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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与宗教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施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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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与宗教
  眼下,人们对宗教问题的历史背景、主要特征、总体态势和基本走向等了解得还不是很透彻,解决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宗教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待宗教“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无人管”的状况应彻底改变,这样宗教才能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20世纪末,美国的信教人数占总人口的95%;在全世界61亿人口中,信教人口总数达到48亿以上;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甚至全民信教;我国有1亿多人信教,世界上13亿不信教的人口主体在中国……随着人世,与世界融合化发展,如何以博大胸怀面对世界走向世界,客观、科学地分析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主要问题、发展趋势、对策等,尤其显得迫切。毛泽东在1963年说,不了解宗教,就写不好哲学史、文学史、世界史,因此赞成共产主义者研究各教的经典。多少年过去了,宗教的社会基础、自然基础、认识论或社会心理基础还依然存在着。随着社会急剧发展变化,从总趋势上说,宗教的存在是长期的、曲折的、复杂的。江泽民曾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是漫长的历史过程,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同时,宗教具有两重性,可调动巨大的社会力量。既能维护社会秩序,又易被利用破坏社会发展。宗教的追求真善美、止恶扬善的功能,具有心理消解、关系调节和行为规范作用,有利于社会和谐安定。
  和谐已成为追求全球化浪潮中的最强音,也是主张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经济新秩序的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心声,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各层面的和谐是人心所向,民意所归,我国已有1亿多信教群众,并且宗教仍然在发展,如果很好地认清宗教、妥善地解决宗教问题,追求和谐社会的愿望是有可能实现的。
  “和实生物”,是我国古代思想家史伯最早提出的关于“和”的著名论断。“和乐如一”,“和五味以调口”,“和六律以聪耳”,“和为美”……显然,这些“和”都有融合、协调、和谐的含义;在“轴心时代”,我国早期的“五行说”,孔子儒家的“礼”,老子道家思想的“道”,无不旨在追求平衡观念,建构和谐社会。在老子的“反者道之动”中体现了和谐;古希腊罗马的巴门尼德的“有”论,“存在者非存在”等辨证思想,讲究的是矛盾或对立面之间的平衡,这也是一种逻辑上的和谐。宗教是在统一的观念或至上思想的支配下,实质上追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小等、善良、友爱与和谐,追求适应人类心理体验的需求和满足,具有极强的社会功能。当代建构和谐社会,旨在公平地对待不同层面的人群,尽可能达到物质、制度、精神等层面的和谐一致,达到资源共享、机会均等、共同致富。
  宗教还是个和谐的多棱镜,从各种视角折射和影响着世界,联系着世界的政治、文化、伦理、民事等等。中国古代宗教,借助政治的力量实现生存的和谐。如我国夏、商、周时期的国家宗教,素朴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等发展出抽象的、一神的“上天”、“帝”的崇拜,使宗教体系逐渐庞大、精致,也使国家的稳定、和谐成为可能;我国封建社会的辉煌时期,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的汉唐,都是宗教与政治结合并为政治服务的最好的例子;欧洲宗教与政治的结合程度高于中国,而在这一紧密的结合体中,孕育了欧洲和西方文明,使科技得到极大发展;宗教借助文化的力量实现维系根脉的和谐,使人类文明得以代代相传,如我国源远流长的儒家文化、道家文化和佛学文化,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思维方式等等,东方文明发出灿烂的光芒;伊斯兰文化和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同样也传承着文化的“血脉”。宗教也是文化的载体,可以净化人的心灵,重塑社会道德,使困于自身疑惑而不能自拔的一部分人得到精神的安慰,通过文化获得深层次的关怀。人是社会动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们为了社会稳定和共同生活,需要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伦理道德规则。如儒家讲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诸如仁义礼智信等,如佛教的“十善五戒”等,宗教是比世俗道德更有效的自律。宗教的终极关怀是社会的合理衍生物,为了维护现有秩序和社会需求,起着社会制衡器与稳定器的作用。传统的宗教,与社会发展之间是长期的、互动的发展关系,并对社会稳定有着正面效益。
  20世纪,欧美等西方国家凸显民事宗教,与民事结合的宗教行为、典仪,成为具有象征寓意的文化传统及民族风俗习惯。如美国国家元首手按《圣经》宣誓就职;众、参两院会议以牧师和神父的祷告开始;美国纸币上有“我们信靠上帝”的字样;新郎、新娘到法院领取结婚证书后,到宗教场所举行婚礼;私立学校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上请牧师祷告。在中国,每年春天人们络绎不绝,赶往各地的名山大川祈祷祝福。一面踏青感受山青水秀的美好景色,一面去寺庙或偶像面前许下心中的善良愿望。有的盼孩子考学顺利,有的企求生意大发,也有婚嫁前的青年男女祈祷婚姻幸福;每年的清明节,一方面人们出外郊游,走进大自然,另一方面祭拜先人,体验传统文明,获取精神力量,珍惜当今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宗教,在不否认彼岸世界、神的超越性同时,更多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并寻找解决的办法,促进世界和平,改善生态环境、伦理、人权、教育、社会政治、经济等,总结出与所处环境、国度、文化相适应的实践神学理论,指导着社会实践。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特殊的意识形态。宗教观念或思想,从其产生起,便在和谐地看待世界。宗教在广大农村,许多村民信奉宗教后,待人处世友善和睦,与社会、与自然,与他人的关系,在和谐的宗教观念指导下,变得融洽、平等、易处。宗教能给出人们心灵的安慰,情感上的依赖,获得宗教扬善止恶的情感,以理性逻辑推理的方式证明神的存在,自觉地崇拜并规范自己,按一定宗教观念,遵守一定行为程序,以与神圣物的身心交通为目的,从而获得强烈的情感体验和心灵感受,获得情感上的快乐和谐。
  当代社会,可以发挥宗教界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提倡善行善举。如多做修桥补路、扶危济困等善行,支持社会发展的公益活动、慈善活动。通过宗教界的示范作用,向人们宣传更多的正确的宗教知识,增强人们认识邪教的能力。党政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和从事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工作的同志,要较多地掌握宗教基本理论知识;加强宗教理论研究工作队伍建设;新闻出版等单位及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基本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独立自主为原则,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稳定,加强团结,为推进现代化、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与共同发展而努力奋斗,进入真正的和谐社会。
  摘自:《世界宗教文化》2005年03期 作者:施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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