对於大乘菩萨道的行者而言,从「资粮」到「无学」庮,却都在修见人、法「二无我」,不仅是断除或粗、或细的「补特伽罗」我执、我见。庪
  修道证见「人」无我、「法」无我,是以求得解脱为目的,而据此解脱境界,上求佛果,下化众生,则为由小乘道进修大乘法的修学意旨。然而,佛说「诸法无我」庬,最初如果只是指「诸法中无补特伽罗」的意思弪,也就是说,只就人的身心、以及与人身心——生命个体——相关的事物,来开示知见、修证「无我」教法,那麼「解脱」之以生死、烦恼为其内涵,实际上并不意含遍观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无自性——「空」。如果基於此一理解来看《宗义讲释》所阐说的小乘宗义,那麼行者次第修道,由资粮、加行,而前十五心「见道」、後一心「修道」,最後究竟现观、证果解脱弰,便已完成了求学佛法的目的。此外,说法不说法、度众不度众,皆属枝末而非根本的功课。
  大乘所立的修道次第,「五道」近於小乘,但在八地之上置立「不共二乘之大乘菩萨十地」。彧唯识宗先「观诸法不可得,唯识起」,其次「观所空、能亦空」,然後在「圆成实上而作修学」,直到最後「转识成智」;恝中观宗应成派则遍就一切法处直观「无自性空」。恚其原则皆是「以无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对治」。恧
  因此,四大部派所持修道次第,就「资粮位」而言,因为大、小乘「心量」有别,小入大含,自当以大乘所修集者为尚。其次,在「加行位」上,不论是小乘二宗的「煖、顶、忍、世第一法」恁或是大乘唯识宗进修「四寻思、四如实遍智」悢,皆以「入三摩地」为其根本,因为只有在「三摩地」的正定之中,行者才可能如实现观人无我或法无我,由此而得名「见道」。在进入「见道」位之後,小乘仍缘「四谛十六行相」而修证解脱道果悈,大乘则主修「六波罗蜜」而广行菩萨道业。悀前者著重「自净其意」悒,後者尊尚「示教利喜」悁,两者实可相持并进。小乘声闻行者最後依究竟现观,能得「无生智」悝,大乘菩萨道学人则断除「烦恼障」及「所知障」悃,而求证无上正等菩提。二者皆须归宗於「以无所得心得无生法忍」悕,因此作为修道所学来说,两行同趣,皆为学人所应当奉行的最上心法。
  四、「乘」之大小与果证高下
  日慧法师表示:
  三乘补特伽罗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以为对治,而其内容和目的,二乘人和大乘人却是截然不同,……声闻、独觉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只就自己的相续身境以无常等行相思惟而修治,其目的但为自身速得离系;菩萨则异於是,他们要取自、他相续身等为境,以无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对治,其目的不为自身速得离系,但为证得无住涅槃。悛
  法师所言,正是以二乘声闻、缘觉行者志求解脱自我身心的系缚,而大乘菩萨行者则「但为众生」求修佛道的观点。悗而就「三十七道品」悇论说大、小乘行者於修法及证得方面的差异,实际上只是「小、大之辨」议题下的一类。小乘之别於大乘,还可从心量广狭、观法深浅、度众有得或无所得,以及善根培植的厚薄,乃至於神通方便力多少等等诸多面向来分判。悜总之,不论就福德或是就智慧来说,大乘行地胜出小乘道果。
  这种小不如大的分辨,一来是佛教发展史上的事实,同时也确实有它在劝教佛法学人应该志求大法,不自泥限於小道中的作用。然而,时值今日南、北传佛教交流益见频繁,而各种宗教更是强调展开对话的情势,「小、大之辨」的意义或许应该重加釐定,以免徒增彼此的心理隔阂,乃至於阻断互求体解的路径。况且,实事求是而论,如果先不谈南、北传佛教在当前及可见未来所将面临的课题,要求适当解决这一层面,只就上来所谓「历史事实」来探察究竟,那麼站在小乘行者的立场思考,传统小、大分辨在抑扬贬叹之间,小乘先在的「宿命」,已让它无处面对来自大乘行者的批驳,更甭论进而为自己提出任何辩护了!
  问题是:大乘种种令人叹止的教说、论辨甚深的法义,以及使人为之兴起的道行,真能用以评判小乘行者果证,与其自身系统下学者地位间的高下或优劣吗?察见大乘教说系统的经论,当然给予了肯定答案;然而,小乘行者难道甘心自居於「焦芽败种」悎定位?
  在「阿含」经教中,佛陀弟子表示种种不同习性和事行,其中固然多有乐「修阿兰(练)若行」的行者戙,也不乏在人间「住止」、「游行」的「人间比丘」扆,而佛陀弟子平时托钵行乞,也随宜教化世俗人士。度众与否,岂真能区别大乘或小乘?
  然而,发心大小或心量广狭,能够别出大、小乘行吗?或许这是可行的,不过前提却必须奠定在小乘已然成立,而由大乘行者评判之。问题是:「得少为足」,在大乘中有人,小乘中也理不阙然。大、小乘行而据此分别,也并不见有其意义。
  那麼,从善根广植、功德遍立,总可以分别大、小乘的真正差别了吧!答案也还只是「疑似」而已。因为,到底善根植种到什麼程度,才可名之为「广」?功德树立到怎样情况,才可称之为「遍」?又谁得划然的确定!如果不得确定,小、大相对成为一种动态关系下的设定,似乎只能诉诸行者自知自证,一旦要施以任何客观化的表示,那麼说大反小,说小却反见其大。学人有知,徒成分别;不知,也未见有碍进修,则又何必分说而多陷学人於不等心之中呢?
  据上所论,那麼经教中「小、大之辨」,诸多由佛菩萨所说示、高僧大德所断论的,难道竟成虚言?但依经解经,据论释义,所谓「为世谛故,非第一义」拲,大、小相对立言,固有它的一定意义,不过直就「第一义」而言,终不得言说其实际性相。然而,「第一义者离言寂静」,是「圣智境界无变坏法」挐,非可思议、言说之地,又如何可就圣智自知、自证境界而由凡识施以高下或优劣等分判?不得实义的分判,我们又如何可持大乘、小乘的假设区别,来辨分两方行者的果证高下或优劣?建立分辨意义的依准,须落在佛陀所指明的「有是处、无是处」上;然而,那又是佛陀「十力」捖之一,毕竟也非凡愚得据。那麼,既已不得就佛法行者果证如何以分别大、小乘义,又如何可以反道而行,据「乘」分大、小来评议(三乘)行者的果证呢?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说:「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挬
  在「无为法」上建立差别,而不是就相对有为法做区分;大、小二途,并不意味学人可据此优劣三乘行人的果证,除非为教众生「故分别说」。捄由是之故,小乘行者不必为己辩护,大乘行者也毋须据此是非大、小捅,更不可因之贡高我慢;因为,若依大乘经教,自高则自堕二乘挶,反而是自挖墙脚了!
  肆、结 语
  面对五官所闻见、心识所观思的事物,则没有一个常恒不变的东西作为这些现象的「本体」。如果有人认定还有一种作为存在事物之「本体」的实有者,则不是无明所覆,便为妄想所生,正见此人颠倒而已!不过,也有以为我们所见所观作为「现象」的事物,在它们背後有一种实在的东西,而且必须由这种「实有」来支持「现象」,才使得诸多散乱的现象合理而得以被掌握或认知。
  上来所述,前者如果表现在对知识性质的了解上,就西方哲学而言,便是「观念论」者的态度,而後者则是属於「实在论」的类型。在佛教中,前者是由中观宗所代表,主张一切事物如幻如梦、都无自性的「空观」思想;後者,典型的论主便是持「三世实有,法体恒存」的毘婆沙宗学人。捃至於《宗义讲释》所述四部宗义中的另外两派:经部宗、唯识宗,不论其是有意识的「实在论」,抑或是不自觉含有「实在论」的意味,皆可视为在「有」、「空」之间过渡或转进的两个阶段。然而,纯就佛教思想的发展而言,《宗义讲释》所述的经部宗,与毘婆沙宗之间的先後,还难确定;而唯识宗,也如一般所认识的,是後於中观宗而成立的一派,甚至还认为自宗所论义理才最究竟了义!
  评论学派义理浅深,真是有口难言的课题。是浅,是深,其实须依什麼立场、为何目的而做判分。然而,当立场、目的多元时,浅、深又如何能论定呢?
  佛经记载,佛陀对於某些问题,采取不回应,不表态,所谓「无记说」的态度。揤当时对於那些问题有研究的「外道」,其所问难道不广?所论又岂不深?但是,後代佛子津津引以为说道的,却彷若佛陀不予记说,正显得高明、胜出「外道」实多。根据这一认识,又如何可以轻易认定教理浅、深?
  评判学理深、浅等等已属「知见边事」,也是多种难能的作业,何况如果又企图骘论他人修行证果的高下,怎麼会不陷入仰空射箭,不仅徒劳无益,反而会有箭落伤己祸人的险境?
  根据如上观解,那麼《宗义讲释》中的分别讲述,不论就义理或就行法,提供读者的,无疑是多种见地及进路的并呈。从此,学人简择同情的一边,重点研修,莫不皆可各得义利,毋须在非己境界上妄自是非,以免未获其益,先受其害。
  日慧法师学广识深,而总归则以中观见地为宗。不过,也诚如日慧法师所言:「四部宗义,後後胜於前前,然前前是後後的基础。」挹就学习各派教义的立场来说,通晓一部後,另一部方易了达。循序渐进,理解才会深入、透体。这当然是日慧法师个人所顺承之「宗义」书的判教观,也是藏传佛教一般共识。离开「宗义」书的见解或西藏的佛教传统,并不排除学者提出不同观点,乃至於相对质难的合法性。但是,无论如何,日慧法师讲述四部宗义的用心,及其贯穿四部宗义整体的讲释主意,应该是「会三乘归於一乘」。这也就是说,希望藉此以通教明理,进而引导学者入修佛道。虽然法师谦称自己对於中观诸论要义的讲释,「恐怕还不够一滴」捋,毕竟由此而开示学人一条门径,怎不令人欢喜、赞叹!至於《宗义讲释》书中,一、二个别述解之处,由於末学不敏,或还留有疑滞捊,不及且无法为文详谘,唯期异日有缘亲近法师就教、请示,无乃幸甚!(全文完) v
  注 释
  哻请参见郑振煌主编,《认识藏传佛教》(台北:慧炬出版社,2001年,初版),页34~36。或见班班多杰著,《藏传佛教思想史纲》(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第一版),页67~69。
  哷请参见山口瑞凤等著,许洋主译,《西藏的佛教》(台北:法尔出版社,1991年,第一版),页193~195。
  哸藏传佛教四大教派,就是一般所知的:宁玛、萨迦、噶举与格鲁(请参见郑振煌主编,《认识藏传佛教》,页244~261)。四大教派加上迦当、系解、觉宇、觉朗、博东与布鲁等,是为十派(请参见刘立千著,《印藏佛教史》,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第九章〈佛教之分派〉)。至於四大或十大派下,因为「密法的传承不同」(请参见郑振煌主编,《认识藏传佛教》页10),而分别的流派,自然就更多了!
  哠引文原出於《金刚心释》,今转引自《佛教四大部派宗义讲释》(台北:慧炬出版社,2001年,初版第二刷),〈附录:贡噶喇嘛四部宗义略说〉。请参见该书(以下略称《宗义讲释》)下册,页769。
  唎请参见山口瑞凤等著,许洋主译,《西藏的佛教》,页193。日慧法师亦有同意之说法,请见所撰《宗义讲释(上册)》,页3。
  唃毘婆沙宗,见页49~138;经部宗,见页139~229;唯识宗,见页230~396;中观宗,见下册页397~721。
  唋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1~12。
  圁日慧法师采取此一做法的原由,还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9。
  圂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39。
  埌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31。
  堲请参见《宗义讲释(下册)》,页397。
  埕详见《宗义讲释(下册)》,页725。
  埒请参见《宗义讲释(下册)》,页733。
  垺详见《宗义讲释(上册)》,〈例言〉中所明。
  埆引见《论语?述而》首章。请参见《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二版),页66。
  垽详见《杂阿含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册,页12下~13上。
  垼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49。
  垸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39。
  垶一如日慧法师所释:「此许依他起义,即是唯识义。」并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30~231。
  垿请参见《性空学探源》(台北:正闻出版社,1991年,十三版),页6、页148~154;或见《空之探究》(台北:正闻出版社,1992年,六版),页239~241、页262~263。
  埇关於印度佛教史的分期,学者间有不同看法;本文采取一般说法,也就是将印度佛教分成「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三大发展阶段。请参见杨惠南:《佛教思想发展史论》(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3年,初版),第二章:〈印度佛教的分期〉,页39~113。
  埐详见《杂阿含经》卷第十五;《大正藏》第二册,页104中~104下。
  垹请参见《杂阿含经》卷第十;《大正藏》第二册,页70下~71上。
  埁请参见《杂阿含经》卷第十;《大正藏》第二册,页66中。
  夎佛法以人为本,请参见印顺,《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台北:正闻出版社,1992年,七版),〈序〉。
  奊请参见《十八部论》或《部执异论》,《异部宗轮论》;《大正藏》第四十九册,页15上~22下。
  娙详见《杂阿含经》卷第十二;《大正藏》第二册,页83下。
  娖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79。
  娭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84及页186。
  娮引见《庄子?大宗师》(台北:艺文印书馆,1983年,四版),页141。
  娕语见《三论玄义》;《大正藏》第四十五册,页1下。
  娏譬如《大般涅槃经》中说:「一切法悉无有我,而此涅槃真实有我。」详见《大般涅槃经》卷第二十八;《大正藏》第十二册,页530上。
  娗隋朝净影寺慧远法师(西元523~592年)曾就「假名」解释它的四种义涵,说:「言『假名』者,释有四义:一、诸法无名,假与施名,故曰假名;如贫贱人假称富贵,如是等也。二、假他得名,故号假名;如假诸阴得众生名,假栋梁等得屋宅名,……三、假之名,称曰假名。世俗诸法,各非定性,假他而有,名为假法;树假之称,故曰假名。四者,诸法假名而有,故曰假名。是义云何?废名论法,法如幻化,非有非无,亦非非有,亦非非无,无一定相可以自别;以名呼法,法随名转,方有种种诸法差别。假名故有,是故诸法说为假名。」详见《大乘义章》卷第一;《大正藏》第四十四册,页477下。)这里所说的「假名」,义当属第四为正;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中所说。详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七、卷第八、卷第二十六;《大正藏》第八册,页268下~269上、页277中~277下、页410上~410中。
  娊可参见《瑜伽师地论》中问答「世俗有」与「胜义有」的相关文句。譬如「问:真如,当言世俗有?当言胜义有?答:当言胜义有。是清净所缘境性故。问:正智,当言世俗有?当言胜义有?答:初正智当言胜义有,第二正智,当言俱有。」引见《瑜伽师地论》卷第七十二;《大正藏》第三十册,页696中。
  娞例如所谓「施设妙有寂静涅槃。」请参见《瑜伽师地论》卷第八十七;《大正藏》第三十册,页790下。
  娳请参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第十四、卷第二十三;《大正藏》第八册,页326下、页391下。
  孬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33。
  宧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35。
  宭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30~232。
  宬请参见《大乘广百论释论》卷第十;《大正藏》第三十册,页249上。
  尃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70。
  屖引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95。
  屔请参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二十五;《大正藏》第八册,页401中。
  峬请参见《瑜伽师地论》卷第十三;《大正藏》第三十册,页345下。
  峿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31、页397。
  峮所谓「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乃至说有「转识得智」;「唯识」,可以不是指「定有」义的「唯一」观点。请参见《解深蜜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十六册,页692下;《成唯识论》卷第十,《大正藏》第三十一册,页55上~55下。
  峱引见《宗义讲释(下册)》,页397。
  峷引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八册,页394中。
  崀例如《宗义讲释》所述四大宗派,对於学人所修道法、所得果境,便存有差异程度不等的看法。详见《宗义讲释》中对各宗派「道上见」与「果上见」的论介。〈毘婆沙宗〉,见页94~132;〈经部宗〉,见页197~222;〈唯识宗〉,见页337~391;〈中观宗〉,见页631~715。
  峹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06~120。
  帩例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便有「十地」之立,乃至只须分成:阿罗汉、缘觉与菩萨(佛)三位。「十地」之名,可参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十七;《大正藏》第八册,页346中。
  帨就中,经部宗的随教行「成实论师」,除了要对治「人我」之外,也立「法(空)无我」义,认为必须见「法无我」,才真证「补特伽罗无我」而得究竟解脱。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01~202。
  庨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20~121。
  庮玄奘所传大乘佛教「五道(位)」,则定名不同。详见《成唯识论》卷第九;《大正藏》第三十一册,页48中。或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08。
  庪请参见《宗义讲释》,页337~340,及页632~633。
  庬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30~31。
  弪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01。
  弰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15~120。经部宗下各派对於「十六心见道」或「一谛得道」,存有不同观点。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209~220。
  彧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337。至於「十地」名目,「华严经系」与「般若经系」有不同说法,可参见屈大成,《中国佛教思想中的顿渐观念》(台北:文津出版社,2000年,初版),页12~14。今按日慧法师《宗义讲释》所说的「十地」名目(见该书页344),当依「华严经系」而有。
  恝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345~346。
  恚请参见《宗义讲释(下册)》,页664。中观宗自续派下,由於对「道所缘」还有不同於所见,所以还不能说是(究竟的)以直观一切事物无自性空为修道。相关介绍,请参见《宗义讲释(下册)》,页631~632及页660。
  恧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366。
  恁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11~113。
  悢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352~353。
  悈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19。
  悀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359~354。
  悒请参见《增壹阿含经》卷第一;《大正藏》第二册,页511上。
  悁请参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第十二;《大正藏》第八册,页308上
  悝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120。
  悃详见《宗宗义讲释(下册)》,页651。
  悕引见《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八册,页702中。
  悛引见《宗义讲释(上册)》,页366~367。
  悗详见《放光般若经》卷第二十;《大正藏》第八册,页140中。
  悇「三十七道品」,是指三十七种修入涅槃的方法;又称三十七觉支、三十七菩提分,或三十七助道法。内容包括:坽四念处、夌四正勤、奅四如意足、妵五根、妺五力、姏七觉分,与姎八正道。请参见《增壹阿含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二册,页561中。至於三十七道品下的各项名义,详见《杂阿含经》卷第二十六、卷第二十七;《大正藏》第二册,页182上~187中、页191上~193上。
  悜可以参见《摩诃般若波罗经》卷第四、卷第六、卷第十五、卷第十九、卷第二十二及卷第二十六中广辨;《大正藏》第八册,页243中~244下、页256下~259下、页328上~331中、页357上~360中、页378下~379下、页411中~412中。
  悎语见《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九;《大正藏》第三十三册,页797上。
  戙请参见《杂阿含经》卷第三十八;《大正藏》第二册,页277上~277中。或见《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一;《大正藏》第二册,页375上。
  扆请参见《杂阿含经》卷第十三;《大正藏》第二册,页89下。并见《杂阿含经》卷第二十九;《大正藏》第二册,页209中~209下。
  拲语见《般若灯论》卷第五;《大正藏》第三十册,页76下。另请《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八册,页397中~397下。
  挐引见《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八册,页703上。
  捖有关佛陀所成就的「十力」,其内容可以参见《增壹阿含经》卷四十二;《大正藏》第二册,页776中。
  挬引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正藏》第八册,页749中。或请参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十一;《大正藏》第八册,页376上。此外,亦请参见《宗义讲释(下册)》,页683~684所论。
  捄请参见《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八册,页692下。
  捅诚如日慧法师所说:「知见边事,只可给予理论建立之周延与否的评论,不能用来是非一个实际获得果证的圣者。」(详见《宗义讲释(上册)》,页324)大、小乘行者的果证高下之辨,似也应持如是态度来面对。
  挶详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第十三;《大正藏》第八册,页330下~331中。此外,《妙法莲华经》中所以申明二乘无有不信解大乘、回向大乘,究竟成佛的意思;一方面不仅是基於回小向大的施教目的,就另一层意义而言,也许正是因为大、小乘果证实无真正分别可以确定,但只能就行者是无所得、或仍有所得上自证分别,所以三乘究竟总归於唯一佛乘。「无二亦无三」,是为佛陀的究竟说。详见《妙法莲华经》卷第一;《大正藏》第九册,页7下~10中。
  捃请参见《宗义讲释(上册)》,页58~63的讲述。
  揤请参见《杂阿含经》卷第五、卷第十三、卷第三十四;《大正藏》第二册,页32下~33上、页85下~86上、页244上~244中。
  挹详见《宗义讲释(下册)》,页723。
  捋详见《宗义讲释(下册)》,页688。
  捊例如:坽在〈导论〉第二节中,日慧法师针对法藏大师(西元643~712年)所传印度佛教中观学者智光论师的「判教」说之批评(见页7~8),依末学所见,不无疑义。夌又,说:「论(指世友《品类足论》)中把这五法说成五事,是有用意的。因为说事必是实有,必不是假有,假有是不能成办事用的。」(见页65)为什麼「假有是不能成办事用的」呢?因为一如〈纲要〉所设「难言」指出的「……既许是事,即是有为,即是无常」(见页68);「五法」如果是「常」法,为什麼说为「事」?所说「事」,是如日慧法师所理解的意思?抑或另有其义?奅又,法师说:「此论师(指成实论师)於修道中极重视止观,以止观贯穿一切助道法,以止观贯穿修道始终,……」(见页216)同时也说:「此师特贵智慧,不贵禅定。……这种贵智慧不贵禅定的思想,应该是受到圣龙树思想的影响……」(见页218)「重视止观」与「特贵智慧,不贵禅定」,如何解义?而「贵智慧不贵禅定」的思想,何以特指受到「龙树」(西元二~三世纪人)而不说是源自「般若」经类的影响?妵复次,《大乘广百论释论》卷第十说:「又契经说三界唯心,如是等经其数无量。」(大正三○?二四九上)日慧法师在讲释「如契经说:『三界唯心』……」时,但说「三界唯心」之「圣教量出自《华严经?十地品》第六现前地中,……」(见页308);然而,华严「唯心」与深密「唯识」当有别异,法师取义固明,引经是否还有商榷之馀?妺又复,根据窥基(西元632~682年)《成唯识论述记》卷第九本,认为安慧(西元475~555年)主张「八识及诸心所有漏摄者,皆能遍计」(详见《大正藏》第四十三册,页540下);不过,法师据霍韬晦所译安慧《唯识三十释》说:「内、外分别的物事,而显示识的分别活动无限」,并且认为「内、外种种物事的分别心,唯是意识,所馀诸识,皆无此作用」等等,因而认为此传有误(详见页317~318)。为什麼只有「意识」能够说有「内」、「外」的「分别」,而「末那」、「赖耶」及种种有漏心、心所不可成立「遍计」的意义呢?这也是末学有疑之处。另外,姏关於鸠摩罗什(西元344~413年;一说350~409)译与玄奘(西元602?~664年)译《般若》经说「内外法空」的不同,似还可再深究(详见页480~485),也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他如:姎二乘「观空」与菩萨不同,是「在智用上有异耳」(详见页570~571),这是什麼意思?犹待说明;妲法师「阙疑」所答的「独觉阿罗汉」能否断除「二取习气」一问(详见页637),也还可再论;姌汉译《般若》与《华严》不立二种两种「菩提心」,是否须就「二谛」说明(详见页678~680);以及姁「二无我」之在修习程度上是否先「无补特伽罗我」、後「无法我」(详见页693~694),而不允可反向操作,也是有待释解的微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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